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老來多健忘,唯不忘相思(4)
男孩與女孩並肩走著,厚厚的英文原版書被習慣性地握在男孩的手中;女孩低著頭,一臉嬌羞。地上是忽而變長忽而變短的影子,唯一不變,它們一直都那般貼近,彷彿永遠都不會分開,也不可能分開。
手指帶著說不出的涼意,顫抖著伸向鑰匙孔,卻不知怎的,遲遲無法打開。
身旁的男人伸出手,覆蓋在我冰涼而不停顫抖的手上,一剎那的溫暖讓我幾乎落下淚來。輕輕擰動鑰匙,兩隻手是同一個方向,沒有背道而馳,也沒有糾葛纏繞,而是同向同行,貼合得好似一體。
咔嚓一聲過後,門開了。
帶著男性紋理與溫暖的手停頓了幾秒,之後離開。
我看著那瞬間冰涼的指尖,心頭微微疼痛。
「進來吧!」我仰起笑臉,微微側過頭看向他,卻不知怎的,嘴角就是無法揚起,只能勉強撐著,不讓它們垮下。
韓陌走向沙發,坐下,空曠的屋子似乎一下子變得擁擠起來。
「我去給你沏杯茶。」
我躲進廚房,心裡沒來由地酸澀。
一會兒我又走了出來:「不好意思,我很久不在這兒睡了,茶葉已經沒了。」
「沒關係。」他的聲音很淡,沒有沉凝,沒有陰鬱,第一次讓我覺得像是天邊的雲朵般輕巧。
他站起身向我走來,從背後輕輕環住我,一點一點地縮緊雙臂,似乎想要把我揉到骨子裡。把頭深深地埋在我的頸項,他說:「你還在我懷裡,真好……」
「是啊,真好。」我的聲音很輕,嘴角那一直難以揚起的弧度終於微微揚起。
「如果……」他忽地開口,卻又停住。
沒了尾音,只有帶著無限感慨與傷感的兩個字,我卻清晰地知道他想要說什麼,也知道他為什麼沒有說出來。
人生從來都不存在如果。一旦哪天說了如果,就意味著我們真的錯過了。心裡卻依然在想著,想著那些個如果。
我伸出手,覆在他環在我胸前的手背上,往上撫去。他那雙堅強有力的臂膀,那雙我曾經認為可以依靠一輩子卻又在半路折翼的雙臂,緊緊地,緊緊地……
「韓陌,如果有來世,我們再次相遇吧。我會愛上你,但一定會比你愛我少一些。」
「不。」他搖頭,我被這個動作摩挲到頸項,有著酥酥痒痒的麻感。
我別開頭,佯裝生氣地看向牆壁:「還是想讓我愛更多嗎?男人都是自私的。」
「不是來世,而是今生。我不想等那麼久,因為……」他頓了一下,聲音中竟然有著哽塞。雖然那哽咽被迅速地掩飾了,卻依然存在過。
他那一直沉穩有力的雙手、能夠托起一片藍天的雙手,竟然在微微顫抖。
他的頭重新埋在我的頸項,似乎更深更深。
「因為,我已經錯失你太久。」
我沒有說話,是怕流淚吧,抑或是,言語在此刻已經不重要,真的不重要了。
那一晚,我們躺在床上,一直維持著擁抱的姿勢,像一對正常的夫妻般閑話家常,也像任何一對上了年紀、青春不再的人一樣談著青春,談著青春歲月里那條熟悉的小河、那兩株久不開花可一開花就芬芳滿溢的合歡樹、那年冬天他背著我回家磨腫了的雙腳、那件我給他織的一條袖子長一條袖子短卻依然被他穿了一冬天的毛衣,以及那些我們憂傷著與歡笑的事,還有共同經歷過的人。
時鐘嘀嗒地響著,牆壁上的鐘擺一圈又一圈地走動著,夜幕越來越沉,我們卻奇異地都沒有困意,默契地沒有去提那些不愉快的日子,也沒有談他的女人和我後來遇到的男人。
「韓陌,你說,我們究竟是誰欠了誰的?」
他沒有說話,只是那隻大手把我的手握得更緊了一些,我那總是冰涼的指尖終於又落入熟悉的熱度中。
「算了,現在再來說這個已經沒有意義了。也許我們就是一對冤家,註定要痴纏不清,然後相互……折磨……」
他聽了我最後一句話,握著我的手忽然緊了一下,然後那雙一直波瀾不興的雙眸一動不動地注視著我,那雙眸子裡面很深、很黑,還有一種力量,一種要把我吸進去的力量。
然後他低下頭,慢慢地向我靠近,那冰涼的、總是緊緊抿起的嘴唇貼上我的,多少個輪迴后,終於找到了那缺失的另一半,心裡不再空洞難安。
清晨,我給他煎了一個荷包蛋,他看著,卻良久沒有動口,甚至低下頭,然後轉過身說要去趟廁所,可是我知道他其實是在撒謊,他只是不想在我面前展現他的脆弱。
這個男人,很驕傲,也很脆弱。只是從前我竟然沒有看懂,就像是他沒有懂我一般。
我低下頭,想到了新婚那一天,也是這樣簡單的荷包蛋,我們互相喂著吃。
起初他不肯,說這樣感覺很奇怪。我堅持,我說我們是夫妻啊。
夫妻,多麼動聽而美妙的辭彙!可一旦沒了愛,一旦被世俗蒙上那層灰,便變成了這世間最可悲的存在。
曾經的夫妻。
可是現在呢?我們是什麼?
什麼都不是,卻又好像什麼都是。
沒有時間多想,他走了出來。他一向是這樣,隱忍力強到令人驚訝,就算是再大的波動都會喬裝得很好,再痛的傷也不會攤開在我面前,現在這樣也許已經算是他最大的失態了。
所以,有些時候我在想如果他可以放開一些,不這般會隱藏自己一些,我們是不是就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
「在想什麼?」他問我。
我只是笑笑,沒有回答。
「吃飯吧,好久不曾嘗過你親手煎的蛋了。」他說著拿起筷子夾了起來,沖我輕輕一笑,像是一個爽朗的大男孩,眼中有著小心翼翼的期待與哀傷著的溫暖。
他的動作很輕,吃得很慢很慢,似乎每一口都那般斟酌和珍惜。當到了最後一口的時候,他卻怎樣也無法放入口中,手停頓在半空中,很久很久……
「怎麼了?」我問。
「沒,只是……」他抬起頭,臉上有著一絲難得的尷尬。
那一絲難得的尷尬竟然讓我的呼吸有些局促不安,但更多的是期待。
「我可以喂你嗎?」那一刻,他那雙總是波瀾不興陰沉著的雙眸出奇地亮,我想就算是天上最亮的星斗,也都不及此刻這雙望著我的雙眼。
我點頭,然後慢慢張開嘴,看著他竟然有些顫抖地把煎蛋向我口中遞來。
那一剎那,我彷彿一下子回到了少女時代,那個有著漫天篝火的夜晚,男人冰涼的唇貼上我的。那天,我的初吻沒有了,我感到很幸福,因為我把它給了我最愛的人。
一秒,兩秒,三秒。
眼看那一口煎蛋就要到了我的嘴裡,卻因為堅持太久,斷了開來,啪嗒一聲,掉到了桌子上。
我和他都望向桌面上那癱著的荷包蛋,心裡被哀傷的潮水淹沒。
我抬起頭看他,那雙剛剛窘亮的雙眼變得漆黑一片,裡面沒了光,只剩下一片再也望不穿的黑。
他起身,沉默不語地穿上衣服。
「好好保重自己。」說完他打開門走了出去。直到門口傳來一聲巨響,我才緩過神來,穿著拖鞋急忙追了上去。
「韓陌——」我從背後緊緊地抱住他,那一刻,我甚至寧願走進監獄的是自己。
他沒有動,像是一座雕像,無言地立在那裡。
我覺得我有很多話想和他說,可除了他的名字我什麼都說不出來,只有靜靜地把臉貼著他的背,灑了一地的淚。
那些我以為早已經流乾的淚,原來只是因為還不夠痛。
最後他的手機響起,像是催命般地叫囂著,帶著猙獰恐怖的聲響。
他剝開我的手,抬起頭,看了我一眼,然後急步下樓。因為左腿有些瘸,在走得過急的時候會傳來鑽心的痛,所以他只能扶著牆,額頭早已布滿汗珠。
我望著他漸漸遠去的身影,直到消失。
我轉身,向樓上跑去。在窗前,我看到他被人扣上手銬,然後他回過頭。那一刻,明明隔得很遠,遠到他的面龐已經模糊,遠到不可能聽到他的聲音,我卻清晰地聽到他說:「小冉,不要哭。」
韓陌被判了五年。
我沒有去旁聽,只是坐在那張寬大的老闆椅上,憂心忡忡。
來告訴我這個消息的第一個人是方慕白。
他說:「五年很短,一晃眼就過去了。」
「謝謝你。」我真誠地道謝。我知道,他為了這件事奔波了很久,他的付出不比我少。
那邊靜默良久,久到我以為他不會回答。
「我說過的,對我,永遠不用說謝。」他的聲音很輕很軟,溫柔依舊。我面前不知怎麼的就浮現了一張男人溫柔的臉,還有那晚他在遊艇上帶我跳舞。舞完,他寂寥地望著平靜的海水,在轉向我時溫柔地勾起嘴角。
他說:「小冉,答應我,要幸福。」
「你也是。」我說。
「我也是嗎?」他輕輕地笑了,聲音仍是那麼好聽、那麼溫柔,像是水又像是風,卻都是抓不住的東西。
「這次真的要回香港了,可能短期內不會再回來。你自己多多保重,如果有需要就給我打電話,不要自己死撐著。答應我,好嗎?」
聽著他的囑咐還有那好聽的聲音,我說:「我會的。」其實我想說的是,方慕白,你知道嗎,有時候,溫柔也是一把刀。
之後我收到一份文件,是韓陌留給我的,他把耀陽餘下的所有股份都給了我。那份文件上面什麼都沒有,除了一句話。
那句話讓我呆愣了一天,從早晨到晚上,我沒有吃飯,也沒有去批閱任何一份文件,甚至連該開的會也沒有去開。
我只是望著桌子上的那張簡短的字條發獃,最後將其揉碎,扔到垃圾桶中。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間已經過去了一年。我沒有如那滿天飛的流言所說的那般把耀陽吞併,也沒有故意借著耀陽的旗號協助LB越發壯大。只不過,有些時候由不得你要不要,而是當你站在巔峰的時候,很多利益會自動找上你,很多好處會自動迎上來,很多競爭對手會自動避開。
這就是規則,強大之後的規則。
而那些曾經蔑視地看我的眼神如今只有巴結的微笑,那笑容讓我覺得虛偽得噁心。
但想想自己,又何嘗不是這樣?
今天是個不同的日子,因為我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里的聲音蒼老而疲憊。
當我掛斷電話走出去的時候,那站在陽光下的人讓我不由得一愣——這還是當年那個叱吒風雲、在商場上呼風喚雨的高董嗎?
他現在的樣子就和任何一個普通的老人一樣,只是臉上多了一抹蒼老的印記。
他看著我,那雙充滿皺紋的眼睛依然射出強烈的恨意。
「我們換個地方談吧。」我的聲音不卑不亢,雖然現在的高氏已經落魄到只剩下一個空殼子,雖然面前這個男人曾經一次又一次地當眾羞辱我,但我依然禮貌地看向他。
「對於害死我女兒的人,這輩子我永遠都不會原諒。」這是他在餐廳坐下后說的第一句話,鄭重有力,那是來自心靈深處的恨意。
「是嗎?」我輕輕地笑了,因為這一刻,我覺得他很可憐,他該是深愛著他的女兒的吧,愛到無法接受愛女的逝去,愛到只有恨意才是支撐著他活下去的鬥志和理由。
「你不用笑,你和那個姓韓的都是兇手!如果沒有你們,婉言她不會去得這麼早……」說著說著,他竟然顫抖得劇烈地咳了起來,一聲高過一聲,我急忙拍著他的背。
「您今天過來只是想對我說這些嗎?」待他緩和之後,我看向他,生疏卻依然禮貌地問道。
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把一封信遞給我:「這是我昨天翻開婉言以前喜歡看的書時無意間發現的,你看看吧……」說完他起身,躬著背緩慢地離開,背影看起來頗讓人心酸。
我低下頭,拆開手中的信,上面的字跡很凌亂,卻不失秀氣。
她說,她這輩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夠遇上這個男人,因為他教會了她什麼叫愛。而她這輩子最不幸的事情也是遇上了這個男人,因為他讓她知道了愛的滋味到底有多麼苦。如果再有來世,讓她選擇的話,她仍舊會選擇遇上他,只是希望那一次,他也是愛她的。
她說,她這輩子最快樂的日子有三天,第一天是她遇到阿陌的日子,那時她迷了路,他帶她找到了家。
第二天是她知道自己有了寶寶的日子,那個時候她覺得就算是死也要生下這個孩子,因為那樣,她與這個男人的牽連就會更多了一些,當他看著自己孩子的時候,是不是會有一天也能夠愛上她。她不求他能夠像愛著另一個女人那般愛著那個孩子,她只是希望,他能夠把目光投在孩子身上久一點,哪怕只有一點。
第三天是她要走的那天,那天那個男人終於握住了她的手,第一次對她笑了。那一刻她在想,如果這笑容能夠久一點,如果他能夠一直這樣握著她的手,那該多好,那該有多好啊……
也許是她後來造的孽太多了,如果她沒有愛上他,她的父親便不會逼迫他娶她,他便不會與他最愛的人分開,那樣他便不會痛苦,另一個女人也不會那樣痛苦;如果那天她沒有失控,他的腳便不會瘸,他便還是個健全的人。只是他怎麼可以,怎麼可以在那個時候依然告訴她他只愛著那個女人,對她有的只是同情與對權力的渴求?
那一刻她恨他,恨他的直白與殘忍。她也恨命運,它們何嘗對她仁慈過?小時候她只不過是希望自己能夠和正常人一樣活下去,當她知道不可能的時候,她依然希望自己能夠盡量快樂,因為她快樂她的父母便會快樂。他們的苦痛已經太多,她不希望再讓他們傷心,但終究還是傷了他們的心……她一次次從死亡的墳墓里被拉回來,但她沒有一天覺得自己是活著的,除了遇到他、愛上他,最終失去了他。
她好恨,恨上天,恨這不公平的命運;恨他,但更愛他。恨另一個她,卻更恨自己。
只有最後一天她很開心,因為那天,他叫了她一聲老婆,這輩子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雖然她知道,那是因為他可憐她,但她依然覺得很幸福,因為直到最後一刻,她依然是他的妻子。
她愛了一輩子,直到生命的盡頭依然在愛著的男人的妻子。
多麼痴傻的女人!
讀到最後一句的時候,我的鼻頭酸酸的,說不出來的滋味。
原來他們真的曾經有過孩子。
原來韓陌的腳是這樣變瘸的。
原來竟然會有人為了那樣一個頭銜而覺得滿足與幸福。
看著手中那似乎少了一半的紙張,我的心頭晦澀而潮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