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節 超凡12
馬輝瞪目結舌的看著這個不可思議的遠射。這怎麼可能?但是那個球就這樣不合理的,不可思議的,完全違反常識的,用極難抵擋的刁鑽角度,沿著弧線飛過了整個球場,飛進了對方的球門。
正常來說這是絕對不可能的。每個人都知道,人的手遠比腳靈活可靠,但是籃球比賽之中,三分球的幾率也是很低的。哪怕是很優秀的職業籃球運動員,三分球也是投中率不高。事實上,如果三分球那麼好投,它也不會得三分。這是無數次事實所證明的人類的極限。
比起來三分球來,這麼從一個球門,也就是守門員所在的位置,直接一球踢進對面球門,簡直就像是隔著三十公里把子彈命中靶心一樣。那需要讓上帝來開槍才行。
與其說這是一個意外,或者說是幸運,不如乾脆的說這是一個奇迹。
一陣涼風吹過,以至於等到他回過神來的時候,發現陸五早已經走了。
……
「來來來……這是我家祖傳的:皇珍鮑魚!」
孫隊長穿著一身白色衣服,頭上戴著廚師帽,一出來就引起了一陣轟動。
今天大獲全勝之後,孫隊長再次慷慨的請大家吃鮑魚。當然了,這一次和上次不同,不但鮑魚大了一圈,而且是使用了前所未有的手法。據說這個什麼皇珍鮑魚是什麼皇家秘法(當然了,人人都知道這個也就聽聽罷了),非比尋常。其製作過程極為煩瑣,不像普通菜肴。據說孫隊長自己的茶館里也是不做的。一般來說,孫隊長都是被人邀請過去專門製造鮑魚的時候才會做這道燉品。除了鮑魚之外,它本身其他的配料也頗為不凡。
「哈哈,孫隊長這次發了,張總的車子歸你了?」有人打趣。
「那只是個玩笑罷了,」孫隊長滿臉發光。二頭鮑雖然珍貴,但是既然拿出來做生意,那本質就是待價而沽罷了。雖然說這玩意值錢,卻也是等閑賣不出去的東西(除非低價出售)。鮑魚雖然珍貴,但是實際上這年頭能吃得起這種檔次的鮑魚的人,卻是比鮑魚更加少見的珍稀動物,甚至不會比大熊貓更多。這個世界上,能夠為了滿足口腹之慾一擲千金的富豪終究是少數人中的少數。所以能賣出一個合適的價格,本身就是一次大勝利。再說了,雖然賭的是賓士,但那畢竟只是口頭約定,沒有任何強制力的那一種。所以對於這個結局,老孫也是沒什麼不滿的。「張總那輛車可是限量版的,怎麼能奪人所愛呢。」
話是這麼說,但是他那滿臉生春的表情清楚的說明,他可遠不是贏得一場比賽,獲得星期六的訓練場次這麼簡單。
「孫隊長,你的鎮店之寶好像不見了啊!」有人打趣。「該不會被人偷了吧?」
「哈,什麼話……」老孫雖然這麼說,卻不肯回答鮑魚到哪裡去了。
「嗨,」小劉突然叫起來。「孫隊長,這下子你的店比我老爸的店還差了!」
「小劉家是幹什麼的?」陸五隨口問了邊上一句。
「他家開古董店的,」對方回答。「別看他年紀不大啊,賊精的!古董那行當,各種歪門邪道都門兒清……」
「喂喂喂,說我什麼壞話!」說話聲音可能大了點,被小劉聽見了。「我家可是開大門正正噹噹清清白白做生意的!」
「你家這個生意能清清白白?」不知道誰湊上來一句。「上次那個號稱鎮店之寶的唐伯虎字畫,不是被人鑒定成是假貨嗎?」
小劉大窘,居然一時之間找不到話來反駁。俗話說久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這年頭造假和鑒假,正是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憑你什麼專家教授,大師奇才,終究也有看漏眼的時候。所以小劉的老爸縱然是祖傳的本事,卻也陰溝裡翻船了。那居然是一副和唐伯虎同時代的人的抄襲之作,雖然同樣也是古董,卻不是正牌的唐伯虎字畫,算得上是贗品。
而且古董店的鎮店之寶與別個不同。比方說茶館的鎮店之寶,也就是孫隊長的二頭鮑,本質上來說擺出來就是待價而沽的。只要價格合適,孫隊長絕對不會敝帚自珍不肯賣。只是這東西價格昂貴,購買者太少罷了。而古董店的鎮店之寶,那是擺出來當廣告,提高自己店鋪檔次,證明自己店鋪裡面貨真價實用的。想要長期經營的店主,等閑不會出售這種鎮店之寶。除非真的是出了讓店主無法拒絕的高價,或者按照現在流行的說法,「溢價」出太多,才有可能。
陸五和小劉正好坐在一起——他們兩個才是今天的主角。陸五就不說了,今天小劉作為守門員也是表現神勇。敵人的多次攻勢就是靠著他一個人化解掉的。所以雖然被大家拿出來說,但是那也是開開玩笑。看著小劉大窘的樣子,大家很快就不討論這個事情了。話題很快的就從「你家鎮店之寶是假貨」轉移到了「什麼樣的東西才合適做鎮店之寶」。
幾個人大發厥詞,認為哪怕是正牌的唐伯虎書畫,作為鎮店之寶也嫌檔次低了一些。
雖然小劉一開始被人抓住了痛腳,反駁不得。但是眼看著一群外行人大發厥詞,終於忍不住反駁了。
「唐伯虎的字畫都不夠檔次?那請教一下什麼才夠檔次?再高一等,那就是真正的國寶好了吧?國寶那種程度的東西,有幾個人在店裡見過?」
「誰說沒見過?」這一位還是嘴硬的類型,不甘心。「電視拍賣上不是出現過?」
「電視上出現了國寶?可不是那種隨隨便便可以吹成國寶的玩意兒啊!」
「怎麼沒出現過,別的不說,去年還是前年,著名的『臨邑王璽』事件你知道吧?當時轟動了一時啊。很多人第一眼看的時候,都把那個東西當成了傳國玉璽了呢。當然了,那東西肯定不如傳國玉璽寶貴,但是稱一聲『國寶』,不為過吧?」
其實這番討論和陸五本來沒半點關係,但是聽到了「臨邑王璽」這個詞,他忍不住認真去注意這番對話了。
這個答覆顯然很犀利,因為一時之間,小劉居然想不出該如何回答。
「那可是電視拍賣會啊,也就是拿出來賣的。如果有人把那種程度的寶物買下來,鎮店之寶就名副其實啦!」對方很得意的說道。
「你知道什麼!」小劉終於回話了。「那種東西,要是收藏起來放在私下裡自己欣賞倒也罷了,擺出去的話,後果很嚴重!」
「什麼後果很嚴重?」這是陸五本來想問的問題,不過不等到他開口,已經有其他人為他代勞了。
「你知道不知道,我國的文物保護法律是很奇妙的,」小劉說道。「比方說,國有文物不允許買賣。可是什麼是國有文物呢?那些不能移動的,比方說石碑、古建築什麼的倒也罷了。其他的東西,考古發掘出土的,建設工程和生產勞動中發現的,所有人不明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國家的。說明不了就是,這東西到底是不是你的,完全就是自由心證。說你是,你就是,除非你能拿出這東西是你祖先收藏的證據出來——這年頭,有幾件古董能拿出這種證據的?也就是說,只要國家想要,你的東西就是國有的!」
「怎麼可能?」有人問了一句。「我家裡也收藏了一點,」說話的這位打扮平常。不過這個時代,哪怕中產階級家裡有那麼幾件文物也是尋常事情。事實上,問題只是在於文物本身的價值罷了。「難道警察會上門來沒收。」
「不沒收,只是因為它沒有這個價值。有這個價值的東西,就一定會被沒收!比方說那個臨邑王璽。要是藏在家裡不公開,那倒也罷了。但是那麼明目張胆拿出來拍賣什麼的,保證沒好下場!沒收都是最好的結果了!那個玉璽,可絕對是『受國家保護的具有重大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的文物』啊。」
「不……不會吧?」
「怎麼不會,這還是好的呢。要是惹的別人不高興,那就是一個妥妥的倒賣文物罪。犯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小劉的態度嚴肅起來。「說真的,我不知道那個玉璽到底是誰的,那一天的拍賣也沒賣出去。但是大家可聽說那個玉璽有下文嗎?」
他環顧四周,所有人都搖頭。臨邑王璽確實在文物收藏著小圈子裡造成了一小段時間的轟動。但是卻也馬上沒了下文。沒人知道那個東西怎麼了。
「那個,」這一次,陸五終於主動開口了。「你是說東西不僅會被沒收,連那個所有者會被判刑?」
「肯定的啦!主要就是看政府想不想追究罷了。也許政府不想惹事,把東西沒收了就完事。但是如果他們想追究,現在照樣能把人拉出去,關上十年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