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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一步到位

  有時候你若想講一個故事,首先要先講另外一個故事。


  明末清初的浪蕩文人袁枚寫過一部中短篇小說名叫《唱歌犬》,收錄在《子不語》之中。沒錯,就是子不語怪力亂神的子不語。袁枚和蒲松齡是著名的寫鬼二人組,多數人對蒲松齡比較熟悉的原因就是他的《聊齋志異》多次被搬上熒屏,為觀眾所熟知,袁枚混的就不怎麼樣。他的小說大多不太適合搬上熒屏,比如今天所要說的《唱歌犬》。


  故事發生在長沙,年代不詳。


  在長沙有兩個人經常帶著一條奇怪的狗表演賺錢,這小狗會唱小曲,也會說話。


  但是這隻狗長得很是奇怪,說「前兩趾較犬趾爪長,後足如熊,有尾而小」,更嚇人的是「耳鼻皆如人」!

  有一天,縣令荊公遇到了這二人,看了好一會兒,然後他覺得此事必有蹊蹺。(元芳你怎麼看?)


  縣令撒謊要自己的老娘也開開眼,就把兩人一狗帶了回去。然後分開審問。不審不要緊,一審嚇一跳。


  縣令:你到底是人是鬼?


  唱歌犬:我自己也不知D縣令:和你的兩人都幹嘛呢,平時?

  唱歌犬:他們白天帶我賣藝,晚上把我塞在木桶中過夜,我也不知道他們幹嘛。


  縣令:仔細想想


  唱歌犬:有一天我看見他們打開一個箱子,箱子里有好多木頭人。而且我還看見船上看見有個老人躺著,死活不知。


  縣令一聽立馬覺得不對,依照這個尿性,這是一個大案子。縣令的直覺果然沒錯,後來把兩個人一審問,他們就招了。他們就是人販子加假乞丐。


  根據他們交代,唱歌犬「乃用三歲孩子做成。先用爛葯敷在身上,皮盡脫;用狗毛燒灰,和葯敷上……然後體生犬毛而尾出,儼然犬也。」更狠的是此法十不活一,也就是說做成這個唱歌犬,不知殘害了多少小孩。


  而木人就是在拐來小孩后,讓他們挑一個木人,按照木人的形狀將他們打殘,出去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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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較於袁枚筆下的社會陰暗面,此時的唐朝人腦洞還沒有開的太大,唱歌犬是整不了,木偶卻是做了不少。人類文明程度的進步總是伴隨著心裡陰暗面的瘋漲,而且沒人可以阻擋。


  十四郎是幸運的,在挑完木偶的當晚就被搗毀地下假乞丐團伙的官府救了出來,然後被後來傳授武藝的師傅收養,生活漸漸好了起來。又或者說他是不幸的,親眼看見妹妹慘死在人販子手下卻無能為力,那時候他才五歲。五歲的小孩能幹些什麼?將一顆仇恨的種子深深埋下,以眼淚做水,用心澆灌,夜夜瘋長。雖然他的師父告訴他,參與這些事情的那些人渣,在當年已經被屠戮一空,不用再想復仇的事情了,好好生活下去就是對親人最大的慰藉。


  十四郎只是搖了搖頭,做了那麼多壞事,還想一死了之,哪有這麼好的事情。一定有人逃過那天的追捕,苟延殘喘的活了下來,等著我去將他碎屍萬段,挫骨揚灰,否則這仇恨為何只漲不消?十四郎的師傅勸解不成,遂叮囑十三郎,也就是他的師兄好生看著十四郎,這一看就是十二年,這也是為什麼十四郎對十三郎言聽計從的原因。日益膨脹的仇恨無處壓制,於是十三郎便把十四郎帶到了薛家小郎君這裡,十四郎有了新的人生目標,日夜看護著薛家小三郎。PS:像看住自己小妹妹一樣看好薛三郎,十四郎真的還就做到了,不知道此時那豬腳薛紹會怎麼想?心裡陰影面積應該不小吧?

  今日正值小郎君休息,躺在屋裡睡大覺。早上吃過早飯,向公主駙馬請過安之後居然回到自己屋子裡繼續睡覺。十四郎有些不解,小孩子不都是精力充沛,玩累了才會休息嗎?小三郎也不像生病的樣子,怎麼老喜歡睡大覺?甩了甩腦袋,將肩上的一大包金子往上扶了扶,敲門問話:小郎君歇息了沒?


  「已經睡著了」薛紹有氣無力的回答,擾人清夢。


  「那十四郎明天再來送金子吧。」十四郎一臉壞笑,彷彿想看看此時薛紹的表情是什麼樣的,一定灰常精彩吧。


  「來都來了,進來喝杯茶唄。」薛紹蹭的一聲竄了起來,被子都被踢到了床下,全然不顧,起身給十四郎開門。


  「來啦,金子呢。」薛紹根本不看十四郎的臉,一雙眼睛直愣愣盯著背後的大包袱。十四郎也不答話,瞬間將剛才的事情忘在腦後,獻寶似的將包袱打開,像是剛剛在學校得了一朵小紅花,急著拿回家給爸爸媽媽看一樣。


  薛紹看著眼前的一大包袱的金子,有一種頭暈目眩的感覺,從小到大,無論在二十一世紀還是唐朝都沒見過這麼一大包金子,伸手抓過一顆金豆子要往嘴裡塞,想要看看是不是咬的動,長這麼大還沒咬過金子。這可嚇壞了旁邊的十四郎,小郎君這是要幹嘛?這是金豆子不是糖豆子啊,萬一出什麼事情,大兄還不把我打死。在薛紹將豆子送到嘴裡的前一刻,十四郎出手了,影子都沒看到,豆子就沒了,如果現在有攝像機的話,估速度放慢四分之一才能看的到影子。這可就苦了薛紹,一口咬在自己手上,唐朝金子的味道好疼啊。


  「十四你搞什麼鬼?」薛紹捂著右手,泫然欲泣。


  「十四怕小郎君不小心吞了下去。」十四郎低頭玩手裡的金豆子,不敢直視薛紹的眼睛。


  「你不會抓住我的手嗎?」薛紹欲哭無淚,怪我嘍。


  「當時情況緊急,十四怕出手過快,傷到小郎君。拿下金豆子是最穩妥的法子。」十四郎欠身一禮。


  「我知道你是為我好,你當時手那麼快,什麼功夫?可以教我嗎?」


  「現在還不行,要等到小郎君大一些才行。」


  「大概多大?」薛紹好奇問道。


  「大概這麼大就行了。」十四郎比劃了下高度,示意薛紹長到他腰部位置就可以了。


  「好耿直的答案,誰教你的?」薛紹一臉懵逼,險些脫口問出這麼大是多大。


  「小郎君教的啊,小郎君交代過十四郎,做事情一步到位,最好讓人一眼看到答案。十四郎就是這麼高的時候學的,師傅說太小學不好。」十四郎一臉得意,巴巴看著薛紹,希望他能給贊一個。


  「你還真是機智啊,在門上劃到線,就是大概這麼大的高度就行,等我到了就學。」


  「十四這就划」說完悶頭去劃了,薛紹一臉無語,待看到十四郎用手指頭在門邊石頭上劃線時,下巴都掉了,你還真是一步到位,看著十四郎要往大門口的石獅子跟前走的時候薛紹忍不住了。


  「好了好了,夠了夠了。」在這樣下去,公主府石獅子的膝蓋都給划斷了,以後怕是連中箭的機會都不給,這個十四郎好生殘暴。


  「小郎君覺得怎樣?昂?」十四郎驕傲的像個孩子。


  「還真是一步到位啊。」薛紹感覺此時自己就是一個傻缺,有個高執行能力的下屬未必就是好事啊,下次說話一定特別小心仔細一些,萬一這傢伙理解上面有障礙,直接撲街了。


  「混口飯吃,混口飯吃。」十四郎臭屁的學起薛紹的口頭禪,樣子要多嘚瑟有多嘚瑟。


  「這次我再咬,你別拿走了啊。放心好了,不會吞進去的。」薛紹趕緊轉移話題,怕這位小哥尾巴翹上天去。


  「換這個大的。」十四郎說到底還是有些不放心,拿了塊大的金子,用手帕擦了擦,遞到薛紹嘴邊,根本不給薛紹拿,不知道是怕他拿不動還是怕真的吃掉金子。薛紹並不介意,張口咬了起來,看著上面留下小小的牙印滿意的笑了笑。不留痕迹的問了一句。


  「洛城鞋魔當得還不錯吧?」


  「蠻好的,要是這個鞋字能換一下的話……小郎君你又套我話。不厚道。」十四郎說道一半,猛然回過神來,意識到已經晚了。這糟心事到底還是讓小郎君知道了,一定是大兄告訴小郎君的,一定是。


  「不是交代過你,小心行事,細水長流。你剛才一步到位的精神勁哪裡去了?」十四郎低著頭玩著手裡的一大塊金子,似橡皮泥一樣捏來捏去,藉此掩蓋自己的醜事,給小郎君捏一個灰太狼應該會讓郎君消消氣吧。


  「只此一次,下不為例。以後聽清楚再出去,好不好?」


  「三郎快看,灰太狼。」薛紹定睛一看,果然如自己的手稿一樣,十四郎的手藝真不賴,恩,剛才說到哪裡了?留著哄未來媳婦不是極好的點子?算了,等會兒再說吧。


  「再捏個小熊和安妮出來。你之前捏的不是很好嘛?」


  「之前那是泥,這個是金子,手疼。」十四郎低聲嘀咕。


  「等一會腦袋還會疼呢。」薛紹笑著遞上一塊金子。


  「三郎要多大的熊?是這麼大,還是這麼大?安妮要配上帽子嘛?上色的事我包了。」十四郎出手筆畫,反正都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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