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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金鐘罩和玻璃心

  人生中受的傷害那麼多,多一件少一件又何妨。


  到達大連的機場,見有旅遊團正在免費發放大連地圖,我也混在裡面,要了一份。林思聰遠遠地鄙視地看著我,恨不得跟我划江而治,劃清界限。小鬼,都已經到大連了,難道要錯過旅遊的機會嗎?


  林大人摸了一下孩子的頭,示意我過去聽吩咐。我快步小跑到他身邊洗耳恭聽。


  林大人勾了勾眉,指了指孩子:「你幫我把聰聰送去賓館,我和王經理直接去會議現場了。」


  我眨巴了一下眼睛,只好遵命。難怪我不知道具體的行程,合著我真是來當保姆的。


  到了賓館后,林思聰泰然地從書包里拿出迷你DVD機,塞進一張光碟,不久便傳來一聲:「因為真相只有一個!」


  周林林曾經說過我有走到哪裡人便能死到哪裡的柯南氣質。我平時不喜動畫片,如今無事可干,也只好看柯南本尊在屏幕里如何「害」死人。


  小傢伙一看就是柯南迷,每當柯南睜著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說道「原來如此」,他的眼睛睜得比柯南還大,甚至忘了吃手上的薯片。等我們不亦樂乎地吃完賓館里的兩大袋樂事,我瞬間失去了看柯南的動力,在房間里踱來踱去,煩躁得很。


  林思聰不耐煩地轉頭看我,瞪了我一下。林思聰長得很像他爸爸,基於對他爸爸的了解,我很快解讀出他的眼神是在說:你要發瘋請自行出門。


  但小傢伙的殺傷力沒有他爸厲害,畢竟他爸才是發我工資的皇帝。我無視太子爺的眼神,坐在床邊問他:「聰聰,你有沒有覺得阿姨像小蘭姐姐?」


  林思聰跟看笑話一樣看了我一眼,嗤笑一聲,搖了搖頭,繼續看屏幕。


  我早習慣了林家對待我的方式,所以我毫不生氣,反而更加有興趣地說:「聰聰,我覺得你挺像柯南的,要是穿上柯南的藍西裝,再配上紅領結、銀手錶,就是一活脫脫的柯南再世啊。」


  林思聰按了一下暫停鍵,直接把我說話的重點做了轉移:「柯南本來就在世。」


  我不急不惱地說:「聰聰,現在都流行玩『cosplay』。小蘭姐姐我下回陪你玩這個。但今天我們好不容易到了大連,不出去玩實在是太可惜了。」


  小傢伙歪著腦袋想了想,說道:「出去玩可以,但是其他地方我已經玩過了,只有『發現主題公園』沒去,這回你陪我去吧。」


  我還不知道「發現主題公園」是幹嗎的,但聽起來像是類似於海洋館天文館一樣的地方,便欣然答應,心想林思聰比他老爸容易說服多了。太子爺畢竟還是嫩了些。


  事實證明,林思聰比他老爸要歹毒得多。如果你們曾經看見過一個穿著OL通勤裝,腳踏六厘米高跟鞋,身上還背一個柯南大書包的人出現在類似於歡樂谷的發現主題公園,你們不要驚慌,那就是不才在下。


  我終於知道他唯一沒去過的地方為什麼是這裡了。這裡面都是刺激性項目,什麼過山車啊高空轉輪啊都是老少不宜的項目,難怪沒人讓他來。我想要是林大人老人家知道我帶他兒子來這個地方,會不會取消加班費?


  於是,我在公園門口對林思聰做思想工作:「聰聰啊,你現在年紀小,不知道未來人生中比這刺激百倍的事情要多得多。比如以後你考試不及格了呀,被女朋友甩了啊,被老闆開除了啊,這樣一比較,這種純粹靠嚇唬人的刺激顯得多低級?我們是有追求的人,不跟他們一樣啊……」


  「阿姨,你要是怕的話,可以直說。」小傢伙插著褲兜靠著柱子說,跟工藤新一一樣。


  最後等我拎著兩隻高跟鞋,在高空將喉嚨喊啞,在陸地又吐得半死不活時,小傢伙插著褲兜靠在樹上,仍然跟工藤新一一樣。我覺得他是柯南看多了,以為只要靠個柱狀物,低個頭沉思一下就是酷的了。我為了打擊一下他,便有氣無力地坐在地上,跟他說:「林思聰,你別以為我長得像小蘭,就走火入魔喜歡上我啊。」


  小傢伙立馬成為毛利小五郎,一臉懊惱地抓著頭髮撞樹去了。不過小傢伙還算人道,替我去買了一瓶礦泉水,坐在旁邊看我喝完,然後一板一眼地說道:「你不像小蘭姐姐,你像那個大呼小叫的鈴木園子。」


  我咕咚咕咚地喝著水沒理會他。記名字是我業務素質要求之一,我必須在接電話之後迅速從聲音判斷出是新客還是老友,如果是老友,我要順利地在腦海里搜索出對方的名字和官銜,最後我還要根據林大人的忙碌程度,將一些不太重要的客戶適時地擋一擋。和我們公司合作的所有國家裡,我最喜歡的是韓國,因為他們名字的重複率很高而且跟中文一樣短,最難記的是俄羅斯人的名字,記住他們的名字差不多就像記小數點后十位的圓周率一樣。


  可惜我業務不過關,即便我上午有和林思聰看一小時柯南的經驗,除了上鏡率較高的那些名字以外,只要名字超過兩個字的配角我都沒有印象,更沒辦法判斷這個人是不是和我相像。


  小傢伙頓了頓之後又平穩地說:「不過我爸爸喜歡鈴木園子型的。」


  聽完那句話,我那剛入喉嚨的水煞是好看地噴了林思聰一臉。


  林思聰惱怒地看著我,從包里翻出一張紙巾,邊擦臉邊說:「你別以為我爸喜歡鈴木園子型,你就可以像鈴木園子那樣過分!你屬泰國大象的?!」


  我想林思聰才七歲就成這模樣了,等他二十年後到我這個年紀怎麼得了。


  打車回家時不慎遇上交通改道大堵車。看著手機里無數個林大人的未接電話,我不禁躊躇起來。看了看旁邊眯著眼睛打盹的林思聰,想想虎毒不食子,只好把他搖醒,讓他給林大人回個電話,但千叮嚀萬囑咐,讓他一定要有意無意地提到,今天是他本人寂寞無聊,逼我陪他出來旅遊,並非我攛掇的。而且我心裡計算著,從事實上來說,我除了提供出去玩的動機,並沒有享受到該有的樂趣,而林思聰雖然被迫出去,但玩得「嗨皮」到我擔心他晚上尿床的程度。所以這麼說來,我並非扭曲事實,讓小孩子撒謊。


  林思聰瞥了我一眼,說了一聲:「卒仔!」(音同:俗辣)

  「卒仔」這個詞是台灣省方言,平時估計也就出現在台灣娛樂節目中。要不是平時無聊在網上看點兒這種節目圖個樂子,我還未必知道這個詞相當於上海話里「癟三」的意思。林思聰小朋友平時得有多寂寞啊,這麼個小屁孩居然都去看台灣娛樂節目了。家長不知道很多台灣娛樂節目是少兒不宜的嗎?


  我假裝聽不懂地看著他,把手機塞給他。


  沒想到林思聰猶豫地翻了翻手機的通訊錄,不安地望向窗外,然後又將手機塞到了我手裡。


  我趾高氣揚並非常有底氣地大聲說道:「卒仔!」


  林思聰沒有回應,只是蜷在座位上。窗外的霓虹燈飛快地映在他白白嫩嫩的小臉上,他又恢復到了小正太的樣子。我嘆了一口氣,美女難過帥哥關啊!我學林大人揉了揉他的頭髮,小傢伙就順勢倒在了我的腿上。大概玩累了,沒過兩分鐘,他就睡著了。


  我抱著林思聰的腦袋時,有種人生很安定很圓滿的感覺。我想,所謂的母愛就是如此。


  到賓館后,小傢伙還睡得很沉。我讓計程車師傅幫忙把他背到我身上。計算了一下門口到房間也就一兩分鐘路程,其中還算上了坐電梯的時間,雖然七歲的孩子有些沉,我堅持堅持應該也能到達。


  沒想到出師不利,高跟鞋細跟被卡在台階的縫隙里,腳被崴了一下,差點兒將小孩摔出去。而在這將摔不摔之間,我腦袋裡靈光閃過,想到要是我真摔了他,我不僅得不到加班費,估計自己貼錢,也保不住飯碗,所以我瞬間將所有力量用向那隻崴腳上,最後終於保持住了平衡。


  接下來的那幾步,每走一步就跟童話里那個海的女兒一樣,感覺是在刀尖上行走。而身上幾十斤重的壓力已像三座大山般壓得我喘不過氣來。我之所以用「三座大山」是因為我從小受到的傳統教育里,沒有比三座大山更讓人難以推翻的了。


  我覺得本來是在做一件舉手之勞的好事,最終被我做成了像邱少雲董存瑞黃繼光一樣的偉大事迹,委實也不容易。這幅景象一定要讓林大人看見,我好歹也就將功補過了,也許還能看在他兒子的面子上給我點兒額外獎金也說不定。


  我這麼想著,卻不料身上一輕,抬頭一看,發現有個英俊的男子將我的「三座大山」成功地轉移到了他身上。


  其實我只看見了這名男子的側面和背面,但是鑒於他這麼見義勇為,我想他必定是英俊的,不英俊的話至少心靈也是英俊的。


  我拖著一條跛腿,快速地走了幾步,繞到這位「活雷鋒」前面,定睛一看,又是嚇我一跳。居然是王軒逸。


  自從大學畢業后,我和他的每次相遇都在不同的賓館里。在北京遇上也就罷了,這次居然在大連又能遇上,這隻能說明,緣分,就是這麼妙不可言。


  我訕訕地說道:「王軒逸,好巧。你又來考察什麼項目了?」


  王軒逸低著頭說:「和上次差不多的項目。」


  人生中有很多種廢話要說,應酬啊寒暄啊什麼的。但像王軒逸這樣說得這麼沒有內容沒有營養沒有建設性作用的廢話,實在是少見。


  大概是想照顧受傷的我,王軒逸走得很慢。我偷偷地觀察他,想著小傢伙是不是真的挺沉的,王軒逸還沒背他走多少路,就開始流豆大的汗了。我思忖著,帥哥平時大抵不用幹什麼體力活,所以今天這種特殊情況讓我碰上,也只能說明:緣分,它確實是妙不可言的。


  我想我得好好回憶一下我大學暗戀他的光景了。怎麼著我也曾被他戲弄過,也許這兩年我在職場里摸爬滾打,心理素質鍛煉得跟不鏽鋼一樣過硬,能扳回一城也說不定。


  還沒走到電梯門口,電梯就打開了。裡面走出來的,正是神色陰鬱的林大人。


  我很想裝暈過去。剛說要在王軒逸那裡扳回點兒丟掉的面子,就要在他面前慘遭被老闆痛罵的厄運。這個緣分實在也太妙不可言了。


  林大人先是對著王軒逸一愣,然後輕車熟路地抱過兒子,邊抱邊說道:「王總,我兒子讓您受累了。」


  我驚愕地又想昏死過去。王軒逸,當初在我們那鳥都懶得拉屎的地方上大學,怎麼就成了王總呢?還是說,他改了個名字叫王總?而且背個孩子也不至於到讓人受累的程度吧。這狗腿抱得實在是……


  我假裝無辜地睜著眼睛望向林大人。林大人不滿地瞥了我一眼,實在看不下去,單手抱著林思聰,另一隻手又從褲兜里拿出紙巾,示意我擦擦臉。


  我偷偷瞄了一下電梯金屬板,雖然影像有些哈哈鏡的效果,但不妨礙如實呈現我那粉墨的臉。我終於知道王軒逸剛才一直低著頭是有理由的,大概他是視覺系那一派的,看著我這張臉,他把持不住啊。


  林大人等我擦完臉,跟我介紹道:「這是中天集團的王總,我們這次項目合作的負責人。」


  王軒逸笑了笑,跟林大人擺了擺手說:「不用介紹了。我們認識,大學時候的校友。」


  林大人有些驚異。按照我們兩家現在的身世,只要不是我家家道忽然衰敗,他家一夜暴富,否則是不大可能上同一所大學的。不過林大人很快就平靜地說:「那我們家小張很榮幸啊。」


  鑒於王軒逸身份地位的瞬時提高,我非常大氣地上前一步,緊緊地握了握王軒逸的手:「王總,以前多有得罪了,以後還請多關照。」表情特別到位,語氣特別真誠。


  王軒逸表情一硬,眉頭皺緊。我將我的話推敲了好幾遍,覺得自己沒有說錯,便默默地站到了電梯的另一角。


  王軒逸的賓館在三樓,我們住六樓。送走王軒逸后,氣氛一下子恢復到了我之前擔心的狀況。林大人又是一臉要把我削了的表情。


  林大人看了看我的腳,緩聲說道:「痛嗎?」


  我點點頭。不痛也得說痛啊,何況這是真痛。


  林大人蹲下來看了看我的腳,又起身說道:「怎麼弄的?」


  我過濾掉在主題公園的過程,直接說到了結尾:「我們兩個出去隨便走走,然後聰聰睡著了。我就背著他走了一會兒,沒想到把腳弄傷了。我實在是太笨了,沒有照顧好您的孩子。」


  嗯。除了最後一句是假話外,其他都是大實話。


  林大人看了看趴在肩上睡得一臉安逸的林思聰,大概相信了,說了一句特安慰我的話:「那這算工傷吧。」


  那天,林大人特地讓服務員給我來了一次足療按摩,按摩過程中,我痛得飄飄欲仙,快要生活不能自理,心裡忍不住腹誹,林大人在表達對職工的關愛時,都有他獨特的方式。


  因為我的工傷,我徹底淪為林思聰的陪同。林思聰雖然喜歡看柯南,倒也很自律,看完一張光碟就會看一會兒書,這些書大多是奧數、英語等我不能涉獵的題材。出於對孩子的關照,我還不能開電視,來得匆忙還沒把筆記本帶上,最後我特別期待林思聰看柯南的時間,這讓我不僅記住了鈴木園子的名字,甚至都記住了像若王子士郎這種詭異的龍套名。


  在和林思聰時不時的交談中,我了解到他還沒有上小學。原因很簡單,他爸爸認為他可以直接在明年夏季進入三年級,前兩年的教材內容太簡單,林思聰在四五歲的時候已經學會了,但為了能讓他享受到部分集體生活,林大人左右衡量了一下,沒讓他跳很多級,「湊合湊合」地準備到時去讀三年級好了。


  如果可以穿越的話,我想就會發生當時十二歲的我和八歲的他成為同學的情況。這真讓我惆悵。


  小傢伙稍微顯得和他老爸不一樣的地方,就是他很愛娛樂八卦。以後要是有機會,可以跟阿寶、Wendy姐成八卦三人組。雖然八卦這個習慣不好,但這是一個非常親民的壞習慣。因為這一點,我和林思聰的關係又好上了一步,我順便就告訴了他牛頓並不是因為蘋果才發現萬有引力的、達芬奇小時候也並沒有傻得畫無數個雞蛋以及愛因斯坦沒有弱智到坐一天小板凳的真理。最後我還做了一個壓軸大放送,告訴他其實居里夫人喜歡上了有婦之夫朗之萬,一個比她小好幾歲,也很有成就的物理學家。


  小傢伙聽這些八卦的時候,眼睛睜得圓圓的,耳朵也翹起來了。


  然後我誠摯地教育他:「八卦要不失八卦的高度。一味追求那些活在閃光燈下的紅男綠女的妖艷情史,反而失去了看問題的水準和品位。在八卦的時候,不要忘記追求真理、追求人文關懷、追求歷史沉澱感。這樣的高端八卦,我們統稱為『名人軼事』。」


  小傢伙被我的理論震懾住了,一度耽誤了他「黑母雞下1個蛋歇2天,白母雞下1個蛋歇1天,兩隻雞共下10個蛋,最少需要多少天」的計算時間。


  我的腳因為助療按摩,恢復得很快。按照按摩師的說法,本來就沒有傷到筋骨,只要把腫塊中的淤血推開便沒事了。


  這樣我還趕上了和Kelly、王軒逸還有林大人共進午餐的機會。大體上來說,能把所有人叫上一塊兒喝酒吃飯,就表示項目已經談得差不多了。


  飯桌上,王軒逸先提出自己不能喝酒。酒桌上這句話簡直跟放屁一樣,呃,不對,屁還有點兒味兒呢,那就簡直跟空氣一樣。想當初我也是非常謙虛地假惺惺地說,我不會喝酒來著。最後還不是在酒桌上開了紅白黃三種酒類,喝得死去活來。


  但Kelly立刻補充道:「軒逸從來不喝酒,你們可不要難為他了。大家也相互認識的,就別走客套了,隨性吃個飯就好,晚上還得趕飛機呢。」


  Kelly這一聲「軒逸」叫得很親昵,我疑惑地看向林大人。林大人順勢說了句:「王總是王經理的弟弟。」


  哦……我恍然大悟地看著姐弟倆,一下子想不出來說什麼話,停了半晌才補上一句:「果然長得很像。」


  因為我這句話說得很封閉性,沒有給大家提供探討的空間,場面有些冷下來。


  林大人打破了尷尬,先說道:「王總和小張怎麼會成為校友呢。以前Kelly不是說您出國了嗎?」


  這個問題我也很想知道答案。我想現實中的八卦比名人軼事有趣多了,有機會教一教林思聰。


  王軒逸的手指掠過杯沿,抬頭看著我笑道:「我沒有出國,也沒起洋名。我才二十多歲,背負一個王總的名字,走到哪裡都不自在。何況我也就是個掛職副總,我爸才是真正的王總。你和我姐也是多年的朋友了,更不用這麼見外地稱呼我,叫我一聲軒逸就好。高三的時候,大概到了青春叛逆期,因為一點點事情,我和老頭子吵得天翻地覆,我一氣之下沒有出國,去了偏遠的大學。沒想到一待就待到了畢業,老頭子也拿我沒辦法。」


  說到這裡,王軒逸的臉上出現一抹無奈的笑。


  我安慰道:「王總,大學就是個過場,到哪裡讀都一樣。」


  王軒逸盯著我說:「我說了,不要叫我王總。」


  我心想,你根本就沒說。你只是說林大人可以叫你軒逸,又沒指名道姓地說我也可以。不過想想,再怎麼說他也算是我們公司的重要客戶,我沒必要上綱上線地較真。


  於是我又甜甜地補了一句:「軒逸。」


  這一聲甜死人不償命的呼喚讓在座的其他兩位都抖了幾抖。


  Kelly打著哈哈地說道:「看來我家軒逸和小張之間同學情誼很深哪!」


  王軒逸喝了口水,緩緩說道:「那是相當深的。我人生中最後一支舞就是和這位小姐一起跳的。」


  他的話還沒說完,我「噗」一聲血濺三尺,將口水均勻地噴洒在飯菜上,煞是好看。


  我大學的時候開始了目前為止累計三十二場暗戀的第一次單相思。單相思的對象正是這位妖孽王軒逸。


  王軒逸當初還沒有現在這麼有骨感,臉上還有些嬰兒肥,但是絲毫不影響他在我們林學院長成一棵鬱鬱蔥蔥的參天大樹。臨西市坐落得偏僻了些,民風相對也比較淳樸。到這所林學院就讀的一般是來自郊區或者城市的普通家庭孩子,對名牌什麼的還沒有形成概念。王軒逸當初身穿一套大對勾的運動服和一雙蓮花球鞋馳騁於球場的時候,這些樸素的大一少女沒有將注意力放在這些物質崇拜和攀比上,只是對揮汗如雨、不停用手勢指揮隊友的王軒逸產生了一些很純粹很朦朧的想法。我們簡單把這種行為歸納為:花痴。


  在有王軒逸的球場上,你經常會看到一些外表靦腆內心風騷的女孩兒在球場外圍不停地徘徊,等待王軒逸的一記錯誤射門,將球踢到她們身上,要是有幸落個骨折,也許還能坐在王軒逸自行車的後座上,上演一段校園青春高純度愛情。當時席絹亦舒的書都太火了,很多女生走火入魔,一度以為各種巧合都是可以隨意製造,而這些巧合可以順利升級成愛情和婚姻。我當初的室友簡爾就是這類魔女之一。我覺得簡爾的爸媽肯定是言情小說看多了,不然起不出這麼飽含小言的名字。簡爾每天看很多詩,背很多英文詞,寫無數篇散文,就是為了有一天能和王軒逸不期而遇,讓他無論選擇哪個角度,都能判斷出這是一個美好的文藝女青年。而文藝女青年在閉塞的臨西,一度是淑女的代名詞。我因為比他們大兩歲,內心相對來說成熟很多。我雖然中意他,但絕不至於大冬天的穿著一身薄薄的白毛衣遊走於球場外圍那麼騷包。


  有一陣子,我和簡爾的生活費因為在月度預算上出現了嚴重錯誤,而在實際消費中因為偷偷溜出臨西市「嗨皮」了一下又沒有做好有效的補救措施,導致此後每天生活在兩人湊一頓飯或者兩頓並一頓的窘迫中。那天我和簡爾打賭誰先計算出滅絕師太留的那道詭異的數學驗證題,誰就有機會吃全餐,輸的人全部埋單。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我的腦細胞大批陣亡后,終於險勝一招,興奮之餘我餓得兩眼昏花,眼冒金星,拉著簡爾走近道,直接穿過球場跑向食堂。


  正當我們餓狼撲食般衝到食堂門口的時候,身後有人一記高空射球,球砸到食堂門口的石獅后迅速反彈,威猛地彈在簡爾的鼻樑上,簡爾的白色素布襯衣上瞬間斑斑點點。雖然我對食堂門口為什麼要佇立兩頭大石獅無法理解,但這個時候再找學校領導理論這個邏輯未免顯得晚了些,只好轉頭尋找肇事者。


  我有輕度近視,無法分辨抱著球跑過來的人長什麼樣子。可我腹中空空,現在簡爾又血流如注,我心急得厲害,老遠就凌空破口大罵:「這麼大一個洞都射不準嗎?控制不住射到外面把人弄出血了倒是拿張紙來擦一擦啊。抱個球管什麼用?!」


  我生氣的狀況下說話分貝大概會有我平時說話聲的數倍以上,時不時還能來個海豚音,穿透力很強。這些話在球場中來回飄蕩,迴音不斷。很多人愣了會兒神,消化完我說的話之後紛紛抱著肚子笑到躺下。後來想想,我這人確實是有下流的本事,非要將好好的一頓訓斥給低級化,讓所有人貽笑大方了。


  這個射不準的理論給大學男生宿舍提供了不少茶餘飯後的笑料,而我也在最初兩年被評為全校的毒舌婦之王。


  簡爾在和王軒逸一來二去的交往中,果然過渡到了男女朋友階段。自從有了王軒逸這個男朋友后,簡爾越來越文學女青年,每晚不卷本詩集閱讀就睡不著覺,每次睡覺前都會重重一聲嘆氣,彷彿一睡著就要駕鶴西去。我想,王軒逸作為一個運動愛好者,喜歡上一個將嘆氣視為審美的女孩,也真是匪夷所思了點兒。只不過這段愛情沒維持多久,王軒逸又砸到了別的女生,順勢將她替換下了。為此,簡爾恍惚得跟祥林嫂一樣,沒事就跟我說,讓我帶她去球場。


  我起初因為自己算是兩人的媒人,還偷偷約了王軒逸見面,讓他好好對待簡爾,順便還對第一天的粗俗言論道了一下歉。但我咬定當初說話的時候,那些罵人不帶髒字的雙關語都不是我本意,純粹是聽者多心了。


  我記得那天清風徐來,水波不興。林學院荷塘中的蓮花開得鮮艷奪目,一群群蜻蜓在荷塘上方低空飛翔。夕陽下,我倆的影子被照得特別特別長,落在一堆無名小黃花上,很是詩情畫意。


  那天王軒逸照舊穿了一身運動背心和短褲。足球在他腳下行雲流水地轉來轉去。小腿肚因為長期暴露在太陽底下,已經被曬得黝黑黝黑,但肌肉綳得緊緊的,很有運動員的范兒。聽完我的話,他還挺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就是他那一瞬間的彷徨無措,我有了第一次的心動。這一下子讓我感覺和他親近起來:帥哥並不是那麼高高在上,他也會局促也會尷尬。一個平面化的帥哥形象突然立體起來,親民起來。但是心動歸心動,卻不至於跟他的粉絲一樣恨不得在年終會的時候掛一個「軒昂氣宇,逸群絕倫」的橫幅出來。私以為,曾經那麼淳樸的林學院就是因為王軒逸而變得彪悍和兇猛的。


  王軒逸沒有和簡爾走在一起。簡爾也徹底放棄了王軒逸,轉而專心投入一個叫趙飛的球員的懷抱。


  我的那次動心在王軒逸的高調戀愛和頻繁換女友的過程中逐漸降溫。到大四的時候,我都忘了我曾對這麼一個帥哥心動過了。簡爾說大學不找男朋友很可恥,當然我本人也從未停止過對人生伴侶的終極追求,只不過不是我不願委曲求全,就是他們不願意委曲求全。隨著畢業腳步臨近,我隱隱覺得大學如果這麼過去也委實太平淡了,於是我決定畢業前怎麼著也要找一個養眼的做我的男朋友,不知怎麼的,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王軒逸。


  當時我想追求王軒逸的想法,就像我要拿到畢業證一樣,成為我生活中的一個行程,到最後我都忘了我追求他的動機、原因是什麼。我每天都在搜集他分手的情報。在得到他分手的確切消息那天,我連夜寫了一封很彪悍的情書。


  這封情書從寫作風格上來說,有些像詩經。前面大半篇都在用「賦」這種藝術手法,扯一些有的沒的,什麼臨西空氣污染越來越嚴重啊,授課老師越來越變態啊,我老喜歡張國榮啦。後面一小截忽然筆鋒一轉,直抒胸臆地說,我是風兒你是沙,我是太陽,你是向陽花。在寫情書的時候,我因為太關注於內容的優劣,並沒有注意到文字的版面布局,生生將「你是向陽花」五個字甩到了紙張的反面。而「我是太陽」這四個字我又生生漏了一個「是」字,使得「我太陽」成了當頁的一句絕筆。


  這一絕筆的內容顯得我說得非常不禮貌,這讓我躊躇了半天——情書用的是畫滿各種心形圖案的有磨砂效果的粉色厚紙,是我買雜誌時附送的,有且僅有一張。我心有不安地在「我太陽」之間加了個瘦瘦窄窄的「是」字,又在紙張的末端加了小字「背面還有哦。我是太陽絕不是在罵你哦」,寫完之後我又覺得最後一句顯得此地無銀三百兩,又把它劃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到最後準備送出去的時候,我不幸看見他和別人成雙入對地迎著太陽晨跑去了。我對著他們的背影恨恨地說了一句「我去」!

  為此,我還像模像樣地傷心了一把,還專門寫了一篇「我的玻璃心,碎了」的苦情詩,發表於學校報刊上。後來,王軒逸實在太過於濫情,大四這一年換女朋友的次數快要超過我一年例假的次數了。最後我都不記得這封情書被我扔到了哪裡。


  這個情書事件本來就應該這麼悄無聲息地過去,但事情的轉機在於:這位王軒逸同志在畢業晚會時,忽然邀請我共舞一曲。


  曲終人散時,他在我耳邊低語道:你喜歡我的事情我已經知道了。我晚上在學校門外等你。


  我在震驚於此話的同時,很快理智地分析出這封情書外泄的可能性。因為除了我自己和那封風格詭異的情書之外,不存在任何人證物證能讓王軒逸有此結論——我從來不跟其他女生一樣,張狂地去球場加油助威或者害羞地欣賞他的背影,每次遇見王軒逸,我只是赤裸裸地欣賞。這是一種單純的審美。我喜歡他的單眼皮,喜歡他立體感頗強的鼻子,喜歡他豐潤的嘴唇。這是老天爺賜給凡人的美好禮物,是個藝術品一樣的存在。


  我想王軒逸足夠聰明,應該是從我看向他的眼神里判斷出的這種差別。但他現在這麼篤定地說我喜歡他,只不過是仗著我親手書寫的飽含感情的一頁情書而已。我想告訴他,如果他有幸看見了那封情書,那他就當是看見一個孤獨的老女人號叫就可以了,並不用往心裡去。重要的是,我自己也搞不明白我曾經有沒有喜歡他,現在還喜不喜歡他。也就是說,我不敢保證我是否付出了真心。


  那天晚上,我猶豫半天,沒想好怎麼答覆。但我還是如約去了學校門口,順便還戴上MP3,聽Linkin Park撕心裂肺地狂吼in the end。


  我在校外的門口等了四個小時。我覺得Linkin Park唱了四個小時,他們喉嚨也該啞了。烤串的新疆大叔都撤攤了,學校的情侶也陸續出去幽會了,我也沒等到他。盛夏的深夜,試驗田裡傳來青蛙不耐煩的呱呱叫聲。薄霧籠罩,天上連顆星星也沒看見。我穿著一身淺綠色的單薄連衣裙,踩著一雙白色的高跟涼鞋,在涼風中有些瑟瑟發抖。每次我想要扭頭走了,總會隱隱覺得身後有了腳步聲,於是我告訴自己再等等再等等。直到學校宿舍鎖門時間臨近,我才徹底感受到,很多人很多事情是等不來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傷害。我覺得這是他對我的最高羞辱,我恨不得一掌劈死他。


  一個月後我接到他的電話,還沒等他利索地說完一句話,我就說:「你去死吧。」然後重重掛了電話。


  自此,這段回憶被我封箱打包,沉入谷底。其實回過頭來想,我只不過是生氣他放我鴿子,還沒有到辜負我感情的地步。而且這場暗戀究竟是不是真的也不好說,因為我還暗戀過無數個帥哥,這些暗戀裡面,王軒逸並不是一個特殊的案例。周林林知道我曾暗戀過方予可后,還特地在方予可前許諾,她可以不限次數地出借方予可的腹肌讓我的狼爪撫摸。大家相互能開玩笑地說這些的時候,我對方予可早已沒有所謂的男女感情了。所以我現在能這麼泰然地和王軒逸重逢,泰然地和他搭訕,泰然地和他交談,說明我早忘記了那人生中的小插曲。


  人生中受的傷害那麼多,多一件少一件又何妨。人本來就是要越活越豁達的。


  這麼多的片段看似很長,回憶起來也就是幾秒鐘的事情,那些影像如同被風翻動的書頁,迅速又清楚地在我腦中過了一遍。眼前的王軒逸仍然摩挲著那隻玻璃杯,Kelly望向他,而林大人望向我。


  我舔了舔嘴唇,乾笑道:「那也是我目前人生中的最後一支舞了。」


  林大人看向我的眼神更加縹緲。


  我又補充道:「因為那次我跳得狀況百出,差點把王總,呃,軒逸的鞋給踩爛。印象實在不好,所以索性再也不跳舞了,連現在流行的肚皮舞都沒去學。」


  我說得相當誠懇,彷彿那天我真的如同一個慌張不安地旋轉的小女孩。事實上,那天我跳得很好。我爸和我媽曾經去過俄羅斯,帶回來的財富之一就是交誼舞。我有幸在很小的時候學會,隨著音樂擺動身體是我的本能。


  我記得那天,跳到最後,全場只剩下我和王軒逸。大家都在舞池旁邊靜靜看著我們如何忘記周圍的環境,如何心隨舞動。也許,那天晚上他赴約了,我便會接受他,然後發現自己確實也是喜歡著他。


  王軒逸抿了口清水,對著林大人說:「那天妖子的表現很好,像一隻小天鵝。」


  要不是今天晚上我們沒喝酒,我都以為王軒逸喝醉了酒。這話說得太曖昧,連我自己都懷疑我是不是記憶錯位,我和他之間是不是真的發生過一些綠了芭蕉紅了櫻桃的風花雪月……尤其是聽了他今天這段似是而非的話之後,不禁讓我想起我和他之間的相遇。對比他當時看我的陌生眼神以及現在對我熟絡的態度,真讓我感嘆紈絝子弟在炫耀自己豐富情史方面總有著特別的天賦。


  但他轉瞬又笑道:「不過當初她罵人很厲害,現在應該收斂很多了吧。Roger你要小心她的毒舌。她曾經被我們全校稱為毒舌婦之王。」


  林大人笑了笑,轉過來一臉春風和煦地對著我,楊柳拂面的溫暖模樣:「妖子刀子嘴豆腐心,相處久了習慣了。」


  林大人在外人面前都叫我小張,只有在公司內部,才會隨大流喚我一聲妖子。這次突然不經意地改口讓我有些不適應。而且天地良心,我從來沒有在林大人面前有過刀子嘴豆腐心,最多就是豆腐嘴刀子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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