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認罪
吃過早飯,林毅就推著蘇慕去了大堂。不知為何,大堂外居然沒有百姓,堂內也沒有衙役,隻有一個葛縣令和跪在地上拖著鎖鏈的餘生一人。一般情況下,為了表明沒有徇私枉法,開庭之日一般是允許百姓觀看。百姓素來愛看熱鬧,人臉案這麽轟動,怎麽會沒人?蘇慕偏過頭,剛想問,就看見葛縣令苦著一張臉跑過來:“這凶手都已經抓住了,那劉梓晨什麽時候放啊!”浙西郡王天天來,話又不說,在牢裏呆上兩炷香的時間就板著一張臉離開。可憐他一個縣令啥都不敢問,唯恐火燒到自己頭上,壓力大到夜夜失眠!林毅道:“你不用管,隻當他是在牢裏安了家就好。”葛縣令愁怨的瞟了林毅一眼,說得倒是輕鬆。蘇慕倒是想通了一些關節,大概許久未見的包浮生也是在忙這事吧。“開堂吧。”林毅將蘇慕安置好位置,朝葛縣令道。葛縣令點點頭,驚堂木拍在案上:“犯人餘生,你可承認殺害畫眉坊鶯鶯,流煙閣無雙,翠鳴樓柳裳?”餘生仿佛整個人都生鏽了,看不到任何生機,許久他才應道:“認。”若非堂上寂靜無聲,這聲音估計沒人能聽見。“犯人餘生,你為何要殺害死者?”葛縣令問道。為何?餘生緩慢地抬起頭,眼睛看著葛縣令,又似乎穿過了葛縣令看到了其他。在遇見鶯鶯前,餘生幾乎已經接受自己這輩子都要與豬肉為伴,雖然每每看到後娘的兒子上私塾時仍會感到憤懣,但也不會想其他,直到他遇見鶯鶯。準確的說並不是遇見,偶然一天,他經過鶯鶯窗後的那條小巷,意外瞥見了鶯鶯,一眼驚為天人。隻是後來,即便他天天繞路走那裏過,那扇窗都不曾開過。不知道幸或不幸,那是鶯鶯住到那個房子的第一天,一直聞到一股尿騷味,又不知味從何來,才會在窗周圍尋尋覓覓,後來發現是窗外傳來的味道,那扇窗自然不會再開。餘生糾結了許久,某一天鼓起勇氣,回家偷偷換下了油膩的衣服,穿上了弟弟的書生袍,書生袍太小,緊的他難受,但他還是拿著一天所得進了畫眉坊。聽到他大言不慚要包鶯鶯,有人笑他毛都沒長齊就想找女人,也有人笑他一個窮鬼想吃天鵝肉……最後給他解圍的是鶯鶯。“都說莫欺少年窮,指不定日後他能高中狀元呢?”鶯鶯嬌嗔道,“我就喜歡讀書郎。”“待我高中,我一定回來娶你!”“我等你。”餘生不想回憶他是在何種境地下讀書,反正最後,他終於進京趕考,他以為離娶鶯鶯隻剩一步,但是最後一步他失敗了。他是僅僅隻是三百貢生之一,他自認才華出眾,卻連殿試的機會都沒有。後來他才知曉,沒有權也沒有財,就注定了他的失敗。在他鬱鬱不得誌之時,吏部尚書來了。他不敢相信天上會掉餡餅,但他舍不得放棄,有吏部尚書在後麵支持,下一次春闈,他定能高中。於是,他迎來了人生中最大的屈辱:成婚不滿八個月,妻子為他生下了一個男嬰,所有人都知道他的頭上是一片青青大草原。那也就罷了,他忍,結果嬰兒剛滿月,妻子又帶著孩子私奔!足足兩個月後,妻子才被強行帶回,為了不讓他多嘴,他被軟禁在府內不得出門,難得出一次門,身後都是一堆人跟著,謹防他亂說。第二次,他連貢生都沒考上,他的嶽丈道:“沒必要。”確實沒必要,他被安排了一個閑職,說出去無功無過,除了他,所有人都滿意。他沒臉去見鶯鶯,但他忍不住逃出來去見鶯鶯。他們說鶯鶯在陪著郡王之子,他不信,但門內傳來的熟悉的嬌笑聲讓他不得不信。所謂的非君不嫁不過是用來抬高自己身價的手段罷了。他托人給鶯鶯帶了封信。“她還是愛我的,她願意為我開窗。”餘生道,眼睛有些發紅,手不住的顫抖,鎖鏈也跟著他的手發出尖利的聲響。“那你為何還要殺她?你不是愛她嗎?”蘇慕問道,說實話她還是挺同情餘生的,一個男人被逼到這種境界,也難怪他會瘋。“我愛她,所以即便她背叛了我,我還是讓她吃下了蒙汗藥。”餘生一臉麻木,起碼她沒有讓鶯鶯看著自己的臉被割,“我愛的不是她的臉,隻要她能活下來,我便既往不咎,但她失敗了。”蘇慕的嘴角忍不住抽動,這真是愛啊,嗬嗬。“其他人隻是玩具,沒必要多講。”餘生低下頭。“那為何其他人的臉皮薄厚不一,破損處較多?真的都是你下的手嗎?”葛縣令一拍驚堂木,似乎想叫醒看起來昏昏欲睡的餘生 。餘生沒反應,倒是蘇慕和林毅起了警覺,莫非昨夜的毒是……一群人等著餘生回答,他卻滿不在乎,依舊慢吞吞地道:“我沒打暈她們,她們不願配合,一直在掙紮,下刀的時候就有點歪了。”是嗎?這個解釋似乎十分合情合理。“罪犯餘生,對於人臉案你可還是什麽要辯解的?”“我希望所有人都知道吏部尚書的女婿是個殺人犯,知道於靖的哥哥是個殺人犯,我要他們無時無刻不恨著我,每時每刻都想將我碎屍萬段。”餘生抬起頭,陰狠地看著葛縣令。葛縣令被他看得後背發寒。懷疑的種子一旦被種下就難以除去,一下堂,蘇慕就提出要去停屍間再看看屍體,有林毅在,葛縣令自然不會拒絕。停屍間在衙門最偏遠的西北角,要去那裏要跨過大半個衙門,林毅也不急,慢悠悠地推著蘇慕,經過一棵花樹,林毅忍不住摘了一朵淡紫色的花斜插在蘇慕的耳邊。“林公子,在下是男兒身。”蘇慕提醒道,今早她就換回了男裝,男孩子戴花像什麽樣。蘇慕取下耳邊的花,捏在手中,卻也沒有扔。這太陽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