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也就秦王能這樣玩了
第141章 也就秦王能這樣玩了
法治這件事情,並不是從嚴從厲就一定好的。
就像羅教授舉列的那樣。
本來一個人,只是犯了一點小罪。
甚至只要主動認錯,完全可以被寬大處理。
比如說小偷,關幾天,或者交一些罰款,事情就過去了。
可是,按照大明律的規定,得挨板子。
而且還要被抓入獄。
古時候的大牢,特別是大明朝的,那可是真能『吃人』的傢伙。
所以懲罰得如此嚴重,說不定犯事的人為了避免敗露,就會鋌而走險,殺人滅口……
嚴酷的刑罰,反而起到了相反的後果。
「草民理想中的律法,是規勸人們向善,避免犯罪的,如此才能算得上一部完美的法典,而大明律所記載還是不夠概括,也不夠靈活、不夠規範,更不能變通。」羅教授做了第一階段的總結性發言。
朱元璋依舊沉默。
因為,羅教授列舉的這一點,他沒法反駁。
明初洪武年間,為何朱元璋屢禁貪官,而且觸發極為嚴重,甚至發明了剝皮充草這樣的刑罰,但貪污之風卻屢禁不止,甚至還因此而導致官官相護,官員們互相勾結,所以每次一抓一大把?
究其原因,就是在大明朝當官貪污的風險太大了!
所以那些冒著巨大風險貪污的官員們,日夜提心弔膽,疑神疑鬼,不得已而拉攏其他人……
如此一來,罪行越來越大。
甚至可以說,大明一朝貫徹數百年的黨爭之風,也有這方面的一些原因。
官員們,從開國之初就開始拉幫結派了。
朱元璋的沉默,代表他聽進去了羅教授的話。
「父皇,羅教授所言不錯。」
朱樉見朱元璋的反應,微微一笑,他知道朱元璋是聽進去了,於是趕緊規勸:「兒臣也覺得,一個國家的法典,不應該以懲罰犯人為最終目的,應該是能規勸所有人不去犯罪。」
「嗯。」朱元璋點點頭,他注意到羅教授說了五點,可剛才他只是點出了其中的四條,便問道:「你還說大明律職權不明,何以見得?我大明朝堂上有刑部,地方上設有按察司,又有錦衣衛監督百官,哪裡職權不明了?」
羅教授馬上答道:「皇上所說的刑部、按察司,以及錦衣衛,都是一言堂。比如說按察司吧,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兼具司法和監察職能,問題就出在這裡了。」
「這有什麼問題?」朱元璋不解。
朱樉知道,不能讓羅教授一個人來回答朱元璋的問題,那樣就等於是羅教授一個人承受面對天子的壓力了,他開口道:「父皇,從報案到調查,再到取證、核實罪名,以及最後的量刑,都是按察司一個衙門來判定的,這不就是最大的問題嗎?誰又能保證,各省的按察司官員,都是清正廉明的青天官員呢?」
「就算那些官員都是青天,可一個人始終精力有限,如何能保證不會出現冤假錯案呢?」羅教授同時發問。
朱元璋道:「若遇到此類案件,古人多是會採用多方會審的機制。」
「那樣就太繁瑣了,而且最後斷案由要牽扯別的機構進來。」
羅教授搖頭問道:「這難道還不是職權不明嗎?依草民看,應當以番禺府為例,以縣為單位開始設立三司,既將按察司的職權分開來,稽查司負責巡邏治安,稽查不法之徒,但沒有審判之權。因此還要設立掌刑司,負責審判罪行,卻沒有羈押罪犯之權。按察司,負責檢查監督稽查司、掌刑司所審理案件錯漏,以及簽發逮捕令之權,但卻沒有審判、緝拿職權。如此一來,職權清晰,而且又可以三司互相監督公證運轉。」 「那若是按察司的官員出錯了呢?」朱元璋反問。
羅教授答道:「遇到此類事件,則可報由地方長官,經批准再由稽查司拿人,掌刑司負責審判,涉事的按察司官員暫時免職,由上級地方按察司派人前來核實定罪。」
朱元璋又陷入沉默了。
平心而論,羅教授的這套司法運作系統,確實更加科學一些。
因為,設置三司,分屬不同機構,確實能避免互相勾結,解決了司法成為一言堂的弊端。
片刻后朱元璋看著朱樉問道:「秦王,現在番禺府採用的便是這種方法嗎?」
「不止番禺府,整個嶺南,也是如此。甚至海外的地方,也已經在修建三司衙門了。」
朱樉補充說道:「按察司官員涉事,稽查司可以上報地方長官,而稽查司官員涉事,按察司衙門可以直接派人前往緝拿。掌刑司官員若涉事,按察司也可以予以駁回判罰勒令糾正,甚至拿人。從各縣城開始,到州府以及省道三司衙門,層層互相監督,配合地方長官辦事。」
「那如果縣令犯罪了呢?」朱元璋又問。
羅教授道:「除非縣令和稽查司、掌刑司一起勾結,否則按察司會阻止縣令犯罪,擁有上報州府、省道的職權。」
「還真是環環相扣啊!」
朱元璋道:「從縣城開始設立三司,協同執法,確實很不錯。但是你們想過沒有,如此一來朝廷得養多少仕人?這些都要錢啊!」
這是朱元璋最難接受的了。
因為從縣城開始設立三個司法機構的話,全國算下來估計得多出好幾萬個官職來,實際上如果整個大明搬照朱樉在嶺南的執政體系,這個數字還要多一些。
畢竟,朱樉可是設立了很多部門來分管地方的。
一般人還真不敢像朱樉這樣玩。
但是,朱樉這樣做的效果,卻是立竿見影。
管經濟的,就專心搞經濟。
管發展的,就專心搞發展。
執法三司的影響力,也在地方上擴大,畢竟這可是三司衙門。
所以從今年開始,整個嶺南再也沒有出現過鬥毆的事情。
宣傳標語都被執法三司給宣傳在深山老林中去了。
像什麼放火燒山,牢底坐穿。
打架鬥毆,輸了進醫院,贏了賠錢……
故意殺人者償命!
……
整個嶺南地區,不能說完全杜絕了犯罪,但是犯罪率比起大明來,那可真是低得不能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