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簽約
「姐,你剛才那一腳真是太厲害了,李小龍的腿法很猛,不過我覺得他無法將一根那麼粗的鐵管踢成那個樣子。」
樓道里響起了林言興奮的說話聲。
「以後你就是我的偶像了。」
「不過我很想知道,你踢的時候腿不痛嗎?」
「如果換做是你,痛的話,你會去踢嗎?」
「可能不會吧,很痛的啊,雖然踢的時候看上去酷斃了。我還是覺得,把那顆足球一腳踩爆就很有氣勢了。」
「所以嘛,肯定是不痛才踢啊,傻瓜。」
姐弟兩人一邊走,一邊說著話。
「阿婆,擇菜呢?」兩人上到六樓的時候,看到王阿婆拿著一籃菜坐在門邊上,林靜於是禮貌姓隨口問了一句。
「是啊,回來了。」王阿婆其實早已經擇好空心菜了,現在只不過特意等在這裡,看能不能打聽一下八卦。
她還故意表現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樣子,然後輕輕對林靜說道:「阿靜,剛才有人來找你,上你家去了,哦還有,你爸也回來了。」
「謝謝阿婆。」林靜聽說有人找,心裡一動,趕忙道謝一聲然後匆匆上樓去。
「爸,我回來了。」她推開門,果然看到爸爸和一個陌生人坐在那裡,有一句沒一句的聊著。
「嗯。」林力威點點頭,不過等他看到跟在林靜後面回來的林言,臉色頓時猛地一沉。
「爸。」林言剛才還談笑風生的,此時卻好像老鼠見到了貓一樣,大氣不敢出的站在林力威的面前,怯怯的叫了一聲。
「你是怎麼跑回來的?」林力威臉色不豫,一副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模樣。
現在還不到放學的時間,林言卻跑了回來,不用問就知道是沒有上課。
「剛才有點事,所以我讓他跟我一起回來了。」林靜眼看要遭,連忙搶先解釋了一句。
爸爸要是發起火來,可不管有沒有客人在旁的。要是弟弟逃課的事情被他知道了,恐怕立即就是皮帶伺候。
林力威向來對大女兒比較放心,所以沒有當場爆發,只是沉聲說了一句:「回房去溫習功課。」
「胡先生,讓你見笑了。」林力威將兒子趕回房裡,這才轉過頭來對胡副主編說道。
「無妨,無妨。」殊不知胡副主編在林靜進來之後,就將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林靜身上,根本就沒有聽林力威斥責兒子的戲碼。
「這就是小女林靜。」林力威指著林靜說,「阿靜,這位是《明報晚報》的副主編胡文亮先生。」
「你好,胡先生。」
「你好,林小姐。」
兩人輕輕握了握手,然後分別落座。
「胡主編來找我,應該是為了《英雄志》的事吧?」林靜沒有多說什麼廢話,而是直奔主題。
「是的,《英雄志》寫得還不錯,其實先前我一直以為它的作者會是一個鬱郁不得志的困頓的中年人,沒想到會是林小姐這麼年輕貌美的小姑娘。」剛才一直在向林力威打聽林靜的情況,奈何林力威往往問十句才回答半句,而且這半句還猶猶豫豫的,讓胡文亮心癢難耐,此刻終於目睹真人,自然是不吐不快。
林靜聽了也沒有感到有什麼不快,而是微笑著說道:「我以前也讀過不少的武俠小說,後來在看報的時候因為一些新聞心生感觸,才萌生了一個想法,於是就嘗試著寫了出來,沒想到能得到胡主編的青眼,實在是幸運的很。」
「不知能不能聽聽林小姐在創作這部《英雄志》的感想?」胡文亮突然表現得好像一個充滿了好奇心的記者。
「當然。」林靜知道如果不說出個所以然來,這位胡副主編肯定不會罷休。
因為只要是讀過《英雄志》的,就不會覺得會是一個十五歲的少女所能夠寫得出來的。但是,在林靜娓娓道來的時候,胡副主編卻不得不不相信「為賦新詞強說愁」有時候也能讓人感動。
「聰明秀出,謂之英;膽力過人,謂之雄。當然,關於『英雄』這兩個字的釋義,只是普通意義上的說法。而《英雄志》里的英雄呢,他們儘管都背負著沉重的枷鎖,但無論是在何種絕境之中都能夠做到……」
「伍定遠是目前出現的第一個英雄,雖然他看起來很普通,一點都沒有我們想象當中英雄所應該具有的英雄風範,在許多人看來像一個老實巴交的莊稼漢多於像一個英雄,但他內斂的姓情之下,卻能夠一直奉行自己的一個準則,一個身為捕快的準則『殺人者死,天經地義』……」
林靜將自己所理解的《英雄志》大略的說了一些,礙於目前寫出來的邊幅,她沒有說得太過詳細,只是挑了一部分梗概。
「亡命天涯的捕快、落魄潦倒的書生、豪邁不羈的將軍與心機深沉的貴公子,還真是令人期待啊。」胡文亮感慨萬千的說道,心裡既有對林靜的嘆服,又有些莫名的酸楚。
不過無論胡文亮作為一個讀者是多麼的喜歡《英雄志》都好,一旦回到了他身為一份報紙的副主編的身份上,在商言商后就立即滿口銅臭了起來:「《英雄志》是一本好的武俠小說,我們《明報晚報》希望能夠獲得它的獨家連載權,不過限於林小姐你還是新人作者的身份,所以我們的《明報晚報》只能出到一千字三十五塊的價格來購買《英雄志》的報刊連載版權。當然,如果成績夠好,我們也會不吝於增加稿費。」
35元一千字,還真是一個夠低的價錢。林靜忍不住在心裡吐槽著,儘管她已經有了相當的心理準備。但又有什麼辦法,新人都是用來剝削的!
《明報晚報》是一份知名度很高的報紙,而且名聲也不像一般的八卦小報那樣聲名狼藉,能夠在上面連載文章,相比其它的小報,無疑更容易打響名聲。而且她實際上也不是真的在「創作」,只不過承擔了一個抄寫員的職責,最多也就是在文字上做一點兒潤色,並沒有花費她多少的時間。
35元一千字的稿費,她賺起來也不會有什麼難的,無非是多抄寫一點,用量來填補質的欠缺。甚至,她還有一點崽賣爺田心不疼的惡搞心理在其中。
「好吧。」
雖然同意了簽約,但林靜只有15歲。在香江,1990年之前,21歲才是法定的成年年齡。所以她需要監護人,爸爸林力威在合同上簽字,合同才真正有效。
議定了雙方都不反對的合同,看著林力威拿著筆一筆一劃的在合同簽上他的名字,臉上無喜亦無悲,讓林靜心裡頗是不安。剛才在她和胡主編於言語上交鋒的時候,林力威就一直是這個樣子。
35元一千字,雖然看上去很低,但她只要每天寫個四千字,就能夠超出了爸爸一天忙到晚辛苦所得的工資,而且合同簽訂后,胡主編立即現付了寄出去的十萬字稿酬,一共三千五百元,女兒終於是有本事賺錢貼補家用,說起來爸爸應該高興才對的啊?
林靜只是略微想了想,就明白爸爸為什麼會看起來心情很複雜了。
沒有了媽媽,他就是家裡的頂樑柱,但他無論是多用心去賺錢,因為背負了太多的債務緣故,家裡的境況不但沒有好轉,反而是每況愈下,別家的孩子都生活得無憂無慮,自家的女兒卻要費盡心思想辦法幫家裡分擔負擔,要是因此而耽誤了學業,以後真正到了社會上豈不是會像自己一樣,一世做個文盲一事無成,那他真的是……
這讓他怎麼能不自責不擔心!
胡主編離開后,林靜和林力威兩父女就靜靜坐在那裡,久久沒有說話。
「爸,不用擔心,你知道的,我做事一向都有分寸的。」林靜想通后,解釋道,「我一定會充分利用時間,不會耽誤學習的。「
「阿靜,你長大了。」
林力威用似是嘆息的語氣突然說了一句,等林靜從愕然中反應過來時,他已經出門上工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