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已經是春華郡主了,自然不能再回景王府做個丫鬟,自此世間再無丫鬟春花,只有鎮國公的孫女肖春華。


  肖泓劍見祖父帶著春花入宮,本以為自己終於可以抱得美人歸了,樂得在府里來回打轉,一刻都停不下來。誰知春花在宮中轉了一圈回來后,搖身一變成為自己的胞妹,只有一個孫子的鎮國公生生加塞了一個孫女,這個消息如同晴天霹靂一般將肖泓劍徹底劈懵了。


  「春、春華郡主,賜婚景王?」被「有情人終成兄妹」的肖泓劍完全無法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麼,看著老鎮北侯身後身著御賜郡主裝束的春花,只覺得全天下最荒唐莫過於此。


  由於春花身材特殊,現有的郡主裝束是不能穿的,寧安帝已經命人按例去趕製春華郡主的一應服飾,並且給春華郡主送了一大堆嫁妝,讓他先暫住在鎮北侯府,等郡主府收拾好后再搬過去。至於成婚,還需要欽天監合兩人的八字並且測算吉日,郡主成婚,最起碼是要等到明年才能完婚的,一想到這段日子不能相見,春華郡主便覺得自己需要再好好磨練一下輕功,方便與景王夜夜私會。


  「正是如此。」肖錦書摸著鬍子微笑,他此時看向春花的目光中充滿著感情,分明就是在看自己當年只見過幾面就為了景仁帝犧牲的妹妹,真是一模一樣。


  有生之年能看到這二人再結連理,肖錦書只覺得此生無憾,哪還有精力去管肖泓劍那點小心思。


  「祖父!」肖泓劍有些絕望地抓著肖錦書的衣袖道,「那、那我呢?」


  「既為肖家女,那肖公子自然便是兄長。」沒等肖錦書回答,春花便回答道,他打算打消肖泓劍心中那點遐想,自己心中只有景王一人,其他人等,還是不要來紛擾了。


  「兄長?」肖泓劍口中念著這個詞,胸中的鬱結之氣幾乎要炸開,「春花,我對你情深一片,最後卻只換來兄長二字?」


  春花微微蹙眉,他看著肖泓劍充滿怒意和失望的臉,開口道:「兄長可曾習武?」


  「雖然祖父不允許我上戰場,但私底下,我還是偷偷學了點皮毛。」肖泓劍道。


  「可曾學過兵法,演示過沙盤?」


  「偷學過皮毛。」


  「可善騎射?」


  「皮毛。」


  「那正好,」春花淡淡一笑,「我正巧也學了些皮毛,不如和兄長相較一二?」


  肖泓劍皺眉:「刀劍無眼,傷到你怎麼辦?」


  「無妨。」春花笑得高深莫測。


  三個時辰過後——


  一敗塗地的肖泓劍:「……」


  春花對一臉滿意地看著自己的肖錦書道:「祖父,兄長雖是鎮國公唯一血脈,但是身為肖家子孫,若是不能戰場殺敵,不能鎮守北疆,不能保家衛國,那麼就算活著,也是苟且偷生。兄長胸有丘壑,一身抱負卻無施展的機會。祖父你看兄長這些年在皇城雖然沒有接觸戰事,但每一樣都不差,顯是偷偷下了苦功的。既然兄長有此熱血,祖父為何不給兄長一個機會?」


  肖錦書看了看肖泓劍,微微頷首道:「雖然還欠火候,但能看出你很努力。祖父年邁,想法有些迂腐了,若是你想去漠北,祖父會為你尋個好師傅。可是泓劍,刀劍無眼,在軍中要小心。」


  肖泓劍敗得連爬起來的力氣都沒有,聽到肖錦書這麼說,只能默默點頭。他看了一眼春花,咬牙道:「春花,我會去漠北習武上陣,不靠祖輩福蔭,只憑自己努力,爭得一身功名回來,給你撐腰!」


  聽到肖泓劍這麼說,春花和肖錦書知道他對春花的心思是暫且放下了。等到了漠北,沒有幾年功夫是無法回京的,時間一長,哪還有心思風花雪月了。春花滿意道:「春花先謝過兄長了。」


  肖泓劍離京的時候,春華郡主與景王的婚期也定下了,是來年秋季,足有一年多才能成婚。


  按照夏國習俗,從訂婚到婚禮前兩位新人不能見面,這個噩耗可真是要了春花的命。在鎮國公府的日子,春花每天晚上都想去景王府去見景王,可是肖錦書看他看得死死的,每天都要找春花來切磋行軍布陣。肖錦書征戰數十年,他的經驗和計謀都比春花要強很多。而春花則是接受了未來的新式教育,雖然經驗上不及肖錦書,但偶爾有奇招,能夠反敗為勝,兩人的對戰中肖錦書勝率佔八成,春花卻只有兩成,可是就這兩成,卻給了肖錦書無數靈感。


  肖錦書每天都要與春花對戰到深夜,到了半夜景王肯定會睡覺,春花捨不得吵他,便只能忍著不去。偶爾有兩個晚上實在忍不住去,大半夜地跑到景王府,誰知景王的院子里不知什麼時候養了只鸚鵡,他剛一落地,鸚鵡便大叫起來,王府護衛立刻趕到,春花沒辦法,只能回鎮北侯府。


  這樣的日子過了一個月有餘,春花日益思念景王,這哪裡是蜜月,根本就是在受罪。


  就在春花忍不住想要去掐死那隻鸚鵡時,寧安帝賜下郡主府,郡主府與景王府只有一牆之隔。


  春花搬到郡主府,肖錦書便不能與他對戰到深夜,最遲到黃昏就必須離去。這麼一來,春花就可以在日落後去景王府與他私會,不必擔心再吵醒景王。


  而在春花搬到郡主府當天,景王便送來喬遷賀禮,身為未婚夫,景王的禮非常重,都是奇珍異寶。不過春花最在意的,是禮物中居然有一隻鸚鵡。


  這是知道自己今晚逃不掉,送鸚鵡來賠罪嗎?春花望著那隻鸚鵡,想著是紅燒好還是清蒸好還是燉湯好。


  鸚鵡在春花虎狼的目光之下似乎感覺到了生命危機,情急之下開口道:「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兮,一日不見,思之若狂,明朝秋日……」


  周圍下仆都忍不住看向那隻鸚鵡,這是景王養了一個多月送給春華郡主的……


  春花立刻一把抓住鸚鵡的嘴,不讓它在人前再發聲,直到將鸚鵡帶進卧房后,才將它的嘴放開。


  鸚鵡被捏的大概是憋壞了,春花一鬆開手,它便又開始胡言亂語起來:「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男,君子好逑。」


  窈窕淑男……春花忍不住笑出聲來,伸出手指摸了摸鸚鵡的羽毛。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鸚鵡突然冒出這麼一句。


  春花愣住了。


  生離死別,那是上輩子的事情。小皇帝獨自一人守著這個國家,整整十三年。


  不管是在現代還是在這個遊戲世界,小博士都沒有提到過那十三年。他醒來后便見到了愛人,兩人順理成章地在一起,小皇帝那漫長的十三年是怎麼度過的,沒有人知道。


  當夜春花沒有去景王府,景王遣散了侍衛整整等了他一晚,都沒見人來,第二天起來時景王表情不變,只是眼下陰影有些重。


  一直好幾天,景王都很安靜,隔壁郡主府收了賀禮后便再無聲息,不知道那邊在做什麼。


  直到第七天傍晚,那隻被送走的鸚鵡又被送了回來。


  景王拎著籠子回到卧房,給鸚鵡餵了點食物,鸚鵡吃得高興,張嘴便道:「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景王正在拿食物的手微微一頓。


  一雙手臂從背後伸出,將景王緊緊摟在懷中,一個低沉的聲音在他耳邊道:「前生生死離別,今世永不相棄。抱歉,丟下你一個人孤單十幾年,抱歉……」


  景王握住那人的手臂,低聲道:「與你無關,這是我自己的選擇。早在你去世后三年,我便知道自己是現實中人,可以隨你回到現實中去,卻依舊選擇留下。剩下十年,是我自己的責任,不該是你自責的負擔。」


  「我終於知道你為什麼要選擇在這裡度蜜月了。」雲銳鋒柔聲道,「這裡是我們的起點,也是我們幸福的源泉,這裡有我們最美好的回憶。」


  「也沒有那麼浪漫,只是想看看寧安帝是否真如我預期一般,能夠成為一個有氣量的帝王。現在看來,我沒有選錯人。」景王微笑道。


  他只是針對遊戲的旅遊性能做了一些改動,對於遊戲的大背景,以及其中的npc人物,沒有進行任何改動。寧安帝所做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意志。他像景仁帝期望的一樣,成為了一個出色的君王。


  雲銳鋒吻了一下景王的耳朵,含著耳垂含糊道:「以後這個遊戲要是被淘汰了,我們就買個超級智腦,將淘汰的遊戲數據買下來導入智腦中,將這個遊戲永遠地留下好不好?」


  這是他們相遇的最初,沒有這個遊戲,他只怕永遠也沒有機會愛上沈知微這樣優秀又可愛的人。


  「此事還用你操心嗎?本王早就想好了。」景王淡笑道,「本王有生之年,都不會讓這裡消失的。」


  夜涼風冷,雲銳鋒捨不得景王站在地上太久,便將自己許久未見的戀人抱到了床上。


  景王伸手摟住雲銳鋒,送上一個綿長的吻。


  「春花……春華郡主,過些時日,你便是本王的王妃了呢。」景王低嘆道。


  「能夠與王爺相伴終生,是我幾世修來的福氣。」春花褪去衣物,雙臂正在景王身體兩側,慢慢低下頭。


  夜很長很長……


  第二日春華郡主照常在郡主府起床,而景王也是在自己的卧房中睡醒,一連數日,都沒有任何人發現春華郡主不守規矩半夜與景王私會的事情。


  直到幾日後,景王的那隻鸚鵡在周王來找景王時大叫出聲:「啊……嗯……哦……你太大……啊……我……」


  景王一把捏住鸚鵡的嘴,對周王微笑了一下,便用黑布將鸚鵡的籠子蓋上,命下人將鸚鵡送到隔壁好好□□。


  周王露出了「大家都懂」的笑容,對景王低聲道:「景王不必如此慌張,大家都是男人,我懂的。郡主還未嫁進門,怎麼可能為她守身一年。這是你那個春花的聲音吧,聽這聲音便知是世間尤物,我那王府里的鶯鶯燕燕,要是哪個能有怎麼*的聲音,那可真是……」


  「來人,」景王冷冷地瞥了周王一眼,打斷了他的話,「送客。」


  「誒?」周王一臉呆愣地被王府總管「請」了出去。


  當晚,春華郡主爬牆時,遭遇幾頭惡犬襲擊,幾日未能進景王府。春華郡主大怒,命人將那隻鸚鵡帶下去好好調/教,不會好好說話就拿去紅燒!-

  暗度陳倉的日子過了一年,景王與春華郡主終於大婚。大婚當日,景王白馬紅衣,將隔壁同樣穿著男裝的春華郡主接了出來。


  春華郡主一身紅衣金甲,身披紅袍,坐下黑馬俊美非凡,與景王對視一笑。


  鎮國公的後人,肖皇后的血脈,就算是成婚,也不忘漠北風情,也不忘肖家門風。肖家女成婚,不坐轎不蓋頭,一騎駿馬與夫君共遊街。


  那一日炫目的紅衣駿馬,迷住了多少少男少女的眼。沒有人說春華郡主這樣不合規矩,所有人都在感嘆,肖家女子,果真巾幗英雄。


  生女當如肖春華,娶妻當娶肖家女。上得了戰場,下得了沙場;斗得過外族,打得過敵軍。這樣的女子,當真是絕世無雙!

  肖春華:「……」


  感覺這個世界的審美觀已經徹底毀了。


  儘管婚禮後世人對春華郡主的評價讓他略為窘迫,不過這樣的婚禮卻是讓他相當滿足。喜服是在婚禮的前一天送來,一直到結婚前,他都以為自己一定要虎背熊腰地穿著新娘的紅衣繡鞋蓋著蓋頭上花轎,穿女裝已經習慣的春花倒是不在意結婚再穿這麼一次女裝,只是有點心疼抬轎子的人,本以為抬得是個嬌滴滴的小姐,哪知轎子上是個五大三粗的軍漢。


  而當喜服送來,春華郡主徹底釋然,他就知道,景王一直想要一個屬於他們兩人真實又完美的婚禮,怎麼可能讓這場婚禮變成一場鬧劇呢?


  夫妻一同遊街、過門、敬酒,樣樣都不合規矩,卻樣樣讓人滿意。


  遊戲頭盔忠實地將這一場婚禮記錄下來,保存在晶元中。無論過去多少年,只要將晶元插/進頭盔中,就能身臨其境地再看一遍這場婚禮。


  這才是最美也最值得回憶的婚禮。


  老鎮北侯作為二人的高堂,在夫妻二人敬酒時,笑得老臉像是開了花一般,不用別人灌酒,他自己就將自己灌得大醉。


  婚宴中,大家都拚命地灌景王酒,有圖個熱鬧的,也有希望想看一向沉穩嚴肅的景王失態的。可惜這些人的願望都落空了,景王只喝了兩杯,剩下的酒便全被春華郡主接了過去。


  大部分人見春華郡主出面,就都不好意思敬酒了。可也有諸如周王等好事者,嚷嚷著怎能讓妻子代飲,如果春華郡主一定要喝,那就必須喝三杯。


  他們本是為難春華郡主,逼景王喝酒,誰知春華郡主真是女中豪傑,二話不說直接幹掉三杯,逼得周王不得不也將杯中酒幹掉了。


  婚宴到最後,除了春華郡主和景王,賓客沒有一個是站著的,全都被春華郡主給喝趴下了。


  景王知道春華郡主酒量深不見底,並未擔心他。只是在最後一個人被喝倒之後,吩咐人將賓客都扶下去休息,自己則握著春華郡主的手回房。


  豈料到了房中,一種清醒地睜著雙目的春華郡主不肯放開他的手,還上前咬了一口他的鼻子!

  被咬的鼻頭髮酸的景王微怒道:「你鬧什麼?」


  春華郡主又咬了一口,只是力道比之前輕了不少。咬過之後,還不斷用鼻子蹭景王的鼻尖,像個小孩一樣鬧著他。


  景王眼神變得柔和:「你喝醉了?」


  「有點頭暈。」春華郡主將頭靠在他的肩膀上。


  「難得看見你喝醉,看來今天實在是喝多了。」景王將人扶到床上,春華郡主腳步穩健,走路其實沒什麼問題,只是非要貼在景王身上。


  做到床上后,春花難得沒有猴急地去脫景王的衣服,而是眼睛一眨不眨地望著他。景王走到哪兒,他的視線就跟到哪兒。景王拍了一下他的額頭,問道:「看什麼呢?」


  「看我好幸福,」春花抓住景王的手,輕輕吻了一下手背,有些傷懷道,「我已經打算在遊戲結束后,一個人在現實世界中想念你一生,可是沒想到,我竟然可以和你成婚,不管在哪裡,我們都在一起。」


  景王瞧了春花一會兒,伸手摟住他的腰,輕聲道:「我也是,真的好幸福。」


  能夠與你相識是幸福,能夠與你相知是幸福,能夠與你相守是幸福。
-

  十幾年後,寧安帝到了壽數,在選擇下一任帝王之前,他再次詢問景王,真的不打算繼承皇位嗎?


  無論多少次,景王給出的答案都是一樣的。


  上一世,為了天下棄了他;這一世,只願陪伴他一生一世,走遍這美好江山的每一個角落。


  今世,我為你傾盡天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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