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歧義
愛的歧義 注釋標題 最初發表於1995年《海南日報》,後收入隨筆集《性而上的迷失》。
一個口號用得最濫的時候,可能是這個口號大可懷疑的時候。“佛法”一旦隨處可聞,空門便難免納垢。“革命”一旦不絕於耳,紅旗便難免變色。同樣的道理,當流行歌、主持人以及節日賀卡動不動就“愛”起來的時候,不能不令人捏一把汗:愛的危機是不是已經來臨?
“愛”的含義過於籠統,容易導致誤解。一個人愛吃紅燒肉,愛看槍戰片,愛去高檔時裝店揮霍公款,這算不算愛?如果算的話,那麽這種無須勞力和勞心的享樂,相當於天上掉餡餅,當然是很多人最為愜意的事,也是最容易的事,用不著旁人一再鼓動和號召。
不大容易的愛,如愛踢足球,需要在綠茵場上大汗淋漓;愛下圍棋,需要在棋盤前殫思竭慮;愛一位情侶,需要殷勤照料熱心幫助甚至在危難時刻生死與共。相比較而言,這種愛以某種付出為前提,具有較高難度,並非所有人都能體會和擁有。聊可安慰的是,正因為有了難度,愛的樂趣也就有了相應的深度和強度,比如情侶之間的牽掛和激動,非一盤紅燒肉的滋味可比。
難度最大的愛,可能讓一些人望而生畏。這是一種根本沒有回報的付出,與愛者本人的利欲與樂欲完全分離,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差不多是一種近乎沉重的責任,近乎痛苦的犧牲,甜蜜感已流散無幾。在這種情況下,還有多少人能把愛支撐下去?我看到一個兒子把他的病母孤零零拋棄在家,情願在歌舞廳裏發呆或者在馬路上閑逛,也不願意回家去幫一把。我並不懷疑這位兒子對母親愛意尚存,如果母親健康、清潔、富足、甚至美麗,他一定會表現出更多對母親的親近。如果母親去世,他也可能痛心不已甚至深情懷念。但他不過是用一種對待紅燒肉的愛,來對待母親——不願意有所付出。毫無疑問,他一定也會用這種方式來愛朋友(假如這個朋友既有錢又有權),愛國家(假如這個國家既不貧困也不落後),愛真理(假如這種真理可以帶來豐厚的現實功利並且像免費午餐一樣唾手可得),等等。他怎麽可以承認,他的內心中缺乏愛呢?
愛是有等級的,隨著付出的多少,隨著私欲含量的增減,發生質的變化,完全不是一回事。也許,以欲代愛,是最低的等級,可謂獸的等級。愛欲結合,是第二等級,庶幾乎是人的等級。至於無欲之愛,愛久病的老母,愛醜陋的鄰童,愛荒漠的土地,愛競技場上獲勝的敵手,愛無情拋棄了你的國家和民眾——當然是最高等級,隻能是神的所為了,隻能是人心中神的指示和許諾。人不是神,要求所有的愛者無論何時何地都具有無私奉獻的偉大和崇高,當然是一種苛求。問題在於,用一個“愛”字抹殺紅燒肉與母親的差別,混淆情感的不同等級,是中文、英文、日文乃至世界上大多數文字迄今尚未糾正的重大缺失之一,是一切無愛者最為樂意利用的文化事故。
這個事故最大的後果,就是使“愛”字常常顯得虛假和肮髒,讓我一聽就渾身冒出雞皮疙瘩。
199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