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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雙屍奇案(1)

  第214章 雙屍奇案(1)

  民國年間,青陽縣有一任縣長,姓盧叫盧運長。


  盧運長系湖北黃岡人,原本是省政府機要秘書,因與省長蕭耀南系同鄉,且會巴結人,深得蕭耀南喜歡,被提拔到下面當了一縣之長。


  盧運長生性貪婪,到任之後,貪污受賄,大肆斂財,其在青陽山下建有別墅一座,據說裡面堆滿了他貪腐得來的金銀珠寶字畫古董。


  雖然民怨沸騰,但盧運長的縣長寶座卻坐得穩如泰山。箇中原因,除了他有省長蕭耀南這個後台,更因他駕馭屬下有方——據說屬下官員,要想在青陽官場站穩腳跟,就必須向盧運長納「投名狀」。


  諸位千萬別誤會,這裡所說的納「投名狀」,並非向盧運長行賄送錢,而是別有所指。但凡新提拔上來的官員,要想獲得盧運長的青睞,必須當著盧縣長的面收受一大筆賄賂。


  盧運長用紙條寫下某年某月某官收受某人某物,並讓當事官員簽名留證,將此紙條連同官員所收賄賂用一個小箱子裝好,上鎖並貼上封條,鑰匙交於當事官員保管,箱子留在盧運長手中。


  盧運長別墅內有一個特製的大保險柜,專門用來收藏下屬交納的「投名狀」。官員有把柄握於盧運長之手,就算是入了伙,日後自會得到盧縣長青睞。至於那些沒有納「投名狀」的官員,自然被盧縣長排斥在自己圈子之外,處處受到壓制,或貶或謫,都不會長久。


  圈外人不知盧運長貪腐受賄詳情,知情者又有把柄握於盧運長之手,不敢對其生出異心,所以盧運長這官就當得穩當了。只是這樣一來,盧運長把持縣政,青陽官場上行下效,一時間貪腐成風,民怨載道。


  民國25年,青陽縣新上任了一位警察局長,名叫韓琛。時年42歲的韓琛畢業於中央警察學校,曾任省警備處治安科副科長,因工作得力,受到上峰器重,被外放到下面的青陽縣當警察局長。


  韓琛科班出身,為人正直,素來不拘小節,到任之初即有人私下提醒他向縣長盧運長納「投名狀」,韓琛哈哈一笑,道:「我韓琛行得正走得端,拿國家俸祿,做好分內之事,諒他也挑不出我什麼毛病。」


  冬天說到就到了。韓琛看到大冷天的,手下的警員還穿著單薄的警服出去巡邏,一個個凍得直哆嗦,就決定給全縣所有警員發放一套毛料冬裝,可是申請報告呈上去之後,久久不見批文下來,一問才知,報告在盧縣長那裡卡住了。


  警察局直屬縣政府管轄,韓琛就在上班時間直接去找盧運長。盧運長打著哈哈,一副公事公辦的口氣說:「老韓啊,現在縣裡財政緊張,你們更換冬裝的事,還是先緩一緩吧。」


  韓琛道:「再緩一緩,冬天就要過去了。」


  盧運長大笑道:「那不更好嗎?」


  韓琛被氣得半天說不出話來。下班回到家裡,韓琛一語不發,還在慪氣。


  妻子林薇嵐問他發生了什麼事,他就把事情的經過說了。


  林薇嵐不由得笑起來,說:「我聽說只有向盧運長納過『投名狀』的官員,才能被其視為心腹。你沒有向他納『投名狀』,他處處針對你,那也不奇怪呀!」


  韓琛聽出妻子話裡有話,就問她:「難道你也希望我向盧運長納『投名狀』嗎?」


  林薇嵐道:「我知道你為官一任,有心替老百姓辦點實事,可是你的想法再好,得不到盧縣長的支持,那也白搭呀!正所謂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你給他納一個『投名狀』,日後辦事少些阻礙,豈不更好?」


  韓琛嘆口氣道:「唉,你不明白,第一,我韓琛清廉了大半輩子,可不想晚節不保;第二,盧運長此人貪心太重,民怨沸騰,遲早會要出事,我若有『投名狀』握在他手中,早晚要跟著他倒霉。」


  林薇嵐笑著搖頭,說:「這倒也未必,只要你聽我的,我保證你既能向盧運長納『投名狀』,又無諸多後顧之憂。」


  韓琛看著她問:「真有這麼好的事?」


  林薇嵐點點頭說:「我幾時騙過你?只是有一點要求,你得遵守,那就是一切都得聽我的安排。」


  林薇嵐比韓琛小十多歲,年方三十,出身書香門第,曾留學英國,原來在省城一所中學教授英語,為了韓琛才辭職,甘心情願做個家庭主婦。


  韓琛知道妻子聰慧過人,善解人意,就點頭答應,說:「人在官場,身不由己,我一切聽你安排就是了。」


  這天傍晚,韓琛夫婦倆來到盧運長位於青陽山下的別墅。林薇嵐身著一襲藍色碎花旗袍,越發襯托出她的高挑身材和婉約風姿。


  盧運長眼睛都看直了,半晌才回過神來,搓著手乾笑道:「哎喲,什麼風把弟妹給吹來了?」


  林薇嵐看看韓琛,韓琛的表情有些木訥。


  她大方一笑,道:「盧縣長,咱們是來向您納『投名狀』的呢!」


  盧運長乾笑道:「不敢不敢。」把二人讓進書屋坐下。


  韓琛抬頭一看,書房裡貼牆擺放著一隻大保險柜,知道這就是盧運長收藏「投名狀」的地方,心中不以為然。


  雙方坐下喝茶,不大一會兒,又有三個人被管家老曹領了進來,分別是恆豐當鋪的大掌柜吳恆豐、和記米鋪的老闆張大年和樓外樓歌舞廳的錢老闆。


  三人坐下,寒暄一陣兒,恆豐當鋪的大掌柜吳恆豐首先起身,沖著韓琛一抱拳,說:「前一陣兒,咱們恆豐當鋪深夜遭竊,損失慘重,幸得韓局長關照,及時破案,追回損失,在下感激不盡。素聞韓局長不貪錢不愛財,唯喜收藏文玩字畫,正好在下日前購得一幅石濤的畫,現轉贈韓局長,聊表心中謝意,還請笑納。」說罷拿出一幅立軸,緩緩展開。


  眾人起身看時,卻是一幅清初大畫家石濤的《江渚霜色圖》。


  盧運長對字畫古玩頗有些研究,近前細看,只見畫面上描繪的是一片江村風景,深秋季節,江渚高地,新建茅屋裡正歡迎千里歸來的好友,江村樹木各具情狀,似有欣逢佳賓之意。遠處山水以淡墨抹出,意境寥廓清新。


  盧運長邊看邊讚歎說:「此畫筆墨高妙奇古,意境疏簡清新,技法純熟,確是清初大家石濤的作品。這幅畫在市面上的價錢,不會少於一千大洋吧?」 吳恆豐忙道:「盧縣長好眼力,市價正是一千大洋。」按其時的物價,一塊大洋可以買一擔大米,一千大洋可是一筆巨款了。


  韓琛擺擺手,正想拒絕,林薇嵐卻扯扯他的衣角,上前收下吳恆豐的畫,道:「那我就替韓局長謝謝吳老闆的美意了。」


  盧運長看在眼裡,哈哈一笑,看韓琛的目光里就多了幾分親近之意。


  和記米鋪張大年送給韓琛的是一件東陽木雕觀音像。木雕高約尺余,觀音手托柳枝,垂目俯視,姿態優美,觀之可親。


  盧運長看了,說:「哎呀,這應該是明朝木雕大家孫雪居的作品,甚為罕見啊!」


  張大年說:「我有個不爭氣的兒子,已經年過二十,一事無成,張某想讓他在警察局混個差事,還望韓局長成全。」


  韓琛遲疑道:「這個……」他話未出口,林薇嵐已經收下了這件價值不菲的木雕觀音。


  樓外樓歌舞廳錢老闆送給韓琛的,卻是一棵白菜,一棵通透嫩綠的翡翠白菜,最讓人嘖嘖稱奇的是,個頭竟有真白菜那麼大。連盧運長也不禁眼紅起來,嘆道:「這一棵翡翠白菜,可是價值連城啊!」


  韓琛見妻子在向自己使眼色,就哈哈一笑,收下這棵翡翠,問:「不知韓某有什麼可以幫到錢老闆的?」


  錢老闆說:「如果韓局長以後能對錢某的歌舞廳多加關照,在下感激不盡。」


  韓琛說:「好說好說。」


  當錢老闆等三人離去之後,盧運長即拿出筆墨,在紙條上寫下「某年某月某日警察局長韓琛收受恆豐當鋪吳恆豐名畫《江渚霜色圖》一幅」等字樣,那件東陽木雕和翡翠觀音也照此立下字據,請韓琛簽名留證。


  韓琛正在猶豫,見妻子在一旁向自己暗暗頷首,只好硬著頭皮在三張紙條上籤下自己的大名並按上手印。


  盧運長當著他們二人的面,將三件東西連同紙條,分別用三個小箱子裝好,上鎖,並貼上封條。他瞧出韓琛似有懼內之嫌,就哈哈一笑,說:「我看這鑰匙,還是交給弟妹保管穩妥些。」


  林薇嵐伸手接過鑰匙,也笑了。


  盧運長打開保險柜的門,將三隻寫有韓琛名字的箱子放進去。韓琛看見保險柜里果然擺滿了大大小小的箱子,心中暗嘆,向盧運長納「投名狀」的人還真不少啊!


  離開盧運長的別墅,回去的路上,韓琛埋怨妻子:「你讓我收下如此貴重的東西,這不是把我往火坑裡推嗎?」


  林薇嵐道:「既然是向盧運長納『投名狀』,當然是越貴重越好。」


  韓琛無奈地嘆道:「我這可是收受賄賂啊,東西越貴重,日後東窗事發,我只怕會跌得越慘。」


  林薇嵐看著他嫣然一笑,道:「你儘管放心,一切盡在我掌握之中。」


  自從韓琛聽從妻子的建議,向盧運長納了「投名狀」之後,盧運長果然對他青眼相待,那份申請更換新冬裝的請示報告很快就批了下來,警員們個個穿上新冬裝上班,再也不必在寒冬里挨凍。


  春節的時候,警察局發放的「年例」,也比別的政府部門多些。但凡韓琛要辦什麼事,申請報告呈上來,盧運長很快就給予批複。漸漸地,盧運長竟將韓琛視為心腹,出門公幹下鄉檢查,必定要韓琛帶領警隊在前開路,煞是威風。


  老百姓中有人罵這個警察局長是盧運長的狗腿子,盧運長聽罷拍拍韓琛的肩膀,哈哈一笑,從此待韓琛更加親密。


  韓琛也趁著有盧縣長這個後台撐腰,放手整治全縣治安,以雷霆手段打掉了兩個盤踞在縣城的黑幫團伙,青陽全縣的治安局面為之一變,就連街上的小偷小摸都幾乎絕跡。《青陽日報》載文稱,全縣治安狀況,為近百年來之最好。


  以前那些罵韓琛是盧縣長狗腿子的人,這時也不得不向他豎起大拇指叫聲「好」。連韓琛自己也有些糊塗了,當初向盧運長納「投名狀」,到底是對還是錯呢?


  時間打著飛腳往前趕,一晃三年過去。民國28年春,青陽縣發生了一樁轟動全城的離奇命案。


  那一日,一位在青陽山邊的山底湖打魚的漁夫,在湖水中發現兩具屍體,旋即報警。


  經警方調查后得知,死者系一對年方十八歲的雙胞胎姐妹,屍體渾身布滿瘀傷,下體紅腫,有明顯的被性侵的痕迹。


  案發第二日,有一個在青陽山上看護山林的老頭兒前來自首,說前日兩位少女上山踏青被他撞見,他見兩位少女長得如花似玉,頓起色心,用一把柴刀逼迫二人,當場將兩人姦汙。作案后怕二人報警,又將兩人推入山底湖淹死。


  但是辦案經驗豐富的韓琛卻發現這護林老頭的供詞有諸多破綻,首先一個老頭兒,想要逼迫兩名年輕女子就範,並非易事;其次,老頭兒說他把柴刀架到女孩脖子上,這一對姐妹花就乖乖就範了,那麼兩名死者身上的大片瘀傷是怎麼來的?第三,老頭兒對許多作案細節的描述含糊不清,作案地點一會兒說是在樹林里,一會又說在山底湖邊,警方叫他指認推二人下水的具體地點,他也無法準確指認出來。


  韓琛覺得其中必有隱情,於是圍繞發現屍體的山底湖擴大搜索範圍,最後在距離山底湖半里路遠的一幢別墅圍牆外的雜草叢中,發現了死者中妹妹留下的一隻平底鞋。經查,這幢別墅的主人不是別人,正是現任青陽縣長盧運長。


  警方再次提審護林老頭,在確鑿的證據面前,護林老頭兒終於承認了自己替兇手冒名頂罪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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