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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雨小了,淅瀝之中,她在沿著城牆的馬路上急行。寒風凄雨天,城牆邊的僻路幾乎沒有行人。兩個在菜場看戲時就打她主意的流氓,跟蹤而來,搶先從小街奔到她前面的道上,攔住去路。


  首先他們搶了她衣袋裡的錢,然後把她逼進牆角。她抓流氓的眼睛,被流氓猛抽了兩耳光,衣服被撕破。另一個流氓本來負責把哨,說好輪流的,這時看周圍無人,忍不住也跑了過來。她被兩個男人壓倒在骯髒的雨地上。


  無法對抗兩個男人,她只得盯著石牆上的青苔,任他們佔便宜。


  但是這兩個男人不久就互相鬧起來,爭著解褲帶,還要緊張地看周圍的街,她趁機猛地跳起來,一頭撞開兩人,其中一人沒有防備,竟然被衝倒在地上。


  她頭髮披散,順著老城牆往北拚命地跑。一個男人已經氣喘吁吁地放棄了,那個跌倒在地上的男人,惱羞成怒,手裡拔出了尖刀緊追不捨。


  前面是牆,沒有地方可逃跑躲藏,她發現自己跑進一條死弄堂。


  男人得意地大笑,端著刀直逼過來。


  突然她站定,回過身來,發狠地狂叫,臉形像一頭狼。已經追上來的男人看著她,停住了腳,覺得這個女人可能是個瘋子。這個地方也快接近鬧市區,對一個大喊大叫的女人,好像討不到什麼便宜。男人懊喪地走開了。


  癱坐在地上,她精疲力竭,喘著粗氣,過了好一陣才恢復過來。


  她扶著牆拚命站起來,走出弄堂,雨也停了。


  她突然認出了這條街,這裡離薈玉坊就隔著一條弄堂。她不知不覺竟跑到老地方來了。雨水積了弄堂一地。


  沒有必要找路,幾分鐘后她就走到了薈玉坊。那裡昨夜點起的彩燈到這時還亮著,上面寫著姑娘的名字。她沒有敲門,只是往門縫裡看,裡面一切依舊,二層樓三廂房的石庫房,倚窗而立的那個女子是個新面孔。裡面有人撥弄琵琶,咿咿呀呀地唱著蘇州評彈,間或有個男人在笑著插嘴。


  書寓招待客人的規矩:一打茶圍,二聽曲,三擺酒。這三步到家后,才談得上碰和。她的確只是個太起碼的丫頭料子,這三步都不會。


  新黛玉本就不想留她,她們中間沒了常爺,更是不喜允她在眼前晃來晃去。


  她站立在薈玉坊門前,望著那些燈籠,苦澀的記憶重新捲來。


  常爺死後,她只能悄悄掉淚,醫生例行檢查,她傷口痊癒得不錯,同時發現她還有其他麻煩,不過這次新黛玉對她還算過得去,沒馬上掃地出門,她被安置在一個簡陋的房間,供給食物,與外界隔離,甚至從前的丫頭秀芳和娘姨李玉都不讓接觸。待所有跟常爺相關的問題解決后,新黛玉迫使小月桂面對現實,要她回到川沙鄉下嫁一個種田人。小月桂卻不聽從。她不願像所有書寓被棄的女子,比如像余其揚的母親和其他的命運一樣被趕走。那天新黛玉拿走她的衣物、所有她喜愛的東西,苛刻地說:女人應有的快樂,一個家,做母親,都不適合像你這種不吉利的人,接受天命,不要抱任何幻想了。


  她跪下求新黛玉,叩頭,再叩頭,都叩出血來,新黛玉還是抱著她的東西,冷冷地看著她,毅然轉身離去。她當即昏了過去。過了好久,她醒過來,想去找新黛玉,可是門被反鎖了,她撞門,大叫:「還給我呀,還給我呀!」沒人回應,她的生命彷彿在這一刻停止了跳動。


  之後不久,新黛玉安排好一切,把她介紹給幺二堂子薈玉坊的鴇母。鴇母看她那鮮亮的模樣,面孔挺動人的,就不顧她的大腳,從新黛玉手裡買下了她,改名荷珠。


  身價一跌,什麼都跌。上海市面幺二的碼洋:陪客喝茶一元,侑酒二元,留宿三元。她自知不如別的姑娘色藝雙全,無奈,只得減半。


  但是鴇母不同意,說:「幺二,雖然比不了長三,也是有面子的,不能壞了規矩。」


  她沒辦法,好不容易等到有個客人,就使出渾身解數儘快地讓這男人明白頭上盡量包涵一些,最後會盡量服務。她沒有任何挑揀的權利。再沒有生意,沒有交足錢給鴇母,可能真要流落街頭,租個破爛亭子間做最下等的野雞拉客皮肉生意。她離窮途末路只有半步之遙。


  如果她不認這命,就只有退出上海。她絕不想離開上海。不是說回鄉種田是下地獄,下田插秧累斷腰也不見得送命,她根本沒家可回。


  唯一的辦法是下功夫做。


  薈玉坊有個新來的大腳荷珠姑娘,雖然貨色粗一點,床上功夫卻是一等。這口碑傳開,客人漸漸不缺,有回頭客,舊人也帶新人來。


  她也學會了妓女與嫖客划拳行令的特殊語言:一對鴛鴦,滿堂紅,兩枝春,五點梅。上床的男人,沒有一個給她任何好感。她也曾想或許會遇到一個像一點常力雄的人,可是沒有,甚至沒有一人有任何一點像常力雄。


  到這時,對常力雄的想念便不同以前。與他在一起的每一幅圖景,散落的點點滴滴聚集起來。重新回憶,重新進入一個鮮活的生命。她曾經一點一滴地從生命里割捨掉那些記憶,現在又聚回起來。


  常力雄最後看著她的神色,越來越切心割肺的真切。他死時連眼睛都未閉,這一點,讓她非常不安。他死得太冤,她很想知道誰是殺他的真正兇手。


  不管到什麼地步,她都不願打出她曾是洪幫老大的相好的名聲。


  她知道,只要她說出這個身份來,她的日子會好過得多。


  可是她沒有,她賣自己的肉體,不賣她的心。在與新黛玉鬥氣的時候,她曾經威脅要這樣做。現在她明白,她再淪落,心裡最珍貴的東西,也不能受半點玷污。沒有這點東西,她的生活只是行屍走肉。


  這一天,她被叫出局,坐轎子到局票指定的青苑閣。樓下是煙茶館,樓上就是妓院,這兒是有名的野雞窩。為什麼還要遠遠叫她出局呢?

  原來是個蘇北客商賺了一點錢,聽說她的艷名,同時又叫來樓上四個鹹水妹,同席擺闊充賈寶玉。


  按妓界的資格慣例,她作為幺二,不該與野雞同席,但她覺得這種所謂的資格太無聊。只要這個商人出了叫局的錢,她就裝聾作啞,含笑坐在席邊。那幾個野雞,個個小腳扎得金蓮窈窕,能唱能彈,還能唱幾段京調,居然有板有眼上腔上調。


  她看了,心裡實在害怕,她靠的是一點鮮活勁。要不了五年,可能只要三年,她的青春風貌,就會消失殆盡,手中這碗飯就端不成了。


  那一晚上吃飯,她擔心商人有了對比,會看她不起,便竭力討他歡心,彷彿對他一見鍾情似的。最後席散后,商人叫了馬車當護花使者。到了薈玉坊,她殷勤地端來香片茶,又燙暖了小酒,重新換一套漂亮的衣服出來。


  終於,這個蘇北商人向鴇母提出要留宿。鴇母趁機加價,最後是三十元一夜談妥。結果那一夜他被她伺候得高興,出手大方,賞給她一張十元的銀票小費。


  商人對她戀戀不捨,連著住了一周,要給她贖身,但是要到揚州辦完事才能回上海,帶她回家,讓她安心等他。鴇母收了好幾天銀票,一看有了更高的收益,便來恭喜她,「做小也是有了個好歸宿。」


  她只等了三天,便有個預感:這只是男人一時興來,他不會來給她贖身。原因倒也簡單:揚州商人一樣不能娶個大腳婆做偏房,那會在地方上丟盡面子。


  等了半年,那商人也沒影,她徹底死了心。她不是對未來沒有算計的人,這種拼耗青春的職業,絕對不能再蹉跎下去。


  除了身體之外,別的本事她一點也沒有,別人會唱的,她全沒有學過。哪怕一時學起來,也抵不上野雞的水平。


  她明白,第一緊要事:必須先贖身。不管往後是死路還是活路,先離開這裡再說。


  既然沒男人來贖,她自己又沒這筆錢,就只得裝作生了怪病,吃什麼吐什麼,整日里病病怏怏,全身酸痛。像是學演戲,一做上,就成了真的,而且渾身發燒,高燒不退。


  鴇母無奈,只得趕她走。她走不動,鴇母也不讓她留,把她所有的衣物都扔在地上,說她有惡疾,會傳染。


  草草提了幾件雜物,離開薈玉坊。那一夜,她歪歪倒倒找到附近一家最便宜的新源客棧。向店小二討了一碗稀粥,夜裡又發起高燒,衣服浸透汗水,貼著皮膚。


  我就要死了,死得這麼窩囊敗落!她的手指絕望地摳著木床的檔頭。她不怕死,但死得比乞丐還不如,讓她吞不下這口氣。


  下半夜她睡著了,夢見常力雄。他把她抱在懷裡,說不該丟下她,讓她受苦,起碼也該說做就做,娶了她,讓她有個名分他再走不遲。


  說著說著他哭了。她從來沒見過常爺掉眼淚,也許常爺一直沒有機會對她垂淚,她也沒有機會向他哭訴,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淚水無聲無息湧來,這是常爺遭難后她頭一回哭。她脫去他的衣服,發現他站在水塘邊,就拉他上岸來。就在池塘邊上兩人水淋淋的身體交合在一起,她不讓他鬆開她,她喊:「我又飛起來了!」這次他帶著她一塊兒飛起來,騰雲駕霧幾千里幾萬里,幾個時辰都沒有落下來。


  她大叫著醒來,枕頭全濕了。這幾年裡,她從來就沒有過這樣真切的夢,至多只是看見常力雄的臉,望見他背影快跑如飛,就像那天夜裡矯健地一步躍下樓。很奇怪,燒退了,頭也不疼痛,病說好就好了。


  老人說,陰陽相衝!與死人交,會得不治重症!為什麼她與常力雄交合了,反而病癒了呢?別人為禁事,她卻能解通:常爺在冥界一直看顧她,見她臨近絕境,就與她重溫舊好來度她。


  此刻,命運讓她站在薈玉坊門前,驚得她一身冷汗,這種生活比被男人追著強姦還讓她害怕。她下了狠心:不管多高的代價,她也得借到錢,把戲班子弄進劇場,為了在上海站住腳,她什麼都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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