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廢棄的莊園
兄弟幫,羊城內不大不小的幫派,是劉琛所在區域的地頭蛇。
這是林誌特意選的,小了綁不成,大了他清除痕跡有困難。
黃賭毒什麽都做,還利用羊城的便利幹著對國外販賣人口的生意。
“張老兄,不是我說。羊城的幫派裏我是不怎麽排的上號,但要是想綁個人,那絕對是小意思。這都是我們起家的老本行,說句不客氣的話,羊城比我馬德林更厲害的,超不過5家。”
馬德林正在一座被廢棄的莊園內,手裏捏著一支無鉛水晶杯,杯中倒著紅酒。
時至傍晚,太陽還在西方空中掛著,略帶微黃的日光穿過莊園的窗,留下明亮的光和模糊的影。
在陰影中的高檔沙發上,坐著一個人,同樣捏著紅酒,微微搖晃,讓空氣與酒充分接觸,軟化單寧,釋放出其中的澀味。
那人一身黑衣,戴著黑色手套,一頂略顯寬大的禮帽,遮住上半張臉。
方形下巴,兩個腮幫子略略鼓著。
“不然我也不會找到你。”
聲音嘶啞,低沉,得費力氣才能聽清楚。
馬德林盯著那人搖晃酒杯的動作,拙劣的模仿著。他不懂這樣做的意義,隻覺得很高端。
兄弟幫不大,很少有機會像社會名流一樣細細的品紅酒。
是幾日前,那人找到馬德林,出手闊綽,想讓他們綁一個人。綁了之後,什麽都不用做,還絕對不能傷害那人的任何安全。在保證綁架的前提下,盡量讓她過得好些。
要求奇怪,馬德林本不想接,但看到了兩條大黃魚做的定金,他心動了。
他沒有想過直接搶了陰影中的人,因為和大黃魚一起掏出來的,還有一柄槍。
更重要的是,道上的都認得那槍,是官方高層的標配手槍。
不是亡命之徒,都不敢碰。
“張老兄,在您來之前,人已經綁到了,就在隔壁。我們用了迷藥,算算時間,估計還要三五個小時才能醒,您看要不要去隔壁驗驗貨?”
馬德林一口把酒喝幹,他到底是個粗人,品不出滋味。
“好,去看看。”
品了一口,放下酒杯,準備起身去看看。
這一放,露出手套和衣袖之間的間隙。
很短暫,但還是讓馬德林捕捉到了。
是一節細膩白嫩的手腕,和他四五十歲的嗓音一點都不配。
——看來都是偽裝,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
若是掀開這位“張老兄”的禮帽,但看上半張臉,劉琛一定能認得出,這人是林誌。
他化了妝,遮住了身體,兩個腮幫子裏各塞了棉花,改變臉型,也壓低放緩了自己的嗓音,讓自己聽著更年長。
如今的他,除了林逸和林茂全,沒有任何人能認出來。
半個小時後,劉琛跟在一個人身後,來到了莊園不遠處。
樹木繁茂,叢林掩映,若不在意,還真難想到這麽個地方。
“大哥!地方我已經給您帶到了,這事我根本沒參與,您就饒了我吧。”
那個人遍體鱗傷,嘴角流著血,但他根本不敢去擦,就像條流浪狗,乞求著劉琛饒他一命。
他已經被嚇破了膽,此時此刻唯一的渴望,就是活著。
隻要能活下去,他絕對找個正經生意,從頭開始。
劉琛看著茂林後露出的莊園屋頂,點了點頭,取出隨身帶著的剃刀。
那人看到展開的銀白色刀芒,整個人止不住的顫抖,抱頭蹲在地上,啜泣著:“大哥饒命啊!我就是個小嘍囉,根本沒摻和這事!您大人有大量,饒——”
話沒說完,兩眼一黑,後腦勺被一股巨力擊打,直接喪失了意識。
把昏過去的那人扔到一旁的樹林藏好,劉琛繼續朝莊園內走去。
劉琛殺過很多人,但從不嗜殺,這人是他隨便找兄弟幫的小弟,確實與此事無關,所以他不會殺他,隻會把他打暈,免得礙事。
但這所莊園內的所有人,就不會有這樣的好下場了。
世上有很多種殺手,有人喜歡製造意外,隱藏動手的痕跡,有人喜歡用槍,超視距擊殺,有人喜歡用炸藥,轟轟烈烈。
五花八門,流派無數。
這其中,就有一種,出手前後無影無蹤,如鬼魅一樣。
因為他們信奉一點:隻要把所有相關的人都殺死,那就是完美的潛行和暗殺。
借著樹木的掩護,劉琛攀上一棵高枝,探查清楚所有外圍的崗哨位置。
普通的幫派,沒受過訓練,所有人都隨便站著,甚至還有人聚在角落打牌。
沒有巡邏,沒有布防,沒有暗哨,沒有和莊園內的人定時接頭,大量的視覺死角。
於劉琛而言,要繞過所有人到莊園門口,簡直如過馬路一樣簡單。
便如此時此刻,他從高枝上輕躍到另一個枝頭,又高速落下,刹那出現在莊園死角的一個嘍囉身後。
捂住口鼻,剃刀閃過銀白色光芒,曬黑的頸脖皮膚被割開,暴露肌肉和人體的管路,仍舊被割裂。
壓倒在地,讓噴湧的動脈血衝向草地。割裂的氣管和食道傳著體內的溫度,又等待了一分鍾,劉琛在那人的身上擦掉手和刀上的血跡,重新消失在視覺死角。
三分鍾後,劉琛再一次起身,擦了擦手。
二十分鍾後,劉琛堂而皇之地站在莊園門口,仰頭看著房頂。
草坪背後的灌木中,已經堆疊了十四具屍體。
他避開屋內人的目光,借著窗戶的玻璃找到了白汐。
在一樓向南的房間。
束住了手腳,扔在沙發上昏睡,房間內還有一個女人,看著她。
衣著整齊,看樣子是沒受過什麽折磨。
找到了人,劉琛稍有些放心。
莊園是西式的風格,可能前主人是洋人,因為各種原因,成了無主之物,被兄弟幫占據。
他們也不想花大力氣整修,隻是通了水電,其餘的,就任由它雜草橫生,外立麵破敗。
敲門是不可能的,那隻會打草驚蛇。窗都從內封死了,沒辦法翻陽台。
破敗的外牆,原本貼了名貴的石材,但部分已經斑駁,留下坑坑窪窪的痕跡。
將剃刀放回口袋,尋了一處牆根,規劃好路線,上牆。
十指如鉤,身形如壁虎,蹭蹭幾下,便到了這四層莊園洋樓的頂。
聽著沒有聲音,劉琛掀開瓦片,潛入進去。
洋樓如迷宮,房間、宴會廳、餐廳、陽台、樓梯、廊道。
複雜的建築意味著隨處可尋的藏身之處。
嘍囉們沒有巡邏,或者說,他們根本沒考慮過會有人從房頂進來。
直到下至二樓,劉琛才聽到人聲。
“來來來,開始開始開始!”
“四個三。”
“這他媽要個屁!我去你媽的,會不會打牌,上來就出四個三?”
“出,我他媽的看著你出!有本事讓我一張牌都打不出來!還有十七張牌吧,十七張牌你能秒我?我看你還能秒殺我!”
“五個A,飛機——”
這句話說完,場麵忽然沉寂了下來。
“我他媽——操!”
罵人的顯然脾氣不太好,接著就是一把把牌摔在地上的聲音。
“我去撒泡尿,刀仔,遞根煙。”
長呼一口氣罵人的走出了房間。
剛拐了一個彎,那人眼前一花,隻感覺到一道銀芒。
便死了。
屍體被搬到了通往上層的樓梯。
劉琛走出陰影,來到打牌嘍囉的房間外。
五分鍾後,沒有絲毫聲響,劉琛走出房間。
留下兩句溫熱的屍體,和染血的撲克。
下到一樓,守衛的力度明顯增大,借著剃刀刀麵的反光,劉琛觀察著過道。
大門口、兩個房間外各有幾個人。
相互很少閑聊,目光不時的巡邏。
比戶外的嚴密許多,顯然是精英。
隻是落在劉琛眼中,依舊是大量的視覺死角。
借著走廊裝飾的掩護,劉琛慢慢走過去。
先是大門口,這是和另外幾個人距離最遠的。
致命一刀,倒下的屍體。
劉琛把屍體拉到牆根,撞了一下牆體上的木質裝飾,吸引另外幾個人的注意。
“丁仔,怎麽了?”
他們看到一隻胳膊,探出來,招手讓他們過去。
“是不是門外有人,阿亮,你去看看,注意動靜,別驚著人。”
等待阿亮的,是同樣致命的一刀。
二十分鍾後,門廳的狹小空間,多了五具屍體。
同樣的伎倆並不總能奏效,阿亮死後,精英們起了疑,兩人一組來查探。
隻是對劉琛來說,不過是由一刀致命,變為兩刀兩條命。
廊道裏還剩下三個人,劉琛不準備繼續勾引。
他直接借著掩護,靠近那三人,步法使到了極致,身形如鬼魅。
明明是先後的三刀,卻如同時出現一般,落在了三人的喉嚨。
接住了三人倒地的聲音,安靜,沒有響動。
這麽多人守著兩個房間,一個綁著白汐,另一個自然是背後的主謀。
白汐的房間隻有一個女嘍囉,想解決很容易。
三分鍾後,劉琛從綁著白汐的房間裏出來。
這下,隻剩最後的主謀。
附耳靠門,聽著裏麵的聲音。
“張老兄,有時候真搞不懂你。綁著人,不要錢不劫色,就這麽放幾天,還得保她安全,你圖個啥?還給那麽多錢,不會就圖個樂吧?”
馬德林沒怎麽喝過紅酒,不知道這就度數不高,但有時候後勁大。
一杯接著一杯,這就兩瓶下了肚,人雖然還沒歪,但已經顯了醉態。
“那你就不用管了,拿錢辦事,少聽少問。”
嘶啞,低沉,劉琛聽的斷斷續續,不夠真切。
——若真如馬德林所說,背後的就他一個,而且顯然是衝著我來的,想威脅我,又怕我真惱了我。按理該是認識我的人,隻是聽這聲音,怎麽從沒印象?
在下一個瞬間,劉琛就想到了一個人,前兩天剛見過的,林誌。
——不,這聲音不是他。應該是碰巧遇到了。
——不過正好,背後出手的也在,這下不用找馬德林審問了。直接一鍋端了。
劉琛又聽了一會兒,沒能得到更多的信息,決定動手。
如果他沒聽錯,屋內該是有三個人,兩個主謀,一個倒酒的心腹。
他們離門挺遠,要動手,必須是迅雷不及掩耳。
心中有了計較,從身旁倒地的嘍囉手中拿過一隻匕首。
篤篤篤——
敲門聲。
“誰啊?”
篤篤篤——
“操!你他媽誰啊!”
篤篤篤——
“媽的,阿偉!你去看看。半天不吱聲,看老子不抽死你!”
酒精的迷醉降低了他們的敏感度,當然,莊園裏裏外外幾十個人讓他們根本不會覺得是追殺到了。
腳步聲,越來越近。
門開了一條縫,劉琛猛的一推,阿偉的頭被撞了一下,有些眼暈。
依舊是剃刀的銀芒,很快,如電閃。
阿偉死了。
砰的一聲撞門的聲響引起另外兩人的注意。
“你他媽到——”
一句酒後怒罵還沒吐完,就見一柄飛刀,如離弦之箭,刺破空氣,當胸飛來。
極快,不要說酒後遲鈍的反應,就算沒喝酒,馬德林也反應不過來。
刺破心髒,掙紮著,死了。
砰!
是槍聲。
戴寬大禮帽的人連忙開槍,因為阿偉屍體的遮掩,他到現在都沒看清來人是誰。
但不用懷疑,來人抱著極大的殺意。
砰砰砰砰!
接連的槍聲,火力覆蓋劉琛前進的路線。
劉琛早就做好了對手有槍的準備,所以他會一直敲門,直到有人開門。
當下拿阿偉的屍體作為盾牌,半蹲著向槍聲的來源靠近。
一張沙發,橫在兩人的中間。
“張老兄”心中駭然,這般幹脆利落的出手,再聯想到他正在做的事情,又怎能想不到這名殺手就是他的劉琛哥。
——怎麽這麽快!怎麽會這麽快!
“張老兄”從他哥那聽說過劉琛的事跡,隻知道他很強,從沒有在他手下活著的目標,所以他從一開始就不敢用強,連綁白汐,都要反複交代不要傷了她。
但他根本想不到,劉琛會這麽強!
他下意識想逃,但倒地的馬德林就像個警示牌。
誰知道劉琛有沒有第二柄飛刀。不對,是他怎麽可能沒有第二柄飛刀!
“張老兄”想停下掀開帽子告訴劉琛他是誰,但他根本不敢停止射擊,也不敢開口。嘴裏塞的棉花讓他的聲音恢複不了原本的樣子,要是他說自己是林誌,隻怕會適得其反,被認為是想擾亂他的心思。
手槍的子彈容量是有限的,就算“張老兄”的彈夾擴了容,也隻能裝20發。
子彈打空,就要換彈夾。
“張老兄”不是訓練有素的軍人,十秒,已經算他平時槍打的多了。
十秒,對世界頂級的短跑運動員來說,足夠跑100米。
對北鬼來說,足夠他拋下阿偉的屍體,翻過兩人之間的沙發,來到敵人的兩米之內。
剃刀滴著血,刀芒帶著猩紅。
槍口冒著煙,握槍的手微微顫抖。
刀對著敵人的喉嚨,槍對著劉琛的胸口。
劉琛沒有看槍,而是盯著禮帽下腦袋。
兩米之內,武人是躲不開射出的子彈的。
想躲,隻能在開槍前。
要做到這一點,不能看手,要看頭,特別是眼睛。
眼睛會看著子彈的落點,準備開槍的瞬間表情會出現稍縱即逝的變化。
那就是,武人所說的破綻。
兩人對峙,劉琛放空一切,隻在尋那個破綻。
“張老兄”卻有些害怕,用另一隻手扶住槍,阻住手指的顫抖。
“劉——”
嘶啞低沉的聲音剛開了口,劉琛動了。
伏地身子,托起“張老兄”的手腕。
砰——
槍響,子彈對著天花板,刺耳。
帶血的銀芒閃過,動脈的血液噴湧,身體漸漸無力。
劉琛拿下“張老兄”手裏的槍,靜靜的看著他倒下。
隨之掉落的,是一直帶著的寬大禮帽。
露出一張熟悉的臉,帶著驚恐和錯愕。
林誌,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