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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冒險史19

  「哦,您別打擊我,福爾摩斯先生,我知道他一定沒事。我倆有一種十分默契的感覺,如果他遭到不幸,我應該能感覺到。就在分別的那一天,在卧室里他把手割破了,可我在餐廳里就知道他一定出事了,您想,這種小事我都感覺這麼靈敏,如果他死了,我怎麼能沒有感覺呢?」


  「我知道一位婦女的感覺比一位分析推論家的論斷也許更有價值。在這封信里,您有不同的證據來支持您的觀點。但如果您的丈夫還活著,也就能寫,那他為什麼不回家呢?」


  「我也不知道這是為什麼。」


  「星期一那天,他走時說過什麼沒有?」


  「沒有。」


  「您在天鵝閘巷望見他時,是否嚇了一跳?」


  「是的。」


  「窗戶是開著的是嗎?」


  「是的。」


  「那麼,他也許看見您了?」


  「是的。」


  「我聽說,他只發出了模糊不清的叫聲。」


  「是的。」


  「您覺得是求救嗎?」


  「是的,他揮動著雙手。」


  「那也可能是一聲驚叫。出乎他意料地看到您,由於驚訝也可能使他舉起雙手,不是嗎?」


  「這也有可能。」


  「您認為他是被人硬拽回去的嗎?」


  「非常突然地,忽然就不見了。」


  「可能是他自己一下子跳回去了。您見到房裡有別人嗎?」


  「沒有。可那個兇惡的人承認他曾經在那裡,還有那個印度阿三。」


  「正是這樣。您看到,您丈夫還是穿著他平常那身衣服嗎?」


  「是,可是沒了硬領和領帶。我看得很清楚。」


  「他以前曾向你說起過天鵝閘巷嗎?」


  「從來沒有。」


  「他曾經露出抽鴉片的跡象嗎?」


  「也從來沒有。」


  「謝謝你,聖克萊爾太太。這些正是我希望弄清楚的要點。我們吃晚飯,華生,然後早點睡覺。估計明天咱們可夠忙活的。」


  我早已精疲力盡,就早早地爬進了被窩,可是歇洛克·福爾摩斯仍在不停地歸納和思考。過一會兒知道,他準備就這麼坐著整夜不睡。他在屋裡到處亂翻,把床上的枕頭和沙發及扶手椅上的靠墊收攏到一起,他用這些東西鋪成一個沙發。他坐在上面,把一盎司板煙絲和一盒火柴放在面前。他坐在那裡,嘴裡叼著一隻舊煙斗,眼睛看著天花板,發獃,我逐漸睡著了,而他就這樣坐著。最後,天已經亮了,我睜開眼,他還叼著煙斗,滿屋都是煙味。昨晚所見的一堆板煙絲都讓他吸光了。


  「醒了嗎?華生?」他問。


  「醒了。」


  「早上趕車出去轉轉吧?」


  「很好。」


  「快,穿上衣服吧。還沒人起床,我知道小馬倌睡在哪兒,我們很快就會弄出馬車來的。」他笑著說,兩眼炯炯有神,與昨夜那個苦思冥想的人判若兩人。


  我穿衣服時看了一下表,才四點二十五分。我剛穿好衣服,福爾摩斯回來了,說馬倌在備車。


  「我要檢驗一下我的理論,華生,我覺得你正站在一個全歐洲最蠢的傻瓜面前!我該被人從這裡一腳踢到查林十字街去!不過我想現在我已找到了開啟這個案子的鑰匙了。」


  「在哪兒?」我笑著問。


  「在盥洗室里,」他見我有些懷疑,就繼續說,「我不是開玩笑,我剛去過那,我已經把那東西放進軟提包里了。走吧,不知道這鑰匙是否能打開鎖。」


  我們輕手輕腳地走下樓梯,走出房來。路邊停著套好的馬車。馬童在馬頭旁等著我們。我們一跳上車,馬車就順著大道飛奔而去。


  「這案子奇怪得很。」福爾摩斯說著,給了馬一鞭子,「我說我很笨,但晚明白總比不明白好。」


  當城裡起床最早的人起床時,我們的車經過薩里一帶。馬車駛過滑鐵盧橋,經過威靈頓大街,向右一轉,來到了布街。大多數警務人員認識福爾摩斯,兩個警衛向他敬禮。一個牽著馬,一個帶我們進去。


  「今天誰當班?」


  「布雷茲特里特警官,先生。」


  「啊,你好,布雷茲特里特警官,」這時,從通道上走來一個警官,「布雷茲特里特,能和你私下聊一下嗎?」


  「好的,福爾摩斯先生,到我屋子來。」


  他的屋子類似辦公室,牆上有個電話,桌上有一大本厚厚的分類登記簿,他在桌旁坐下。


  「您要我做什麼?福爾摩斯先生?」


  「我是為了乞丐休?布恩而來,他被指控與李鎮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失蹤有關。」


  「是的,他是押來這裡候審的。」


  「我知道。他人在哪兒?」


  「在單人牢房裡。」


  「他老實嗎?」


  「非常老實,只是這人身上太髒了。」


  「特別臟嗎?」


  「是。我們好不容易才讓他洗了洗手。他的臉像鍋匠一般黑。哼,等他的案結了,一定得按監規讓他洗個澡。我想您見了他,肯定會同意我的建議。」


  「我想見見他。」


  「見他?這很容易,跟我來吧,您先把提包放在這兒。」


  「不用,我還是拿著它吧。」


  「請跟我來。」他帶著我們走過一條通道,打開一道上閂的門,把我們帶到一條走廊,牢房就在兩側。


  「右手第三個門就是他的牢房,」他邊說邊朝里看了一眼。


  「他睡著了,您可以看得很清楚。」


  從隔柵,我們兩個人往裡望去,那囚犯面向我們呼呼大睡,他中等身材,貼身那件襯衫從破爛的上衣裂縫處露了出來。他的確與巡警說的差不多,臟到了一定程度。他臉上再臟也掩飾不了他可憎的丑容:從眼角到下巴有一道很寬的舊傷疤,收縮后把上唇的一邊往上吊起;三顆牙齒露在外面,似乎一直在嗥叫的樣子。


  「多漂亮,是不是?」巡官問。


  「確實他得洗個澡。」福爾摩斯說,「我想出個讓他洗澡的辦法,還親自帶了些傢伙來。」他邊說邊打開了那軟提包,取出了一塊洗澡海綿,這讓我吃了一驚。


  「哈!哈!您可真逗!」巡官笑著說。


  「喏,假如您肯做件大好事,偷偷打開牢門,一會兒他就會有副更體面的相貌。」


  「沒問題,」巡官說,「他這樣子又不能給我們看守所增光,是吧?」他打開牢門,我們都悄悄地走進牢房。那個傢伙翻了個身,仍沒有醒。福爾摩斯就著水罐把海綿蘸上水,然後用力在囚犯的臉上擦了幾下。


  「讓我來給你們作一下介紹,」他大喊,「這就是肯特郡李鎮的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


  我一生中從沒見過這種情況。囚犯的臉讓海綿剝下一層皮。粗糙的棕色不見了!原來那道可怕的傷疤和可憎的歪唇也不見了。突然,一個臉色蒼白,滿臉愁容,模樣清秀,皮膚光滑的人從床上坐起來。他揉揉眼睛,仔細打量周圍,顯得很迷茫的樣子。突然他發覺事情被戳穿,不由得大叫一聲撲到床上,把臉埋了起來。


  「我的天!這就是失蹤的傢伙,我在照片上見過。」巡官驚訝地叫道。


  囚犯轉過身來,一副無所畏懼的樣子,「就算這樣,請問,您能給我定什麼罪?」


  「當然是控告你犯了殺害內維爾·聖……哦,除非把這事看做自殺未遂,他們沒法這麼告你。」巡官笑著,「嗯,這次是二十七年來最有趣的一次。」


  「你沒犯罪,卻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福爾摩斯說,「你如果相信你的妻子,本來你可能會更好些。」


  「妻子倒沒什麼,關鍵是我的兒女!」囚犯呻吟著,「老天保佑,我不想我的兒女為他們的父親所做的一切而感到恥辱。天那!這件事傳出去太現眼了,我怎麼辦呢!」


  福爾摩斯走到他身邊,拍了拍他的肩膀。


  「讓法庭調查當然難免要宣揚出去。不過只要你能讓警察們相信,這件事根本不足以向你提起訴訟,就沒有理由一定把詳情公之於報紙。我相信布雷茲特里特巡官肯定會將這些記錄下來交給有關方面的,那這案子就不必交到法庭上去了。」


  「上帝保佑您!」囚犯高興地喊起來,「我寧願坐牢,也不願把我的秘密作為家庭的污點,留給孩子們。


  「你們是聽到我的身世的惟一的人。我父親是切斯特菲爾德的一所小學校長,我一直受過很好的教育。年輕時,我愛好旅行,喜歡演戲,後來我當了倫敦城一家晚報的記者。有一天,總編輯需要一組反映都市乞討生活的報道,我自告奮勇,扮成乞丐來收集寫文章所需要的一些基本材料。提供這方面的稿件,就成了我一生歷險的開端。我當過演員,知道一些化裝的技巧,我的劇場後台化裝技術也是很高的。我利用這種本領,先在臉上塗上油,裝扮成最令人可憐的樣子。我用一小條肉色的橡皮膏,做了一個以假亂真的傷疤,又把嘴唇的一邊向上扭捲起來,戴上一頭紅髮,配上適當的衣服,在市商業區找了一個地方,名為火柴小販實則是乞丐。當我幹了七個小時后,回家一數竟然有二十六個先令零四個便士。這使我大吃一驚。


  「報告寫完了,這件事也就忘記了。又有一次,我曾為一位朋友背書提保了一張票據,後來竟接到傳票叫我賠償二十五鎊。我沒有那麼多錢,急得走投無路。突然靈機一動。我請求債主給我半月時間籌錢,又向僱主請了假。我又裝扮起來到城裡乞討。過了十天我就把錢賺夠了,把債務還清了。


  「現在,你們該明白了。我知道:我在臉上抹點油彩,坐在地上,放一頂破帽子,一天就能掙兩英鎊,我不可能安心去做一星期才能掙這些錢的辛苦工作。我一直在做思想鬥爭:是要臉面還是要金錢,最後是金錢戰勝了臉面。我也不再干記者了,天天坐在我第一次選定的那條街的拐角,憑著我這幅猙獰的面孔所引起的憐憫之心,很快掙了很多錢。只有我在天鵝閘巷寄宿的煙館的老闆知道我的秘密,他收了我高價的房租替我保密。每天早晨我是一個乞丐,晚上又變回衣冠楚楚的公子。


  「不久,我發現錢已經不少了。並不是任何乞丐在倫敦的街頭一年都能拿到七百英鎊(這還不夠我的平均收入)。我既善於應付又巧於化裝,這樣的特殊才能使我每天都能掙很多錢。運氣再不好,一天也能掙兩英鎊。


  「越有錢,我的野心也越大。不久我在郊區買了房子,又結了婚,建立了家庭。沒有人懷疑我的職業。我的妻子只知道我在城裡做生意,可我究竟在做什麼,她也不清楚。


  「上周一,我剛結束一天的乞討,當我在煙館樓上的房間里換衣服時,我偶然向窗外一望,看見我的妻子正站在街當中,正向我看來。我害怕極了,驚叫一聲,手遮住臉,連忙離開去找那個印度阿三,求他別讓人上樓來找我。我已經聽見她的聲音,但估計她暫時還上不來。我迅速脫下衣服,換上乞丐裝,塗上顏色,戴上假髮。這樣既使是我的妻子也難以看穿我。可我轉念又一想,萬一搜查這屋子,那些衣服可能會泄露我的秘密,我打開窗戶,由於用力過猛竟碰破了我清晨在卧室割破的傷口。我乞討來的錢都放在一個皮袋裡,我把銅板都掏出來塞在衣兜里,抓起衣服扔出窗外,它就掉在泰晤士河裡不見了。我本想把其它的衣服也扔下去,但轉念之間,幾個警察正衝上樓。我承認,他們根本沒認出我是內維爾·聖克萊爾,這使我感到很欣慰。於是,他們把我當成謀殺內維爾·聖克萊爾的兇手逮捕了。


  「我不知道我還需要解釋什麼,那時我決定長期保持這種樣子,因此我寧願臉上臟一點。我知道我的妻子肯定非常著急,便取下戒指,乘警察不注意時交給那印度阿三,還寫了幾行字勸她不必擔心我。」


  「那封信你的妻子昨天才收到。」福爾摩斯說。


  「噢,天哪,這一個星期她也夠受的!」


  「警察看住了那個阿三,」布雷茲特里特巡官說,「我知道,他覺得把信寄出去而不被發現是困難的,大概他把信又委託給某個當海員的主顧,而那個人又忘了幾天。」


  「就這樣,」福爾摩斯點點頭,「我覺得就這麼回事,但你從來沒有因行乞被控告過嗎?」


  「很多次了,可一點罰款算什麼?」


  「事情到此為止吧,」布雷茲特里特說,「如果要警察不聲張,只有休?布恩不存在了。」


  「我發過誓了。」


  「這次我們就不追究了。可下次如果再犯,我就毫不留情了。福爾摩斯先生,很感謝您幫助我們弄清這個案件。我真的想知道您是怎麼知道真相的呢?」


  福爾摩斯說:「這是我靠坐在五個枕頭上抽完一盎司板煙絲得來的。我想,華生,現在去貝克街,還能趕上早飯,馬上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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