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帶回去當童養媳
王縣令瞧著兒子的模樣就知道兒子喜歡這個小丫頭,雖然這丫頭小了點,不過再過幾年給他兒子當個通房也不是不行。
「大牛,你這腦袋被傷成這樣也不知道耽誤找媳婦兒不,如果是這丫頭傷的你,那爹就做主讓她進府伺候你。」
聽到王縣令的話王大牛眼睛一亮,周圍老百姓都忍不住罵王縣令無恥。
余紫真沒想到王縣令會這麼明目張胆的算計她女兒,幾步跑到凌笙歌的面前一把抱住。
「王大人,我家笙兒才五歲,你們別想打她的主意。」
王縣令剛剛還沒注意,此時看到余紫真的時候眼前倏然就是一亮,滿臉的驚艷。
在永樂縣這個地方竟然還有如此絕色的女人,他以前怎麼不知道?
王大牛看了余紫真一眼又看了凌笙歌一眼,他發現凌笙歌臉蛋紛嫩眼睛又大又漂亮,看她娘的模樣她長大以後肯定也美得不像話。
雖然王大牛才十二歲不過因為他爹好色還不避著他,他也學了不少欺負小姑娘的花樣。上次在河邊遇到凌笙歌的時候王大牛就覺得這小丫頭嫩得能掐出水來,學著他爹在府中調戲小丫鬟的樣子捏了她下巴一下。
凌笙歌雖然年紀小不過余紫真早早就教她和小玥男女有別,突然被王大牛調戲就算才五歲不過她還是狠狠的撓了他一把,王大牛被撓了滿臉花一生氣就把她推下了水。
說到底王大牛和他爹一樣好色,哪怕凌笙歌才五歲他就有了不軌的企圖。此時聽他爹那意思是把凌笙歌弄進府,他一想到凌笙歌長大以後的樣子這心裡就激蕩不已。
王縣令現在對余紫真也有了興趣,不知道是不是他手下的人都瞎了,永樂縣有這樣的美人都沒人告訴他。
「我兒子的頭被傷成這樣不知道是不是你們早有預謀,我就這麼一個兒子,要是他出了什麼事情誰能承擔起責任?你女兒小不懂事,你還不懂事嗎?說,是不是你指使你女兒傷害我們王家的獨苗?」
……
見過不要臉的,可把不要臉精神發展到這種程度的凌笙歌還是頭一次見到。
王縣令那色迷迷的模樣看樣子是把壞心眼打到她娘頭上來了,真是噁心。
余紫真是又氣又怒,她在永樂縣待了五年,這五年間雖然和街坊鄰居很少走動可大家相處的都還不錯,從沒因為瑣事和任何人發生過口角,她怎麼也想不到自己和女兒能惹到這麼不要臉的縣令。
她的性子比較軟不過卻有著自己的傲骨,聽了王縣令的話余紫真的臉色越來越冷。
「王大人,我家笙兒這麼小有什麼本事傷害令公子?在此之前我根本就沒見過令公子,何談指使我女兒去傷他?誣陷人也不帶這麼誣陷的,你身為父母官就這麼對待自己管轄內的百姓嗎?」
看到余紫真氣得臉色都白了凌笙歌抱著她的手臂搖了搖,「娘,你彆氣壞了身體。」
小玥都快氣哭了,「明明是王大牛要害我們家小姐,你們還講不講道理?」
周圍的老百姓一個個都義憤填膺,王縣令是個什麼東西老百姓都知道,此時看到他帶著人欺負女人和孩子都很憤慨。
凌家五年前搬到這裡,誰也沒看到過凌家的男人,只是聽余紫真說去打仗了。余紫真溫柔善良樂於助人,當年撿到快要餓死的小玥后一直撫養到七歲,其實周圍街坊都知道一個沒男人在身邊獨自養大孩子的女人有多不容易。
王縣令也實在是欺人太甚,這麼欺負人家也是作孽。看到王縣令色迷迷的看著余紫真,眾人突然想到今天傳出的流言,原來王縣令真是看上人家了才千方百計的來找麻煩。
凌笙歌抱著余紫真的同時也在想對策,自古都是民不與官斗,這王縣令好歹也是個七品官,都說官大一級壓死人,她們這樣的普通老百姓怎麼和人家斗?
可如今這個狗官明顯是對她娘有了興趣,如果把她娘給搶了去可怎麼辦?她娘雖然是個弱女子可一身的傲骨,為了保全清白估計連命都會不要的。
權衡了片刻凌笙歌決定先讓這個狗官把她帶走,她年紀小模樣還沒張開呢,被抓了去應該不會有什麼危險,大不了慢慢想對策。
「好了,我承認王大牛是我打傷的,我搬了石頭站在他面前打破了他的腦袋,你們帶我走吧,我給他當童養媳!」凌笙歌天真軟萌的嘟囔著。
周圍傳來了眾人的一聲鬨笑……
王大牛都十二歲了,人家小姑娘才五歲,兩個人身高在那裡擺著,想要打破王大牛的腦袋小姑娘可不得搬著石頭站上面才能夠得著。
可如果王大牛就站在那裡讓凌笙歌打,他四不四傻?
聽到周圍的議論聲王大牛有些心虛,就在此時一旁的東方寂嗤了一聲。
「王大牛,你那腦袋明明就是我打的,你卻喊了你爹來幫你欺負小姑娘,這麼噁心的事情,還真是你們這一家子能做出來的。」
「臭瘋子你說什麼?」王大牛瞪大了眼睛,臉上的肥肉跟著顫了顫。
「四個月前在河邊你調戲這個小丫頭不成,惱羞成怒把她推下了河,背地裡卻污衊是我推的。要我說呢,誰推的誰是王八犢子!」
王大牛自然不肯承認自己調戲個五歲的小丫頭,「明明就是你推的,我身邊這幾個人都看到了!」
他那幾個狐朋狗友立刻異口同聲指認東方寂,「就是你推的,你瘋病犯了,把人家小姑娘推到了水裡。」
要是以前老百姓們恐怕就認定了是小瘋子做的,可今天大家都是親眼目睹王家這父子的嘴臉,反倒是覺得小瘋子的話也許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