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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命案高懸(3)

  第50章 命案高懸(3)

  羅哲擋住他的去路,向他出示了逮捕證,說:「章先生,很抱歉,你被逮捕了。你有權保持沉默。如果你放棄這項權利,你所說的話將成為呈堂證供。」


  章顯學神情一變,頓時呆住。


  市公安局審訊室里,羅哲指著那位便衣大漢對章顯學介紹道:「這位是我們刑偵大隊大隊長范澤天,昨天他出差去了,今天上午才回局裡。他詳細了解過你太太的案子之後,斷定我們早上抓錯了人,殺人兇手不是童顏,而是你。所以我們就把你請到了這兒。」


  章顯學臉色煞白,神情不安地上下打量了這位濃眉虎目的刑偵大隊大隊長一眼,強作鎮定地問:「你們憑什麼亂抓人?小心我去告你們。」


  范澤天虎臉一沉,雙目中精光閃爍,似乎人世間一切罪惡都逃不過他的火眼金睛一般。


  他開門見山地說:「章先生,廢話咱就不多說了,直奔主題吧。我上午一回局裡,認真閱讀過你太太這樁案子的卷宗、詳細了解事發經過之後,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糟了,羅副隊他們抓錯人了。我先說說我的三大疑點。第一,昨晚十點多鐘,童顏接到梁夢秋『打』來的電話,將電話內容轉告給你,你當時只說了句『別理她,她就是這樣神經兮兮的』,就進了廁所。但當你從廁所出來,再撥打你太太的手機時,對方已經關機。如果童顏真是殺人兇手,如果羅哲推理正確,如果那個深夜電話真是童顏用放置在浴室里的手機和微型錄音機炮製出來的,那麼打完電話之後,童顏並未離開過卧室,又怎麼有機會立即關閉手機呢?而且我檢查過你太太的手機,是那種老式的三星牌,並無自動關機功能。第二個疑點是袋子。今天早上小吳在童顏住處靠近浴室、廁所窗口樓下的垃圾堆中搜尋到一個塑料垃圾袋,裡面裝著微型錄音機、磁帶等作案工具。今天上午我又特意去童顏家裡看過,她是個極愛乾淨的女人,廚房、廁所、浴室的牆壁上都懸挂著一疊準備用來裝垃圾的塑料袋。也許因為她是搞攝影搞藝術出身的緣故,就連選購垃圾袋這樣小小的日常生活用品都很有講究,每個屋子裡放置的垃圾袋顏色式樣都不盡相同,廚房裡放的是純白色的袋子,浴室里放的是帶玫瑰花圖案的袋子,廁所里放置的是印著卡通人物的塑料袋。而小吳撿到的那個垃圾袋,正是一個帶卡通圖像的白色塑料袋。所以我基本可以肯定,這台微型錄音機不是從浴室丟出的,而是自廁所窗口丟出的。第三,什麼電話中夾雜著花灑流水聲,什麼進卧室時沒看見梁夢秋的手機後來卻又發現手機放在電話台上……等等,這些對童顏極為不利的、引導羅哲懷疑到她身上的線索,基本上都是你的一面之辭,所以可信度大打折扣。綜上所述,我大膽推定,假如真的有人用手機和微型錄音機導演了這場離奇的殺人案,那麼這個兇手絕不會是童顏,而是你——章顯學。」


  面對刑偵大隊長的指控,章顯學宛如聽到了天底下最滑稽的笑話一樣哈哈大笑起來,說:「范大隊長,你的想象力可真豐富。我章顯學自問與你無冤無仇,你為什麼一定要含血噴人冤枉我行兇殺人?昨天下午五點半我就離家出門,去市區花苑小區等候童顏回來,直到夜裡十點多鐘接到我太太的電話才立即趕回。你說我殺人,那我問你,我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殺人了?」


  「你昨天下午五點半離家出門,這是沒有錯的。但是你出門之後,並未立即去你要去的地方,而是連人帶車躲進了離你們家院門不遠的湖邊樹林里,等著童顏到你家來。」


  「笑話,我怎麼會知道我妻子約了童顏到我家見面?」


  「你當然知道,因為就是你用你太太的手機發簡訊約童顏來的。你太太早已風聞你與童顏的關係,見到她以為是她自己找上門來的,所以並未起疑心。童顏說她只在你家跟你太太單獨相處半小時就離開了,這也是真的。你躲在樹林中看見童顏離開之後,便立即返回家中……」


  「胡說,誰說我回過家?你有證據嗎?還是有人看見我回去了?」


  「你是在童顏離開后、約莫下午六點鐘的時候回家的,當時無人看見,但卻有人聽見了。我們走訪過你家鄰居劉嫂,她住在你們家東面,兩家之間只隔著一道一人多高的院牆。昨天傍晚劉嫂在自家院落里澆花,約莫六點鐘光景,她聽到院牆隔壁你家的院子里傳來一陣腳步聲,一直走到你家裡去了……」 章顯學似乎終於抓住他的破綻,滿臉不屑地道:「僅憑隔牆聽到的一陣腳步聲就能斷定是我回家了嗎?你這個刑警隊長平時破案都是這麼自以為是草率行事的嗎?」


  范澤天不理會他的冷嘲熱諷,接著往下說道:「你們家看門的那條大狼狗是最近才買的,對不對?這條狗除了認得你和梁夢秋這對男女主人之外,其餘的人誰也不認,除了你們夫妻二人,其他人只要一靠近大門它就會狂吠不止,是不是?而當時劉嫂聽見腳步聲靠近你家大門時,並未聽見狗叫,這說明進去的一定是你們夫妻二人中的一個。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在童顏離去之後,你太太並未出過家門,所以昨天下午六點鐘返回家門的那個人只有可能是你。」


  范澤天看了章顯學一眼,見他再也無話可說,便停下來喘了口氣,掏出一支煙點燃抽了一口,接著說:「你回到家以後,用了半個小時時間完成下面的『工作』:逼迫梁夢秋錄下那段『還不如趁早自我了斷』的話,將從童顏影樓暗房中偷來的氰化鉀放進咖啡中,以武力逼迫她喝下或者強行灌進她腹中,眼睜睜看著她掙扎死去,把她的屍體抱上床,偽造好自殺現場,開足冷氣破壞屍體自然變化使法醫無法準確判斷出梁夢秋的具體死亡時間,擦去留下的可能會引人懷疑的指紋,然後拿著微型錄音機和梁夢秋的手機,悄然離開。然後花了三十分鐘時間驅車趕到童顏住處樓下等待情人歸來。」


  「他毒殺梁夢秋後離開家門大約是什麼時間?」羅哲忽然插問一句。


  「應該在傍晚六點半左右。」


  「可是今天上午我們走訪過章家左右鄰居,都說章家昨夜亮燈時間在七點二十分左右。難道死人還會在家裡打開電燈嗎?」


  「這不難解釋,章顯學下午六點半殺妻離家時就已經把家裡所有電燈開關打開了。但當時天色尚早,外面看不出屋裡有燈光。下午七點多時,天色漸漸黑下去,這時外面才能辨出屋內的燈光。其實燈早就亮了,但別人卻以為是天黑以後才亮起來的。章顯學是想用這個辦法來證明家裡晚上七點鐘過後還有人活動,這樣梁夢秋在深夜十點多服毒自殺就有人相信了。」


  「哦。」羅哲顯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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