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品牌效應
「哈?你想喝酒?」安宇昔驚訝的看了過來,看到金正明的表情,心中瞭然,指著對面的柜子,「柜子有酒,不過我沒喝過,自己倒吧。」
「沒關係,我對任何酒都不挑剔,哈哈!」金正明笑著起身,去吧台挑了一瓶威士忌,又拿了兩隻低球杯、一盒冰塊,一邊繼續道:「……有沒考慮過轉做幕後?」
說著,他走了回來,冰塊落進低球杯清脆的響聲后,琥珀色的酒液泊泊流入。被酒液渲染橘紅的光線,與酒杯、冰塊的剔透映襯著,放射出迷離的色澤。
望著他倒酒、遞來,安宇昔接過,好笑道:「這個問題你憋多久了?」
「額——」佯作思考片刻,金正明聳肩:「反正很久了,而且這個想法不只我一個人有,真的,沒有開玩笑。」兩手握著酒杯,他看著安宇昔:「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宇昔,現在我們談話的身份不是總裁和運營長,不是上級和下級,是一個跟了你幾年的老人,很誠懇地詢問一下你真正的想法!」
在炯炯目光的注視中,安宇昔錯愕一瞬,隨後,那絲詫異又收斂起來,只是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冰涼清冽的酒液,然後是長時間的沉默。
安宇昔知道金正明真正想問的是什麼。
無非是他在會議上說的,他和MBC接洽的消息,他要參加MBC的一檔綜藝,也就是最近風頭最盛的《無限挑戰》。
這個消息在事先沒有徵兆,當安宇昔說出來的時候,很多高層都非常震驚。
作為一個傳統觀念很強的國家,很多藝人當老闆之後都不會繼續之前的演藝活動了,比如裴勇俊、又比如李秀滿,當然這都是些成功人士,不過JYP的朴振英顯然不在此列。
作為成功人士,說到底偶像之類的在主流觀念的地位並不高,在古代,這叫做操持賤業。
韓國地位最高的莫過於老師、醫生、律師……這都是一些老生常談的東西,所以很多管理層的觀念轉變不過來也是應有之意。
此前,安宇昔出演電影的時候,有些人已經頗有微詞,但是他同是導演的身份,似乎無可指摘。
但是要出演綜藝節目的話!要知道此時的綜藝節目還不同後世那麼火爆,參與綜藝的主要是搞笑藝人和偶像歌手,再不然就是一些過氣的明星。有些人是這樣想的,你是我們AWM的董事長,更是代表著公司的形象,一社之長,是有崇高社會地位的人,出去拋頭露面,參加綜藝節目和這些人混在一起,裝傻賣獃、插科打諢……這不是丟公司的臉面嗎?
這也是很多演員不參加綜藝節目的原因,就是因為形象的問題,如果因為一個綜藝節目將多年演藝生涯所樹立下的形象破壞了,那不是自毀前程么?
這些話,公司高層迫於安宇昔的壓力不敢當面講,於是就拜託給了和安宇昔最親近的金正明,畢竟他以前是安宇昔的經紀人,跟他的時間最久。
時間近黃昏,夕陽以無可阻擋的趨勢,從窗外的天空突入,將辦公室照的通紅。
拒絕了金正明遞過來的煙,金正明見安宇昔不抽煙,頓了頓又把煙收了回去,寂靜里偶爾響了兩聲淡淡的咳嗽,許久,安宇昔才終於開口,並沒有立即回答,而是反問:「正明哥,你覺得我這一個月在美國的行動,造成的媒體反響大么?」
提起這個,金正明不假思索:「當然大,大的超出所有人預料!」
他一直認為安宇昔當初出席Macworld2007的決定,真是一次驚艷的策劃,一個在職場名不見經傳的外行韓國人,出任美國初創互聯網公司CEO,把公司從絕境拯救,於不可能中一手促成與蘋果的合作……這消息在韓國本土,簡直如同一場超級海嘯。
AWM公司沒有進行任何推動,只依靠媒體自發報道,以及公眾對報道的好奇和求知慾,就使得安宇昔和AWM的大名,幾乎在那個月完全佔領了韓國所有媒體平台!
後續影響更是火熱不斷,直接的反應就是讓《那些年,我們一起》的票房急速飆升。
想著,金正明緊了緊握住酒杯的雙手,正要說什麼,對面,安宇昔問道:「你覺得,媒體為什麼那麼熱情地追逐這個新聞?」
「呃……」
「因為我不是知名經理人,卻帶領一家互聯網公司走出泥潭?不!矽谷每天都有類似的事情在發生,也許那些CEO找不到蘋果這麼大的合作夥伴,但還有更多比蘋果更知名的企業與他們進行合作,為什麼沒有人報道他們?」
金正明覺得思維有些混亂了,怔愣地說不出話,而對面,安宇昔再次問道:「或者一切都是狹隘的愛國思想作祟?不!我的這點作為,和潘基文當選秘書長比起來,什麼都不是,但報道最頻繁的那個月,潘基文的名字有我的名字曝光率高么?有AWM的曝光率高么?」
淡淡的反問之後,不等金正明回應,安宇昔已經搖頭:「沒有!」
……是啊!沒有……
為什麼呢?
「他們關注我,討論我,樂此不疲地拿我出席Macworld2007炒作,拿AWM參與到蘋果的合作中炒作,不是我滿足了一些人的愛國思想,也不是我的能力有多麼強大——觀眾不關心這個!」安宇昔擺擺手,表情似笑非笑:「只因為,我是個明星,是個偶像!」
也許是思維定式,金正明忽然發現,包括自己在內的公司高層,一直把安宇昔視作企業創始人和領導者,一直認為他引起媒體熱議的本質是因為他的管理才能,從而忽略了他另一個身份——明星!
突然間,金正明明白了他的潛台詞。
對面,安宇昔也伸出食指,虛點自己的胸膛:「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我在為自己代言!我,就是AWM現在最大的品牌!為什麼?因為,我是個偶像明星!」
金正明張了張嘴巴,想說些什麼,但話到了嘴邊,卻發現說什麼都不合適。
「所以……你還要繼續做下去?」他問道。
「當然!」安宇昔點頭,皺眉抿下一口威士忌,酒杯隨手放在茶几上,於昏暗裡漾出一圈流光,「每個公司都需要一個品牌,一個形象,簡而言之,就是知名度,AWM現在還在往豎立品牌的方向邁步,距離『知名』還很遠,這種情況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急也急不來,但不妨礙我走走捷徑。利用一下我自己的名氣,做點兩利的事情,何樂而不為呢?」
金正明不知道自己應該怎麼評價這種想法,究竟是異想天開,還是神來之筆。
因為以前從來沒有過……或者說,除了曾經當過演員的美國總統里根之外,還沒有一個藝人,一個偶像明星,在與演藝跨度如此大的另一個行業里混得風生水起,沒有可供參考的對象,那麼是否可行,也就不能下定論。如果真能拿出方案的話,這大概會是演藝圈最奇葩的包裝計劃吧——明星的包裝都有針對性,亟需成名的需要自毀形象,料越猛越好;一夜爆紅的則要向公眾傳達穩重的信息,高調做事,低調做人;困於一隅的卻要反其道行之,勇猛精進,突破自我;走上巔峰的也要包裝出一身巨星氣度,萬萬不能落了身價……
而若按照安宇昔的構思來,這個方案,恐怕將是世界上第一個把個人形象與企業形象綁定的藝人。
包裝出一個……呃,娛樂巨頭老總?跨國集團CEO?
金正明咂咂嘴巴,總感覺怪怪的。
瞧見他一臉異樣的表情,知道他在想什麼的安宇昔,笑著斥了一聲:「做什麼方案。偶爾為之罷了。今天就到這裡吧,時間不早了,你休息吧!」
金正明自無不可,答應著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