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2 章

  “我想做個與眾不同的人。”盛朗說,“我打小就是個被人斜著眼睛瞧,被人在背後指指點點的雜種。我覺得老天爺給我不一般的出身,一定是想讓我混出一番成就的。我想讓別人說起林知夏這個大科學家,還會說,他的老公也是一個超級帥的大明星喲。”


  “誰是誰的老公呀。”林知夏嘀咕,“可是小狼,你真的喜歡這行?”


  “就我看來,這不過是一份需要嚴格自律的工作。我一樣需要每天堅持鍛煉,維持健康的飲食和作息,而工作則比遊泳更有趣。”


  盛朗把林知夏摟緊,唇貼著他的額頭。


  “放心,小奶瓶,哥不會學壞的。哥的目標是做國際超模,開公司,做霸總,然後包養你呢。學壞了,可就什麽都沒有了。”


  林知夏笑得還是有些勉強。


  這種依靠容貌和青春的行業,想要功成名就,運氣的成份實在太大。


  對於林知夏這種一直憑借勢力步步攀升的人,覺得盛朗選擇的這條路如同爬野山,處處都充滿了不確定的因素,心裏特別沒底。


  能登頂者極少,稍不留神,就落得迷路而返,或者跌落懸崖的下場。


  林知夏願意支持盛朗去奮鬥,他也能理解盛朗想放手一搏的用意。


  “我隻是不放心。”林知夏惴惴不安,“你在這一行裏出了點什麽事,我根本沒法幫助你。”


  “有楊景行在呢。”盛朗拍著林知夏的背,“他們楊家欠我的,他得使出老本來捧我,罩著我。我的起-點已經比絕大多數同行高多了。而且,小夏,我覺得,隻要我們的心是向著彼此的,支持對方的奮鬥,那就最大的幫助了。”


  林知夏越發覺得,盛朗出了這一次的變故後,成長得相當迅速,對人情世故的理解日進千裏。


  這個以往總是聽自己說教的少年,現在已經能反過來勸解開導自己了,而且說得頭頭是道。


  “所以,你會留在豐市?”林知夏問。


  盛朗的腦海裏浮現了今天和楊景行的對話。


  “你得跟我去英國。”楊景行說,“英國是我的發家地,我的基本盤都在那邊,我操作起來容易很多。”


  盛朗在來之前想了許多,有過各種設想。他連楊景行會拒絕都想到了,卻沒想過會有這麽一條在等著他。


  “工作室、品牌商、人脈資源……這些都是我在國內不能提供給你的。”楊景行說,“我能找到最好的模特經紀公司,聯合他們一起打造你。你現在正是入這行的最佳時刻,年輕,單純,沒定型。你的容貌和氣質,曲折的出身,設計師會愛你,媒體也會愛你!”


  “必須去英國?”盛朗眉頭打結。


  “你要想在這一行起點高,走得更順暢,更快速地登頂,在國外出道比在國內好很多。”楊景行說,“陽澄湖的大閘蟹賣得比別的地方的貴那麽多,為什麽?”


  盛朗靠進了沙發裏,陷入沉思。


  道理他都懂。就像考大學,要盡量考大城市裏的學校,因為那裏將會成為你的起-點。


  時尚行業,國外的發展領先國內一大步,如果能在國外直接起步,當然比從國內往外打拚要好許多。


  “我知道你不想和小學霸分開,但是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楊景行說著,自嘲一笑,“我們把事業放在愛情前麵,然後等我們功成名就的時候再來後悔。”


  盛朗果斷搖頭:“我不會做讓自己後悔的事。沒有任何事能讓我放棄小夏!”


  “所以,”林知夏的話將盛朗從回憶中拉了回來,“你已經答應楊景行去英國了,是吧?”


  盛朗的喉嚨有些幹澀,用力才將話擠了出來:“我知道,我應該和你商量了後再做決定的。”


  林知夏伏在盛朗的胸膛上,沒有出聲。


  “小夏,我一天都不想和你分開的。”盛朗急切道,“可是如果我留在你身邊,卻一事無成,那有什麽意義呢?你那麽優秀,我也不想做個平庸的人。我一萬個不想和你分開,如果非得分開,那也必須是為了更遠大的前程……小夏,說話呀!又哭了?”


  “沒有!”林知夏有些不高興,“我總共也沒哭幾次,怎麽就被你當成哭包娘受了?我是在想事!”


  “哦。那你想。”盛朗小心翼翼地等著,不敢亂開口了。


  過了半晌,林知夏說:“我明白了。你去吧。”


  盛朗撐起身子盯住林知夏,眼睛裏閃著狂喜。


  “鳥要出窩,狼要出關,攔都攔不住。”林知夏的笑容裏一片釋然,“我喜歡你,免不了總把你當做一個需要我照顧的小狼崽。可是你都長大啦,你知道自己想要什麽,在做什麽。你正直、自律,心性比別人都堅定。想出去闖蕩就去吧,小狼。我支持你。反正萬一你混得不好,就回到我身邊,我養著你。”


  盛朗喉結滑動,咽下湧上來的岩漿般的情緒。


  他俯身將林知夏吻住,將所有的愛和感激都傾注在這纏綿的一吻裏。


  “謝謝你,小夏。你的理解和支持對我來說太重要了。”盛朗啞聲道,“我是個男人,我得有自己的事業。我將來會有很好很好的事業,才配得上這麽優秀的你!”


  “別瞎說,你和我般配著呢。”林知夏撫著戀人青春俊美的臉龐,“你會有遠大前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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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已經確定好了新的發展方向,那麽盛朗的學習計劃也要做相應的調整。


  沒有必要再複習的課本可以束之高閣,取而代之的,是海量的英語題庫。


  “雖然說楊景行會罩著你,可咱們也不能出門吃個飯還把楊景行帶在身邊當翻譯吧?”林知夏說,“學好英語,你到時候生活起來更方便,有機會還能進修個什麽專業。”


  “誰會把楊景行貼身帶著呀?”盛朗叫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看我那眼神,總讓人毛毛的。放心,小夏,我絕對會為了你守身如玉的!”


  “誰和你扯這個呀?”林知夏氣笑,“反正你別的課也不上了,給我好好學英語吧。等你基礎打好了,再去上個雅思班。不求你考多少分,至少到了英國,不能兩眼捉瞎,萬一被楊景行提著腳賣了都不知道。”


  英語是盛朗諸多學科中墊底的一門,每次補課都要被林知夏氣得用拖鞋暴抽。


  可既然下了決定去國外發展,語言是必須要過的第一關。


  所以盛朗也老老實實將抵觸的情緒和浮躁收了起來,一頭紮進了題海之中。


  盛朗和楊景行商量好了。盛朗將暫時留在國內,把高三最後一年讀完,拿到畢業證後再出國。


  會考已經全部結束,盛朗不參加高考,便也不用再去學校了。他在家中養傷,按照林知夏給他製定的計劃,每天背單詞,做習題,練聽力。


  林知夏把原先兩個工作辭了,在永安社區附近找了一份兼職,白天去打工,晚上回來陪著盛朗寫作業。年紀輕輕地就過上了陪讀家長的生活。


  盛朗之前買的拖鞋被二狼拿來練牙,被啃得麵目全非。於是他又去買了一雙新的拖鞋,孝敬給林知夏,還拿丙烯顏料在鞋底寫了歪歪扭扭幾個字:“抽腦袋專用”。


  新拖鞋輕重合適,富有韌性,抽起人來虎虎生風,脆響悅耳,林知夏用得十分趁手。


  到了十月,盛朗的傷恢複情況還不錯,開始進行複健。


  每天一早,兩個少年迎著晨曦在永安的小巷子裏跑圈,一邊大聲背著單詞,用英語一問一答。


  這是豐市一年之中最舒適的季節。


  清洌幹爽的空氣中浮動著濃鬱的桂花香,天空剔透如一塊海藍的寶石。暖融融的陽光沒有阻擋地降落人間,照著少年們朝氣蓬勃的麵孔。


  這段時間,林知夏幾乎住在了盛朗的小閣樓裏。兩個少年相依相伴,度過每一個朝夕。


  在別的情侶度過了熱戀期,開始進入磨合期的時候。生活的挫折卻讓這兩個少年卻比過去任何時候都要親密無間。


  他們一同長大,生活習慣早已同步,完全不需要磨合。就像兩個為對方量身打造的齒輪,哢嚓一聲,嚴絲合縫地扣在了一起,流暢地轉動了起來。


  林知夏有時候注視著盛朗,心裏依舊十分驚訝和感慨。


  在過去,林知夏也暢想過自己將來的伴侶會是什麽樣的人。他曾在腦海裏構建過一個模糊的女性形象,也不知道何時能遇到符合構想的這個人。


  誰能想到,那個命中注定的愛人原來早就來到了自己身邊。


  林知夏從沒想過自己會和一個男孩相戀,更沒想過這個男孩會是盛朗。而和盛朗相戀的滋味如此美妙。


  他們已在一起三個月了,可每一道交匯的眼神,每一個親昵的動作,都還是能帶來一陣陣肌膚麻痹的顫栗——就像他們在一起的第一天。


  所以,對著這麽一個珍貴的愛人,林知夏決定一定要將他訓練好,把他武裝起來。這樣自己才放心將愛人送去遙遠的異國去闖蕩。


  林知夏給盛朗製定了非常詳盡且科學的計劃,學習和鍛煉完美結合,不浪費一分一秒。


  盛朗一邊做仰臥起坐,還得一邊和林知夏練習英語對話。一句話接不上來,就得多做五個。


  盛朗渾身大汗,工字背心都濕透了。撩起背心擦汗的時候,腰肢勁瘦,被汗水打濕的腹肌清晰漂亮。


  “那要是全接上來了呢?”盛朗忽然問,“不能光有懲罰,還得有獎勵吧?”


  “就你事兒多。”林知夏不耐煩。


  “有獎勵人家學起來才有動力嘛。”


  盛朗攤開手腳躺在地板上。林知夏給他壓著腿,他隻好扭了扭屁股撒嬌。


  “你扭個屁!”林知夏盛朗的腿上拍一巴掌,“學二狼呢?人家小奶狗打滾起來是萌,你滾起來就是一條蟲。”


  盛朗賴在地上,亮晶晶的綠眼睛瞅著林知夏,俊臉帶著頑皮的笑。


  “林老師,給人家一個獎勵計劃嘛。”


  林知夏的心霎時又軟又熱的,隻好投降:“那你要什麽獎勵?”


  “親一個!”盛朗搖尾巴,“背出一組單詞,接完一組對話,或者做對了一道題,就得給我親一口。”


  “做對一道題就要親?這標準太低了!”林知夏道,“至少卷子得及格……”


  “成交!”


  盛朗挺身坐起,朝林知夏傾身而去,飛速在那溫潤的唇上啄了一口。


  秋日的陽光下,林知夏白玉似的臉頰浮著淺淺的紅暈。


  “先預支點甜頭。”盛朗笑嘻嘻。


  對著這樣明朗歡快的笑臉,林知夏一句挖苦抱怨的話都說不出來。


  隻是一個吻,就能換來這個少年這麽快樂,能讓他幹勁十足地朝著新的未來衝刺,實在是天下最劃算的買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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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的時候,盛朗報了新東方的一個雅思班,每天都去上課。


  林知夏輕鬆了許多,又接了一份兼職——也是麥當勞裏的咖啡小哥。


  盛朗每天從雅思班放學,背著書包去接林知夏回家。


  林知夏下班的時間是晚上十點。盛朗便會找個安靜的位置坐著,一邊做題一邊等林知夏。


  店員們都很喜歡這個俊美高大、眼睛碧綠如寶石的混血帥哥,不僅林知夏總會給盛朗做一杯阿薩姆奶茶,小姐姐們還紛紛向盛朗喂投一些薯條、香芋派和冰淇淋。


  時光好像又倒回去了兩個月。盛朗接著下班後的林知夏,踩著單車,在月色下朝家的方向而去。


  單車還是那輛老破車。


  盛朗拿了楊家的賠償款後,非但沒有大手大腳,反而比過去還摳門了。


  盛朗留了一小部分給外婆做家用,又給外婆買了一份重疾保險,然後和林知夏兩人研究了好幾家銀行的理財項目,選了兩家銀行,將剩餘的錢投了進去。


  “這些錢,一些是給外婆養老的,還有一部分是我的老婆本。”盛朗說,“將來怎麽也要整個大鑽戒給你戴上。”


  林知夏摟著盛朗的腰,臉貼在他後背,無限依戀。


  夜風浸涼,盛朗的身軀卻暖烘烘的,浸透到他的骨縫裏。


  “對不起。”盛朗又說,“要不是我出了事,你肯定能去大理了。我們倆這個時候沒準兒正在三亞撿貝殼呢。”


  “你出事又不是你自己作出來的,幹嗎道歉?”林知夏把盛朗摟緊了些,“現在去不了,以後去就行了。大理和三亞又不會長腿跑掉。你不是說你去了英國要拚命賺錢攢機票,讓我去看你的嗎?到時候你帶我遊倫敦,那才更有逼格呢。”


  “說的也是。”盛朗笑,“就像那歌裏唱的一樣。”


  “什麽歌。”


  “齊秦的。”盛朗唱了一句,“我要帶你到處去飛翔,走遍世界各地去觀賞……”


  “啊,聽過!”林知夏記得這旋律,卻不記得詞,便跟著盛朗輕輕哼。


  “沒有煩惱沒有那悲傷,自由自在身心多開朗……”


  盛朗很少唱歌,但是他嗓音低沉卻清澈,音調也很準,其實唱得非常好。


  單車在永安曲折狹窄的街道裏熟練地穿行,月光一路照著少年們回家的路。


  五年前,盛朗踩著送奶的三輪車,載著林知夏,也是這樣在樓宇之中穿梭。


  少年都長大了,可永安的房子還是那麽擁擠,道路還是那麽曲折。盛朗已學會靈巧地繞開地麵上的坑,不把他的小夏給顛著。


  “忘掉痛苦忘掉那地方,我們一起啟程去流浪……”


  日出,日落,月圓,月缺。


  滿地的黃葉被寒風掃來卷去。兩個少年沿著街道晨跑,口中呼出一團團白霧。


  早餐攤子前,盛朗細心地剝好一個鹵蛋,放在林知夏的碗裏,才拿起自己的鹵蛋剝起來。


  降溫後的夜晚,寒風吹得窗戶嗡嗡直響。小屋的窗戶裏透出溫暖的光芒。


  林知夏和盛朗裹著被子縮在開了電熱毯的床上,隔著一張小床上桌對坐,桌子上擺滿了書本。


  二狼蜷在窩裏,呼呼睡得極香。這狗東西長得很快,身子已抽了條,沒了圓肚子後,已是像模像樣的一條帥狗了。


  突然一陣爭吵聲將二狼從美夢中驚醒。小狗睜著迷蒙的眼睛朝主人望去。


  “說了及格才給親的!”林知夏叫,“做對了一道題而已,親你個大頭鬼!”


  “不一樣。”盛朗耍賴,“及格親和做對題親不一樣。”


  “親就親,有什麽不一樣的?”


  “時間長度不一樣。”盛朗煞有介事地說,“及格親要很長很長,做對題就是啵啵一下。”


  “沒這麽個說法。你少占老子便宜!”林知夏惱羞地又紅了臉。在這方麵,他的臉皮實在比盛朗薄太多,氣勢上不免特別吃虧。


  “什麽叫占你便宜?”盛朗笑得壞壞的,“你不是我男朋友了?給我親一口又怎麽了?都說了,良好的獎勵機製,才能激發我學習的熱情。”


  “你學習還不是為了你自己將來過得好,關我什麽事。”


  “我過得好,才會讓你過得更好,怎麽和你沒關係了?”盛朗理直氣壯,“你是我媳婦兒,我要照顧你一輩子的。”


  “誰特麽是你媳婦兒!”林知夏板著臉拍桌,“老子是你老公!”


  “行,老公就老公唄!”盛朗居然一口答應,“隻要你肯答應這個獎勵計劃,讓我叫你啥都行。老公,老公給我親一口吧?”


  林知夏沒見過這麽厚顏無恥、毫無原則的人。


  瞬間的猶豫,一陣微風拂麵而來,就被那個臭流氓親了一口。


  “老公的嘴兒好香好軟喲。”盛朗歡快地搖著尾巴,“老公,我現在渾身都充滿了力量。來,繼續講卷子吧。”


  林知夏抿了抿唇,低頭掃了一眼卷子,說:“下一道題……錯了!”


  盛朗一驚,要逃卻已來不及了。


  林知夏抄起拖鞋,朝著盛朗劈頭蓋臉地抽去。


  盛朗的慘叫聲,劈啪抽板子聲,二狼不明所以的汪汪叫聲,交織成一片,寒冷的夜也因此暖了起來。


  盛朗在這樣的私家輔導下,功課日進千裏,做對的題越來越多。


  小屋裏,抽腦袋的啪啪聲越來越少,啵啵響聲越來越頻繁。


  兩人笑著打鬧在一起,從肢體的衝突,到唇齒的糾纏。然後以漫長曖昧的靜默、低不可聞的呢喃,和淩亂的呼吸聲終結。


  日後,不論林知夏還是盛朗,每次回想起那段歲月,唇齒中都會泛起一陣吻後殘留的酥麻和甜香。


  就像歌裏唱的那樣:“雖然沒有華廈美衣裳,但是心裏充滿著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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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林知夏的十八歲生日。


  因為孫明珠他們高三功課太緊,林知夏沒大辦,大夥兒聚在一起吃了一頓火鍋而已。


  林安文送兒子的生日禮物,是一個新手機。


  “不是什麽蘋果一類的高級貨,但是至少是全新的。”林安文說,“你打小就沒用過什麽新的東西,就這樣東拚西湊地長大了,爸爸也覺得怪對不起你的。現在你成年啦,該用點好的了。將來上大學,還用個破手機,也會讓新同學笑的。”


  “我覺得這個手機可棒啦,謝謝老爸!”林知夏捧著手機親了一口,又摟著林安文的肩膀,“誰稀罕那愛瘋不瘋的。我是中國人,我要支持國貨!”


  盛朗送了林知夏一枚瑞士手表。很普通的品牌,並不昂貴,但是精巧大方,


  金色的表盤,背後還讓店家刻了一行字。


  “時光記得我愛你。SL”


  “還都會寫詩了。”林知夏笑,“真肉麻。”


  “還有一個禮物。”


  盛朗又遞過來一個厚厚的小便簽本。本子上每一頁都寫了字。


  從“做家務”,“按摩”等常規項目,到“逛博物館”,“看曆史劇”等盛朗不大喜歡的娛樂活動,再到“跳脫衣舞”,“穿女裝”等非常兒童不宜的玩意兒,因有盡有!

  “這是願望卡。”盛朗那一臉得意,就像一隻等著主人表揚的狗,“隻要是上麵有的,你都可以指使我做。”


  林知夏驚訝:“你從哪兒學來的?”


  “美劇裏。”盛朗說,“我看美劇裏的老外可摳門了,一次隻給一兩張卡。我一給就給你厚厚一遝!後麵還有好多張‘任意卡’,就是你可以指使我做任何事。”


  林知夏翻到了一張“一夜七次”:“……”


  “哦,這個有附帶說明的。”盛朗煞有介事道,“你最好在我三十歲之前用了,才能保質保量。三十歲之後,數量和質量你可能隻能選一個了。”


  林知夏差點把便簽塞進盛朗的嘴裏。


  “別省著用。”盛朗攬著林知夏,在他額角親了親,“用完了這本,我就再給你寫一本。你想提什麽要求,我都給你寫上,每年生日送你一份。”


  這是一份持續了一生的禮物。


  林知夏將每一本用過的便簽都保存了下來,存了滿滿一大盒子。


  每一張用過的卡的背麵,都寫著日期。每個日期,都意味著幸福的一天。


  林知夏曾在一篇研究愛情的論文裏看到過一句話:“愛並不是持續性的情感。愛是發生積極共鳴的微小瞬間。”


  那麽,這一本本便簽,一張張願望卡,這無數個瞬間,組成了他們倆愛的史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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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張三的歌》,齊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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