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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開庭

  「放心,就算檢方指正這筆錢是宋家給的,當晚會場空調的確有問題,當時在場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證。所以,趙中傑證詞的可信度很高。」凌竺笑著,「君墨,這場官司應該讓我去打!」


  「你有把握贏?」安君墨問。


  凌竺想了想,謹慎的道:「七七八八吧,讓宋家再活動活動,不是問題。畢竟兇器上指紋的偽造方法我已經想出來了。而且,他們沒有找到血衣。」


  安君墨揚唇:「我找到了。」


  凌竺大驚:「什麼?你找到了?」


  安君墨頷首:「就在舒慶江邊。雖然上頭的血跡已經被沖刷的差不多,但你也知道血跡不可能一次性就被洗乾淨,用特殊的手段還是檢測的出。」


  「可在水裡泡過之後,就算血跡還在,兇手的DNA特徵也會消失,找到也沒用啊。」


  安君墨斜睨他一眼:「我也沒說上面就只有張薇父母兩人的血跡。」


  陸淺淺大喜:「你是說上面殘留了兇手的血跡?」


  凌竺狐疑:「這也不可能吧。警方已經將現場全部勘察過,沒有出現第三人的血跡。而且案發地沒有打鬥痕迹,兇手幾乎不可能受傷。」


  安君墨笑而不語。


  這樁案子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媒體製造了大量輿論,如今可以說的早就成了全民新聞,全國上下好幾億網民都在等結論。


  加上宋晨宇本就身份特殊,還有不少仇富的人更是等著看他的好戲。


  最重要的是,兇器已經被警方找到,暫且被他們當做了鐵證。


  因此,在層層壓力且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一個月後便在蘇城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審理。


  陸淺淺和安君墨都去旁聽了。


  書記員簡要說過法庭紀律后,案件正式開始審理。檢方提供的證據樣樣都是將宋晨宇往絕路上逼,看的陸淺淺心驚肉跳。


  宋晨宇倒是一點也不著急。


  這次幫宋晨宇辯護的主律師是蘇城乃至全國都著名的律師凌竺。


  宋晨宇原本的私人律師主打的是商務和民事方向,雖然刑事案件也涉及,但他怕自己有所疏漏,因此這次當了副手。


  凌竺這個人,喜歡他的人喊一聲大律師,不喜歡他的人直接當面就管他喊訟棍。


  從蘇城政法大學畢業后,凌竺便憑藉著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在蘇城法院一戰成名,隨後成為檢方們最恨的一個人之一。


  28歲的年紀,他已經擁有自己的律師事務所,而且還是全國四大紅圈所之一。


  只要對方開的起價,他無論民事還是刑事案件都接。當然,現在他功成名就,每個月也堅持做善事。


  每個月,他的律師事務所都會去法律援助中心接至少三到五個案件,提供無償的法律援助。


  這些案子凌竺大多都是交給事務所里的其他帶新人的律師去做,一來可以給事務所新人律師多鍛煉的機會,二來也算是他為人民服務。


  因此,大家對凌竺褒貶不一。


  但這些都不影響凌竺,他依舊是每天賺的盆滿缽滿。用他親哥凌霄天的話來說,凌竺他天生就是法律的蛀蟲。


  法庭之上,檢方提出最強有力的證據就是那把佔有宋晨宇指紋的兇器。


  凌竺提出異議:「我仔細看過兇器上的指紋,我方委託人慣用手是右手,而兇器上的指紋卻是左手的。非慣用手力氣沒有慣用手大,在殺人之時,行兇者都會用自己的慣用手。因此我方懷疑這兇器上的指紋是真正的兇手偽造用來陷害我方委託人。」


  原告的檢察官是跟凌竺交手多次的老對手了,聞言立刻道:「也有人兩隻手都是慣用手,被告很可能平時隱藏了自己左手力氣極大的這一事實。」


  「這不可能。」凌竺反駁,從桌上拿起一張報告單,「這是被告最新的體檢報告,被告三年前曾經因為遭人持刀搶劫,與劫匪搏鬥中被劫匪傷到左手經脈。如今他的手筋雖然恢復,但左手根本使不出力。」


  陸淺淺下意識的瞥了眼宋晨宇放在台上的左手。


  他們兩人去烏河村接宋子彤回家的時候,半路出了車禍。車子顛覆,她稍有不慎就會被頂破車頂的石頭砸破腦袋,是宋晨宇將她從車裡抱出去才幸免於難。


  當時宋晨宇讓她將大部分力量都壓在右手上,左手則是手肘和肩膀在支撐,手腕的確顯得有些無力。


  沒想到居然是這樣。


  法官聞言,要了證據去查看。


  檢方顯然沒想到凌竺會有這樣的證據,頓時臉色有些難看。


  這份證據是真的,法官採納了下來。


  檢方再接再厲:「在案發現場殘留了兩個佔有被害人指紋和DNA的水杯內,以及受害者的體內,我們都檢查到了安眠藥成分。考慮到屋內沒有搏鬥的痕迹,而且外面沒有人聽到動靜,兇手應該是將被害人用安眠藥迷倒之後再行兇。既然是這樣,只要左手還在,就能持刀殺人!」


  宋晨宇的左手雖然力氣不大,但一把刀還是能握住的,這顯然也有可能。


  凌竺嗤笑:「那麼請問檢察官,我的委託人是怎麼才會再兇器上有且只留下這麼一個左手拇指的指紋的呢?難道他帶了一個四個指頭的手套,唯獨把左手拇指的指套剪了,特地留一個指紋在兇器上?」


  檢察官聶陽宏最討厭的就是在法庭見到凌竺露出這樣的笑容,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對方笑容中的蔑視!

  聶陽宏深吸一口氣,繼續闡述:「被告也可能當時並沒有找到合適的手套,而是簡單用一塊布或者是類似的東西覆蓋在手掌之上後去拿了兇器。倉促之間,這才留下拇指指紋。」


  「反對!」凌竺趁著他一個停頓立馬出聲,「兇器是一把短刀,案發酒店之內根本沒有,需要人刻意準備。如果我方委託人真的是兇手,他能準備好一把短刀,怎麼會忘記手套?」


  「也可能是一想到要殺人就心慌忘記了!」聶陽宏立刻懟了回去。


  法官略一思考,點頭:「被告反對無效,原告繼續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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