第9章 一個人怕孤獨,兩個人怕辜負(1)
和一些人的關係像平行線,一輩子相守相望,見於眼底藏於心間。就怕耐不住寂寞,衝動而成了相交線,在一個點盡情擁抱,從此便離得越來越遠,再也不見。遇見這樣的人,因為不想做戀人只能一時,所以才選擇做朋友能一世。
她是一個好女孩
有一種孤獨是心裡真正畫的是省略號,卻只能在外人面前笑著為這件事畫上句號。
同學十年聚會,人群里我沒有看到二毛,也沒有看到瑩子。他們倆的戀情始於大一。
二毛是愛好吉他的男青年,從不上課,即使告訴他某個老師點名特別嚴格,他也不往心裡去。他每天抱著吉他,坐在寢室里寫歌,大半個學期了,同班同學也不認識幾個。
聽說還有一位男同學叫二毛,從來不上課,只在寢室里寫歌,女生們進行積極腦補,二毛或許長發,必須冷酷,一把憂傷的吉他,彈唱一輩子的青春。
瑩子就是這些女生中的一位,求了我半天,我答應帶她見見二毛。二毛確實是長發,但很少清洗。二毛也冷酷,常年低頭思考,用長發遮擋陽光。一件早已洗得泛黃的白襯衣,架一副眼鏡,有一些文藝青年的影子。他的床位是最靠近牆角的下鋪,被子從來不疊,腌菜狀堆積在那兒,經過時也有二毛身上特有的味道。
我以為帶瑩子見見世面,她便徹底打消了念頭。但二毛孤獨的低吟淺唱讓門外的瑩子聽出了寂寞,瑩子便和二毛好上了。
談了戀愛的二毛外表也沒有什麼改變,既未變得更在意外表整潔,臉上也未因此浮現笑意。
唯一的改變是,瑩子上課也少了,早上一等到男生出了寢室,瑩子就從角落裡閃出來陪二毛。我並不能理解二毛的生活,他絲毫不在意中文系的文憑,對於未來的規劃似乎也並不積極,與其說他喜歡音樂,不如說他沉醉於音樂。起碼我從未見他認認真真演奏過一曲原創作品,也未見他積极參与任何與音樂相關的比賽或活動。
抬頭不見低頭見,我與二毛最多的交談是問他:「今天幹什麼了?」二毛的回答也一成不變:「彈琴,睡覺。」後來有了瑩子,他的回答變成了:「彈琴,睡覺,陪瑩子。」
一塵不染的感情,不夾雜任何世俗的情緒。旁人輕而易舉能體察到的不般配,在瑩子眼裡熟視無睹——她愛的是一個人,而不是這個人的外在呈現。瑩子對二毛的耐心與投入,讓旁人連提醒一下都覺得自己俗氣。
她只是愛他,與他是怎樣的人似乎並無聯繫。二毛也為瑩子寫歌,於是瑩子拖著二毛一起參加學校的原創歌曲大賽,二毛死活不願意,然後瑩子就一個人拿著二毛寫給她的歌曲,一路唱到了決賽,拿了前三甲。
二毛在台下,並未歡呼,他只是靜靜地看著瑩子,我離他那麼近,也感覺不到任何情緒。瑩子在台上感謝了男朋友二毛,她希望他能一直為她寫歌,她願意一直唱他為她寫的歌。那段告白很拽,一個女孩在舞台上對一個男孩表白,讓無數女生癲狂。
學校里有很多樂隊都想找一位有個性的女主唱,瑩子自然成了大家爭搶的對象。和二毛商量之後,瑩子也組了一個樂隊,擔任主唱。而二毛依然待在寢室里做自己想做的音樂。
故事和大多數樂隊的故事一樣。剛進大四,女主唱和貝斯手好上了。二毛恢復了一個人的生活。有一天,我與他目光相對,我問:「你今天幹什麼了?」他回答:「彈琴,睡覺。」似乎「陪瑩子」這個選項從未出現在他的生活中一樣。
當時,所有人都覺得二毛配不上瑩子。瑩子和他形影不離了三年。三年過後,瑩子和樂隊的貝斯手好了。輿論認為是瑩子把二毛甩了,另攀了高枝。後來,臨近畢業,四年同窗聚在一起吃散夥飯。當時的班長規定,每個人都要說一段自己的感受,讓每個人都記住這一天。一個接一個,輪到我,同學們也不期待。我說一句,底下接一句,我說:「你們認真點可以嗎?馬上就要告別了。」底下說:「少煽情,明天后天,明年後年,我們還能見到你,別搞得生死別離兩茫茫,浪費情緒。」
我下台,輪到二毛。大家瞬間安靜。瑩子跟著樂隊參加比賽不在現場,二毛要說什麼,誰也不知道。重點不是在於他說什麼,而是只要他說話,對於同學們而言就是新鮮的。大學四年,沒人聽二毛認真說過什麼。他低著頭,還是那件泛黃襯衣,站在台上,沉默了一會兒,他說:「瑩子是個好女孩。哪怕你們未來不和我聯繫,也希望大家能和她聯繫,她是個好女孩,不會保護自己。希望你們能夠愛護她。」很多女同學聽完眼眶就紅了。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聽二毛那麼認真地說話。從此,他再出現在腦海,也不過是這一段,以及四年當中,碎片化影像的回放。
同宿舍的同學有的當了老師,有的當了警察,聽說二毛去了杭州做音樂,大家都沒有他的消息。
瑩子畢業后,簽約了北京一家不錯的音樂公司。有人知道我和瑩子是同學,問我:「瑩子是個什麼樣的人。」我想了想,脫口而出:「她是一個好女孩。」
一個連自己都不願多談的人,為了已分手的女孩,說了很多話。其實她無須他幫她解釋,他也不必為她澄清,他們所做的一切只是說明他們在一起的那三年有意義。
她是一個好女孩,他曾擁有她三年。這未必不是一段美好的回憶。
為什麼這個故事我一直記得,也許是我見過太多人分手后在背後相互詆毀,也許是因為愛得不夠徹底,分開得不夠坦蕩,遇見二毛瑩子這種感情,我會覺得更加珍貴。她是一個好女孩,一句簡短的評價,也證明了你是一個幸福有眼光的好男孩。她是一個壞女孩,並不代表她真的很壞,只能代表你是一個沒眼光卻能和壞人一起生活三年的蠢貨罷了。給愛情留一些餘地,回頭看的時候,空白處還能填上我們想要的色彩。
2014.2.14
愛過的人才明白
有一種孤獨是本想被人安慰,本想有人包紮,在等待的過程中,傷口自己完成了癒合。你甚至已經不明白自己,是希望傷口不再疼,還是希望有人來溫暖。
好友失戀常常有,寫長日記、髮長簡訊、約出來喝酒、通宵K歌,每天蓬頭垢面,周圍的人看了擔心,對我說:「你趕緊好好安慰安慰他,萬一出事就麻煩了。」
其實我一點都不贊成失戀了要安慰,你不哭、不鬧、不糟蹋自己,你怎麼知道你愛一個人有多深?你不知道自己愛一個人有多深,你怎麼會在下一次更加珍惜不胡來。這個年頭,兩個人願意在一起,已經非常不容易了,表示雙方對彼此都有期盼,但談著談著就分開了,兩個人都不愛了還好,如果僅僅是一方不愛了,那一定是另一方出了問題,沒有滿足對方內心對於愛情的期盼。愛情中沒有勝者和敗者,只有合適與不合適,不合適你再央求也沒用,不如收拾好心情,燃燒起鬥志,做一個能滿足下一任的最佳男女朋友吧。
當然,我不贊成失戀了還要安慰更重要的原因是,如果你不傷到麻木,你就會一直痛下去。
記得有一年去海島,我從船上游去島上的過程中,被水底的海膽刺刺破了腳趾,很長一根斷在了腳趾里,痛不欲生的我只能游回船上。在船上,有一個同樣遭遇的外國女孩正在被船員救治。我看到船員拿玻璃罐一下又一下砸她的傷口,女孩的表情也從疼痛難忍慢慢變得平和安靜下來,我心情就沒那麼焦慮了。輪到我時,船員讓我忍住疼痛,他用蹩腳的英文告訴我這是最好的辦法,然後拿同樣的玻璃罐用力地砸我受傷的腳趾,第一下就讓我覺得疼到沒有未來……一下兩下三下,非常使勁,血流了不少,但腳趾里的刺卻絲毫沒有出來的意思。說來也奇怪,船員砸了十幾二十下之後,我的腳趾已經被砸得麻木,漸漸失去了痛感。他問我還疼不疼,我搖頭示意已經不疼了。然後他放下我的腳,對我伸出了大拇指說:「OK.」
我疑惑地看著船員,不停用手比畫:我的刺沒有出來啊!!!他笑了笑,也用手勢示意我:就是這樣的,一旦失去了疼痛感,即使有刺也不覺得痛了。
回國之後,我漸漸忘記了這件事情,過了幾個月,我突然想起來,腳趾里還有一根海膽刺!!!連忙檢查,卻發現刺似乎已經不見了,好像已經被身體吸收了,令人訝異。上網一查,才知道常在海邊生活的人,一旦被扎了海膽刺,就得第一時間把刺拍死,避免釋放毒素,然後刺即使留在身體里,也會隨著時間被身體吸收。
不疼分很多種,有一種是傷口已癒合,還有一種是傷得血肉模糊的麻木。在越來越了解自己的過程中,我們開始分得清每一種心裡的感受。原本你我都是陌生人,因為一個眼神,一條簡訊,一個不經意的態度,甚至是一方鼓起的片刻勇氣,我們對彼此微笑了,默認了,牽手了,親吻了。我們突然從隨時都能擦肩而過的陌生人,成了耳鬢廝磨的戀人。
我們聊起過去的成長,聊起曾經聽過的歌曲,聊起每一個生命中記憶的小細節,我們甚至也拉鉤,心裡默許——你的過去我來不及參與,你的未來我奉陪到底——這樣的承諾。我們一起看電影,一起旅行,哪怕不會攝影,也堅持用相機替代自己的眼睛給你留下最美好的回憶。
全天下哪有比我們更幸福的人呢?我們回憶當初的相識,覺得走運極了。我們回憶這些天的甜蜜,覺得完美極了。我們對於未來也從不憂心忡忡,覺得你我就應該走下去,就這麼一直走下去。
直到有一天。以及那一天之後。你突然覺得對方陌生,覺得不再敢袒露心扉,覺得對方不再值得自己去信任。有時,解釋成了自討沒趣。有時,等待成了流離失所。有時,努力只是將對方越推越遠。你會問自己:為什麼戀人之間的關係那麼脆弱,不堪一擊。後來你想明白了,並不是戀人之間的關係太脆弱,而是戀人太脆弱,碰撞之後容易受傷。
我看過一種說法,說是如果另一半生氣不可理喻的話,就緊緊握住對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然後另一隻手摸著對方的額頭,說:「你感受一下,你一直在我心裡。」不論對方如何反駁,重複這一句話准沒錯。後面很多人留言,覺得心裡被打了一針麻醉劑,如果自己遇見這樣的另一半,一定會繳械投降。
我默默地記在心裡,卻從來沒有派上用場過。對於我這樣神經大條的人,能忍我到鬧出分手戲碼時,多半是任何補救都來不及了。我把手剁掉,對方也會扔出去喂狗了吧——或者,看都不會看一眼,掉頭就走。
很多時候,那些戀愛中的技巧看起來只適合每天都活在細節里的情侶,而每天活在細節里的情侶,其實也不需要技巧,靠著兩顆有安全感的心便能白頭偕老。相愛,不過是學習開始徹底相信一個人。
大學里最喜歡的歌曲,是星盒子唱的《好朋友》,歌詞寫道:愛情是不是非要到最絢爛時放手,才能感覺永久。
那時的我哪裡懂,覺得歌手簡直了,為了押韻,什麼詞都寫得出來。但到了今天,再聽到這首歌時,這句歌詞卻把我唱得老淚縱橫。至今路過一些熟悉的場景,興緻好的時候,我還是會嘆口氣對身邊的好朋友說:那個誰誰誰,當時我們就在這兒,看了一場電影,吃了一餐什麼飯,連對話都記得一清二楚。在我心裡,彷彿只是發生在昨天,若要問對方,對方也許只會回答一個字:啊?
有些不疼,是早已癒合,提起來只有傷疤,沒了感受。有些不疼,是幾近麻木,感受愛的能力全都用來感受痛了。你要相信自己強大的癒合能力,即使心裡有刺,不拔出來,也會隨著時間而最終消失。
《誰的青春不迷茫》裡面有一句話被很多人拿來分享:分手不可怕,一年是期限。很多人以此來安慰自己,自己不會一直一直沉淪下去。事實上,也許時間都不用一年,我們就能把一切當成笑話來談論了。失戀不要怕疼,正如戀愛不要怕過於熱烈,一切都會歸於平靜的。
2014.2.16
謝謝你一直和我爭吵
有一種孤獨是我知道你愛我,我也知道我愛你,但我無法用準確的語言讓你明白我內心的感受,即使我說了,你也不能理解。我們是人類,但卻不是一類人。
兩對談戀愛的朋友,一對總對我投訴:為什麼她是對的?另一對則總憤憤不平:為什麼她總以為她是對的?
前者總把我當評判,細節掰開了揉碎了,彼此把對方逼到死角無處可逃。
「為什麼打牌那麼晚才回家?」「因為不知道你在家。」「你又沒問我在不在家。」「我們通電話的時候,你沒有告訴我你在家。」「所以呢?」
「所以如果通電話的時候,你說你在家,我就會早回家。你在家我就早回。」
「如果我不說呢?」「那我以後一定問。」
「好,那咱們說好了,以後下班之後打電話,你要問我在哪裡,我也要告訴你我在哪兒。」
「沒問題。」雖然兩個人最終都是氣沖沖地達成一致,但經過幾番無聊的摳字眼的爭吵之後,兩個人都找到了自己讓對方產生誤解的地方,然後一起打上補丁,做上記號,放一塊兒大大的路牌,上面寫著「小心此處,曾爭吵過一個小時」。時隔多年,兩個人在一起時,仍有戀愛的氣息,縱使他們用愛搭建的小屋滿是鋼釘,可用他們自己的話來形容卻是——年年加固,堅不可摧。
常抱怨「為什麼她總以為她是對的」的那一對兒,早就分手了。「為什麼她是對的?」「為什麼她總以為她是對的?」兩句話不過差了幾個字,可前者的關注點在事情本身,而後者的關注點則在人本身。關注人本身的朋友壓根兒就懶得花時間去思考事情的本質,而把所有的焦點放在憑什麼你又說自己是對的,好吧,反正你永遠是對的。當戀愛中的感情全化為怒氣發泄在對方身上,哪裡還有一絲一毫的精力去研究事情的本身——究竟自己有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