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之城

  哈維沙漠,橫亙在加州西南部,方圓1萬平公裏,南接羅拉多沙漠和諾蘭沙漠,北接大盆地沙漠,東邊和羅拉多高原接壤,西邊是加州橫斷山嶺。橫跨加州,花州,是加州最幹燥的地方,和我們中國新疆大沙漠有很大區別,哈維沙漠是幹燥的高原沙漠,沙漠中遍布著灌木,碎石

  從大熊湖出發,山脊道一直沿著加州橫斷山嶺東麓一直西。直到哈維沙漠的西南角羚羊峽穀,這是哈維沙漠最窄的地方(不到0英裏寬),穿過峽穀西側的太洪隘口往北,是加州重要的農業區,平緩的中峽穀就在盆地北部

  我終於離還有0英裏,是旅途必經之處,離安羚羊峽穀西端的鎮不遠。從這裏向北,將穿過哈維沙漠和哈查皮山脈進入華達山脈,5月7號早晨10點,告別了月亮之家,我又回到了路上。山脊道從綠穀消防站到490英裏附近的路因為大火封閉了,隻能繞道走,通常我們有兩個選項,一個是沿著公路經鎮海斯湖,走0英裏柏油路,就可以到達。要麽走海斯湖附近地一條上山道可以返回山脊道490英裏處


  因為不想錯過500英裏紀念路標,所以我決定尋找490英裏處的路。盡管這條路並沒有GPS標記。我沿著公路反方向向東走去,烏雲漸漸被甩在身後。到處是田園景象。走了快一個時,按照路標指示,又折返沿著公路向海斯湖筆直走去


  平緩的山穀,烏雲從西邊迎麵而來,看來今晚又是個風雨交加的夜晚。走貫了山路,人就會非常討厭公路,但路邊的田園風光還是吸引著我。突然一輛吉普牧馬人停了下來,車上的老大爺問我要不要搭車,我當然沒有理由拒絕。跳上車,我們一邊開車,一邊聊起來。當知道我是穿越者時,他告訴我年輕的時候他入伍被派到日本在北海道劄幌,呆了年多。後來做了消防員,直到退休,今年都90歲了。真是不可思議,老大爺精神好身體也好。他這幾一直在義務接送穿越者,我覺得驚奇,難道遊戲已經開始開放了嗎

  他把我送到490英裏的路,我十分慶幸,有好心人幫我帶路,這條路沒有路標,很容易錯過。這條上山路非常陡峭,大概是已經廢棄的原因,道被雜草覆蓋。不一會我的鞋和襪子就有濕了。氣也越來越差,濃霧再次統治了整座大山,很難想象,這裏離沙漠已經很近,卻陰冷濕潤,濃霧彌漫。氣變化多端,很難講什麽時候就要下雨,我必須掌握好時間,找到合適的宿營地,走到499英裏突然發現一大片空地上孤零零的支著一頂帳篷。原來是大叔,找到同伴讓我心裏略寬。我決定和他一起露營


  道路再次因為大火封閉,我不得不沿著海斯湖公路和另一條公路繞道,再從沙溪返回到道。5月8日,激動人心的時刻終於到來,在沿著沙漠邊緣繞了一個月的圈子之後,我終於直麵遼闊的哈維沙漠。缺水依然是我麵臨的最大問題,地圖上的幾個水塔都已幹涸。我隻在一個為野獸收集露水的棚子下麵找到了半升。穿過濃霧封鎖的米爾山,廣袤的哈維沙漠再一次清晰地展現在眼前。而就坐落在山腳下沙漠的邊緣


  根本稱不上是一座城,也不能稱之為旅館,他它隻是位於沙漠邊緣的“某個地方”,一個隻有旅行者才會到訪的地方。這裏有“市政府”“醫院”“郵局”“旅館”,居然還有“監獄”,當然裏麵關的是幾隻雞,在庫房裏還放著幾套戲服和玩具槍,看上去更像是破敗的主題樂園

  的主人叫R,個子不高,身材肥胖,曾在海軍陸戰隊服役,對當過兵的旅客格外熱情。他每都把旅客拉到離這15分鍾路程的賣部,買東西吃喝。不過R似乎打算放棄。他在賣部邊上的社區中心開辟了新的庇護所收留旅行者,傍晚大多數人都去了R的新地方。


  據他曾是製片人,拍過不少片子,有自己的石油公司,在附近買了很多土地。也許他認為這裏會發展成新的城市,但投資失敗了。很意外的是一條旅行路線經過於此,才繼續做了下去


  是一個神奇的地方,荒涼破敗,但更符合我想象中的美國西部——《黃金三鏢客》裏金發出沒的地方。金發並不存在,但這裏從不缺乏傳奇,比如傑迪戴亞·史密斯。他在眾多西部冒險家中顯得非常獨特。加爾塞斯成為了主教的聖人,本傑明威爾森和約翰弗萊蒙特最終功成名就,無論財富和政治,都收獲頗豐,可以是第一代實現了美國夢的人。但史密斯在眾多冒險家中顯得很特別,他命運多舛,死亡充滿謎團,遺體也未找到。直到19世紀末,他的傳奇才為後人所知。


  1798年,史密斯出生於紐約州巴恩布裏奇的一個普通家庭,時候沒怎麽上過學,但會一些拉丁文,1歲在貨船上作夥計。雖然出身一般,但史密斯對探險有著然的興趣,他父親的朋友送給他一本劉易斯和克拉克遠征的遊記,他為之著迷,從此便有了探索西部、揚名立萬的雄心。


  18年他在聖路易斯加入了著名的阿石利百人隊。開始了他的傳奇。18年,他和阿石利的隊伍和阿裏卡拉人發生了衝突,1個人被殺死。史密斯表現英勇,成功突圍請來了援兵,使他名聲遠播。18年史密斯帶著他的隊伍探索洛基山,在東懷俄明,他遇到灰熊的襲擊,他的朋友被灰熊撕成了兩半,腦袋也被咬了下來。而史密斯身負重傷,耳朵和頭皮被撕掉,肋骨也斷了,但最終在其他同伴的幫助下趕走了灰熊,活了下來逃過了一劫,史密斯的遠征才剛開始。186年到188年,他兩次遠征加利福尼亞,成為第一個穿越莫哈維沙漠和內華達山脈的美國人,第二遠征次還成功地進入了哥倫比亞河流並穿越洛基山,返回了聖路易斯。他還繪製了詳細的地圖


  史密斯自稱山地人,他熱愛冒險,對印第安人又愛又恨。他和印第安人作生意,學習印第安人的文化,試圖和他們保持友誼,他稱印第安人為自然之子,卻又他們是未為開化的生物。曾數次逃過印第安人追殺的史密斯,終於在181年5月7日迎來了他最後的時刻。史密斯帶領一支商隊前往聖塔菲做生意,返回途中和科曼奇人遭遇,史密斯曾試圖和克曼奇人和談,但中了圈套。盡管他奮力搏鬥,殺死了一個科曼奇酋長,但最終還是沒有逃脫被殺的命運。


  而此刻我所在的,羚羊穀一角,這裏像極了當年史密斯經過的地方,甚至一度懷疑程序員曾來過這


  大漠無言,仿佛還能看到山地人的大篷車隊的影子。歲月正慢慢抹去了史密斯的傳奇,隻有在這荒涼的沙漠中才能清晰地感受到他的存在。而我正在,麵對著沙漠尋覓著其他玩家的影子。對我來,此時此刻沒有羈絆,隻有自由。傍晚,夕陽從烏雲間露出一角,餘暉灑落在空曠的大地上。明又是新的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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