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我要告蕭俊!
就在蕭俊被人扔到拘留室里的時候,二百多公裡外的許城人民醫院裡。
李振華坐在一張病床前,身旁或站、或坐、或躺了五六個人。病床上躺著的那位,頭上扎著繃帶,正是玉華交響樂團的首席指揮,侯雲。哦,不,現在應該說是「前」首席指揮了。
「領隊,華哥!我沒事,我真的沒事。您看我,身體很好。手腳全都能動,真的不用休養半年的。真的不用的。」
侯雲躺在床上,手腳揮舞,就為了證明自己身體健康。殊不知,他這副樣子,活像是個精神病人。
李振華微微笑了下,拍拍侯雲的肩膀。
「侯雲,你不用這麼激動。我相信你的身體很健康,不過,這腦袋上的傷,可不是說沒事就沒事的。好好休息吧,這不還有甘強他們幾個人陪著你呢。」
李振華一句話,可謂是把這幾個車禍受傷的人給嚇得魂不附體了。休養半年,聽上去是個好事,可實際呢。
半年時間,他們不知道要錯過多少場演出。
拿不到演出費倒是其次,這麼長的時間不在團里,之前被他們這些人壓的死死的副手直接就會藉此機會上位。半年之後,等他們再回去,恐怕樂團裡面早就沒有他們的位置了。
說是修養半年,那跟把他們從樂團里踢出去,基本沒有任何區別了。
此刻,包括侯雲在內,受傷的幾人全部向著一個拄著拐杖的傢伙投去了憤怒的目光。
「甘強!你就不打算解釋一下嗎?我們為什麼會遲到,為什麼會出車禍,還不都是因為你!」
「甘強,你小子就為了一個什麼破許城名吃,把我們都害成什麼樣了。」
「……」
李振華聽著身旁這幾人的爭吵,逐漸明白過來,昨晚這幾人在甘強的帶領下,非要去吃什麼許城名吃。結果跑了好遠的路,等吃完之後再往演出現場趕,卻在半路上出了車禍。
李振華不動聲色地問了幾句細節方面的問題,慢慢在心中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某個猜想。
就在這時,兩名警察在護士的帶領下走進了病房裡面,一下子讓爭吵的幾人安靜了下來。
「請問,哪一位是車牌號XXXXX的慧眾轎車車主侯雲?」
「是我,是我!」
聽到警察的問話,躺在床上侯雲立刻揮了揮手。
那警察看看屋內的眾人,大概是猜到了什麼,輕聲說道:「想必,你們幾位就是昨天那輛慧眾轎車車上的受害者了吧。正好,你們都在這裡,也省的我挨個去詢問了。」
說話間,那警察同志從自己的包里取出來一份文件,再次開口。
「昨晚發生在百花公園門口的,慧眾轎車衝進便利店事件,屬於一起意外交通事故。
經我們警方調查,慧眾轎車存在鬧市區不按交通信號燈指揮危險駕駛的行為,現對汽車當時的駕駛者處罰決定如下:
扣除駕駛證12分,罰款500元。
對車牌號XXX的慧眾轎車車主侯雲處罰決定如下:
暫扣行駛證,責令其賠償百花便利店部分損失,以及其他在該事故中受傷的傷者醫藥費。
侯雲先生,如果您既是車主,又是當時的車輛駕駛人。那麼,沒什麼問題的話,就請在這張處罰單上簽字吧。」
警察的話說完,直接把處罰單遞到了侯雲的面前。這位大指揮家,顫抖著雙手,一把就把那張處罰單給扇飛了。
「簽字?我憑什麼簽字!你們警察是幹什麼吃的?我出了車禍,我也受了傷,你們竟然處罰我,還有沒有天理了!」
這位侯雲脾氣也是夠大的,不過,來的這兩位警察似乎是早就料到對方會這種反應,不急也不氣,只是平靜地說出了另外一番話。
「侯雲先生,根據我們調查的監控錄像,可以完全確定是你們的闖紅燈行為,直接導致的這起交通事故的發生。
按照交通處罰條例,我們是完全可以對你進行十五天的治安拘留處罰的。不過,看在您也是受害者。另外,這起事故也是因為一個突然被扔出來的易拉罐而間接引起。所以我們警方已經對您進行從輕處罰了。
如果,你不滿意這樣的決定,可以現在跟我們回警局配合調查。」
侯雲聽到這些,當時就傻愣在原地,不過很快暴怒的情緒再次浮現在臉上。
「你開玩笑嘛!要不是那個易拉罐,我們怎麼會出車禍。那個易拉罐是被誰扔出來的,你們警察為什麼不去抓那個人!」
「對不起,我們是交警,只負責處理交通案件。那個易拉罐造成的後果,屬於意外民事糾紛。如果您想討個說法,可以攜帶相關證據證明,聘請律師到許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現在,請您立刻在這張處罰單上簽字!」
警察叔叔生氣起來,誰也擋不住,眼看再不簽字,就要被拉起來帶去拘留了。侯雲心裡就算是多麼不甘心,也只能抬手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兩位交警,帶著處罰單扭頭離開。
病房裡的氣氛變得有些壓抑,還沒等誰把這個氣氛打破,突然又有兩名警察被護士帶進了病房。
「請問,哪一位是車牌號XXXXX的慧眾轎車車主侯雲?」
躺在床上的侯雲還處在鬱悶之中,聽到警察的問話,只是下意識地揮了揮手。
新來的警察點點頭,隨即又轉眼看看屋內的眾人,大概是猜到了什麼,輕聲說道:「想必,你們幾位就是昨天那輛慧眾轎車車上的受害者了吧。正好,你們都在這裡,也省的我們挨個去詢問了。」
與剛剛離開的兩位交警如出一轍的開場白,侯雲的臉色當時就變了。
「你們又是誰,不會又是給我送什麼處罰單來的吧?你們這些警察還能不能幹點正事,我們才是受害者好不好,光盯著我們幹什麼,有本事去抓那個扔易拉罐的啊。你們走,我不想看見你們!」
侯雲歇斯底里的怒吼著,要不是因為對面是警察,恐怕他當讓就要摔東西砸人了。
兩位警察叔叔顯得相當無辜,怔了一下之後,隨即面容一板,極其嚴肅地開口了。
「侯雲先生,請注意你的態度!我們是許城百花公園轄區派出所的,今天來這裡,就是向你調查和詢問昨晚那起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並請你配合解決一下由此引發的民事糾紛。如果你不想配合,那麼就等法院的傳票吧。」
警察叔叔說完,扭頭要走,可侯雲卻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樣,當即大喊道:「別走,警察同志別走!」
交警走的時候,說扔易拉罐的那人歸管民事糾紛的警察管,現在人家負責民事糾紛案件的警察真來了,侯雲哪敢就這麼把人給趕走了。
好說歹說的,把新來的兩名警察留下,侯雲終於聽到了今天讓他最開心的一番話。
「侯雲先生,還有在場的其他幾位受害者。根據我們警方的調查,現在可以確定導致慧眾轎車失控的直接原因就是那個被人扔出來的易拉罐。扔易拉罐的人名叫蕭俊,目前因為某些特殊情況蕭俊無法到場。所以,我們首先過來詢問受害者一方的意見。
請問你們幾位,打算私了還是訴訟解決糾紛。
如果選擇私了,我們會責令蕭俊一方賠償各位的醫藥費、誤工費。
如果選擇訴訟解決糾紛,我們會申請對蕭俊一方進行拘捕。
但由於這次的事件是無意傷害,而且幾位的受傷情況皆屬於輕傷範圍,更重要的是你們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屬於過錯方。提起訴訟的結果,極有可能是你們敗訴。
所以,我們建議私了。」
警察同志的話說得很明確,就是讓蕭俊賠點錢出來,眼前這幾位息事寧人也就算了。
可是侯雲他們馬上就要面臨失業的危險,怎麼可能會同意私了。
「不,我不私了。我要告那個蕭俊,我要請最好的律師跟他打官司。他給我造成了這麼大的傷害,怎麼能花點錢就算了。我要讓他坐牢,坐牢!」
侯雲不是個傻瓜,事情發展到現在這個狀態,李振華的玉華交響樂團是絕對不可能再留下他了。所以,他必須給自己找出路。
默默地離開玉華交響樂團,只會被其他同行笑話,在指揮界永遠抬不起頭來。可是如果把事情鬧大,讓他離開的原因公佈於眾,所有人就都知道是一場意外讓他丟了工作,而他本人的能力沒有問題。這樣其他交響樂團接受他的時候,就不會有任何心理負擔。
因此,侯雲想也沒想,就提出了打官司的要求。
這場官司無論輸贏,只要被媒體曝光,他侯雲的名聲就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
至於和侯雲坐在一條船上的甘強那幾人,他們同樣不是傻瓜,明白各中道理。當時,齊刷刷地一起決定,要把蕭俊送上被告席。要把這件事情搞大,搞得所有人都知道,他們是因為一個易拉罐才被趕出玉華交響樂團的。
就在他們往決定書上簽字的時候,李振華帶著自己的助手離開了醫院。
「華叔,咱們現在去哪啊?」
「走,去找一位老朋友,讓他幫我研究研究蕭俊的那首詩。」
「啊?華叔,怎麼還研究,您不是說這裡面有陰謀嗎?」
「哈哈,根本就沒有什麼陰謀。這整件事里最關鍵的就是,要侯雲這群人出車禍。你覺得蕭俊會猜到侯雲他們的想法,專門等著給他們製造車禍嗎?就算真的要製造車禍,也不應該是蕭俊親手去做這件事的。所以,咱們確實是想多了。」
說完這句話,李振華邁步朝著自己的專車方向走去。這時候,他的心情再度變回了之前那種帶著絲絲興奮和期許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