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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第一卷 給哥哥寫信

  沈恒之這場燒來勢洶洶,直燒了三天才降下來。


  他坐在床上,嘴唇幹裂,披散著頭發,倒增添了些病態之美。


  何嬌嬌熬了清粥給他,看著他一口口喝下去。


  昨日高正峰與高夫人前來探病,他似乎有幾分不好意思,一再說不該告訴他的。


  不然沈恒之又豈能受傷,哪裏還會有這場病?

  沈恒之苦笑道:“高大哥哪裏的話,這事兒我早知道比晚知道的要好。”


  “劉大人那裏,他倒也沒再說別的話,隻讓你好生養病。病好了再回去也不晚。隻說你到底年輕氣盛,沒見過什麽大場麵,這才受了傷。倒也……很關心你。”


  沈恒之心道:他是關心自己能收到的苛捐雜稅有多少,哪裏會關心他?高正峰這話言不由衷,分明有所隱瞞。


  他所料不差,劉縣令其實並不關心沈恒之的傷勢,他關心的是這次能不能順利把稅收上來。


  至於沈恒之,他對高正峰的話是這樣說的:“不過是個未經事的毛頭小子,還妄想著救別人。這幫刁民,你越慣著他們,他們就越來勁。你對他們狠,他們才能乖乖聽話幹活!”


  這些話,高正峰哪裏敢一字不露的吐出來?

  等高家夫婦走了之後,沈恒之黯然坐在那裏,何嬌嬌送完了他們回來,進門便歎著氣坐了下來道:“高大人真是和的一手好稀泥啊。”


  雖然他旗幟鮮明的站在劉成川的身後,但還是沈恒之送來一些安慰,已經算是不錯了。


  至少沈恒之受傷生病,旁的同僚都不曾前來探病,哪怕是遣家人問候一聲也沒有。想來他們是怕劉成川記恨。


  這日何嬌嬌收到了何大奎的信,距離上次她寄信件已經過去快兩個月了。


  她當時還在途中驛站裏,由沈恒之代筆寫的家書,信裏給何大奎寫了些途中見聞,隻道越往西南走,風景越美,都舍不得回去了。


  何大奎的信是請人寫的,寫的甚是文雅。何嬌嬌懷疑這是寫家信的秀才將何大奎的句子修飾融合才出來的效果。除了問他們是不是順利到達,以及能不能適應這裏的氣候,還講了些家中瑣事。


  何嬌嬌很想告訴他:哥啊,你妹夫讓人給打了,躺在床上發燒呢。更愁的是他這官職萬一保不住,我們回去吃什麽啊?瞧瞧他的身子骨,可沒你壯實,完全不是殺豬的料啊!

  可是寫出來的卻是:到清河縣,一切安好,勿念。信的末尾又叮囑了一句:哥我正在識字脫盲,你要盡快識字脫盲啊。這樣以後寫書信都不用請人了,還能省點錢呢。


  沈恒之在病床上被她這封回信給逗的哈哈大笑。從書法到語法到大白話的句子,進行了全方位的批評。最不能忍的是何嬌嬌寫的大白話,簡直是要多幼稚有多幼稚了。他跟何嬌嬌要毛筆,準備重新寫一份,加工潤色,卻被何嬌嬌把信搶了去。


  道:“你寫那些文縐縐的話我哥他也聽不懂,還不如我的大白話呢。”


  何嬌嬌果然沒說錯。等何大奎收到信以後,去街上找人讀,見那有別於上次的笨拙的字體,又聽得那讀信的秀才說他妹子識字了。


  何大奎高興的跟什麽似的,回去便向李氏誇道:“嬌嬌識字了!嬌嬌居然肯識字!這都是嬌嬌寫的。”


  李氏也不識得字,隻簡單的認識自己的名字,“嬌嬌雖然不考狀元,可是跟著個探花郎,還願意花時間教妹妹識字,想來他們兩口子過的不錯。”


  “嗯。”


  哪裏不錯?

  身在清河縣的何嬌嬌夫婦簡直處於水深火熱中。


  沈恒之雖然在混戰的場子裏救人,但是被救的並不沒有感激他,因為無論如何劉成川咬死了這稅必須交——不然他的愛妾下半年的首飾胭脂水份衣服錢從哪裏出?

  誰也沒指望著那點俸銀能夠奢侈一把。


  百姓不感激他,再加上那日的衝突造成了流血事件,有好幾名公差以及百姓都受了重傷,劉成川卻覺得他是在搗亂,也不知道初來乍道是想分錢還是想幹嘛。


  其實劉成川在清河縣這麽多年,倒是有個眾人在私下裏悄悄叫的外號:劉大坑。意思就是他是個添不滿的大坑。無論多少東西進去了,都照樣一副饑荒樣。


  讓這樣的人吐出來放進嘴裏的東西,那太難了。


  沈恒之病好之後上班,已經開始思考“如何幹翻我的領導”這種高難度的問題了。


  何嬌嬌覺得他在默默黑化,就好像自他受傷之後,他就整個人都不對了。


  哪怕何嬌嬌知道他是為了什麽事情煩惱,他不說她便不問聲,頗有種“放老公出去經經風雨”的派頭。這一季的苛捐雜稅,到底還是一項一項收上來了。


  縣衙的同僚隻除了高正峰對他仍如舊時一般,其餘一起喝過酒的皆無視他。無論他是來或者不來,似乎都看不到這個人。


  凡事,就怕比較的。


  沈恒之來到清河縣,每日除了看看文書清查倉庫之類,並不曾替大家謀來一分銀子的福利,反倒是來了就想著把劉成川收到嘴裏的吃食給吐出去,這是多麽招人恨的事情啊?!

  有時候,利益共同體的關係就是這麽牢靠。


  因此,沈恒之在縣衙被同僚孤立,他倒也不在意。


  反倒是劉成川該拿的也拿到手了,該分的也分出去了,隻除了沈恒之什麽都沒有之外,整個縣衙的人都有。


  ——你不是要清高嘛,那就讓你吃清高去!

  劉成川打定了主意,表麵上卻依舊是初見時那一臉仁慈,時不時還要關心下沈恒之的身體,什麽“剛病好還是別累著了事兒慢慢做,身體要緊”之類的話兒來勸慰他。


  沈恒之也不甚在意,每日做完了事便回家去,關起院門來粗茶淡飯,自有一番滋味。


  他是從小寄人籬下的,如今成家,似乎特別戀家,應酬什麽的如果完全沒有,完全變成了個三點一線的宅男。最大的愛好倒變成了盯著何嬌嬌習字了。


  學毛筆字是個功夫活,而且要屏神靜氣,十年八年磨下來,狗刨字也能刨的頗有特色。可惜何嬌嬌如今致力於發明別的筆,比如比較好用的鉛筆或者鵝毛筆。


  雖然過程比較曲折,可是對結果她充滿了信心。唯獨對學毛筆字……就不怎麽有信心了。


  她又嫌沈恒之教的太慢,索性翻了沈恒之的書來,她盯著書讓沈恒之讀,這就是一個簡繁轉換的過程。


  可是讀過兩章之後,她便發現沈恒之似乎會背這本書,興致上來,她索性坐在他對麵,一篇篇往下盯著讓沈恒之背,自己正好可以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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