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講述

  你就是新來的大學生啊?我很高興的問。


  想不到你竟聽說過我!他也興奮起來,是啊,你怎麼知道的?

  醫院裡這幾天都在說呢,說……說有一個高材生,竟然自願到我們這窮鄉僻壤來工作,真是難得啊,院長逢人便誇,現在這樣的年輕人不但不多,簡直是絕種了。這不就是當代的雷鋒嗎?


  把主動來鄉鎮工作比喻成雷鋒,明顯的不倫不類,我有些遲疑,因為我想起大家談論他時的表情,那不是讚賞,而是笑話。


  是不是說我是大傻瓜呢?


  我笑了,還真不傻呢。我說:對啊,是有人這樣說,我也覺得傻呢,人人都削尖了腦袋想進城,你卻主動要求來這窮地方,不說別的,在這種地方,要設備沒設備,要助手沒助手,你學的知識未必有用武之地呀。


  他又是靦腆的笑笑,沒有說什麼,我不知道我們之間,將來是否會發生什麼故事呢?我有一種直覺,也許會發生點什麼的,人生的故事有時候就像一本小說,而我們自己就是作者,雖然我們還無法像上帝一樣,完全主宰自己的人生,有時候甚至無法把握前進的方向,更別說一路之上會遇到的風浪、顛簸、意外種種,但你往哪條路走,這卻是能夠選擇的。我不能預料我們將來的故事會是什麼,動人的,平淡的,完美的,悲傷的……當時不能,現在我也回想不起來結局,但至少,不會是幸福的,否則,現在站在上面,穿著雪白的婚紗,挽著他手臂,笑臉如花,陶醉在親朋祝福里的人就不是她,而是我了!


  何方,你是否願意娶羅婉作為你的妻子,無論是順境或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你都將毫無保留地愛她,對她忠誠直到永遠?


  我願意。


  羅婉,你是否願意嫁給何方作為他的妻子,無論是順境或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你都將毫無保留地愛他,對他忠誠直到永遠?


  我願意。


  開始舉行婚禮了,司儀說著千篇一律的祝福話,我看到何方的臉上有不悅之色,我理解他,他不喜歡這種形式上的東西,何況這形式還是如此不倫不類。這裡不是教堂,我們心中也沒有上帝,有什麼願意不願意的呢?不願意也不會走到這裡來了。但我喜歡這種形式,有時候形式也是幸福的一種。羅婉笑得如此燦爛,這時候的她是最美的。對於女人來說,沒有什麼衣服能像婚紗一樣讓你光彩照人,能讓你容光煥發,能讓你輕舞飛揚。但她的美麗給我的不是享受,而是一種酸溜溜。


  就在這一片喜慶歡樂之時,忽然一個人衝上台去,對準何方就是一耳光。這一耳光又脆又響,遮住了音樂聲,主持人當場懵住了,嚇得啞了聲。我也懵了,感覺那一耳光打的不是何方,而是打在我臉上。新婚之時,當著這麼多的親朋好友的面,新郎卻被人毆打,這叫他情何以堪?我覺得他的顏面就像被萬千人踩踏的雪,污了顏色。是誰,竟敢如此放肆?然後,我看到了後面那個女子,是曾真,是這女子,她真的是瘋了!就算再大的悲傷,也不應該這樣啊,那是你曾經愛過的人,何必卻要變成恨?

  新娘也被怒火點燃,她美麗的臉龐變得猙獰,她高舉起戴了白色手套的玉手,似乎就要與人撕打起來,但她終於還是忍住了,也許她害怕,這將成為今日本市最大的新聞,它將像爆炸的雪球,飛進千家萬戶,從此她走在街上都將是一個笑話,人人將在背後對她指指點點,朋友圈裡,微博上,將到處是她的相片,穿著美麗的婚紗,卻一臉狼狽。我能想像那些新聞的標題:《女子結婚,前任大鬧婚宴》;《婚禮上兩女爭夫,大打出手。》;《誰是小三?婚禮上兩女子決戰華山之巔》……


  我不知道何方是不是被打懵了,他獃獃的站在那裡,沒有閃避,沒有還手,就像一個木偶,不會思想,不會憤怒。


  哥,你幹嘛呀,你別打人。曾真叫著,一邊拉住那男子的手,苦苦的哀求。


  我打你狗日的,我妹妹到底哪點對不起你?你要這樣對她?你這個始亂終棄的陳世美,攀上高枝就丟棄糟糠之妻,我今天打死你。她哥還作勢要打何方,卻被曾真死死拉住了。


  這時,全場的人已經回過神來,一時嘈雜之聲四起,整個酒店大廳鬧哄哄的,有人怒罵,有人驚奇,有人疑惑,議論紛紛。羅婉的爸爸怒吼一聲,站了起來,說,這是哪裡來的野狗,竟到這裡來橫行?今天是我老羅嫁女的好日子,雖然說我是虎落平川,龍潛池底,但也不至於被狗來欺,給我打!

  話一落音,便有兩個男子跳上來,對準曾真的哥哥就是兩拳。把他打倒在地。這兩位身強力壯,一臉蠻橫,若非是在婚禮上,只怕當場就要見血。曾真的哥哥頭上挨了一拳,眼睛腫了起來,形成一個黑眼圈,遮住了眼珠。兩人還要繼續打,曾真大叫,別打了,別打了!擋在哥哥面前,攔住了兩人。兩人見她是一個女子,遲疑不決。羅婉叫道:就是這女子使的壞,打她!

  兩人聽了她的話,就要動手,卻見先前如泥雕木塑的何方,忽然竄上前去,擋在曾真面前護著她,叫道:住手,別打她。


  羅婉又是悲傷又是憤怒,吼道:何方,你到底是跟我結婚還是跟她結婚?你到底要護著誰?


  何方說,我當然是跟你結婚,你問得奇怪。但不要打她。


  可她破壞我們的婚禮,還叫人打你,你看你的臉,都腫起來了。


  叫他們出去就是了,今天是我們的婚禮,這樣打來打去,怎麼是了?


  什麼怎麼是了,打一頓再拖出去不就結了?

  我不想我們的婚禮變成戰場!


  說來說去你就是不忘舊情,你就是要護著她。


  她爸爸終於憤怒了,指著何方的鼻子說:小子,胳膊肘該向著哪邊拐都弄不明白嗎?弄不明白娶什麼我女兒?你給我滾開,不然連你一塊兒打。


  但何方不站開,羅婉叫他:你站開吧。


  他還是不挪步,說,你們誰也不能動她,要打她,先打我吧。


  她爸爸衝上去就給了他一個耳光,說,你以為就不敢打你?你這樣的人,腳踏兩條船,也配娶我女兒?你給我滾出去!


  我的心一顫,感覺到無比的痛,我差點忍不住沖向台去,對著羅婉爸爸的臉狠狠抽幾巴掌,可是我不能,他們瘋了,我不能瘋。我只是在心中喊,瘋女人,兩個瘋女人,你們打了何方,打了你們愛的人,讓他顏面掃地,讓他心痛難受,你們就開心了嘛?你們這叫什麼愛?你們懂得什麼是愛?你們都是瘋子,都是不可理喻的神經病!


  羅婉忙上前拉住爸爸的手,叫道:你別打他!

  她爸爸憤怒的說,他都這樣對你,你還護著他?


  她說,今天是女兒結婚的好日子,你就忍著點好嗎?爸爸。她爸爸終於被勸得坐下去了,他強忍著怒火,臉脹得通紅。


  何方說,這婚結不下去了,咱們……我在心中大叫贊成,別結婚了,千萬不要再娶這樣的女子,此時懸崖勒馬,未為晚也。快快,千萬千萬。


  他沒有說完,她不讓他說完,她的憤怒已經消散了,只剩下悲傷,她說,何方,請你別說了,爸爸打了你,是他不對,如果你惱怒,那你怪我好了。現在是咱們的婚禮,被這兩個人攪和成這樣,如果我們半途而廢,那就遂了她的心,如了她的意了。面子已經丟盡,可我們要把婚禮舉辦下去,否則不但面子,裡子也將一點不剩。剛才我沒有阻止他們打人,是因為他打了你,如果他打的是我,我一定沒有這樣憤怒,這一切只因為我愛你,關心你,希望你理解。她又轉身向曾真說:現在事情鬧到這一步,你滿意了吧?

  曾真哭著說,哥哥要來,我沒有要他來,我勸他求他,無法阻止他。對不起!


  羅婉說,要不是看在何方的面子上,今天就叫他死在這裡。你這個瘋狂的女人,我以後再也不要看到你,否則別怪我不客氣。現在你帶著他離開吧,沒有人會動他,但如果他還要鬧事,就別怪我翻臉無情!


  曾真俯身扶起哥哥,慢慢走了出去,沒有再看她一眼,也沒有再看何方一眼。


  一場鬧劇之後,婚禮繼續下去。就像剛剛這一切全沒有發生,歡笑又浮現在眾人的臉上,杯籌交錯之聲又不絕於耳,音響里歡快的歌聲震耳欲聾,一切的繁華喧囂都如一場夢,在耳際縈繞,我的思緒不知飄到了哪裡,但我的臉上微笑如花。有些淚只能流在心裡,有些痛只能獨自承受。


  再次見到何方,我的心中五味雜陳,我有些恨他,為什麼就如此匆匆忙忙的把自己交出去?但我又有什麼資格恨他?而更多的,我是對他充滿了憐惜,他在結婚這樣的大事上,卻遭遇了如此尷尬的事情,當時他心中的憤怒、難過、惶惑、憂傷、迷惘一定交織著,就像風雨交加的天氣,被打得零落的花朵,我想像如果是我,將會怎樣?一定哭得暈過去,不願意再醒來。有時候死去,或者暈倒都是逃避的方式,可他卻不能不面對,困惑之後還得強打精神,笑著聽別人或真心或假意的祝福,端著杯向親朋好友敬酒,說著言不由衷的感謝。我說,何方,真難為你了。


  他笑笑,說,有啥難為的?

  唉,結婚碰上這事,是夠難受的,不過過去了也就過去了,別去想它吧。


  他說,是啊,結婚擺酒實在是夠麻煩的了,我說不用擺,羅婉偏不聽。累得人啊,腰酸背痛。對了,你怎麼不來喝酒?


  我驚愕的望著他,說,我來了呀。


  來了?我怎麼沒看到你?


  你沒注意吧,太忙,又被人打了。哪裡還有心思看我來沒來?


  被打?誰打我了?

  你原來老婆曾真的哥哥啊,他打你兩個耳光,結果你現在老婆的爸爸,也就是你的泰山大人又叫人打她的哥哥,那混亂呀,你夾在中間,一定頭都大了,我真為你難受。


  這次是他愕然的望著我,眼睛睜得大大的,像看一個怪物,這讓我很受傷,我同情他,他卻用看瘋子的眼神看我,什麼意思嘛,我說,為什麼這樣看著我?腦子被打壞了嗎?說完噗嗤一笑。


  他也笑了,說,曾真沒有哥哥,她就一個妹妹。羅婉的爸爸也不在了,前些時就死了,跳樓的。


  那那天來鬧事的人是誰?是她堂哥?表哥?或者是朋友?那個站起來叫人打她哥的老者又是誰?是羅婉的伯父?叔父?


  那天沒人鬧事啊,一切平安順利。


  我想他是不是受刺激了啊,我親眼所見,他居然說沒有這回事。這事雖然令人難受,讓人尷尬,但過去了也就過去了,就像猛烈的暴風雨,只要你扛過了它的吹打,就是雨過天晴,何至於像鴕鳥似的把頭埋進沙子里去呢?難道說他的失憶症又犯了?我張大了嘴,幾乎要驚呼出聲,前段時間他出車禍,聽說失去了記憶。怪不得他根本記不起我跟他在櫻花樹下的相逢。可是,你忘記誰都可以,怎麼能忘記我呢?當初,你說我已經印在你眼中,刻在你的心上,溶入你的血液里,你的靈魂,你的記憶,每一處每一絲都有我,就像面前吹起許多水泡,每一個泡泡里都是你的面容。你說,要忘記我,除非把你的眼睛刺瞎,可眼睛瞎了還有心,除非把心也摘掉,可心摘掉了你還有血,除非把血液抽干,即使你化成飛灰,化作青煙,你還有靈魂,你靈魂里的我是無論如何也消不去了。可你竟然把我忘記了,可悲的是,我也把你忘記了。我們都高估了記憶的深度,都高估了愛情的力量,卻低估了失去的痛苦,低估了時間的力量。不,但我還是想起了你,想起了我們在櫻花樹下的相逢,想起你曾經跟我說過的那些甜言蜜語,發的那些海誓山盟。我沒有忘記,失憶只是暫時的休眠,你一定也一樣。


  你真的失憶了嗎?我問他。他不語,我說,如果你真失憶了,你怎麼知道曾真有沒有哥哥?怎麼知道她有一個妹妹?你又怎麼知道羅婉的爸爸已經死去?

  是她告訴我的。


  誰?羅婉嗎?

  他再次沉默。我不想再問了,他忘沒忘記曾真,這對我重要嗎?也許我跟她有同樣的命運――失去了同一個男人,但我跟她又是不一樣的,她不是我的重複,也不是我的延伸,我相信,在何方的記憶深處,我們有著不一樣的位置,也許我藏得更深,但我的地位一定也更重,她如果曾經在他的心上,而我,卻在他的靈魂里,不只是曾經。


  我記起了何方說海誓山盟時的樣子,但我卻記不起他說的話語。我記得那是一個涼爽的秋夜,天上星星稀少,月光暗淡,我穿著一件黑色的西裝,下身是一條綠色裙子,挽著他的胳膊在衛生院後面的山路上漫步。夜涼如水,落葉在地上積成堆,一陣風吹來,它們便翻動飄舞,發出嘩嘩的聲音。我彷彿看見自己孤單的身影,在這個秋夜裡,顯得無比的楚楚可憐。就在這時,他適時的把我擁進懷裡,給了我溫度,讓我由楚楚可憐變成楚楚動人。他對著我的耳邊輕輕呢喃,我記不起一個字,卻深切的記得他那時那刻所表達的全部愛意,那是一種靈魂與靈魂的交流,是血液和血液的融合,是心跟心的緊貼。我由此沉醉在一種大歡喜中,像是沉醉在一曲打動你心靈的樂曲里。我凝視著他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我自己,我知道,他一定也能從我的眼睛里看到他,就像用照相機按下快門,從此留下你的樣子,時間的流逝無法讓它淡去,歲月的侵蝕無法讓它消失。


  何方經常來跟我聊天,彷彿我們是最親密的朋友,雖然我並不喜歡朋友這個詞用在我們之間,但我仍覺得欣慰,我以為他之所以與我一見如故,也許正是心中還保留著愛我的氣息,這是一種下意識的親切,是自然而然的歡喜,就像大地渴求著春雨,就像草木見到了陽光。但我抑制不住心中的醋意,我故意叫他講述和羅婉相愛的故事,笑得很開心的樣子,我充滿好奇,又擔心是否受得了他講述時幸福的樣子。


  但他並不願意講,好像他根本就不想提起,也許他並不愛她,只是受不了她的糾纏,男人有時候傻得天真,心軟得沒有原則,一輩子的愛情也可以因為幾滴眼淚,幾抹笑容就付出,甚至一次誇獎,一次效勞就出賣,他們沒有女人對愛情的洞察力,對真愛的孜孜以求,他們可以為了美色放棄靈魂的尋找,可以為了溫柔放棄刻骨的陶醉。我為他感到不值,他走過太多的岔道,雖然不知道我們為什麼會失之交臂,但他先是錯失在曾真的懷裡,又掉進羅婉的網中,當有一天他明白,我才是他身上抽出的肋骨,才是他生命中的另一半,是他前世就已經認定的人,他是否會為曾經的選擇感到痛苦悔恨呢?如果他是一把鎖,而我就是那把開鎖的鑰匙,可他把它遺失了,於是找到了別的鑰匙,那些鑰匙佔據了鎖孔,無論怎麼扭,也打不開他的心門,甚至因為扭得太重,斷掉了,鎖孔中插著斷成半截的鑰匙。而我來了,可卻已經太遲,我無法再插進鎖孔中,打開他心上的鎖了。我感到惶恐,因為我是一把找到自己鎖的鑰匙,而他卻是鎖孔被人佔據的那把鎖。我只能絕望的站在旁邊觀看,看那些折斷的鑰匙驕傲的以正統自居,我甚至無法告訴他,我才是那把配他的鑰匙。我只能以朋友的玩笑,不斷的說一些無關緊要的話語。來掩飾心頭的落寞。也許我應該先尋找到打開我記憶閘門的鑰匙,如果我們曾經的故事全部浮現在我的腦海里,我記起每一個點滴,每一個細節,我就知道怎麼重新插進他的鎖孔中,打開他的記憶,打開他的心門。


  我因此對他的往事喜歡追根問底,可他是一個失憶的人,他能記得什麼?也許他沒有真正失憶,但我作為朋友,不能哪壺不開提哪壺,如果他願意跟我講,自然什麼都會跟我說,如果他其實連我也記得,卻要假裝忘記,那我說出來又有什麼意思?

  有一次,我跟他正在聊天,一向嚴肅的他忽然說了一個笑話,逗得我開懷大笑,眼淚都差點流出來,正在這時,羅婉遠遠走來,一臉的不悅,說什麼事這麼開心?我說,開心就是開心,一定要有什麼事嗎?其實我聽到她剛才嘟噥的一句話了,跟一個瘋子也這麼聊得來,這人是不是也瘋了?我懶得理她,就裝作沒有聽見,反正特立獨行的人,在別人眼中都是瘋子,天才也皆是瘋子,美人也皆瘋,你說我瘋,你明目張胆的搶別人老公,難道不夠瘋嗎?這時何方被同事叫走了,我便問她,你是怎麼把何方搶到手的?我用一搶字,就像春秋筆法似的,暗含諷刺,可她卻渾然不覺,還洋洋得意的講起他們的故事來。


  她說,我每天晚上都去相思520吃飯。終於有一天遇見了何方。你可以說我是在守株待兔,但我覺得只是有緣千里來相會。那是我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相信緣分的。沒有道理他會不來。


  那天晚上風雨蕭蕭,但飯店裡開著空調,溫暖如春。我要了兩個菜,一瓶勁酒,獨酌著,我其實知道,姐喝的不是酒,是孤獨。他進來了,一個人。我想,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啊(我哈哈大笑,笑她用詞的不倫不類,她橫了我一眼,很是生氣,我只得抑制笑聲,請她繼續講下去),終於讓我等到了他。我靠窗而坐著,看到他就坐在我的隔壁卡間。我按鈴叫來服務員,輕聲給他點了幾個他最愛吃的菜,和一瓶他最喜歡喝的高檔白酒,叫服務員直接送過去了。


  酒菜上了,我聽到他說,這不是我的。


  是你的,一位小姐幫您點的。已經付帳了。


  他很疑惑,站起來四處觀望,想看看是哪一個幫他點的菜。但我坐在凳子上低著頭,隔著隔板,他根本看不見我。我卻看到了他,不禁想笑。


  對不起,這菜我不能吃,你端下去吧。我聽到他說。


  可是都已經付帳了,而且也無法退。


  既然已經付帳了,那隨便你自己怎麼處理吧。反正不明不白的東西,我不會吃的。


  那放在這桌上,至於您吃不吃,是您自己的事情。


  那服務員倒也有個性,似乎還有些生氣,說完就走了。


  我偷偷的瞧他臉上神色,見他一副心神不定的樣子,看著一桌好菜,一瓶好酒,卻不敢吃喝,不由得好笑。


  我看了一會兒,站起來,走到他桌前坐下,笑說:怎麼,怕酒菜里有毒嗎?

  是你幫我叫的酒菜嗎?

  是啊,我請你吃,怎麼樣,合口味不?


  謝謝。他說,卻只吃自己點的菜。喝的也是一瓶普通白酒。


  能認識一下,交個朋友嗎?我對他說。這是電視上常演的男人向美女搭訕的伎倆,只是我今天反其道而行,美女向男人搭訕了。


  你不是早就認識我了嗎?


  這麼說你記得我?

  前幾天你曾來病房看過我,還說是我妻子。


  那這之前的事你還記得嗎?


  不記得了。


  我有些失望,原來他並不是假裝失憶來騙人的,不過無所謂吧,男女之間從陌生人到相識相知相愛,這是最浪漫最美麗的一種體驗,我雖然曾經體驗過了,可是能再體驗一次,那又何樂而不為呢?很多人的婚姻總會觸礁,甚至沉船,只因為人會審美疲勞,會見異思遷,會越來越沒有激情,一句話,當新鮮感失去了,就像花兒沒了水分,會漸漸的枯萎,所以保持新鮮是相當重要的。現在,他的失憶能讓我們重新體驗一次全新的戀愛感覺,這何嘗不是因禍得福呢?


  我說好吧,那你就當我並不是你的妻子吧。我只是一個你萍水相逢的女人,就在今晚相遇,就在此刻相識。不介意請我喝一杯嗎?


  請坐,這酒菜可都是你點的,所以應該是你自己請自己。


  我坐下來,笑說,放心吧,我不會賴賬的。


  於是我們開始吃喝起來,我知道自己雖稱不上傾國傾城,卻也是風情萬種,陪他喝了幾杯,言笑晏晏,紅暈滿頰,燈光之下自然是美艷不可方物的。他開始的時候,還非常沉默,似乎心情不好,但後來就漸漸的話多起來,氣氛也熱烈了許多,他有時候還偷偷的看我,似乎不好意思,似乎我真的只是一個剛剛認識的陌生女子。男人嘛,我知道,就是喜歡新鮮,所以不愛熟悉的人,卻偏愛陌生的女子,有時候即使假裝陌生,也能激蕩起無限的激情。我有個朋友叫冼蘭蘭就曾跟我講過一個故事,她的老公平時根本不碰她,對她冷漠疏遠,卻熱衷於和網上陌生的女子打情罵俏。她於是想出了一個主意,註冊了新的ID,取了一個風情萬種的昵稱,加了老公為好友,主動找他談,一來二去,兩人就熱絡起來,老公於是約她見面,她欲迎還拒,只惹得他心癢難搔,終於他們約定在一個舞廳見面,她那天特意請人化了濃妝,簡值就像換了一個人,在舞廳曖昧昏暗的霓虹燈下,老公硬是沒認出她來。她發現平時連拉拉她手都心不甘情不願的老公擁著她跳舞,激情澎湃,浪漫多情。跳罷舞,兩人去開房,因為她掩飾得好,假裝得好,又不許開燈,所以老公始終沒有發現她就是他老婆。兩人浪漫之後她就離開了,匆匆回家換回原來的樣子,等老公回來,他依然回復平常的冷漠,愛理不理,稍問一句話都顯得極其不耐煩。她好恨啊,同樣的一個人,為什麼只因為變得陌生了,他就如此激情萬丈,愛不釋手,可回到家,變成他的老婆,愛他體貼他,千依百順,他卻冷若冰霜,連正眼也不想瞧上你一眼。難道男人就是這麼賤嗎?第二天她提出離婚,並把昨晚他去了哪裡與別的女子約會的事情說了出來,他又驚又怒,說她跟蹤他,她不想解釋,想了一夜,暗暗哭了一夜,全部都想通了,這樣的男人沒必要愛他一輩子。不懂得珍惜你的人,何必?但我倒是能夠理解男人,誰不喜歡美麗和新鮮呢?女人還不是三天兩頭換髮型,換包包,衣服多到衣櫃里掛不下,恨不能三百六十五天每天穿的都不同。還不就是愛一個新鮮嗎?誰都喜歡綻放的花朵,卻不會愛那枯萎的花兒。就算是普通的青草吧,春天綠油油的草兒也比秋天枯黃的草兒可愛萬倍。所以你自己要把自己變成黃臉婆的樣子,穿得又土氣又邋遢,說話辦事俗不可耐,又怎能怪男人不喜歡呢?愛情是需要保鮮的,這保鮮就是保持美麗,讓自己每天看起來都不同,都充滿陽光般的燦爛,月亮般的柔軟,花兒般的芳香。男人不是見異思遷,男人只是審美疲勞而已。


  所以不管何方是真不記得我了,還是假裝,我都無所謂。何必苦苦抓住曾經不放呢?曾經我們是戀人也好,夫妻也罷,就讓我們重新開始又如何呢?忘記曾經,新的開始只會更讓人陶醉。


  於是等我們喝完了那瓶酒,我便要求他送我回家。我們有些醉了,但只是微微的,頭腦還清醒,心智還明白,而那天微醺,卻讓我們的心情都興奮著,激昂著。我早就沒有住在家裡,而是自己在外面租了房,我愛清靜,所以租房的地方有些偏。有不少搶包包的飛車黨在那裡出沒。曾經有女生被人在那裡打了悶棍。你問我為什麼要選那樣一個地方,不怕嗎?說實話我不怕,沒有人敢動我,你知道的。但這地方卻有個好處,就是你可以裝柔弱。不但女人可以裝,男人也可以裝。記得第一次和何方好,就是他說那地方危險,堅持要送我回家,我說不用,可他不,一副關心我的樣子,其實藏著壞壞的想法,男人那點小心思,誰不知道呀?他們總以為我們女孩是好哄的傻瓜,其實他們自己才傻呢。那一次何方堅持把我送回家,可是卻說一個人不敢出去了。我暗笑,說那容易,我送你出去吧。他說那你怎麼進來呢?我可不放心讓你一個人進來。我說我不怕的。他說你不怕我也不放心。若出了什麼問題,我可百死莫贖了。我說你不就是想在這裡睡嗎?直說不就得了,扭扭捏捏的幹嘛呀?說得他面紅耳赤,倒不好意思起來。正是他的臉紅讓我對他心動難抑,不可自拔。


  那天何方送我回家,到了門口就說要走,我說你敢一個人回去?他說我是男人,有什麼好怕的?我說你以前不是說一個人害怕,不敢出去的嗎?他說什麼以前?我笑,我說你送我進去吧,看看我住的房間。他說好,進去后,不禁輕輕的咦了一聲,我說你是不是覺得好熟悉?他說倒不是有熟悉的感覺,只是奇怪怎麼相框里鑲著我的相片?難道我真是你的老公?我說如果你喜歡這個身份,就這樣認為也可以。如果你不喜歡突然冒出一個沒留在記憶中的妻子,那我告訴你,我只是你的一個暗戀者,我暗暗的戀著你已經多年,今天終於鼓起勇氣向你表白,用阿紫的方式。不管你喜不喜歡我,反正我是愛你的。歌德說,我愛你,與你無涉。不管你對我有沒有感覺都不能改變我對你的感情。


  在這個寒冷的夜晚,我的房子里卻暖融融的,一束火紅的玫瑰花擺在桌子上,在燈光下散發出清香。他問,誰送的?我說,反正不是你。他說當然不是我,我雖然失憶了,但卻不是健忘。我一笑,進了衛生間洗澡,然後換了那套他曾經特別喜歡的紅色睡衣,輕柔綿軟,紅得似火。他的眼睛開始迷離,酒醉加心醉,衣紅映頰紅,花香與人香,我知道,他已經在劫難逃。


  羅婉講完,得意的笑,好像她搶的人是我的老公似的。可我的心的確在痛,因為她搶的人,確實是屬於我的。她把重逢的故事說得像《天龍八部》里的情節,編造得太明顯了,我只是冷笑,不斷的冷笑,終於笑出聲來,笑出淚來,連綿不絕宛如掃射的機關槍聲,又好似漆黑的夜空中陣陣梟鳴,她吃了一驚,然後逃也似的落荒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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