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旅途迷凶(3)
第11章 旅途迷凶(3)
誰知老蔡卻道:「我、我真的是被冤枉的,林月真的不是我殺的。那天晚上,Party結束,離開驢友之家后,我陪著周董往回走了一段路,就跟他分手,去辦我自己的私事了。我保證,我絕沒有殺林月。第二天早上,林月被殺,我怕警方懷疑到我頭上,就說自己一直跟周董在一起,並且暗中向他許諾,只要他不揭穿我,回去之後,我一定舉薦他當上公司財務部副主任。」
范隊怒問:「那你到底幹什麼去了?」
「這個、這個……」老蔡抖索著問,「一定要說嗎?」
范隊說:「你不說,就等於承認自己是殺人兇手。」
老蔡瞧了歐陽偉一眼,一張老臉漲得比豬肝還紅,恨不得找條地縫鑽進去。
他說:「那天晚上,我跟周董分手后,就去了天堂夜總會。我來到天堂寨的第一個晚上,就在那裡玩了一個小姐,是個四川妹,模樣很正。那天我想趁著在天堂寨的最後一個晚上,再去跟她玩一下,所以就……不信你們可以去天堂夜總會調查,那個小姐是68號,藝名叫青青……我跟林月除了是同事,再沒有其他任何關係,我跟她的死,也沒有任何關係。真的!這事你們千萬別跟我們公司說,要不然我這個主任就算當到頭了……」
「媽的,你怎麼不早說,害得我們在你身上浪費這麼多時間!」
范隊又好氣又好笑,恨不得在他屁股上踹上一腳。
事後經過警方調查確認,老蔡所言屬實。
這樣一來,想從老蔡身上查找林月死因的線索,就斷了。
歐陽偉他們四個人身上的嫌疑,已被警方逐一排除。
此後雖經警方多方調查,案情再也沒有大的進展。
幾天後,林月的家人趕到了天堂寨。
歐陽偉他們協助林月的父母處理完林月的身後事,跟范隊打過招呼后,就坐車到省城,乘上了返程的高速列車。
林月的命案,也就成了一樁未破的懸案。
5
回到公司上班后,歐陽偉、小麥、老蔡和周董,四個人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靜。
箇中原因,倒並不是因為林月的死,而是緣於在回程的火車上,小麥說過的一句話。
當時因為警方已經排除了他們四個人身上的嫌疑,大家的心情都略略輕鬆了些。
到底是誰殺了林月呢?
這個問題,成了他們在火車上討論的話題。
但想來想去,都想不出到底是誰有可能對容貌嬌美、待人熱忱的林月下毒手。
就在這時,小麥忽然說了一句:「林月可是咱們公司這次成功逃稅千萬元的大功臣啊!」
他們自然明白她的意思。
林月是他們公司財務部五個人中唯一一個會計專業科班出身的高材生,對於企業避稅與反避稅這一塊,十分熟悉。
公司這次應付稅務部門的檢查,就是她一手操作的。
公司之所以能順利偷逃稅款千萬餘元而未被稅務部門發現,最主要是因為有她的努力。
小麥接著又說了一句:「哎,你們說會不會是因為她知道的公司財務秘密太多,所以被公司——」說到這裡,她以手為刀,朝著自己做了一個抹脖子的動作。
歐陽偉和老蔡、周董心頭一震,久久說不出話來。
這種卸磨殺驢殺人滅口的事,在電視劇里可是經常上演啊,難道在現實生活中也會叫他們遇上?
如此一來,他們幾個的處境,是不是也很危險呢?
大家嘴裡沒說,心頭卻壓上了一塊巨石。
以至於回公司后,仍然走不出這個心理陰影。
一個禮拜過去了,公司派來了新會計接替林月的工作,歐陽偉和小麥、老蔡、周董四人的生活,並無多大的改變,他們這才漸漸放下心來。
歐陽偉和小麥的婚期漸近,他們也開始為布置新房和舉行婚禮的事忙碌起來。
這天傍晚,因為小麥有事要留下加班,歐陽偉先下班回家。 忙了一天,出了一身臭汗,加上痔瘡又發作,所以他進門第一件事,就是想好好泡個熱水澡。以往小麥在家,都是她幫他放好熱水拿好毛巾衣服,他才進浴室,但今晚她不在家,歐陽偉只好自己動手。
舒舒服服泡完一個熱水澡,走出浴室時歐陽偉才發現忘了拿拖鞋,只好擦乾雙腳趿上脫在門口的皮鞋。
就在兩隻腳尖順利趿進皮鞋的那一剎,他突然怔住了。
歐陽偉是一個比較細心的人,平時不管是進門還是上床脫鞋,都會親手把鞋子掉轉過來,鞋尖對著外面,這樣出門或下床時,就可以很方便地穿好鞋子。
然而這一次,就在他腳尖順勢鑽進皮鞋的那一刻,他忽然想起了他們在天堂寨,林月被殺的那天晚上,他從浴室泡完澡出來,因為找不到拖鞋,同樣也是趿著皮鞋。
但那一次,歐陽偉至今仍清楚地記得,他先用腳尖試了一下,沒有找到鞋口,直到他彎下腰將皮鞋掉過頭來,才順利地趿上皮鞋。
也就是說,他進去時,皮鞋被自己擺放好了,鞋尖是朝向外面的,而他出來的時候,皮鞋卻被掉轉過來,鞋尖是朝向浴室的。
這說明,在他洗澡的時候,有人動過他的鞋子。
而那雙鞋,正是他在林月被殺現場的血跡上踩上腳印的皮鞋。
歐陽偉略作思忖,久鎖的心結,終於豁然開朗。
但一顆心,卻漸漸往冰窟里沉淪。
夜裡11點多,小麥加完班回來,見歐陽偉仍然坐在客廳里等她,就笑著往他懷裡鑽:「怎麼,我沒回家,你睡不著啊!」
歐陽偉推開她,嘆口氣說:「小麥,咱們分手吧。」
小麥一怔,懷疑自己聽錯了:「你說什麼?為什麼?」
歐陽偉看她一眼,說:「因為我不想跟一個雙手沾染鮮血的殺人兇手結婚。」
小麥瞪大了眼睛:「你說什麼?誰是殺人兇手?我怎麼一點也聽不懂?」
歐陽偉忽然加大聲音說:「不,你聽得懂,你比誰都聽得懂,因為你就是殺死林月的兇手。」
小麥盯著他足足看了一分鐘,忽然撲哧一聲笑了,伸手摸摸他的額頭:「沒發燒啊,怎麼滿嘴胡話?林月遇害時,我一直跟你在一起,可謂寸步未離,我怎麼去殺人?」
歐陽偉說:「不錯,在警方認定的林月被殺的那個時間段,你的確跟我在一起,一步也未曾離開。可問題是,林月根本不是在警方推定的那個時間段被殺的。警方之所以認定林月是在凌晨1點之前遇害的,最直接的依據就是我進林月房間去拿手機時踩下的那個血腳印。而實際上,我當時進去的時候,林月還活著,只是喝醉了酒,躺在沙發上睡著了。那個血腳印,根本不是那個時候踩上去的。」
「那是什麼時候踩上去的?」
「是在我回旅館泡澡的時候。就在我泡澡的那半個小時里,有人拿了我的鞋子,跑到驢友之家,先趁林月醉酒熟睡之機,將她殺死,再將我的鞋印印在血跡上。因為我走近林月房間的沙發拿手機,是在凌晨1點左右,這之後再未去過驢友之家,所以警方就認定,這個血腳印是那時留下的。而警方正是根據這個血腳印,認定我進去拿手機時,林月就已經死了。就是這個血腳印,將本來是在凌晨1點之後被殺的林月的死亡時間,提前到了凌晨1點之前。而凌晨1點之前,兇手剛好有完全充分的不在現場的證明。這個拿著我的鞋子去殺人的人,不是別人,就是你。你知道我每次泡澡至少需要半個小時,我們當時住的天堂旅館距離林月住的驢友之家,也就十來分鐘路程,如果走得快,最多一刻鐘就可以打來回。剩下的這十五分鐘,已足夠你殺死一個醉酒昏睡的女人。你把電視機聲音開得很大,為的就是不讓浴室里的我聽到你出門的動靜。你殺了林月,趕回旅館,躺在床上,假裝看電視時睡著了,居然一點也沒有引起我的懷疑——如果不是那雙鞋——」
「那雙鞋怎麼了?」
「我每次脫鞋,都會動手把鞋子掉轉過來,讓鞋尖朝向外面,方便出來時穿鞋。而你將我的鞋放回原處時,忽略了這一點,結果我出來穿鞋時,鞋尖朝向我自己,是我自己動手把鞋掉轉過來,才順利將鞋穿好。當時我只是覺得有些彆扭,並未多想,直到今晚我忘記拿拖鞋而再次趿著皮鞋時,才忽然醒悟過來。」
小麥臉色蒼白,冷冷笑道:「你的推理,聽起來似乎有些道理。可是我跟林月無冤無仇,又為什麼要殺她呢?」
「你跟林月雖然無冤無仇,卻有情有恨。」歐陽偉嘆息一聲說,「我看過林月的一個QQ簽名,她說她跟一位同室辦公的同事苦戀了三年,這是一段不能公開的秘密感情。一開始,我以為她說的這個人是老蔡。而實際上她愛的人,既不是老蔡,更不是我和周董,而是你。她是一個同性戀者。」
最後一句話,就像一枚銀針無情地刺入了小麥的心臟,她忽然全身抽搐,捂著臉哽咽起來:「不錯,她、她是個魔鬼!三年多前,我剛到公司,一時找不到住處,她就叫我跟她住在一起,還熱心地叫我跟她同睡一床,直到半夜裡她脫光我的內衣在我身上不住地親吻,我才知道她是一個女同性戀。而讓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對於她這種親昵猥褻的舉動,我居然並不感到厭惡。就這樣,在她的唆使和調教下,我們成了一對兒。直到一年多前你來到公司,直到我們談起戀愛住到一起,我才感覺到自己像是一個正常的女人,我才知道以前跟她在一起沉淪鬼混的日子,是多麼的骯髒可恥。我下定決心,要跟她和以前那種頹靡放蕩的生活徹底告別。但是她聽到我要跟你結婚的消息,卻對我百般阻撓,不住地發簡訊打電話給我,叫我離開你,叫我重新回到她的身邊。她甚至在洗手間里苦苦哀求我,說她不能沒有我。見我不為所動,她就翻了臉,威脅我說如果我離開她,她就把以前偷拍的我的裸照貼到咱們公司的論壇上。我受到她的脅迫,只好一邊跟你在一起,一邊與她周旋。在天堂寨,在她生日的那天晚上,你和老蔡他們在屋裡喝酒唱歌的時候,她又把我叫到陽台上,叫我晚上留下來陪她。我拒絕了她。她就咬著牙恨恨地說,她絕不會讓我和你好過。我對這個幾乎已經瘋了的女人痛恨至極,卻又無可奈何。直到你半途回去她房裡拿手機出來,告訴我她房門未鎖,醉酒昏睡,我才意識到自己徹底剷除這個心頭大患的時候到了。於是我稍作考慮,就趁著你泡澡的時候……」
話至此處,她雙肩聳動,眼淚從指縫中流出,已然說不出話來。
歐陽偉遞給她一張紙巾,嘆口氣說:「你放心,只要警方不主動調查到我身上,我是不會把這一切告訴警察的。但是,我也不想跟一個殺人犯共度一生……」說完這句話,他拉開門,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
一個星期後,歐陽偉接到了范澤天從青陽市打來的電話。
范隊說青陽警方又找到了一些線索,想請歐陽偉協助調查。
歐陽偉猶豫一下,最後說:「范隊,我已經知道誰是殺害林月的兇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