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章

  高二下學期開學後,所有人都比過去要更忙。


  林知夏要參加競賽,孫明珠他們要趕課,盛朗則在為今年九月的全運會做準備,又投入到了緊張密集的訓練中。


  林知夏參加的第一場選拔賽在三月,就是開學不久後。


  作為一個競賽經驗很豐富的學生,又對自己的程度很有信心,林知夏並不緊張。


  在比賽前一天,盛朗把林知夏帶到了學校附近的一條商業街上,神秘兮兮地捂著他的眼睛,還拿領帶把他的眼睛給蒙了,牽著他往前走。


  “這把年紀了,你還和我玩什麽捉迷藏?”林知夏嘀咕著,“我猜得出你要給我看什麽,就不能直接點嗎?”


  “這叫儀式感,你就不能配合一下?”盛朗說,“好了,到了。這就給你看個夠。”


  蒙眼睛的領帶給摘了,林知夏眨巴了一會兒眼睛眼睛才適應大白天的光線。


  在他們麵前,一整麵高大的商店玻璃窗被一張巨大的海報覆蓋。


  海報裏,俊美的少年正直視前方,大步奔跑。運動服包裹著他矯健完美的身軀,碧眸炯炯,五官硬朗鋒利,野性十足,仿佛隨時都能從海報中衝出來,將人撲倒。


  盛朗俯身湊近林知夏的耳朵,氣息拂著他耳邊的發絲:“你看——”


  到處都是盛朗的海報。


  “銳風”正在做春款新裝宣傳,店鋪的大門和櫥窗上,商業街的路燈牌上,街邊的立牌上……全都是盛朗!


  穿著主打款的運動服,或奔跑,或跳躍,青春健美,朝氣蓬勃,鋒銳的氣息撲麵而來,讓人心魂一陣激蕩,無法挪開眼。


  “怎麽樣?”盛朗露著小尖牙。


  他此刻身上穿著的,就是“銳風”的春裝休閑夾克。王副總也讚助了他好幾套春秋裝,讓他在學校裏多穿穿。


  盛朗平日穿衣從不講究,上學就是校服,放假就是地攤貨。


  “銳風”的衣服也不是什麽名款,但是時尚青春,裁剪利落的外套修飾著盛朗的身型,讓他整個人氣質煥然一新。


  從永安那種地方帶出來的土氣和陰鷙一掃而空,陽光眷戀著他,此刻的盛朗看著像是個出身優渥、無憂無慮的都市少年郎。


  他們在路邊隻站了一會兒,已有很多路人紛紛回頭看盛朗,目光驚豔。


  林知夏注視著盛朗發著光的麵孔,忍不住問:“你很喜歡這感覺吧?”


  “還挺不錯的。”盛朗認真地點了點頭,“也不是出了風頭,而是覺得這一行沒我之前想的那樣沒意思。挺自由,也挺有創意的。哦,還特別賺錢!”


  這少年骨子裏的野性讓他對自由不羈天生親近,不像林知夏,反而對循規蹈矩的安定充滿向往。


  林知夏聽著盛朗這話就發愁:“可是模特就是吃青春飯的。上了點年紀,就不好接活兒了。”


  盛朗不以為然:“運動員不也是吃青春飯的嗎?將來都要轉行去做別的。唉我又沒打算改行,說這些做什麽?走,我們去店裏逛逛!”


  “銳風”的店裏,店員小姐姐們見是模特本人來了,一擁而上,紛紛和盛朗合影。


  其實張迪倫的海報比盛朗的更多,可遠沒有盛朗的顯眼。


  尤其是兩人的合影,盛朗還站在張迪倫身後呢,氣宇軒昂,襯得比他矮大半個腦袋的張迪倫像個童裝模特。


  盛朗和林知夏在一張最大最漂亮的海報前合了個影,然後抱著一摞小姐姐送的盛朗專人的海報,回到了學校。


  “我要這個做什麽?”林知夏困惑,“又不能打草稿,又不能擦屁股。我的桌子又不晃。”


  “你還可以貼牆上天天看呀!”盛朗不高興。


  “又是你模樣的文具盒,又是你的海報,搞得我像個癡漢。你怎麽不整點我的照片?”


  盛朗掏出手機,把屏保給林知夏看:“喏!”


  屏保裏,林知夏穿著升旗手製服的照片,強光下的麵孔有些模糊,卻因朦朧顯得更加俊秀。


  一看這攝影技術就知道不是出自盛朗的手,估計是從“男神牆”一類的地方存下來的照片。


  盛朗委屈兮兮地說:“這屏保都用了好久了,你都沒發現。你根本就不關心我!”


  林知夏噗地笑了,揉了一把盛朗的頭:“寶貝我錯了。走,哥買個包包補償你。”


  於是立刻把盛朗帶到了校門口的一家包點店,賣了一大份生煎包請盛朗吃。
-

  等林知夏順利考完了競賽第一輪的時候,整個學校已經沒人不知道盛朗做了服裝模特的事。


  “銳風”是本地一個專門麵向年輕人的平價品牌,同學們多多少少都買過他們家的衣服。新款的宣傳又鋪天蓋地,走哪兒都能看得到盛朗的身影。


  盛朗的海報在校園裏也滿天飛,好些女孩子們都手持一份。


  更別說微博和空間裏,“表白牆”一類的地方,又出現了被盛朗的愛慕者留言屠版的盛況。


  情書,各種糖果點心,塞滿了盛朗的書桌。榮譽牆上,盛朗的照片被貼得快找不到臉了。


  女生們成群結隊地去遊泳館看盛朗遊泳,為他呐喊加油。後來因為實在吵得慌,教練才不準外來人員進來參觀了。


  那段時間,林知夏越發能感覺到,他和盛朗的二人小空間正被前赴後繼的女生們入侵。


  高中女生膽子不大,大部分都還是保持一段距離,羞怯而好奇地打量盛朗。可總有小部分熱情膽大的女孩兒,挽著袖子直接撲了過來。


  林知夏坐在生物小組的教室裏,老師正在講台上講解著卷子,可林知夏的目光卻一直定焦在窗外。


  盛朗靠著走廊的窗戶站著,低頭玩著掌機,身邊圍了好幾個女生。


  女孩們毫不在乎盛朗的冷漠,一個個紅光滿麵地注視著他,有說有笑,身子前傾,有意無意地往盛朗身上蹭去……


  “你在吃醋吧?”葉雲漫突然輕聲說。


  林知夏猛地心驚,瞪著葉雲漫,像個作弊被抓到學生。


  “盛朗呀。”葉雲漫說,“以前都是你被女生圍著,現在換成他了。你不再是校園小王子咯。”


  林知夏緩緩地吐了一口氣,後背冒了一層薄汗,又有點莫名其妙。


  我心虛個什麽?

  葉雲漫分明是在開玩笑,林知夏也配合地不服氣道:“我現在照樣有一群女生圍著。喜歡他的和喜歡我的是兩群人,不衝突。”


  “喲,還研究過呢。”葉雲漫莞爾,“你等著瞧吧,以後盛朗身邊的女生肯定會越來越多。”


  “他打小就招蜂引蝶。”林知夏幹笑道。


  “不同了。”葉雲漫搖頭,“盛朗以前其實給人一種很強烈的距離感。女孩子們喜歡他,但是不敢靠近他。做模特這事,讓他和人的距離一下拉近了。”


  “因為做模特是個很商業化的行為嗎?”林知夏的思路迅速地同葉雲漫的接軌,“這是一個靠外表來取得名利的職業,浮華,充滿了虛榮心,於是大家覺得盛朗沒過去那麽高不可攀了?”


  “你好像挺不喜歡這行業的。”葉雲漫說,“我看過報道,模特這行業外表光鮮,其實非常辛苦。能出人頭地的,都是專業素質很好,吃苦耐勞的人,也沒你想的那麽空手套白狼。”


  林知夏望著窗外的好友。


  盛朗背著光,麵孔其實很模糊,可單單隻看他大致的身型氣質,就能知道那是個相當英俊的男孩。


  容貌和才智一樣,都是老天爺賞的飯碗。


  如果長成盛朗這樣,都不能用臉賺到錢,那要這盛世美顏有什麽用?


  “我也說不清。”林知夏說,“我就是擔心那個圈子太亂,小狼會學壞。你別看他裝得酷酷的,其實腦子挺簡單,也很愛新鮮刺激的東西。”


  “你這口氣簡直像盛朗的家長。”葉雲漫直笑,“小夏,兒孫自有兒孫福。你要對盛朗有信心。”


  林知夏啼笑皆非。


  吃晚飯的時候,林知夏的腦子裏還一直在運轉著葉雲漫的那一番話,吃兩口飯,瞅著盛朗瞧一下,一臉若有所思。


  “怎麽啦?”盛朗被他瞅得有點毛骨悚然,“我又有什麽事做錯了?”


  “沒事。”林知夏搖了搖頭,隨口問,“你那個‘心眼妹’看了你的海報嗎?她怎麽說?”


  盛朗的眉毛不易察覺地挑了一下:“很喜歡呢!他還拿了一張我的海報貼在宿舍裏,天天看著呢。”


  林知夏刨飯的動作一停。


  “這麽肉麻?看樣子,你最近和她發展得不錯嘛。”


  “還行吧。”盛朗忍不住眉飛色舞,“我們比以前親了許多。我不僅可以對他摟摟抱抱,還有幾次差一點兒都能親上了!”


  林知夏把嘴裏的飯用力咽下了肚,好將喉嚨裏一股說不出來滋味的氣給壓下去。


  “居然都快親上了?靠,你小子不聲不響地,進度挺快的嘛!這基本已經是追到手了吧?”


  “早著呢。”盛朗說,“都沒表白,也還沒親著。最近我們都太忙了,沒什麽機會培養感情。”


  “抱都抱了,還要什麽表白?”


  “不同的。”盛朗很較真,“氣氛不對,不能算,隻能是試探。”


  “窮講究。”林知夏幹笑了一下,“你也真有耐心。從小到大,我還沒見你對外人這麽有耐心過。”


  “他不是外人。”盛朗的聲音溫柔而又堅定,“他是我最喜歡的人。”


  林知夏低著頭,把炒飯裏的蔥花一顆顆挑出來。


  “真是……有了妹子就忘了兄弟。我不問你,你都沒想到和我說一下。”


  盛朗說:“我是考慮到你心裏會不舒服,才沒和你說的。”


  林知夏猛地抬頭瞪著盛朗:“你……你胡扯什麽呢!”


  “唉,我戀愛了,你還是個光棍。這不是怕你心裏有點落差嗎?”盛朗一本正經地解釋,“你要樂意,那我以後和他有什麽進展了都向你匯報一聲,成不?今天牽手啦,明天抱抱啦,後天親嘴兒啦,大後天……”


  林知夏的臉皮已經在抽搐了。


  “……大後天又吵架啦。”盛朗促狹地笑了,“哈哈哈哈,你以為我要說什麽?你是不是往黃暴的地方去想啦?哎喲……”


  挨了林知夏的一踹。


  “誰關心你們進度了,我有那麽八卦嗎?回頭結婚的時候別忘了通知我一聲就行。”


  盛朗的耳朵突然又紅了。


  “當然。如果真能有那一天,你絕對要來我的婚禮的……”
-

  時間已進入四月,正是一年春日最好的時候。


  還沒入梅,空氣濕潤得恰到好處,陽光清澄剔透而不熾烈,風中滿是花香。


  新綠覆蓋著整座城市,九中的學生們也脫去了厚重的冬裝,換上了輕薄的春衫。


  月底周五,林知夏他們三人小組有個小傳統,會在這一天去校門口的火鍋店一起打牙祭。


  放學後,林知夏和孫明珠一路去球場找盛朗。


  籃球場上賽況激烈,場邊的看台上,密密麻麻地坐滿了女生。初中部的和高中部的校服的藍色有些區別,但是女孩子們的呐喊助威聲整齊劃一。


  林知夏他們遠遠走來,隻聽到陣陣呼聲幾乎響徹整個校園。


  “盛朗——加油!盛朗——必勝!”


  走近了,正好中場休息。一群女生圍著盛朗噓寒問暖,遞水遞毛巾。


  盛朗對女生們依舊一張冷臉。


  這冷臉或許過去能把人趕走,可自打海報漫天飛後,隻會讓妹子們覺得他360度無死角地酷霸拽,蘇得心顫顫。


  盛朗越不搭理她們,她們反而還越上頭。


  孫明珠笑:“這叫什麽?這就叫‘一個楊素素倒下了,千萬個楊素素站了起來!’不僅站起來了,還搞了個所謂的‘後援會’呢。”


  林知夏噴笑:“不至於吧?”


  “真的。”孫明珠朝場邊抬下巴,“她們等級還森嚴著呢。那群站在盛朗身邊的,看到了嗎?隻有她們幾個才有資格接近盛朗,類似於粉頭。別的女生要遞水送東西什麽的,都還得通過她們。美其名曰‘檢查’。也不知道是怕有人給盛朗下毒還是下chun藥。”


  “有必要嗎?”林知夏不解,“盛朗不就是個有點小名氣的高中生罷了。”


  “因為網傳盛朗已經簽約了經紀公司,就要出道了!”孫明珠說,“還說他這次做模特,其實就是第一單通告,當場豔壓了張迪倫。我看呀,這群妹子這麽熱情,是想趕在大明星還沒紅前,搶一個從龍之功呢。”


  “還從龍呢。”林知夏嗤笑,“純屬卷子太少閑得慌。”


  林知夏和孫明珠在看台一角坐下。


  坐下後,孫明珠才發現旁邊的女生是最近戲份不多的楊素素。


  楊素素還繼續堅持走小白花路線,愣是忍著沒像過去一樣衝過去徒手撕情敵。


  她弱柳扶風地坐在一旁,眉頭輕顰,兩眼含著哀怨望著人群中的盛朗,淚珠要掉不掉的。看得孫明珠簡直想為她點播一首《葬花吟》。


  林知夏和孫明珠對視了一眼,正準備換個位置,楊素素突然開了口。


  “你們有沒有過這樣的經曆?明明那個人就在你眼前,你卻知道自己永遠都得不到他。”


  林知夏和孫明珠額角掛汗,同時起身,往旁邊挪了一個座位。


  楊素素朝他們丟了個白眼,一轉頭,整張臉小雨轉晴。


  盛朗帶著大半場的目光跑了過來,看也不看楊素素,習慣性地半跪在了林知夏身前。


  “我這裏還有下半場,要不你們先去點著吧?”盛朗說,“記得給我點兩份烤腦花。”


  “你的腦子有什麽補的必要?”孫明珠吐槽。


  盛朗一雙碧眼亮晶晶地望著林知夏,滿臉熱汗順著脖子往下淌,運動衫幾乎濕透,肌肉輪廓清晰。


  他蹲在自己麵前,笑容歡快的樣子,真像一隻搖尾呼氣的大狗。


  林知夏扯下盛朗掛脖子上的毛巾,將他的臉捂住,給他抹汗。


  盛朗抓住了林知夏的手,往自己臉上摁,腦袋在毛巾裏用力地蹭了蹭,更像隻大狗了。


  看台上的女生群裏響起輕輕的笑聲。


  “又在對林知夏撒嬌了……”


  盛朗擦完了汗,手卻還沒放開,依舊牢牢地握著林知夏的手。


  “盛朗!”有女生在喊,“教練找你。”


  “去吧。”林知夏把手抽了出來,一手都是汗水,“我和明珠先過去了。”


  盛朗注視著林知夏,搖了搖尾巴,又歡快地跑回去了。


  下半場比賽開始。林知夏和孫明珠離開了球場。


  沒有走多遠,林知夏就被身後傳來的聲音叫住了。


  兩個女生從球場裏追了過來,都是盛朗“後援會”中的骨幹。


  她們倆以前也是楊素素的重點提防打擊對象。現在楊素素暫時偃旗息鼓,這兩位就占據了C位,這個學期混得還挺風生水起的。


  而且和楊素素不同,林知夏總能感覺到她們對自己有一點隱隱的抵觸。


  比如此刻,兩個女孩的額頭上一個寫著“來者”,一個寫著“不善”,明晃晃地找上門來。


  林知夏對此困惑已久。


  直到今天,這兩個女生終於為林知夏解了惑。


  “林知夏,我們有點事想和你商量。我們沒有什麽惡意,要是冒犯了你,你多包涵一下。”


  哦,先禮後兵。林知夏等著下文。


  一個女生嚴肅地說:“我們知道你和盛朗是很好的朋友,但是希望你拿他賣腐能有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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