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鐵證如山
凌竺無奈的坐下。
聶陽宏眼中露出勝利的微笑,又取出一件證物:「這是在案發酒店房間床頭櫃里找到的安眠藥,上面有被告多個指紋,而且已經用了大半。經求證,這裡面的安眠藥和受害者體內的安眠藥是同一款。」
宋子彤坐在陸淺淺身旁,聽見這話難過的掉了眼淚:「我大哥還不是因為張薇才會吃安眠藥的……幾年前以為是他害死了張薇……心裡愧疚,整夜整夜的睡不著……身子都垮了……這才吃的安眠藥……沒想到現在還成了什麼狗屁證據!」
陸淺淺握了握她的手,低聲寬慰:「別急,還沒結束呢。」
宋子彤點點頭,聽凌竺反駁:「我方委託人入睡困難,因此遵循醫囑服用安眠藥。這從幾年前就開始了,並非是為殺人做準備。葯就放在床頭櫃里,真正的兇手隨時都能趁他不在拿去給死者服下。」
「那死者又是為什麼會喝一個陌生人給的水?」檢察官反問,「死者夫婦很明顯是在套間客廳里坐了一會兒,等藥效發作后才被兇器刺殺。」
「等一下!」凌竺打斷檢察官,「我沒有說真正的兇手是一個陌生人,相反,這一點我與聶檢察官一樣,認為兇手與死者肯定認識。死者生前敲詐過我方委託人,這回屢次敲詐不成,肯定是找了人幫忙。很有可能就是這個人,殺了他們。」
「一派胡言!既然是合作者,錢還沒有拿到,又怎麼會先殺人?」聶陽宏反駁。
「因為這個合作者是一個專業殺手。受害者都是一擊斃命,行兇手法極為老練。且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迹,證明兇手的反追蹤能力極高。我方委託人對這些並沒有研究。」
「也可能是被告隱藏了這些能力!」聶陽宏堅持,「我方請求被害者親生女兒出庭作證!」
這話一出,包括宋晨宇在內的眾人皆是臉色一變。
張薇居然被檢察院先找到了?
法官同意了這個請求,張薇很快被人帶到證人席。她望了眼宋晨宇,眼神晦暗不明。
宣誓之後,她便開始跟著檢察官的節奏開始闡述自己與宋晨宇的關係,以及宋晨宇對她父母的態度。
張薇口中,她和宋晨宇原本是一對非常恩愛的情侶,但是因為宋家父母的堅持反對而被迫分手。分手后,宋晨宇因為對張薇愧疚,就答應給她贍養費。
宋子彤聽得想吐:「她又沒跟我哥領證,居然有臉說贍養費!」
凌竺也做了同樣的反駁,並且道:「那是敲詐,我方委託人處於人道主義才給了錢做安撫。但得知是全家聯合起來的詐騙后,就停止了這一舉動。」
法官覺得凌竺的話可信。
張薇開始哭,聽得陸淺淺也皺了眉。
法官問不出有效信息,只能讓她先退下。
「被告律師所說兇器上指紋是偽造的,怎麼證明?」法官問凌竺。
凌竺請來了有多年從事勘察工作的退休老刑警,他現身說法證明了指紋的確可以偽造在兇器上。
首先,只需要在留有宋晨宇指紋的地方將他的指紋用透明膠帶紙提取出來。這一點很簡單,總統套房內的水杯、桌面等地方都有他的指紋。
隨後,再將帶有指紋的透明膠帶粘到兇器上,最後再撕掉透明膠。這樣就可以將無辜者的指紋放到兇器上,偽造證據。
「五年前有一樁剛平反的冤假錯案就是用的這種手段。」老刑警說完,法庭上發生了不少人竊竊私語的聲音。
「肅靜!肅靜!」法官重整紀律,和陪審員商量了一下,蹙眉道,「這可以作為參考,但不能證明被告就是無辜的。」
「這也不行啊……」宋子彤急的不行。
安君墨示意她淡定:「好戲在後頭。」
老刑警退下,凌竺又道:「案發現場出現了大量血跡,兇手身上一定也沾了血。請問檢方找到血衣了嗎?」
聶陽宏的眼眸閃了閃。他們近期也在全力尋找這一個證物,幾乎把整座酒店和附近都翻了個遍,還是一無所獲。
凌竺見他搖頭就笑了,「我們找到了!」
聶陽宏大吃一驚:「什麼?」
凌竺向法官報出了證物的編號,電子屏上很快顯示出血衣正反兩面的照片。因為在江水裡浸泡了很久,上面的血跡已經褪色不少,只能勉強看清一大團一大團暗褐色。
凌竺開始闡述:「在案發後第二天,有人在舒慶江便發現了一個流浪漢的屍體。因為流浪漢是被人勒死的,因此沒有將這兩件案子合併在一起處理。但是,我們發現了血衣上除了有兩名死者的血跡,還有那個流浪漢的血跡!」
聶陽宏臉色大變,和同事對視了一眼,同事立刻站起來問:「流浪漢既然是被勒死的,那他根本就不會流血!怎麼會有血跡殘留在血衣上?」
「經法醫檢測,該流浪漢患有很嚴重的胃病。被人從身後勒死的時候,胃出血,吐出的血因此殘留在了血衣之上。」凌竺說著示意眾人看向屏幕上展示出來的血衣。
「這件血衣前面和衣袖位置,大部分血跡都是兩名死者的。但是在背部位置,卻是流浪漢的血跡。我們可以推測,當時兇手在酒店穿著這件事衣服行兇,而且是面對兩名死者的,因此衣袖和衣服身前部分就濺到了兩名死者的血跡。」
他望了眼在場諸人,沒有反駁,又示意眾人看向第二張血衣背面的圖片,「蘇城如今還在冬天,但案發酒店內有暖氣,兇手在酒店殺人時肯定將外套脫掉后,穿著這件羊毛衫行兇。兇手在殺完人後,再將血衣藏起來,或者是重新穿上外套,這才躲過了監控和眾人的目光逃到外面去。」
「貼身穿著的血衣很有可能沾上兇手的DNA,因此兇手才沒有將它留在現場,而是帶出去想要損毀證據。酒店附近都是樹林,且有專人巡邏,如果用火將衣服燒掉的話,很有可能引起別人的警覺。但又不能隨便丟棄,因此,兇手選擇去不遠處的舒慶江邊丟掉這件血衣。」
凌竺說到這裡,檢察官聶陽宏終於開始反駁:「兇手就不怕江水把衣服衝到岸上來嗎?酒店附近不能燒,他就不能回家再燒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