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5 章-修改
客廳裏正放著藍調搖滾,那輕快又帶著點時代感的曲調襯著窗外的陽光和綠樹,讓整個空氣都充滿了鮮活的生氣。
盛朗戴著藍牙耳機,正在西廚裏做著法式吐司,一邊打著電話。
蘸滿了蛋液的吐司片放進煎鍋裏,發出滋的一聲。黃油和奶油受熱後散發出來的濃香溢滿整個廳堂。
盛朗在海外混了這麽幾年,學了點西餐手藝,最擅長做惠靈頓牛排和各類燒烤,還會調幾款雞尾酒。
他們倆過去都沒錢,打牙祭也不過在食堂裏多買一根雞腿,或者攢了一段時間的零花錢後去學校門口吃一頓火鍋。
現在財務自由了,盛朗卻為了維持身材,常年隻吃低碳水食物。
孫明珠描述他,就是“穿金戴銀一身寶,賺著黃金吃著草。”
自己吃草就罷了,盛朗卻是很樂意給林知夏做好吃的,想把他喂胖一點。
偏偏林知夏是吃了不認賬的無賴的體質,大魚大肉下了肚就跟進了異次元一樣,消失得無影無蹤。
林知夏穿著舊T恤和棉布睡褲走了過來,打了一個長長的嗬欠,坐在西廚外的吧台上。
寬大的衣褲襯得他身材清瘦修長,頭發柔軟地搭在額前,麵孔白淨清俊,還像一個大學生。
“知道啦。”盛朗對電話那頭的人說著,一邊將煎好的吐司推到林知夏麵前,“她什麽樣的人我還不知道,不會上了她的套的。您好好打你的麻將,不用為這個事操心。”
林知夏朝盛朗做了個口型:“外婆?”
盛朗點了點頭,對著手機嗯嗯哦哦地應付著,好一會兒才掛了電話。
“怎麽啦?”林知夏往吐司上淋著楓糖漿。
“我媽唄。”盛朗說,“她最近和外聯係了,打聽房子拆遷賠償的事,好像我爸那裏又有點什麽事。總之,外婆不信任我媽,怕她弄點什麽幺蛾子,提醒我提防著點。”
做親媽的提醒親外孫提防自己親女兒,這家人也怪有意思的。
林知夏問:“你家那小旅館說起來應該是在你父母名下,算不到你頭上的吧?”
盛朗點頭:“我現在還稀罕那棟破房子嗎?我媽要想要,全給她都行。隻要她以後別三天兩頭來打攪外婆。”
永安拆遷這事就是一塊巨大的香饃饃,小區裏許多在外地打工的人都聞風回來了。盛朗他媽回來也是遲早的事。
說到盛朗他媽李素麗女士,也真是個很少見的人物。
李女士在盛朗兩歲不到的時候就離家出走,去外地打工了。盛廣全還沒有犯事逃走前,她基本沒有回來看過盛朗一眼,更別提寄點錢和衣服,好像全然沒生過這麽一個兒子。
盛朗升高中那年夏天,這位女士才終於回來了一趟,也不是為了看兒子,而是找盛朗外婆要錢。她在外麵做生意,被男人騙了錢,被要債的追得沒處去,才終於躲回了永安。
當時那情況,家裏能有什麽閑錢?
最後還是盛朗拿自己比賽的獎金把親媽打發走的。
那之後,李女士又渺無音訊了好長一段時間,直到盛朗功成名就、財源滾滾而來,她和兒子的聯絡才又明顯增多——都是李女士主動想方設法聯係盛朗。
每次親媽找上門,隻要提的數目不過分,盛朗都直接掏錢給她。
“我這麽努力賺錢,不就是為了能拿錢砸人嗎?”親媽把自己當提款機,可盛朗還是挺看得開的,“她能要多少走?能用錢打發的人,都不是什麽值得在意的人。”
林知夏還擔心盛朗會因為得不到母愛失落難過,可盛朗壓根兒就不想和親媽多接觸,連麵都不見,直接派助理去應付李女士。
“早就不對她抱什麽幻想了。”盛朗說,“拍戲的時候碰到個大師,那大師一看我,就說我是父母緣很薄的人,和孤兒差不多。不過……”
盛朗把一雙胳膊撐在吧台上,笑嘻嘻地朝林知夏湊了過去。
“大師說,我是個有福氣的人。雖然得不到父母的慈愛,但是老天爺會在別處給我找補回來。我當時就說大師您真是活神仙呀,我媳婦兒人特別好,特別愛我!”
“去!”林知夏軟軟地笑嗔,叉了一塊桃子喂進盛朗的嘴裏,然後湊過去,在他沾著果汁的唇上親了親。
盛朗笑眯了眼,呼呼地搖著尾巴。
“外婆還好嗎?”林知夏又問。
“挺好的。”盛朗說,“我買的保健品和衣服,她和姨婆都收到了,她們倆剛在村裏的老年活動中心顯擺完。最近又養了一窩小雞仔,說等過年的時候殺了吃正好。”
這些年,盛朗外婆一直住在鄉下妹妹家,每天養雞打牌,在村頭遛彎,日子過得挺自在的。
盛朗每個月會給姨婆家一筆豐厚的錢,家裏的親戚也挺負責的,將老太太照顧得很好,生病了也會把屎把尿地伺候。
盛朗回國發展後,考慮過把外婆接進城裏來住。
可是外婆進新城轉了一圈便直搖頭,還是寧願住在鄉下,和鄉鄰親戚們在一起。
“和我爸一樣,不適應新的環境了。”林知夏說,“永安上一輩的老人很多都這樣。”
“落葉歸根,外婆住在鄉下最舒服自在。隨她開心就好。”盛朗說,“對了,外婆還叫我回去一趟。阿康,就是我姨婆家老幺下個月初結婚。”
“你這個小表弟滿二十了嗎?”林知夏笑道:“屁大點小孩兒結什麽婚呀?”
“鄉下先擺酒再領證的多的是。”盛朗說,“他女朋友肚子都大了,耽擱不起。”
說著,將切好的水果端了過來,說:“外婆也叫你和我一道去。”
林知夏被喉嚨裏的食物哽了一下,忙喝了一口牛奶:“我?”
“阿康上大專的事,你不是幫忙給找了關係嗎?姨婆記著這人情,想請你去喝喜酒。”盛朗的目光裏帶著安撫,“你別想多了,他們都不知道我們的事。昨天晚上在酒桌上,我們倆不也應對得挺好的嗎?”
林知夏笑了笑,拿叉子撥著盤子裏的吐司,忽而問:“委屈嗎?”
“什麽?”
“在你那邊,我能作為你男朋友被介紹給你的同事和員工。可是在我這裏,你隻能是我的老同學。”林知夏的眼裏流露出愧疚,“打從高中開始,你就沒有避諱過什麽,倒是我遮遮掩掩,像個偽君子。”
盛朗不屑一笑,握住了林知夏的手。
“我們倆這麽努力,就是為了能過舒服寧靜的日子的。我們現在這樣的生活,就是我想要的。你過得幸福,我們倆就幸福。再說了,我們現在這樣偷偷摸摸的,我還覺得挺帶勁兒的呢。偷情多香呀!每次想到要偷你,我就可來勁兒了。”
林知夏被盛朗逗得啼笑皆非。
他拉起了盛朗的手,低頭在手背上親了親。
“傻狼,偷不偷,我都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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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回來,帶回了生活中缺失的那一半,林知夏重新感覺到了踏實。
不論小別重逢再激情刺激,他們倆期盼著的還是形影不離的長相廝守。
學校給年輕未婚的教師都分了一間小宿舍。盛朗回來了後,林知夏便不住宿舍了。除了回永安看望父親,林知夏每天都回月瀾湖這邊住。
月瀾湖離D大並不近,也沒有直達的公交,通勤並不方便。盛朗開著車庫裏最低調的一輛黑色奔馳,每天接送林知夏上班。
車開到離D大最近的一個地鐵口,然後林知夏步行去學校。每天下班,盛朗也會準時在這個路口等著林知夏,接他回家。
“小林最近有什麽好事?”同事大姐打趣,“你最近下班準時多了,也不在食堂吃飯了,人也紅光滿麵的。女朋友出差回來了?”
盛朗在林知夏的口中,是他交往很多年的“對象”,因為工作關係經常出差,一走就是十天半個月。
同事們不會想太多,隻當這對象是個女生,還覺得他們倆聚少離多,怪不容易的。
“是啊,”林知夏從善如流,“所以要早點回去陪媳婦兒。”
“你們談了有七八年了吧?感情還是這麽好。”許玲羨慕道,“我和我老公結婚六年,現在整天兩看相厭,除了柴米油鹽和孩子,也沒什麽可聊的了。”
“我們也沒什麽特別的。”林知夏靦腆地笑著,“這年頭找到一個合得來的不容易,所以我們倆都特別珍惜對方吧。”
地鐵站邊人流湍急,暮春暖金色的夕陽中,路邊的黑色的轎車在熱鬧的都市中一點都不起眼,可是望著它,心中便有一股暖流在湧動。
那是一種旅人看到歸宿的感覺。
林知夏走了過去,敲了敲駕駛座的車窗。
車窗搖下,盛朗把鼻梁上的墨鏡推到了頭頂,碧綠的眼睛柔情脈脈。
“師傅,搭客不?”林知夏問。
盛朗笑著問:“要看你去哪兒了。”
“月瀾湖,走不走?”林知夏挑眉。
“太遠了。”盛朗的手指敲著方向盤,“少說得收三百。”
“這麽貴?”林知夏忍俊不禁,“我沒帶那麽多錢。師傅能不能便宜點?”
盛朗把胳膊搭在了車窗上,側臉俊美又鋒利,雙眸裏映著夕陽,如落了火星。
“便宜點可以,但是你得給我點好處。”盛朗直勾勾的盯著林知夏,“肉償,怎麽樣?”
林知夏強忍著笑,看著反而一副為難的樣子。
“可是,人家有男朋友了……”
“有男朋友又怎麽樣?”盛朗笑得唇角露出尖牙,劍眉一挑,“嚐過哥的滋味,你就再也不惦記你男朋友了。”
這對話越來越羞恥,林知夏招架不住,終於破功噗哧笑了出來。
“笑什麽呢?”盛朗朝他勾了勾手指,“過來。”
林知夏俯身,被盛朗一把扣住了後腦,唇上傳來熟悉的溫度和壓力。
他溫順地閉上了眼,輕啟唇齒,和戀人結了一個纏綿的深吻。
半晌後唇分開,林知夏紅著臉嘀咕:“這算啥?”
“定金。”盛朗意猶未盡地舔了舔唇,“上車,哥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