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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12. 化凡 (一)

  負一.


  乞丐宿廟中,饑寒不能眠,怒指廟中神靈發問。


  我落魄至此幾乎喪命,你身為神靈,為何見死不救?


  神靈現身道,二十年前你富貴,門前趕走的乞丐不計其數,為何你見死不救呢?

  乞丐無言以對,凍餓而死。


  零.

  “你終究活成了自己討厭的模樣。”


  一.


  我手裏拿著酒瓶一口一口灌著酒。


  這酒質量很差,喝下去整條喉嚨都像是被火燒一樣,可我卻渾不在意的靠在身後的石碑上繼續喝著。


  這是一座陵園,我眼前的墓碑前擺滿了供果和供品,而我卻並不知道墓碑的主人到底是誰。


  我坐在地上,喝著酒對著這個不知名的墓碑絮叨著,就像是正在祭奠朋友一樣。


  可其實隻有我自己知道,這些話都是對著身後這塊墓碑主人說的,他是一個叫路西的胖子。


  遠處的暗哨再一次朝我看了過來,我不得不借著喝酒再次壓低了帽簷裝出一副悲痛的樣子,他這才把目光移開了。


  我苦笑著搖了搖頭,輕輕敲了一下背後的墓碑喃喃道:“路西,你這混蛋可把我害的不輕呢,你看,現在我想過個普通人的生活都不容易了。”


  我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將還剩半瓶酒的瓶子放在了兩塊墓碑的中間。


  “給你留下了,你要是能爬出來就自己喝點吧。”


  我壓了壓帽子,警惕的看了看遠方的崗哨,悄悄的離開了。


  混到今天,連路西這個家夥都不肯見我了。


  一朝負氣成今日,四海無人對夕陽。


  二.

  離開金鼎已經三年了。


  三年前,我心中怒極,丟下天機玉就不管不顧的離開了。


  出了金鼎我一摸口袋才發現一毛錢都沒有,這才想起這些小事一直都是小七替我打理的。


  沒有錢,我什麽都做不了,隻能在街上漫無目的的遊蕩了整整一天,晚上露宿在公園的長椅上。


  後來被警察當成流浪漢追著趕了半宿,整晚都沒睡一個好覺。


  但是我卻怎麽都不肯回去。


  我離開的事情已經在金鼎傳開了,如果現在露麵,小七他們肯會抱住我的大腿不讓我走。


  如果我選擇留下,那就必須要正麵麵對火種計劃,這是我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的。


  更何況,我剛剛對著老六霸氣的說老子不幹了。


  然後沒到半小時就灰溜溜的回去說,老子忘帶錢了,給我點。


  那真是丟人丟到姥姥家去了,還不如直接殺了我。


  事情搞成這樣,擺在我眼前的路就隻剩一條,那就是鐵了心咬牙把退出金鼎這條路走到底,哪怕挺胸抬頭硬著頭皮也要走下去。


  如此一來,我便不能再出現在金鼎的視野之中。


  根據我對小七的了解,就算老六沒有主動下令查找我的下落,小七也絕對會調動他能調動的一切官方和非官方的力量尋找我。


  金鼎的勢力遍布天下,小七在金鼎也算是二號人物了,一旦他認真起來,和我有關係的人和住處都會被嚴密監控的。


  我不能回學校上學,那等於自投羅網,也不能用原來的身份,否則極易暴露。


  渾渾噩噩的過了好幾天,雖然我的身體不滅,被餓到了極點的時候會恢複到正常狀態,但是肚子裏那種讓人發瘋的饑餓感覺卻沒有緩解半分。


  我被這種感覺折騰快要發狂了,沿著街邊一路走來走去,看到街頭小孩子吃棒棒糖都恨不得上去搶一口。


  我就像一條餓極了的老狼一樣,紅著眼蹲在路邊咽口水。


  一個蒼蠅館子的老板見我可憐,給了我兩屜沒有賣完的小籠包子,三塊錢一屜的小籠包子幾乎讓我吃的咬斷了舌頭。


  老板和老板娘兩人店裏正缺人手,看我身強力壯就收留我住下了。


  我這才有了一個暫時安身的地方。


  就這樣,白天我在店裏打工換一口飯吃。


  晚上關店以後,我便出去找工作。


  我的身份特殊,不能停留在這裏太久,否則萬一有一天暴露,我的那些仇家隻要稍微動點手腳,對於這對善良的夫婦都是無法抵擋的滅頂之災。


  隻是我一沒有正當身份,二沒有學曆,根本就找不到什麽工作。


  無奈之下,我隻好在深夜去做一些苦力,慢慢的攢了幾個月錢,才冒險跑到臨市的黑市上買了一張身份證。


  對方問我身份證上寫什麽名字的時候,我猶豫了一下,不知怎麽地突然想起當年歐陽天在時空亂流裏遇到的那個鐵匠。


  還記得他對歐陽天說,他不想姓陳,那麽就姓何吧。


  嗯,那麽就姓何吧。


  於是我的身份證上麵,姓名一欄裏被印上了何易兩個字。


  三.

  拿到身份證以後,找工作就變得簡單多了。


  我雖然沒有學曆,但還有一身的力氣,很快就在遠郊的建築工地找了一份工資還不錯的工作,

  我主動降低了不少工資,但是要求日結,工頭圖便宜就答應了。


  我就這樣告別了依依不舍的店主夫婦,開始了工地搬磚生活。


  工地魚龍混雜,方方麵麵的人來往不斷,最適合我這種人跑出來謀生。


  日子安穩的過了一個月,一些神似金鼎外圍小混混的人開始找到這個鳥不拉屎的地方。


  我想了一下,還是決定拿著錢走人了。


  我在遠郊租了一套小平房,咬牙一次交了三個月的房租,又買了很多泡麵安頓下了。


  這套房子的屋主是個外地人,就連鄰居都不太認識他。


  這樣一來,就是金鼎排查出租的房屋也很難查到他的頭上。


  我翻出在金鼎穿過的衣服穿上,大搖大擺的到火車站買了一張南下的車票上了火車。


  那些蹲點的混混看到了我,果然如我所料那樣圍了上來。


  我開了血目甩掉了他們,扭頭溜回了我租的小平房裏安然的宅著,抱著半屋子泡麵足足兩個月沒有出大門一步。


  直到外麵風聲過的差不多了,我估摸著金鼎已經將這座城市翻了個遍。


  小七應該已經調集人手到外麵鋪天蓋地的尋找我去了,反倒是這座他們最熟悉的城市,才是我可以安全藏身的地方。


  而且呆在這裏,至少我還可以去路西的墳頭找他喝酒,一旦離開我就連一個熟悉的墳頭都沒有了。


  所以我決定留下來,就在這座城市裏,等著歸滅降臨抹除世上的一切。


  不管歸滅是真是假,我都已經無所謂了。


  人總是要死的,至於怎麽死,誰又知道呢。


  至少我現在活的很自在。


  我就這麽一直過了兩年,沒有朋友,沒有固定工作,有了錢第一時間就交足房租,可卻常常沒有錢吃飯。


  直到一年前的時候,我終於鼓足勇氣接受了一份正式的工作。


  這是一棟寫字樓的巡邏保安,值夜什麽的雖說辛苦了一些,但是勝在穩定。


  而且這棟辦公樓內的公司都是外資企業,沒有太多本地勢力和官方人員進出,對我來說安全不少。


  金鼎的外圍人手大部分都是街上的混混,他們很少會到這種背景深厚的外資辦公樓裏找麻煩的。


  再加上這棟辦公樓的位置離金鼎大樓極遠,對我來說更加安全。


  保安的工作很無聊,平時和工友扯皮聊天打牌,可是閑下來他們一起去吃飯唱歌,我卻從來不去。


  因為那些娛樂場所裏時常會有金鼎的外圍人員光顧,對我而言太過危險了。


  這些保安同事邀請了我幾次,都被我拒絕了。


  他們也就慢慢的開始疏遠我,有什麽值夜的苦活都交給我去做,我隻能苦笑著接下了。


  除了工作,下班的時候我會繞很遠的路去那個曾經給我包子的蒼蠅館子,買上兩屜小籠包。


  日子一天天過去,那些保安都有了女朋友,我卻一直單著。


  他們嘲笑我是不是無能所以不敢找,我嘴上沒有回答,心中卻泛起一絲奇怪的念頭。


  若是當初接受了肖瀟,恐怕現在孩子都能打醬油了吧。


  我自嘲的笑了笑,人家貼上來的時候,自己考慮這考慮那,可是真的不在了卻又會想起來。


  看來我真是個天生的壞人呢。


  我搖了搖頭。


  現在我的身份見不得光,別說女朋友,就連這些保安我也不敢和他們說太多話,以防他們不經意間泄露了我的行蹤。


  我努力做一個都市中的隱形人,日子平淡如水,也隻有偶爾在夢中才會想起那些金戈鐵馬意氣風發的歲月。


  但也僅僅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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