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逛街(中)
當死亡和盜竊擺在你面前,且必須做出選擇時,沒有人不會不選擇後者,如果有,那說明你的肚子還未空曠到極限。
十歲時焦尼便深深明白了這個道理,如果有人想和他講道德,講法律,那麼抱歉,焦尼一定會伸出他枯黃如老樹皮般的大手狠狠抽在對方臉上,當你餓到連自己的胳膊都想啃的時候,你腦子裡除了食物就什麼都裝不下了。
非要說,道德在焦尼吃掉隔壁約翰家藏在床板下的黑麵包時便已經和他毫無瓜葛,至於法律,靠盜竊活了三十多年的焦尼可以好不誇張的告訴任何人,偷東西時倒霉被邊城那群無賴的巡邏隊捉到,不要慌張,你只需服服帖帖的從褲兜里掏出一把銅幣,即使被盜者就在旁邊瞪大眼看著,也沒你什麼事了。
當然,殺千刀的貴族不在此列,焦尼吐了口口水,魔法師還好說,五歲時沒覺醒是他命不好,倒也沒多少羨慕的意思,資質低了一樣給貴族賣命。
貴族?呸!都是人,都有兩隻胳膊兩條腿,憑什麼他們從出生開始就吃白麵包,喝蜂蜜水,過好日子?
他們的孩子不也是從娘胎里出來的,丟了不就丟了,看那些貧民丟了孩子哪個不心知肚明,但哪有敢和人販子手裡奪食的,快別提貴族的狗腿子巡邏隊了,盜賊能拿錢消災,人販子照樣可以,他們不抓孩子賣給人販子就謝天謝地了。
還是貴族的孩子好呦,吃飽撐得離家出走,人販子見了也得照顧好好的給人送到家門口。
一百個金幣啊,焦尼加快了腳步,不由感嘆有團伙果然比一個人單幹要好的多,剛加入阿姆爺的盜賊團五天就有這樣福利可得,雖然他明白阿姆爺嘴上說想發財的自己注意,最後肯定不是領了賞錢只給大傢伙分一點就行的,但團伙總共二十幾個人,一百個金幣分下來他作為主力哪怕是新人,怎麼也有五六個吧,父神在上,我焦尼.佐達斯第一次信你,為了我五六年的快活日子,開開眼吧!
此時焦尼遊走在貧民窯的土房子中間,破是破了些,但藏人的話卻是個好地方,所以他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時間便趕到這兒碰運氣,昨天已經耽誤了一晚,今天天剛亮他就開始了發財大計。
其實不是沒想過萬一好運找到了,馬上領錢遠走高飛,可他能想到的事阿姆爺的人為什麼想不到,指不定早在領賞錢的地方埋伏好了,都是吃人不吐骨頭的誰不知道誰,這風險他不敢擔。
「把東西交出來!」
正走著,焦尼聽見前方拐角處傳來小孩故作兇狠的聲音,他走近只露雙眼睛在外觀察,兩個稍高的孩子把一個矮個子小孩擠到牆角,聲音正是從其中一個高個孩子嘴裡傳出的。
攔路搶劫嘛,這事他也沒少干,放在以前他可能湊湊熱鬧,出面擺平三個小孩把東西裝進自己腰包,今天就算了,找人要緊。
金黃的頭髮,腦後留著條小辮子,那個被打了一頓才從懷裡掏出一把野菜的矮個子小孩到是個黃頭髮,不過離金黃差遠了,又短又糙不說,還沒有辮子,哪像貴族家的孩子。
瞄了一眼小孩手裡捲縮成一團的野菜,焦尼撇撇嘴,打算離開換下一個地方,突然眼角餘光多出一抹金黃的顏色,他趕緊扭頭看過去,在陰暗小巷子盡頭處,鮮艷的色彩轉瞬即逝。
「追!」焦尼直接從三個孩子中間穿了過去,速度前所未有的快,眼中有壓抑不住的狂喜之色,這次應該沒錯了,只有金黃的發色才能留下如此明顯的虛影,一百個金幣啊,感謝偉大的父神,您的榮光將萬古不息!
焦尼跑到小巷子盡頭后,果然看到了人影,兩個,全是黃頭髮,不過距離已經很遠了,分辨不出哪個顏色更鮮艷,不,這不重要,他使出吃奶的勁兒再次追過去,看不出有沒有小辮子,大概是衣服擋住了,有一個孩子脖頸上圍著紅布,很可能就是他!
「該死,速度怎麼這麼快!」追了一會兒,前方的兩道身影幾次消失在焦尼視線里,讓他不得不始終保持全力奔跑,早上沒吃東西,現在肚子空空的快要脫力了,職業願因才勉強撐著,但他絕不會放棄,那兩個孩子越不簡單,是目標的可能性就越大,萊恩伯爵是魔法師,他的兒子不免也是。
「干……跟丟了。」焦尼雙手撐著膝蓋站在原地氣喘吁吁,抬頭不甘的望著兩人消失的方向,那是……邊城集市。
……
前面說魔法王國有精靈族統治的南王國和妖族統治的北王國,其中精靈族的南王國是一片被森林包裹的世外桃源,而精靈族也如桃園中的居民一般與世無爭,自給自足,雖人數相比其餘三大王國顯得稀少,但精靈族的每一個族人都是受到森林之神眷顧的木系魔法師,實力不可小覷。
作為能夠催生植物從而大大增加王國糧食儲備的木系魔法師,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供不應求的香餑餑,三大王國對精靈族自是垂涎萬分,這點上,精靈女王很是慷慨,每年精靈族都會挑選一批自願外出歷練的精靈族人,把他們送到木系魔法師嚴重缺少的人族和妖族中去,然後設定期限,循環往複。
這批精靈族人到了別國皆被本國人奉為上賓,分發到個個有功貴族家中,而貴族們只要按例向國家繳納糧食,其他收益完全歸於自身,這也算是作為貴族的福利之一了。
萊月不知道自己家中有沒有精靈族人,在外他也毫無印象,繼承的記憶終歸不大清晰,不過相比精靈族的少見,妖族分佈的就較為廣泛了,眼前便有一個現成的活生生的妖族。
萊月和火影來到集市后已經逛過一段時間了,前者在喧嚷的人群中竊聽可用的消息,而後者則孜孜不倦的尋找著容易下手的落單貴族。
至於妖族,萊月摸著下巴,如果不是火影告訴他那個扛著把大刀大搖大擺走在路中央的,渾身長著棕色毛髮,用兩條腿站立還留有爪子和一顆猛獸腦袋的獸人是頭狗的話,他幾乎以為對方是個到了圓月之時就對著月亮吼三吼的狼人了。
「妖族的妖怪們都長那麼兇猛嗎?」
萊月揪了一把火影的馬尾辮問道。
「當然不是,一些血脈不錯的或者修為高的妖族,除了耳朵和尾巴之外跟人類沒什麼兩樣!」火影拍掉萊月的手又瞪了他一眼隨口說道,末了突然反應過來朝他踢了過去,「這種基本常識是個人都知道吧,你以前幹什麼吃去了!」
「……」萊月躲過火影的小腳,聳聳肩,「忘了嘛。」
「無聊!別閑著了,幫我找找好下手的貴族,我都找了半天了不是魔力比我強就是身邊護衛多!」火影噘著嘴憤憤不平。
沒點實力的貴族腦子抽了才來魚龍混雜的邊城瞎晃蕩,額……貌似……自己就是一個典型。
嘴上應了一聲,萊月繼續打聽,一邊不忘掃視路邊攤子,打算挑一個趁手的兵器帶在身上。
來集市的人數很多,看來邊城也不單隻有家境叮噹響的貧民,萊月的個小個頭髮揮著優勢,人群中毫不引人注目,竄來竄去間除了些瑣事有用的情報沒有幾條。
首先,自己的消息知曉的人可以確定只有阿姆爺等少部分,短時間無礙,而阿姆爺不說定有他自己的安排,靜觀其變就好。
然後是一重生便殺死一個的魔獸一族,這也是邊城人最熱門的話題,不過講的都是殺死一頭魔獸多少金幣,一張狼型魔獸皮多少銀幣之類的毫無營養的話,聽了半天他只知道魔獸每半個月就會進攻一次邊城城牆,多的只好回家自己動手查閱資料了,不敢再問別人,畢竟裝傻充愣一次還行,次數多了連火影都可能懷疑什麼。
邊城想找兵器還是挺容易的,萊月有過幾家之後視線落在了一把匕首身上,短小易攜帶,就它吧。
萊月選定目標后沒有急著走過去,而是瞅了一眼全神貫注尋找冤大頭的火影,悄悄靠近旁邊一個衣著不錯的人。
「其實,」他和那人交錯而過之間,小手快速伸縮,一個小布袋便被握在手中,「論行竊技術,上一世才叫真正發展到了巔峰。」
有了錢萊月爽快的買了匕首,跟上火影,原本以為這個世界落後程度相當於中世紀歐洲,鐵器因難開發和技術問題貴的離譜才對,沒想到一個銀幣而已,果然有魔法師的國度不能用常理來衡量嗎。
「喂,萊月你看那個人,就決定是他了。」火影兩眼放光的指著一個衣著華貴的中年胖子,躍躍欲試。
「你開心就好……」萊月瞄了一眼就縮回腦袋,眼神在剎那間變得陰冷,就在剛才火影叫自己名字的時候,他分明感受到了一道充滿敵意的目光掃過他,並快速隱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