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巴祖卡?不賣!
終於,布爾少將對約翰的「遊手好閒」實在看不下去了。4月底,他讓傑羅給約翰安排了一件差事,去阿伯丁武器試驗場對瑞典的一款新型武器的進行考察。就算再不情願,約翰也只能依依不捨地跟妻子告了別,帶著米勒少尉去了馬里蘭州的哈福德縣。
阿伯丁試驗場作為美國陸軍的主要武器試驗場,被稱作美國陸軍裝備奔向戰場前的「最後一關」。這裡主要負責美國陸軍常規武器的檢測,訓練軍械人員,偶爾也對一些外國陸軍武器的性能數據進行測試。
約翰他們這次要考察的是一款瑞士生產的反坦克槍榴彈。自從殘酷的一戰催生了坦克這種能突破「塹壕+鋼絲網+機槍」防禦的進攻神器之後,如何反坦克也就成為了戰爭中的新問題。
最早的步兵反坦克武器是反坦克槍。由於當時的坦克裝甲很薄,大約只有6-12mm左右,口徑大一點的槍械完全可以打穿,於是拿「大槍」打坦克就成了很自然的選擇。
雖然反坦克槍直到二戰時期仍然被蘇聯等國使用,但它的缺點實在太明顯了。首先是威力不足,遇到「厚皮」裝甲車輛反坦克槍往往打不透。其次太長太重,步兵用著費勁,機動性不佳。最後反坦克槍後座力又太大,搞不好坦克沒打著還把使用者的肩胛骨給震斷了。【零↑九△小↓說△網】
所以,在1940年這會兒,各國在見識過德國裝甲洪流的威力后,都在積極尋找一款能夠讓步兵在坦克面前不至於毫無還手之力的武器。
反坦克手雷、燃燒瓶、平射炮和反坦克地雷都曾被寄予厚望。但這些武器要麼使用距離太近,步兵去攻擊坦克形同自殺,要麼太過笨重,無法跟隨步兵機動,要麼只是消極防禦武器,總之都不太理想。
瑞士人這次上門推銷的是一款採用了空心裝葯戰鬥部的槍榴彈,他們曾向英國駐瑞士武官兜售過這款武器,但是沒有成功。後來聽說美國人正在試圖開發一種反坦克步槍,就千里迢迢地跑了過來,想再碰碰運氣。
約翰原本對這次考察完全抱著敷衍了事的態度,但是聽了瑞典工程師對這款槍榴彈的介紹后,他突然來了興趣。無他,後世稍微有點軍事常識的人都知道,空心裝葯戰鬥部在對付裝甲防護方面的威力。
目前的反坦克槍、反坦克炮大多都是依靠動能去擊穿坦克裝甲的。但是這種圓錐形的空心彈藥戰鬥部卻不同,他的前端是掏空的,裝上了一個錐形的金屬罩。戰鬥部爆炸時形成的高溫高壓使金屬罩熔化為流體,以極高的速度衝擊目標(最高瞬時速度可達萬米每秒),以此擊穿裝甲。
在場美國陸軍軍官們在觀看了這款槍榴彈的破甲效果演示后,都覺得非常滿意。軍械處的巴恩斯少將當即拍板,從瑞士人手中買下了這款槍榴彈的發明專利,準備著手研發一款與之配套的反坦克槍。
約翰雖然對這款槍榴彈也很感興趣,但他並不贊成巴恩斯少將的想法。他很清楚,如果用槍械來發射這種槍榴彈的話,后坐力實在太大了,普通步兵根本駕馭不了。真正能夠發揮這款武器威力的應該是反坦克火箭筒。
這時候,在人群邊緣,一名阿伯丁試驗場的上尉軍官說話了:「這款槍榴彈的后坐力對於反坦克槍來說實在太大了,也許我們可以試試用火箭筒來發射它。」
約翰心中一驚,他想起了前世在天朝台看過的一檔軍事節目:「上尉,你叫什麼名字?」約翰問道。
「萊斯利·斯金奈,長官。我在阿伯丁試驗場負責火箭武器研發項目。」斯金奈上尉的回答讓約翰驗證了自己的猜測,眼前的這個上尉就是著名的「巴祖卡」火箭筒的發明者。
歷史上,早在一戰時期,美國就開始研發單兵火箭筒了。在1918年,戈達德博士就設計出了一款51mm口徑,最大射程達到685.8m的火箭筒。但這樣武器剛研發出來,一戰就結束了,整個項目都被打入了冷宮。
斯金奈上尉從小就對火箭很感興趣,1938年來到阿伯丁試驗場工作后,他就開始嘗試研發和製造火箭筒。雖然他目前負責的這個項目既無資金又無援助,但他還是成功研發出了一種採用滑膛身管發射,以尾翼穩定的簡易肩射火箭筒。只是因為缺少合適的彈藥來驗證這款武器的效能,才遲遲沒有得到軍方高層的重視。
顯然,斯金奈上尉把今天看作是向高層展示其研發成果的難得機會,這才迫不及待地搶先發了言。不過他的話並沒有引起巴恩斯少將和其他人的注意,這也讓約翰鬆了一口氣。一個賺大錢的機會差點就從他眼前飛走了。
別人不知道,但約翰對「巴祖卡」火箭筒的「錢途」太清楚了。它可是與吉普車、c-47運輸機、原子彈一起被艾森豪威爾稱作盟軍在二戰中的「四大勝利工具」的。不僅美軍自己裝備了大量「巴祖卡」,其他盟國也購買了不少。生產它的通用電氣公司可是從中發了大財的。
最妙的是,如果約翰涉足的是其他軍火生意,必然會遇到原本的市場佔有者的抵制。就算是在飛機製造這種還算新興的領域,休斯飛機公司也要面對一大堆的競爭者。但是火箭筒市場卻是一塊處女地,根本不存在搶別人生意的問題,也沒有其他的競爭者。約翰要是現在還不想著插手這門生意,那他這個資本家也太不合格了。
回到華盛頓后,他就讓雷利去找金奈上尉,想跟從對方手中購買火箭筒的專利。其實約翰大可不必這麼著急,歷史上斯金奈上尉的發明一直到1942年都沒有得到任何關注。
最後,還是他在陸軍高層前來阿伯丁試驗場觀看m10反坦克槍(陸軍專門為這款槍榴彈研發的)射擊表演的時候,擅自使用自己發明的火箭筒對坦克靶車開火,才吸引了軍方高層的注意。所以,約翰還有大把的時間來操作這件事。
可是沒想到,斯金奈上尉居然不肯把專利賣給雷利。原因不是約翰開出的價碼太低,而是因為這款火箭筒是軍方一個「特殊項目」的研究成果。斯金奈上尉雖然是發明者,但專利並不在他本人手裡。(直到1963年肯尼迪總統發布了第一份總統專利政策聲明,才首次明確表示在執行政府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專利權應儘可能地由承包商保留。此前大部分情況下都是國防部擁有專利權,承包商擁有免費使用權。)
約翰可不是這麼容易就打退堂鼓的人,「沒了斯金奈屠夫,我難道就得吃帶毛豬了不成」。不就是個火箭筒嘛,有啥技術含量。他乾脆放棄了「巴祖卡」,準備一步到位把rpg給弄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