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難言之隱
如此想來,情況不太妙啊!聽了梁研的話,大伙兒都有些沮喪。
趙三娘急於尋找鐵證,便不死心地問道:「梁公子,如今那個值夜的夥計還在這兒嗎?在的話,能不能把他叫過來?我想再問問看,說不定多問幾遍,他就能想起些啥呢?」
梁研點了點頭,立刻就把人叫了過來。
值夜的那夥計一出現,趙四娘就覺得眼熟。在她還在努力翻找記憶時,就聽姜荷蓮子和趙三娘沖他打招呼,喊道:「趙大伯」。
原來那夥計名叫趙永江,他的弟弟趙永芳就住在趙老家隔壁,兄弟二人的祖父是趙老爺子他爹的嫡親大哥,兩家也算是比較近的親戚了。不過趙永江和趙永芳早早分了家,他家在村東,離村西的老趙家有一段距離。加上他幾乎日日在鎮上的梁記上工,就很少有機會來村西,穿越而來的趙四娘自然對他沒什麼印象。
客氣地招呼趙永江坐下后,性急的趙三娘就開始追問起當晚的情況來。
只是如同梁研所說的那樣,趙永江堅稱他那晚一直忙著救火,根本就沒看到什麼可疑的人,察覺到什麼可疑的事兒。
值得一提的是,說到「可疑的人」和「可疑的事兒」時,趙永江不停地打起了哈欠。
看在別人眼裡,趙永江這是為了趕路起了個大早,沒睡好才打哈欠的,都不以為意,而姜荷蓮子則抱有不同的看法。她記得前世時燕雲衛中的某人曾說過,有時候人們打哈欠並不是因為沒睡好,而是因為內心焦慮,需要藉此來紓解一番。思及至此,姜荷蓮子心念一動,立即仔細觀察了一下趙永江,發現之前一直正襟危坐的他開始時不時用手搓起腿來——據那人說,審訊時受審者若是不停地搓腿,或者是審訊者正在逼近一些受審者不想提及的問題。或者是受審者對其所必須回答的問題表示憂慮,又或者是受審者正在說謊!
趙永江表情很真摯,目光很誠懇,怎麼都不像在胡說八道。然而。他於不經意處露出這麼多不尋常的舉動,還是勾起了姜荷蓮子的懷疑。鑒於對燕雲衛偵訊手段的信任,她認為,照此看來,不管出於何種動機。趙永江都極有可能沒有全講實話,多半還有所隱瞞!
儘管姜荷蓮子察覺出了趙永江的不對,但她沒有立即進行逼問,依然默默地坐在一旁靜觀其變。
趙三娘可沒這麼沉得住氣,當她發現問不出火場相關的線索,登時急得團團轉。心急如焚的她索性也不坐了,站起來繞起圈子來。
趙四娘被自己二姐繞的頭暈,又不敢深勸,一副憋屈的小樣兒。
姜荷蓮子見狀,忙開始想辦法解圍。她心念一動。便挑了一個足以轉移趙三娘注意力的問題問道:「趙大伯,都說趙家二郎是因為和他爹吵了嘴,一時不忿,就幹了殺人放火的勾當。就連趙家四叔那『教唆殺人』的罪名,據說也是源於這場爭吵。這套說辭我是萬萬不信的!不過他倆吵嘴應當是真,你可知道他倆為啥要吵嗎?」
這個問題挑得妙!趙三娘一聽,就立刻停下那躁動不安的腳步,轉而看向趙永江,期待著他的答覆。
那麼趙永江能回答得出來嗎?畢竟這種不光彩的爭吵八成是關起門來進行的,按理來說。住得並不近的他是不太可能知道個中詳情的。
然而,別看趙永江和趙永忠屬於同款,都是「只干實事,不說廢話」的類型。平時不怎麼多話。但他的媳婦兒程氏卻是出了名兒的愛說話,最大的興趣就是和人閑話家常,整個趙家村裡幾乎就沒有她不知道的事兒。
姜荷蓮子覺得,有這麼一個「包打聽」的媳婦兒在,再加上他的弟弟一家就住在老趙家隔壁,趙永江或多或少會聽說一些趙二郎和趙永年吵架的內情。
果然。趙永江不僅知道,還知道得相當詳細。
據他介紹,自從肖家搬進趙家老鋪后,肖永業就開始想方設法地插手鋪子里的生意。儘管趙家二房處處提防著肖家人,輕易不讓他們沾手,可做生意很有一手的肖永業很快就發現趙永年做假賬,還察覺到趙永年每個月都會有那麼幾天不在家。趙永年自己解釋說他是要去外地進貨,可從來也沒見他帶什麼像樣的貨回來,這就引起了肖永業的疑心。於是肖永業就在趙永年再次出遠門時,派身手敏捷的家丁遠遠跟在後面。跟蹤幾次后,終於讓那家丁發現趙永年在縣城裡另開了一間鋪子,還養了外室,於是他就立刻把這一情況反饋給了肖永業。後來根據肖永業的指示,那家丁就花錢雇了幾個閑漢,瞅准趙永年外出不在時,把那外室連同她閨女一道給綁回了老趙家,讓趙老爺子瞧瞧趙永年做的「好事」。
其實,趙永年挪用公中的錢早就不是秘密了,不光趙家人知道,就連四鄰都隱約猜到了,也就只有新來的肖家人不曉得,以為抓住了天大的把柄。不過肖家這麼大張旗鼓地把事情捅了出來,還綁了兩個大活人做人證,趙老爺子想再裝聾作啞都不成,只能給出一個交代來。因為這是醜事,老趙家都是關起門來私下裡協商,趙永芳家離得雖近,卻沒探聽出具體是怎麼商議的。不過,外人雖然無法獲知詳細的過程,卻都看到了結果。最顯著的結果就是,肖永業頂替趙永年成了趙家老鋪的掌柜。
此外,趙永年的外室鄭氏也算過了明道兒,就挺著大肚子帶上閨女住進了老趙家。為了這事兒,喬氏跑回老趙家大鬧了好幾場,不過終究還是被趙老爺子夫婦彈壓了下去,只得捏著鼻子喝下了鄭氏的進門茶。儘管喬氏萬般不服,一直想找鄭氏的茬兒,奈何她和鄭氏不住在一起,總逮不著好機會。這樣一來,兩廂倒也相安無事地過了個把月。
直到進了臘月裡頭,喬氏不知咋的忽然就染上了急症,上吐下瀉了好幾天。趙永年就說要把喬氏挪到老趙家靜養,可趙二郎死活不同意。父子倆為此事大吵特吵,最後吵到了趙老爺子跟前。無奈這次吵得實在太凶。趙老爺子居中調停都沒啥用,父子倆還是一直吵一直吵。具體是為了啥事兒外人怎麼也打聽不出個端的來,反正吵得最凶的那天晚上趙家老鋪就著了大火。
聽了趙永江所說,趙三娘心裡大感訝異。在她的印象中。趙二郎是個極為孝順的好孩子,很聽趙永年夫婦的話。即便夫婦倆偏心趙大郎,對他多有不公,但他從不抱怨,總是逆來順受。那到底是因為啥事兒。會讓這樣的一個人說出「斷絕父子關係之類」的狠話來呢?
相比起趙三娘的不解,姜荷蓮子和趙四娘心裡大概有了個譜,均想:九成九是趙永年對喬氏下了毒手,被一直提防著他的趙二郎逮了個正著。趙二郎這才會拋掉最後一絲父子情份,為他娘力爭到底。
儘管趙三娘得知了一些趙二郎父子爭吵的內情,但她還是有好多想不明白的地方。她這人做事很直接,當她意識到這邊問不出個究竟來,就決定去找當事人問個明白。
「梁公子,你能借咱一輛馬車嗎?我想現在就去探監。」趙三娘問道。
梁研今天辦事特別爽快,對於趙四娘家。他可以說得上是有求必應。一聽說趙三娘想去探監,不但安排車馬,還主動提出願意陪她們一道去。
一直以內斂矜持形象示人的他今天不知道是不是吃錯了葯,一副躍躍欲試的表情,就差在臉上寫上:「我熟,我是地頭蛇,帶上我准沒錯的!」
看到梁研那副異乎尋常的熱絡勁兒,趙四娘就覺得一大筆銀子正在急速離她而去,徑直飛入梁記的口袋裡。
你好歹說個數兒吧?這麼熱心幫忙卻不報個價,我實在是消受不起呢!
趙四娘打算趁著準備車輛的工夫。和梁研把價錢談妥。然而她還沒來得及把人約出去,就被她爹那拉風的造型給雷住了。
只見趙永忠這個「傷殘人士」,搭著姜寶勝的肩膀,撅著個屁股艱難地挪了過來。可能是走動時觸動了傷口。他時不時要「嘶」上一聲,整張臉看上去就像風乾的土豆,還是一抽一抽的那種,真是要多扭曲,就有多扭曲!
「爹,你也不照照鏡子?都這副德行了。還好意思出來現世!」趙三娘看見趙永忠不保重身體,還跑出來添亂,就忍不住心頭火起,開口沖他道。
自家閨女的脾氣自個兒清楚得很,趙永忠知道,這是閨女在向他委婉地表示關心呢。因而,他並沒有把閨女噴他的話放在心上,而是努力把那張扭曲的臉給掰正了,正色道:「三娘,聽說你要去探監?這怎麼行?你一個女孩子家家的,哪能去那樣的地方?」
「女孩子咋的啦?誰規定女孩子就不能去探監了?哼!但凡趙家的男人里有一個靠譜的,也不用咱們女孩子出面了!可你看看,一個比一個廢柴!」趙三娘最不喜歡聽什麼「女子不如男」的論調,聞言毫不留情地抨擊道。
即便趙永忠再怎麼了解二閨女的說話方式,但他身為「廢柴」中的典型聞言還是一噎,當場就面紅耳赤,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不過老實得有些懦弱的他今天卻異常堅持,無論趙三娘如何冷嘲熱諷,他就是不肯放她去探監。
誰說老實人好對付了?有時候老實人就有一份兒異於常人的執拗勁兒,想要改變他的想法,簡直比登天還難。
最終,強勢的趙三娘還是敗在了她那老實歸老實卻有著一手水磨工夫的老爹手下,不情不願地留了下來。簡單商量后,探監的人選換成了趙永忠和梁研,以及趙永忠的「拐杖」姜寶勝。
那探監的三人前腳剛走,姜荷蓮子後腳就提議去不遠處的慶豐樓坐坐。她借著她娘有話要捎給程氏的說辭,邀請趙永江一起過去。
好吧,就算程氏喜歡四處拉家常,和她拉家常的對象里也絕不會包括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沒嘴葫蘆」宋氏。不要說是趙永江了,就連趙三娘姐妹都對姜荷蓮子的說辭存疑。不過在接到姜荷蓮子遞過來的眼色后,趙四娘立刻加入了勸說的行列。
然而,無論姐妹二人如何勸說,趙永江都不肯去。無奈之下,趙四娘只得讓江泠動手,直接將趙永江半拖半請進了慶豐樓。
進了慶豐樓之後,趙四娘先和汪茂簡單地寒暄了一番,然後就遵照姜荷蓮子的暗示,讓汪茂給他們找個雅間。
在把不相干的人都打發出雅間后,姜荷蓮子也不說話,就這麼默默無言地盯著趙永江瞧。其他三人也不知道姜荷蓮子葫蘆里賣著什麼葯,只得學著她一言不發地盯人。
趙永江話雖不多,頭腦卻很靈光,要不然也不可能從眾多的趙家村村民中脫穎而出,成為梁記為數不多的大夥計之一。他一看到姜荷蓮子他們擺出的這個陣勢,就知道他們看出方才他所說中有所保留。
雖然他覺得還是不說為好,可在四雙眼睛的攻勢之下,他很快就敗下了陣來。
萬般無奈之下,趙永江只得開口道:「唉,有些話不是我藏著掖著不肯說,只是這話一說出口,怕又是一場風波。我心想著,倒不如一直爛在肚子里更好……」
姜荷蓮子見趙永江兩條眉毛幾乎擰在了一起,一副糾結不已的模樣,就料到他隱瞞不說的多半不會是什麼好事兒,但絕對會和案件相關,心底斟酌了一下,還是開口道:「趙大伯,在這裡的都不是外人,全是為了救趙家四叔他們才聚到一起的。你要是知道些什麼就只管告訴咱,哪怕是些不中聽的,咱也想知道一二。誰又知道呢?說不定就能從中找到些線索,為他們洗清冤屈呢?」(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