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體裁遇到新世俗
老體裁遇到新世俗 注釋標題 此文為王山主編‘末路狂花——世紀末小說係列’總序,花山文藝出版社,2000年。
在曆史上,作家們曾是大眾娛樂的供給方,因此每一種文學體裁都受到過道德家的歧視。
先是詩詞歧視。古希臘人柏拉圖曾經宣稱,哲學與詩歌之間永遠有“舊仇宿怨”,這正是中國道學家們“詩詞害道”說的意思。宋代程頤指詩歌為“閑言語”,朱熹發誓“決不作詩”,連大詩人陸遊也申明“文詞終與道相妨”,對自己寫詩常加懺悔。
後有戲曲歧視。中國詩歌在唐宋後總算獲得了正統地位,歧視對象便輪到了戲曲。元代的戲曲最為繁榮,但被當時最權威的典籍文庫《四庫全書》排斥在外,拒不述錄。《西廂記》一類作品被儒士們視為“淫詞豔曲”,連暗中神往的林黛玉一開始也要假惺惺地斥之為“混賬話”,以示自己一身清白。這情形,如同當今優等女生為討得教師和父母的歡心,便誇耀自己一心熱愛數學和鋼琴,不可招供玩了電遊。
小說歧視的故事當然更長。清末王國維一改學界偏見,著戲曲研究多種,使戲曲終有高尚名分。於是京戲遂為“國戲”,政要巨商鴻儒紛紛以充當梨園票友為雅事。新文化主將郭沫若、田漢、曹禺、老舍等也多涉筆戲劇,讓進步和革命的男女們把劇院入得更加放心。我當時隨長輩去看戲,就有去博物館或科技館以繼承嚴肅偉業之感。比較起來,當時的“小”說雖也在政策寬大之列,但仍有“小”的卑瑣出身,而無“國說”之尊,仍讓很多人暗暗存疑。比如“愛情”、“接吻”“破鞋”一類讓人心驚肉跳的直白字眼唯小說裏可覓,於是孩子們在書包裏藏一本這樣的野書,大有前麵所說林黛玉式的惴惴不安,算不上正大光明之舉。
到二十世紀結束,小說歧視基本上已得解除。但是從詩詞到戲曲再到小說,諸多體裁所受道德歧視的一步步減壓,其實也是這些體裁一步步告別盛期的過程,是大眾的感官滿足和欲望宣泄在這些體裁裏一步步潮退的過程。這真是得中有失,樂中有憂,曆史的辯證法竟如此無情。
文學本是俗事,以近俗、容俗、言俗為發達之本。然山外有山,俗外有俗,小說再怎麽俗,一晃眼就已經俗不過商業化電子視聽產品了。不久前,我去一個街頭影視放映廳閑逛,發現一大群青年正拍椅子起哄,要求老板把王朔的一個作品換成香港“猛片”。我記得王朔多年前還被批評家指認為中國“俗”主,可僅僅時隔數年,他在這些觀眾眼裏已太囉嗦了,太正經了,太高雅了,太不怎麽“猛”了,必須在起哄聲中退場。可以想象,其他那些作家累人不淺的小說,更是熱銷地位漸失,娛樂功能銳減,不再成為大眾文化主潮,差不多已成為無韻之宋詞和無樂之元曲,有了青銅色彩和文物意味。古代道學家們倘若活到今天,麵對聲色迸放的電遊、MTV、動作片和色情片,恐怕是寧可讓子女們正襟危坐大讀小說的。
小說不大能追得上世俗化的更新換代,小說即便濃妝豔抹,也漸多沉靜和端莊的麵容,這是小說的不幸還是小說的大幸?
時運交移,質文代變。小說當然不會消失,盛期已過的詩詞和戲曲也依然有用武之地,足以使我們寬心。不過就大體而言,小說的功能彈性,並不能取消體裁特點對作者的製約。這個形式選擇內容的道理,隻要想一想用七律來做廣告的別扭,用京劇來唱星球大戰的荒唐,用胡琴來拉爵士和搖滾的力不從心,大概就不難體會。這就是說,小說不是什麽都能做的。小說可以多變,卻無法萬能。每一種體裁都有所長也有所短,都有審美能量的特定蘊積,因此便有這種能量的噴發或衰竭之時,非人力所能強製。這也意味著,隨著社會生活的流變,隨著一些新興媒介手段不可阻擋地出現,每一種體裁都可能出現悄悄的角色位移,比如從青春移為成熟,從叛逆移為守護,或者從中心移向邊緣。
小說家們呼風喚雨的時代已遠,小說的“邊緣化”越來越多地成為業內話題,這當然與人類的感官開發和欲望升級有關。可以設想,也許要不了多久,更為新潮的大眾文化產品——包括直接植入大腦和肉體的娛樂芯片便可輕易跨越技術障礙,被商家們一一推向市場,連電影電視都很快會淪為夕陽產業。這難道不是已見端倪的前景麽?老體裁總要遇到新世俗,炫目的現代化正使一切文化成規迅速地過時和出局,正使人們被自己的欲望驅趕得氣喘籲籲而不知所終。這是一個小說曾經為之前驅和呼喚的時代,也是一個小說正在因此而滑入困頓的時代。今天的小說,能否避免昨日宋詞和元曲的命運?
或者問題應該是這樣:麵對這種可能的命運——
小說還能夠做什麽?
小說還應該做什麽?
199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