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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旅途迷凶(2)

  第10章 旅途迷凶(2)

  范隊瞧了他一眼,沒有吭聲,扭頭出去了。


  不大一會,他再回到屋裡,眉頭已略略舒展開來,說:「我們已向小麥確認,當時你到林月房裡拿手機,從上樓到下樓,前後不到三分鐘。而根據我們從現場掌握的線索推斷,兇手昨晚殺死林月之後,因鮮血呈放射狀噴出,兇手身上肯定染有血跡。兇手不可能穿著血衣出去,所以他要麼事先帶來了替換的衣服,要麼在屋裡脫下了外套,並且還在廁所里用洗手液洗了手,再加上先前行兇殺人的時間,最快也要十來分鐘。所以你不可能是兇手。只能說,你進入林月房間時,她已經遇害,鮮血流到地板上,恰好被你踩到。」


  歐陽偉不由得朝他豎起大拇指:「范隊,您可真是明察秋毫。」


  范隊說:「根據我們剛才調查,四樓有位驢友昨晚空調壞了,半夜起來乘涼,發現三樓303房的燈仍然亮著,屋后的飄台上坐著一位白裙女子,正在獨自喝酒。我們帶他下樓看過林月的屍體,他說昨晚見到的,就是她。」


  「這麼說來,我們在昨夜12點離開之後,林月覺得意猶未盡,又端著酒杯到飄台上獨飲了一番,是不是?」


  「應該是這樣。我問過那位驢友,他回憶說當時大約是在夜裡12點半。也就是說昨夜12點半,林月還活著。而你凌晨1點再來時,她已經死了。」


  歐陽偉說:「這樣就可以斷定,她是在昨夜12點半至1點之間這短短半個小時內遇害的,是不是?」


  范隊說:「是的。根據你和這位驢友提供的線索,我們基本可以確定林月的死亡時間,是在昨夜12點半至今日凌晨1點之間。」


  歐陽偉說:「這段時間,我和小麥正坐在十字路口的花壇邊看星星呢。」


  范隊說:「如果你和你女朋友說的是真話,那麼你們倆的嫌疑都可以被排除了。」


  歐陽偉聽了,這才鬆口氣。


  范隊背著手在房間里踱了兩步,思索著說:「那麼現在,就只剩下你們的主任老蔡和那個年輕人周董了。」


  他忽然回過頭來盯住歐陽偉,「你覺得他們怎麼樣?」


  歐陽偉想了一下,猶豫著還是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我覺得周董的嫌疑更大些。他一直在追求林月,且被林月多次當眾拒絕,加上昨晚又喝了些酒……」


  「你的意思是說,周董昨夜酒後亂性,離去之後又回來糾纏林月,被林月拒絕後惱羞成怒,隨手拿起屋裡的水果刀將她殺害?」


  歐陽偉點點頭:「當然,這只是我的懷疑。」


  范隊拍拍他的肩膀說:「謝謝你提供的線索,我們會調查清楚的。你可以去找你的同事,你們可以走了,但在案子還沒有查清楚之前,未經警方允許,你們不能離開天堂寨,最好留在居住的旅館里,如果有什麼需要,我們會隨時找你們。」


  在樓梯口,歐陽偉見到了老蔡、周董和小麥。


  周董的眼圈紅紅的,看來是為林月的死哭過。


  老蔡給公司打電話,說了這邊發生的意外,並向公司請了幾天假。


  大家誰也沒有說話,默默地回到了天堂旅館。


  4

  中午時分,大家剛吃過午飯,忽然來了兩個警察,把周董帶走了。


  歐陽偉和老蔡、小麥都感覺心中一塊石頭落了地:殺死林月的兇手,到底還是給抓住了!

  不想傍晚時分,一輛警車又把周董送了回來,車上的兩個警察還客氣地跟他握手告別。


  這一下,歐陽偉他們三個都糊塗了。


  周董是個心裡藏不住事的人,一見大家,就罵開了:「他媽的,警察居然懷疑我殺了林月。老子愛她都來不及,怎麼會害她?」


  原來今天下午,警察把他「請」去,就是懷疑他是殺害林月的兇手。但周董告訴警方,自己既無作案動機,也無作案時間。


  第一,他愛林月,雖然追不到她,但也絕不會因愛生恨,對她下毒手。


  第二,他有案發時自己不在現場的證據。昨天夜裡Party結束后回旅館的路上,他家裡有急事打手機找他,剛好他的手機沒電了,他就用旅館旁邊的公共電話給家裡回電話。


  他母親在電話中啰啰唆唆講了老半天。


  這一通電話,從午夜12點20分左右一直打到1點多,足足打了四十多分鐘。


  他當時還嫌老媽子煩人呢,想不到這一通電話,竟成了證明他並非殺人兇手的最有力證據。


  警察經過多方調查,確認他所言屬實之後,立即將他送了回來。


  「就是就是。」周董向大夥訴說自己遭遇的時候,一旁的老蔡連忙附合著說,「當時我倆在一起,他那通電話確實講了很久,我抽了小半包煙他還沒掛電話,我都等得不耐煩了,還催過他兩次呢。是吧,周董?」


  周董瞧他一眼,很勉強地點了一下頭。


  既然他倆也能相互證明案發時不在現場,那麼大家四個人,都有了案發時不在現場的充分證明,也就是說,在這樁命案中,歐陽偉他們四個人的嫌疑都被排除了。


  難道一開始警方就判斷有誤,殺人兇手根本不在他們四個人中間?


  第二天一早,范隊來旅館找歐陽偉,把他叫到了樓下的警車裡。 他拿出一部精巧的手機給歐陽偉看,歐陽偉認得那正是林月的諾基亞手機。


  他問歐陽偉知道林月的QQ號不,歐陽偉說知道,他們都有自己的工作QQ,用的都是自己的本名,方便同事間聯繫工作。


  范隊告訴他,警方在林月的手機里發現她曾經登錄過兩個QQ號碼,其中一個就是他說的工作QQ,是用林月的本名註冊的。而另一個,則是她工作之外用的QQ號,註冊網名叫「天使之愛」。


  「天使之愛?」歐陽偉不由得皺起了眉頭,「我可從沒聽說過她用過這個網名。」


  「你當然不知道,這是她下班之後用的QQ號,裡面加的全是公司以外、全國各地的好友,只要她不說,這世界上就沒有人知道『天使之愛』就是林月,林月就是『天使之愛』。正因為這是一個虛擬的網名,林月可以用它說一些自己想說的話而不怕被人知道,所以它往往能反應出一些真實的情況。」


  歐陽偉一時沒聽明白,問他是什麼意思。


  范隊告訴他,網警破解了林月的密碼,進入她的QQ后,發現天使之愛的QQ簽名中似乎透露著一些對警方有用的信息。


  歐陽偉低頭一看,只見林月手機里天使之愛的QQ簽名是這樣寫的:同室辦公,傾心相愛。苦戀三載,說散就散?我不甘心,死也不甘心!


  後面三個感嘆號,像三支利劍,直插人心。


  范隊盯著他說:「你跟林月同室辦公,不會不知道她在跟誰談戀愛吧?」


  歐陽偉搖搖頭說:「我還真不知道她在跟誰談戀愛,甚至都不知道她在談戀愛。在我的印象中,林月是一個外熱內冷的人,表面看來,她像個大姐姐,對誰都挺熱心的,但火熱的外表下,包裹的卻是一顆冰冷封閉的心。如果誰想要追求她,準會碰一鼻子灰,周董不就在她面前鎩羽而歸嗎?我一直以為她沒有男朋友呢,想不到竟跟咱們辦公室的某個傢伙談了三年戀愛,這保密工作,也做得太好了。」


  范隊忽然笑了,說:「怎麼,她的秘密男友,難道不是你嗎?」


  歐陽偉也笑起來:「這怎麼可能?」


  范隊說:「我的推理其實很簡單,你們辦公室只有三個男人,她明確拒絕過周董,更不會喜歡上已快謝頂的老蔡,剩下的最有可能是她男友的人選,就只有年輕帥氣的你了。」


  歐陽偉大笑起來,道:「謝謝范隊誇獎,不過她的秘密男友真不是我。我剛剛大學畢業,到公司工作也才年把時間,怎麼會跟她戀愛三載?再說了,我要真是跟她談戀愛,咱們一個妙齡未嫁一個孤身未娶,大可光明正大地進行,根本用不著搞得跟地下工作者似的,更談不上『苦戀』呀。」


  當歐陽偉說到「苦戀」這兩個字時,他和范隊都心頭一動,不約而同地一拍大腿:「難道真的是他?」


  林月如果是跟歐陽偉或周董談戀愛,雙方都是單身白領,公司也沒有規定辦公室同事不能談戀愛,所以大可不必瞞住所有人的耳目秘密進行,更不會用上「苦戀」這樣的字眼。


  如果她跟那個人的戀愛是秘密進行的,是不能讓別人知道的,那麼很有可能,他們那一段感情,是見不得光的。


  男歡女愛,有什麼見不得光的呢?

  除非女有夫,男有妻。


  這麼一來,符合林月秘密苦戀這個條件的,就只有老蔡了。


  老蔡已經結婚,有妻有子,如果林月愛上的是他,他們之間的愛情,自然就只能秘密進行,就只能是看不見光明未來的「苦戀」了……


  老婆不肯離婚,情人步步進逼,老蔡不想鬧得滿城風雨身敗名裂,甚至是丟掉自己的飯碗,只好殘忍地向情人舉起了屠刀……


  范隊當機立斷,對車裡的幾個警察說:「去,上樓給我把老蔡銬下來!」


  幾個刑警一聽案子有了眉目,都興奮起來,幾個大步衝上樓去。


  不大一會兒,就將老蔡銬著拖了下來。


  范隊也不繞彎子,開門見山地問:「老蔡,你為什麼要殺林月?」


  老蔡一愣:「你說什麼?誰殺人了?」


  范隊見他還想狡辯,就把眼一瞪,問:「前天,也就是林月被殺的那天晚上,夜裡12點半至凌晨1點,你在什麼地方?」


  老蔡瓮聲瓮氣地說:「你上次問詢的時候,我不都說了嗎,前天晚上,我離開驢友之家后,一直跟周董在一起。林月被殺的那個時間段,周董正在旅館旁邊的公共電話亭給家裡打電話,我就蹲在電話亭外,一邊抽煙一邊等他。我都抽了小半包煙,他才打完一通電話。不信你問周董去?」


  范隊見他說這話時眼睛一直望著別處,不敢與自己對視,心中越發生疑,就開始詐他:「放屁,負責清掃天堂旅館這條街道的清潔工,是咱們所里一名民警的老婆,我剛打電話問過她,昨天早上她掃這條街時,那個公共電話亭周圍乾乾淨淨,根本沒有你抽的一大堆煙頭。你說你蹲在那裡抽了小半包煙,哄鬼去吧!」


  老蔡臉色一變,額頭上的冷汗就冒了出來。


  范隊的目光像錐子一樣盯住他:「快說,那段時間,你到底幹什麼去了?是不是你殺了林月?」


  「我說我說……」老蔡哭喪著臉,一屁股坐在警車座位上。


  歐陽偉把頭往後一仰,心想這傢伙,終於肯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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