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盛唐煙云:關山月(21)
第669章 盛唐煙云:關山月(21)
見他被氣得臉色發黑,民壯頭目魏風趕緊推開方子陵,一邊輕輕捶打他的後背,一邊低聲解釋道:「當時,方隊正已經儘力了。是樓蘭人的大頭領,就是沙盜大當家,親口答應,保證弟兄們的安全,並且幫忙收斂所有戰死弟兄的遺體,方隊正才命令大夥放下武器投降的。」
「這話你也信?」王洵嘴裡一陣陣發苦。但是,他又無法指責弟兄們做得不對。當時,無論飛龍禁衛還是民壯,都已經筋疲力盡。即便方子陵下令血戰到底,估計頂多也是白白送命而已,根本不可能保住大夥所護送的輜重。
「他們,他們的確給大夥治傷了!」偷偷看了王洵一眼,方子陵低聲辯解。「如果不是他們幫忙救治,很多弟兄根本不可能活下來。」
這句話王洵無法反駁。他身上繃帶裹得很仔細,根本無法相信是出自一夥殺人不眨眼的強盜之手。如果依舊不知道對方身份的話,他幾乎把小洛姑娘當成一個天真無邪的鄰家少女。雖然這個少女脾氣太差,行為也太無拘無束了些。
在待人接物方面,民壯頭目魏風遠比方子陵老練,見到王洵半晌不再說話,便猜出他因何而沉默。嘆了口氣,繼續解釋道:「我們當時的確不敢相信。但那個嚮導老岳跳起來給沙盜作證,說不留活口的沙盜,肯定是官軍假扮的。真正的沙盜,從不將商隊趕盡殺絕。否則,就是春天裡宰殺母羊,自己斷了自己的財路!」
這個比方很粗俗,但也很生動。王洵立刻明白了魏風說的是什麼意思。絲綢之路上的盜匪,完全靠劫掠商隊的財物而生存。如果每次都將商販殺光的話,漸漸的,就沒人再敢走這條路。那樣,沙盜們也就失去的生存的基礎。成了無源之水,很快就瀕臨乾涸的困境。
可那是針對商人而言,自己卻是貨真價實的官軍。商人丟了貨物,可以再買。官軍丟了輜重,卻只有掉腦袋的份兒!
「這幾天我旁敲側擊跟小洛姑娘打聽了一下……」四處看了看,魏風將聲音壓到最低,「好像,好像這伙樓蘭人,每次劫掠商隊,只要對方留下兩成貨物做保護費便可以平安過境。並且一路向西護送對方到達焉耆。咱們負責押運的那些輜重,樓蘭人也只取用了部分伏波弩,其他的,還繼續放在馬車裡。如果您出面跟……」
「如果個屁!!」王洵氣得幾乎抓狂。大唐立國以來,向強盜投降的官軍,自己麾下這伙弟兄恐怕是第一支,也可能是最後一支。並且還要向沙盜討價還價,請對方拿走兩成輜重后,對大夥高抬貴手。
大唐帝國的臉面,恐怕被自己這夥人給丟盡了。
可除此之外,還有別的選擇么?
一瞬間,他眼前又閃過老鄭、老趙等戰死者的身影。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他們全都儘力將臉轉向了東方。
轉向了長安。
死者已矣。
活著的人卻依舊要為生存而繼續掙扎。
已經陣亡了這麼弟兄。王洵無法再狠下心來命令倖存者進行一場做毫無希望的廝殺。領著一夥殘兵,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面對一群陌生且數量未明的沙盜,天時、地利、人和這三條樣樣不佔,大夥根本不可能奪回輜重后再平安脫身。
他只有暫且接受現實,一邊養傷,一邊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時機。
事實上,王洵懷疑自己即便做出與沙盜拚命的決定,弟兄們也未必肯遵從。這一點,從老周、魏風等人對盜匪的稱呼上就能推斷得出。他們更喜歡稱呼對方為樓蘭人,而不是沙盜。雖然王洵幾次婉轉地提醒,樓蘭古國已經亡了很多年了,大唐境內根本沒有樓蘭這麼一個部族存在。
「小洛姑娘說,只要最後一個樓蘭人還活著,樓蘭國就還存在!」讓王洵更鬱悶的是,他在隊伍中的影響力,明顯已經受到了外人的挑戰。那個蒙著一層薄薄面紗,名字叫做小洛的女孩子,無論說出什麼狗屁不通的話,都被方子陵等年青禁衛奉若聖旨。雖然他們這些賤骨頭經常因為油嘴滑舌,招來小洛的追殺,但那種一邊在小洛的攻擊下抱頭逃命,一邊回過頭來嘻嘻哈哈的模樣,更像是一種享受,而不是被懲罰。
「紅顏禍水!」王洵老氣橫秋地小聲嘀咕。這是他第一次為了白荇芷跟王准拚命時,顏季明的原話。此刻用在小洛身上最恰當不過。王洵從前從來沒見過如此瘋瘋癲癲,如此不知憂愁,如此傷風敗俗的女子。她就像雪野里一團跳動的火苗,溫暖著所有人的笑容。
腹誹歸腹誹,真正面對小洛時,王洵發現自己也很難將臉板起來。對方身上彷彿有一種天生的親和力,可以讓人在不知不覺間放棄一切防備。而對方的醫術也確實很不錯,自打從昏迷中醒來后,王洵身上的傷口幾乎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慢慢癒合。第一天在下地活動時,偶爾還會滲出些血珠,第二天血珠就變成了淡淡的水漬,到了第五天頭上,傷口已經完全結了痂,除非動作幅度太大,否則已經感覺不到任何痛楚了。
對於王洵的驚人恢復速度,小洛姑娘也是嘖嘖稱奇。「你簡直是頭氂牛!」每次幫他換藥時,都忍不住品頭論足,「比氂牛還壯實。我從十歲起跟在爺爺身後幫忙治傷,還是第一次看到癒合這麼快的傢伙!」
「當然了,也不看看我們王頭兒是誰!」看到小洛兩眼放光,方子陵的嘴巴就又開始犯賤,「他可是長安第一勇士,空手可以放到一頭牛!想當年,無論走到哪,都有一堆女孩子追著送香囊。你可要把握住機會,否則,等我們離開,再後悔就來不及了!」
「他?」小洛姑娘對此將信將疑。送荷包是樓蘭女子向男方表達愛慕的一種方式。當成年女子看某個男子順眼時,便將自己頭上一縷青絲剪下來,裝進香囊,親手送給對方,或者託人送到對方家中。如果對方接納了,則收下香囊,再以一張完整的狼皮作為回贈。然後雙方的家人就可以坐到一起,大大方方地商議婚禮細節,以及聘禮、嫁妝的多少。由部落中的薩滿選定吉期,讓有情人終成眷屬。
「當然了。老魏和老周兩個可以作證!」不顧王洵幾乎要跳起來殺人的目光,方子陵繼續滿嘴跑舌頭。
「是啊,是啊。上次我跟王頭一起出門,也收到了好幾個呢。氣得我家婆娘整整三天沒吃飯!」閑極無聊,魏風和老周兩個也被方子陵給帶壞了,睜著大眼睛盡說瞎話。
「那你家婆娘可真傻。」從沒離開過部族的小洛被三個壞傢伙忽悠暈了,眨巴著水汪汪地大眼睛說道。「如果是我,就先吃飽了飯,然後拿起一把刀子出門。將那些敢給我夫婿塞香囊的臭女人全大卸八塊。看下次誰還敢不長眼睛!」
「嘶!」眾人聽得直吸冷氣。因為常年跟周邊部落起衝突,樓蘭人中未婚女子的比例,遠遠多於男子。所以這個部族和中原一樣,也是一夫多妻。越是強壯的男人,在外邊越受青睞。但女人們顯然自有一套保衛婚姻的辦法,逼不得以時,她們不介意把自己變成一頭護巢的母狼。
「丫頭,話可不能亂說,要是被人聽見,你就甭想出嫁了!」帶著幾分調侃之意,向來寡言少語的老朱走過來湊熱鬧,「男人么?誰不想三妻四妾的。如果周圍的人都好幾個老婆,只有他守著你一個,走在外面,他肯定抬不起頭來!」
「娶老婆多和有沒有本事有什麼關係?」小洛姑娘的大眼睛登時充滿了困惑,但很快,她就從自己看到過的現實情況,推測出其中道理。大頭領康老娶了七個妻子,自己已經亡故的爺爺和父親,也都娶了三個。部落中陳叔雖然身子骨單薄得幾乎風吹就倒,可憑著一肚子墨汁兒,也有四個女人哭著喊著要嫁給他。跟自己從小玩到大的小石頭更不用說,雖然還沒有成親,可每天晚上,都有一大堆女孩子在演武場旁邊替他吶喊助威。跳得一個比一個高,巴掌一個比一個拍得響。 越是優秀的男人,喜歡他的女孩子越多。這可是個大麻煩。輕輕皺著眉頭,小洛姑娘眼中第一次有了憂慮。對於冰雪般聰明的她來說,人生中還沒有什麼解不開的難題。「那好辦!」很快,笑意就重新漲滿了她的雙眼,「我要是看上哪個男人,就讓他拿一張金狼皮來做回禮。我親手做了皮帽子給他戴上,保證這輩子,都沒人敢小瞧他!」
「嘶——!」周圍又響起一陣倒吸冷氣聲。在山谷里悶了這麼多天,大夥對樓蘭人的習俗已經多少有所了解。這個部落信奉火焰之神阿胡拉·瑪茲達,認為其創造世間一切。不像西域中其他部落,受突厥人影響以狼為圖騰。而小洛口中的金狼,則是沙漠野狼中的異種。渾身上下呈金黃色,百年難得一見。只要出現,肯定是群狼之首。
想要獵取金狼王,首先得面對數千頭野狼的瘋狂攻擊。其次,突厥人以金狼為神明在人間的化身,凡殺死金狼者,要麼成為突厥人的首領,要麼,就得被蜂擁而上突厥武士剁得粉身碎骨。
對於王洵來說,以上兩個挑戰無論哪個他都不願意接受。小洛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子,雖然沒有見過她的臉,但從靈動的眼神和柔軟的腰肢上來判斷,她即便到了中原,也堪稱絕色。可自打離開長安之後,王洵的目光已經很難再被某個女孩子所吸引。並非是心中已經被白荇芷填滿,而是在深處充滿了疲倦。
這種來自內心深處的疲倦感,讓他對同齡年青人熱衷的一切,都提不起興趣。醇酒、美人、名馬、寶刀,所有能點亮年青人生命的東西,彷彿都厚厚地蒙上了一層塵土。美艷如貴妃娘娘又怎樣,還不是姣好的外表下,包裹著一顆蛇蠍心腸?為了保住自家的秘密,她不惜通過自己的哥哥楊國忠,將四百餘無辜者,千里迢迢送到哥舒翰的屠刀下。明亮如寶劍巨闕又怎樣?如果不是拿在南霽雲手中,還是成為某個皇族的玩物的話,不是一樣躺在某個沒有陽光的角落裡,慢慢地被歲月鏽蝕?
越是在蜜罐里長大的年青人,遇到挫折后越是容易憤世嫉俗。此刻,在自以為看透了世間一切的王洵心裡,活著的目的只是為了向上爬,向上爬,想方設法爬得更高,更高,功成名就。最終將那些曾經背叛過自己、謀害過自己和欺凌過自己的傢伙,一個個都踩在腳下。那樣,他才能吐出心中積聚已久的怨氣。才能回到長安城中,在靜夜裡悄悄地對死於大漠中的那些兄弟們的亡魂說一句,老子替你們把公道討回來了,老子沒有忘記當日的承諾!
一股無形的寒意,慢慢從他眼中散發出來,令周邊友善的調笑聲噶然而止。校尉大人生氣了!方子陵、老周、老魏等人意識到王洵神色不對,趕緊低下頭去,將目光避開。唯有小洛姑娘感覺不到這股冰冷,兀自回過頭來,笑著揣摩王洵的心思,「你怕了?真是個膽小的傢伙,虧你長了這麼結實的一幅身板!」
說著話,她還念念不忘用手在王洵傷口周圍的肌肉上捏一捏,彷彿市場上買菜一樣討價還價,「金狼的確很難打。很多人這輩子都看不見一頭。這樣吧,如果是你的話,本姑娘可以打個折兒。按照一金十銀計算,沒有金狼皮,十張毛色純銀的雪狼皮[1]也可以。」
「哈哈哈哈!」禁衛們再度狂笑著捶地,籠罩在大夥周圍的寒意如同陽光下的殘雪般迅速消融。
嬉鬧聲中,小洛姑娘拉起王洵的手掌,用自己柔軟的小手在上面輕輕拍了拍,繼續補充,「要等你傷好了之後,親自去打,拿錢買回來的可不算!」回過頭,她的目光掃向滿臉羨慕的方子陵等年青禁衛,「你們幾個,也可以!條件都一樣!本姑娘今天決定了,誰先親手打來十張雪狼皮做聘禮,本姑娘就嫁給他!」
雪狼的棲息地距此並不遠,在阿爾金山雪峰上就有!
小洛姑娘當眾宣布擇婿條件的第二天,方子陵就從新結識的樓蘭朋友那裡,打聽到了了有關雪狼的具體消息。
這種奇異的猛獸平時生活雪線和林地的交界處。只在每年冬季最冷的那幾天,才會成群結隊從山上走下來,獵取沿途看到的一切生物。包括狗熊和豹子!
因為頭和四腳呈淺象牙色。雪狼與突厥人奉為聖獸的銀狼,並不被視為同一物種。在西域,你殺死一頭銀狼,肯定會被無數受到突厥人影響的部落聯手追殺。但能夠獵殺雪狼的人,卻會被各部落視為受神明保佑的英雄。
不幸的是,這種英雄全西域也沒幾個。
成年雪狼身材能長到八尺[2]開外,體重高達一百六十餘斤。暴怒之下,可以直接掀翻戰馬。尋常部族武士,根本擋不住它的傾力一撲。
更不幸的是,這種野獸居然喜歡群居。要麼不出現,一出現至少是三五十隻。
想想被二三十頭像王洵這樣強壯的雪狼圍攻是什麼滋味吧?絕對令人不寒而慄。甭說獵取其中一頭了,能從狼嘴下平安脫身,都是幾輩子在佛前燒香磕頭積下來的福分!
「如果手頭有蒙汗藥就好了,提前下到羊肉中,再把羊肉扔到狼窩附近!」不甘心與美人失之交臂,方子陵開始謀划智取。
這個想法剛一說出來,就被兜頭潑了一盆冷水。「肯定不行!」他剛結識的樓蘭朋友,一個年齡也在十八九歲上下,名字叫做窟米和清的部族武士大聲反駁,「你當它是狗呢,什麼爛肉都吃!那畜生性子傲得很,只吃自己打的,或者剛剛被同伴咬死的動物。你拿塊凍肉丟給它,保管它看都不看一眼!」
「那就下夾子!」一計不成,方子陵心中又生一計。「用夾子夾住它,我們的人中就有好幾個懂鐵匠活的,你幫我找幾塊生鐵來就成!」
「它寧可把自己的腿咬斷,也不會等著被你活捉。況且你怎麼知道它走哪條路?阿爾金山這麼大,你總不能到處都下夾子!」窟米和清白了方子陵一眼,用極其生硬的唐言反駁。
「那就挖陷阱!」
……
「設套子!」
……
回答他的是一個接一個大白眼。部族武士都是天生的好獵手,方子陵那些鬼花樣,窟米和清與他的同伴從小玩到大。可沒聽說過,誰曾經用這種辦法獵到過一頭雪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