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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馬不停蹄

  對林靜寫小說這個事,林力威既不表示支持也沒說反對,就這樣過去了。 

  不過林靜從當天晚上,他比平常回得早,而且特意買了好幾個她們三弟妹喜歡吃的菜回來做飯,就知道,他雖然什麼都沒說,其實心裡還是蠻高興的。 

  而弟弟林言當時一直躲在門后偷聽,將整個過程都聽到了。 

  他以前的偶像是李小龍,從小就憧憬著要練好功夫當大俠,早在小學的時候就開始了偷讀武俠小說。 

  在得知林靜還會寫武俠小說之後,他立即纏著林靜索要她寫的《英雄志》,當得到了那厚厚一疊的十萬字《英雄志》手寫原稿,更是高興得眉飛色舞。 

  他拍著胸膛誇張的怪叫道:「如果讓班裡的同學知道我有個姐姐,不但武功比李小龍厲害,而且寫的武俠小說還即將在《明報晚報》這份金大俠的報紙上連載,不知道會有多麼的羨慕和妒忌……」 

  可是他的高興沒有持續太長的時間,因為那份不小心暴露出來的手稿被爸爸看見了。 

  兒子竟然敢如此「大逆不道」看武俠小說,林力威大手一揮,二話不說立即就將手稿全部「沒收」了。 

  然後他還放了一句話出來:「如果你能學學你姐,每次考試都得第一,隨便你看什麼書。」 

  一句話,直把林言委屈得連眼眶都紅了。 

  因為倒數第一對他來說,倒是手到擒來,可要是正數第一,他立即就像一隻放了氣的皮球,完全癟了下去。 

  《英雄志》的手稿被爸爸繳了去后,林言就無時無刻不在想著怎麼偷偷拿回來。可是似乎爸爸也在悄悄的讀這部《英雄志》,所有的手稿讀完后就被直接放在枕頭邊上,導致他可望而不可即,每次是都無功而返。 

  最後沒轍了,他只能去央求姐姐。 

  可林靜很忙啊,《英雄志》簽訂了合同后,她就沒有空閑過,除了必要的家務活外一直在不停的寫,恨不得變成「千手觀音」,爭取早曰將這部三百多萬字的武俠小說給全部寫出來。 

  按照千字三十五塊的價格,就算後面沒有提價,她也能夠憑著《英雄志》獲得十萬塊以上的稿酬。而且這只是報刊連載的錢,如果到時候看的人多的話,還可以出版,甚至是改編成連續劇,那都可以獲得不菲收入的。 

  何況她還計劃著寫其它的東西,家裡欠的五六十萬的債,其中還有部分是從高利貸那裡借貸來的,可不是一部《英雄志》的連載稿費就能夠在短時間內還清的。 

  她每天除了六個小時的睡覺時間,兩個小時的家務時間,就足不出戶以充分利用剩下的十六個小時。 

  在熟練了之後,她每個小時大概能寫四千字,十六個小時下來,就是六萬五萬左右。 

  可即使是這樣,要寫完《英雄志》,也要一個多月。 

  因為穿越的原因,她的體質變得很奇怪,每天睡六個小時也能夠精神奕奕,不過也不是沒有代價,她的飯量倍增,每一頓都要吃三四斤的米飯,變成了名副其實的「飯桶」。 

  這個變化可是嚇壞了林爸爸,如此瘦瘦高高的一個女孩子,竟然比那些當龍虎武師整天要上竄下跳干體力活的大男人吃得還要多很多,他還以為女兒寫小說寫出毛病來了,硬是拉著林靜去醫院從頭到腳檢查了一遍,發現沒有問題這才作罷。 

  雖然沒檢查出來什麼問題,但林爸爸認為要防患於未然,於是勒令林靜每天都要出門活動上一個小時。 

  父命難違,而且她也明白整天宅在家裡,坐著不動不停的寫,身體很容易出現問題,儘管她的體質已經完全和一般人不同了,但也不能隨隨便便就拿身體來開玩笑。 

  剛好最近弟弟林言喜歡上了打籃球,每天東方剛露出魚肚白,他就抱著林靜買給他的正品籃球,跑到附近的小學籃球場上練習球技,傍晚放學回來了也要繼續艹練半個小時。 

  他之所以不再踢足球,是不知道從哪裡聽來的「謠言」,說踢足球以後會長不高,而打籃球能夠長個子。 

  他目前才一米六五,比姐姐還矮了一大截,心裡很害怕以後都長不高了,所以才咬牙放棄了心愛的足球。 

  弟弟要學習打籃球,林靜是姐姐,長得高體質又驚人的好,於是就被拉了「壯丁」,當起了陪練來。 

  恰巧林靜還沒穿越前也喜歡打籃球,上學時還是學校校隊里有名的控衛,一手控球技術雖然沒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但耍起來也可以讓普通人看得眼花繚亂。 

  現在她的體質比之前世好上不知道多少倍,驚人的身體柔韌度,靈活度,彈跳力,讓她打起籃球來更加的得心應手。以至於她覺得,以她的身體條件,只要經過正規的訓練,打正規的職業賽完全不是問題。 

  所以教弟弟打籃球完全沒有任何的問題,甚至她有時候興緻起來了,還會扣上幾個,羨慕得林言哇哇直叫。 

  這一年,籃球之神可還只是在大學職業聯賽裡面呼風喚雨,還要兩年的時間他才會正式進入nba。 

  有了林靜的手把手教導,而林言又練習得非常的刻苦,他的籃球技術自然是在短時間內就突飛猛進,很快就在班上打出了名,還得了個「籃球小旋風」的外號。 

  籃球轉移了他的注意力,慢慢的,林靜還以為他將讀小說的念頭給忘了個一乾二淨。 

  「姐,快看,你的小說果然出現在報紙上了。」 

  不料一天傍晚,林靜正在客廳上奮筆疾書,突然弟弟林言左手抱著籃球右手揮舞著一張報紙,滿頭大汗的衝進了家門。 

  其實她已經從《明報晚報》的胡副主編那裡得知《英雄志》會在今天正式開始連載,只是她不覺得有必要去報亭那裡守著,等連載有自己的作品的報紙出來。 

  「哦,給我看看吧。」見弟弟如此興奮,林靜不好掃他的興,將他揮舞著的報紙接了過來。 

  「在這裡。」林言似乎生怕姐姐沒看到,連忙指了指報紙的一個版面。 

  林靜依言看去,首先看到了一行大字,「男人必看的武俠小說——《英雄志》」。 

  很雷人,她差點就笑了出來,也不知是哪個編輯想出來的狗血主意。 

  不過她也能理解,《英雄志》畢竟是新人新作,當然不會打出什麼很有份量的廣告,為了吸引更多的讀者,只能採用這種看起來很彪悍的標題。 

  「姐,這是我用零用錢買的,你可別告訴爸爸,我還要收藏起來等有空的時候看的。」等姐姐觀看完畢,林言就將報紙小心的收了起來,並很小聲叮囑了一句。 

  「放心吧,我不會告訴爸爸的。」林靜輕輕敲了敲他的額頭說道。 

  林家很窮,林言當然不會有多少零用錢了,就這麼一點還是林靜之前給他的呢。 

  「謝謝姐,我下去練球了。」說完,他又抱著籃球風一樣的沖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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