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百萬英鎊(1)
我二十七歲那年,在舊金山一個礦業經紀人那裡當辦事員,對證券交易的詳情頗為精通。當時我在社會上是孤零零的,除了自己的智慧和清白的名聲而外,別無依靠;但是這些長處使我站穩了腳跟,有可能走上幸運的路,所以我對於前途是很滿意的。
每逢星期六午盤之後,我的時間就歸自己支配了,我照例在海灣里把它消磨在遊艇上。有一天我冒失地把船駛出去太遠,一直漂到大海里去了。正在傍晚,我幾乎是絕望了的時候,有一隻開往倫敦的雙桅帆船把我救了起來。那是遠程的航行,而且風浪很大,他們叫我當了一個普遍的水手,以工作代替船費。我在倫敦登岸的時候,衣服襤褸骯髒,口袋裡只剩了一塊錢,這點錢供了我二十四小時的食宿。那以後的二十四小時中,我既沒有東西吃,也無處容身。
第二天上午大約十點鐘,我餓著肚子、狼狽不堪,正在波特蘭路拖著腳步走的時候,剛好有一個小孩子由保姆牽著走過,把一隻美味的大梨扔到了陽溝里——只咬過一口。不消說,我站住了,用貪婪的眼睛盯住那泥污的寶貝。我嘴裡垂涎欲滴,肚子也渴望著它,全部生命都在乞求它。可是我每次剛一動手想去拿它,老是有過路人的眼睛看出了我的企圖,當然我就只好再把身子站直,顯出若無其事的神氣,假裝根本就沒有想到過那隻梨。這種情形老是一遍又一遍地發生,我始終無法把那隻梨拿到手。後來我簡直弄得無可奈何,正想不顧一切體面,硬著頭皮去拿它的時候,忽然我背後有一個窗戶打開了,一位先生從那裡面喊道:
「請進來吧。」
一個穿得很神氣的僕人讓我進去了,他把我引到一個豪華的房間里,那兒坐著兩位年長的紳士。他們把僕人打發出去,叫我坐下。他們剛吃完早飯,我一見那些殘湯剩菜,幾乎不能自制。我在那些食物面前簡直難於保持理智,可是人家並沒有叫我嘗一嘗,我也就只好儘力忍住那股饞勁兒了。
在那以前不久,發生了一樁事情,但是我對這回事一點也不知道,過了許多日子以後才明白,現在我就要把一切經過告訴你。那倆弟兄在前兩天發生過一場頗為激烈的爭辯,最後雙方同意用打賭的方式來了結,那是英國人解決一切問題的辦法。
你也許還記得,英格蘭銀行有一次為了與某國辦理一項公家的交易這樣一個特殊用途,發行過兩張巨額鈔票,每張一百萬鎊。不知為了什麼原因,只有一張用掉和註銷了;其餘一張始終保存在銀行的金庫里。這兄弟二人在閑談中忽然想到,如果有一個非常誠實和聰明的外鄉人漂泊到倫敦,毫無親友,手頭除了那張一百萬鎊的鈔票以外,一個錢也沒有,而且又無法證明他自己是這張鈔票的主人,那麼他的命運會是怎樣。哥哥說他會餓死;弟弟說他不會。哥哥說他不能把它拿到銀行或是其他任何地方去使用,因為他馬上就會當場被捕。於是他們繼續爭辯下去,後來弟弟說他願意拿兩萬鎊打賭,認定那個人無論如何可以靠那一百萬鎊生活三十天,而且還不會進牢獄。哥哥同意打賭。弟弟就到銀行里去,把那張鈔票買了回來。你看,那是十足的英國人的作風,渾身都是膽量。然後他口授了一封信,由他的一個書記用漂亮的正楷字寫出來,於是那弟兄倆就在窗口坐了一整天,守候著一個適當的人出現,好把這封信給他。
他們看見許多誠實的面孔經過,可是都不夠聰明;還有許多雖然聰明,卻又不夠誠實;另外還有許多面孔,兩樣都合格,可是面孔的主人又不夠窮,再不然就是雖然夠窮的,卻又不是外鄉人。反正總有一種缺點,直到我走過來才解決了問題——他們都認為我是完全合格的,因此一致選定了我,於是我就在那兒等待著,想知道他們為什麼把我叫了進去。他們開始向我提出了一些問題,探詢關於我本身的事情,不久他們就知道了我的經歷。最後他們告訴我說,我正合乎他們的目的。我說我由衷地高興,並且問他們究竟是怎麼回事。於是他們之中有一位交給我一個信封,說是我可以在信里找到說明,我正待打開來看,他卻說不行;叫我拿回住所去,仔細看看,千萬不要馬馬虎虎,也不要性急。我簡直莫名其妙,很想把這樁事情再往下談一談,可是他們卻不幹;於是我只得告辭,心裡頗覺受了委屈,感到受了侮辱,因為他們分明是在干一樁什麼惡作劇的事情,故意拿我來當笑料,而我卻不得不容忍著,因為我在當時的處境中,是不能對有錢有勢的人們的侮辱表示怨恨的。
現在我本想去拾起那隻梨來,當著大家的面把它吃掉,可是梨已經不在了,因此我為了這樁倒霉的事情失去了那份食物。一想到這點,我對那兩個人自然更沒有好感。我剛一走到看不見那所房子的地方,就把那隻信封打開,看見裡面居然裝著錢!說老實話,我對那兩個人的印象馬上就改變了!我片刻也沒有耽誤,把信和鈔票往背心口袋裡一塞,立即飛跑到最近的一個廉價飯店裡去。嘿,我是怎麼個吃法呀!最後我吃得再也裝不下去的時候,就把鈔票拿出來,攤開望了一眼,我幾乎暈倒了。一百萬鎊!嘿,這一下子可叫我的腦子直打轉。
我在那兒坐著發愣,望著那張鈔票直眨眼,大約足有一分鐘,才清醒過來。然後我首先發現的是飯店老闆。他的眼睛望著鈔票,也給嚇呆了。他全神貫注著,羨慕不已,可是看他那樣子,好像是手腳都不能動彈似的。我馬上計上心來,採取了唯一可行的合理辦法。我把那張鈔票伸到他面前,滿不在乎地說道:
「請你找錢吧。」
這下子他才恢復了常態,百般告饒,說他無法換開這張鈔票;我拚命塞過去,他卻連碰也不敢碰它一下。他很願意看看它,把它一直看下去,他好像是無論看多久也不過癮似的,可是他卻避開它,不敢碰它一下,就像是這張鈔票神聖不可侵犯,可憐的凡人連摸也不能摸一摸似的。我說:
「這叫你不大方便,真是抱歉,可是我非請你想個辦法不可。請你換一下吧,另外我一個錢也沒有了。」
可是他說那毫無關係,他很願意把這筆微不足道的飯錢記在賬上,下次再說。我說可能很久不再到他這帶地方來;他又說那也沒有關係,他盡可以等,而且只要我高興,無論要吃什麼東西,儘管隨時來吃,繼續賒賬,無論多久都行。他說他相信自己不至於光只因為我的性格詼諧,在服裝上有意和大家開開玩笑,就不敢信任我這樣一位闊佬。這時候另外一位顧客進來了,老闆暗示我把那個怪物藏起來,然後他一路鞠躬地把我送到門口,我馬上就一直往那所房子那邊跑,去找那倆弟兄,為的是要糾正剛才弄出來的錯誤,並叫他們幫忙解決這個問題,以免警察找到我,把我抓起來。我頗有些神經緊張,事實上,我心裡極其害怕,雖然這事情當然完全不能歸咎於我;可是我很了解人們的脾氣,知道他們發現自己把一張一百萬鎊的鈔票當成一鎊的給了一個流浪漢的時候,他們就會對他大發雷霆,而不是按理所當然的那樣,去怪自己的眼睛近視。我走近那所房子的時候,我的緊張情緒漸漸平靜下來了,因為那兒毫無動靜,使我覺得那個錯誤一定還沒有被發覺出來。我按了門鈴,還是原先那個僕人出來了。我說要見那兩位先生。
「他們出門了。」這句回答說得高傲而冷淡,正是那個傢伙一類角色的口吻。
「出門了?上哪兒去了?」
「旅行去了。」
「可是上什麼地方呢?」
「到大陸上去了吧,我想是。」
「到大陸上去了?」
「是呀,先生。」
「走哪一邊——走哪一條路?」
「那我可說不清,先生。」
「他們什麼時候回來呢?」
「過一個月,他們說。」
「一個月!啊,這可糟糕!請你幫我稍微想點兒辦法,我好給他們寫個信去。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哩。」
「我沒有辦法可想,實在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們上哪兒去了,先生。」
「那麼我一定要見見他們家裡一個什麼人才行。」
「家裡人也都走了,出門好幾個月了——到埃及和印度去了吧,我想是。」
「夥計,出了一個大大的錯誤哩,不等天黑他們就會回來的。請你告訴他們一聲好嗎?就說我到這兒來過,而且還要接連再來找他們,直到把那個錯誤糾正過來,你要他們不必著急。」
「他們要是回來,我一定告訴他們,可是我估計他們是不會回來的。他們說你在一個鐘頭之內會到這兒來打聽什麼事情,叫我務必告訴你,一切不成問題,他們會準時回來等你。」
於是我只好打消原意,離開那兒。究竟葫蘆里賣的是什麼葯呀!我簡直要發瘋了。他們會「準時」回來。那是什麼意思?啊,也許那封信會說明一切吧。我簡直把它忘了!於是拿出來看。信上是這樣說的:
你是個聰明和誠實的人,這可以從你的面貌上看得出的。我們猜想你很窮,而且是個異鄉人。信里裝著一筆款,這是借給你的,期限是三十天,不要利息。期滿時到這裡來交代。我拿你打了個賭。如果我贏了,你可以在我的委任權之內獲得任何職務——這是說,凡是你能夠證明自己確實熟悉和勝任的職務,無論什麼都可以。
沒有簽名,沒有地址,沒有日期。
好傢夥,這下子可惹上麻煩了!你現在是知道了這以前的原委的,可是我當時並不知道。那對我簡直是個深不可測的、一團漆黑的謎。我絲毫不明白他們玩的是什麼把戲,也不知道究竟是有意害我,還是好心幫忙。於是我到公園裡去,坐下來想把這個謎猜透,並且考慮我應該怎麼辦才好。
過了一個鐘頭,我的推理終於形成了下面這樣一個判斷。
也許那兩個人對我懷著好意,也許他們懷著惡意,那是無法斷定的——隨他去吧。他們是耍了一個花招,或者玩了一個詭計,或是做了一個實驗,反正總是這麼回事;內容究竟怎樣,無從判斷——隨他去吧。他們拿我打了一個賭,究竟是怎麼賭的,無法猜透——也隨他去吧。不能斷定的部分就是這樣解決了;這個問題的其餘部分卻是明顯的、不成問題的,可以算是確定無疑的。如果我要求英格蘭銀行把這張鈔票存入它的主人賬上,他們是會照辦的,因為他們認識他,雖然我還不知道他是誰;可是他們會要問我是怎麼把它弄到手的,我要是照實告訴他們,他們自然會把我送入遊民收容所,如果我撒一下謊,他們就會把我關到牢里去。假如我打算拿這張鈔票到任何地方去存入銀行,或是拿它去抵押借款,那也會引起同樣的結果。所以無論我是否情願,我不得不隨時隨地把這個大的負擔帶在身邊,直到那兩個人回來的時候。它對我是毫無用處的,就像一把灰那麼無用,然而我必須把它好好地保管起來,一面仔細看守著,一面行乞度日。即令我打算把它白送給別人,那也送不掉,因為無論是老實的公民或是攔路搶劫的強盜都決不肯接受它,或是跟它打什麼交道。那倆兄弟是安全的。即令我把鈔票丟掉了,或是把它燒了,他們還是安然無事,因為他們可以叫銀行止兌,銀行就會讓他們恢復主權;可是同時我卻不得不受一個月的活罪,既無工資,又無利益——除非我幫人家贏得那場賭博(不管賭的是什麼),獲得人家答應給我的那個職位。我當然是願意得到那個職位的,像他們那種人,在他們的委任權之內的職務是很值得一乾的。
於是我就翻來覆去地想著那個職位。我的願望開始飛騰起來。無疑的,薪金一定很多。過一個月就要開始,以後我就萬事如意了。因此頃刻之間,我就覺得興高采烈。這時候我又在街上溜達了。一眼看到一個服裝店,我起了一陣強烈的慾望,很想扔掉這身襤褸的衣著,給自己重新穿得像個樣子。我製得起新衣服嗎?不行,我除了那一百萬鎊而外,什麼也沒有。所以我只好強迫著自己走開。可是過了一會兒我又溜回來了,那種誘惑無情地折磨著我。在那一場激烈的鬥爭之中,我一定是已經在那家服裝店門口來回走了五六次。最後我還是屈服了,我不得不如此。我問他們有沒有做得不合身的衣服,被顧客拒絕接受的。我所問的那個人一聲不響,只向另外一個人點點頭,我向他所指的那個人走過去,他也是一聲不響,只點點頭把我交代給另外一個人。我向那個人走過去,他說:
「馬上就來。」
我等候著,一直等他把手頭的事辦完,然後他才領著我到後面的一個房間里去,取下一堆人家不肯要的衣服,選了一套最蹩腳的衣服給我。我把它穿上,衣服並不合身,而且一點也不好看,但它是新的,我很想把它買下來;所以我絲毫沒有挑剔,只是頗為膽怯地說道:
「請你們通融通融,讓我過幾天再來付錢吧,我身邊沒有帶著零錢哩。」
那個傢伙擺出一副非常刻薄的嘴臉,說道:
「啊,是嗎?哼,當然我也料到了你沒有帶零錢,我看像你這樣的闊人是只會帶大票子的。」
這可叫我冒火了,於是我就說:
「朋友,你對一個陌生人可別單憑他的穿著來判斷他的身份吧。這套衣服的錢我完全出得起,我不過是不願意叫你們為難,怕你們換不開一張大鈔票罷了。」
他一聽這些話,態度稍微改了一點,但是他仍舊有點擺著架子回答我:
「我並不見得有多少惡意,可是你要開口教訓人的話,那我倒要告訴你,像你這樣憑空武斷,認為我們換不開你身邊可能帶著的什麼大鈔票,那未免是瞎操心。恰恰相反,我們換得開!」
我把那張鈔票交給他,說道:
「啊,那好極了,我向你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