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我之我
無我之我 注釋標題 此文為英文版《方方中短篇小說集》序,中國文學出版社,1993年。
一個人不在乎與別人活得一樣,也不在乎與別人活得不一樣,便有了真正的自由。我記得方方曾經寫得很俏皮,動筆就密植刻薄話。她也能玩魔幻,跳大神似的興雲布雨以假亂真。讀者鼓掌要她再來一個的時候,她卻早已卸裝。她似乎沒想到要按照讀者和批評家的訂貨單,保質保量地信守什麽風格,不負眾望地堅持住名牌造型,永遠沐浴在聚光燈下。
洞明之人永遠是有啥就說啥,想啥就寫啥。近幾年,“新寫實”小說矚目於中國文壇,方方又被譽為這一潮流的代表性人物之一,成了讀者須重新認識的一張麵孔。說實話,“新寫實”的名目有點缺乏含義,這頂帽子不能套住各種各樣的腦袋,即便補上“生活流”“後現代”“生態小說”之類綴飾,尺寸還是過於寬大,不成其為帽子。不過,方方應該由此而感到高興。當批評家沒法從前人的帽店中挑出合適她的一頂,這證明她已經有點不倫不類。超群者不倫,獨特者不類。批評家為難之日,常常是小說家成功之時——創造的性靈已高高飛揚在批評框架之外。
其實,方方的近作很容易理解,隻是容易到了有點難的地步。可以想象她動筆時毫無競技心態,喂過孩子洗過碗筷之後,把近旁的什麽隨便瞥上一眼,拿起筆就寫。她就近取材,不避庸常,特別能體會小人物的物質性困窘,也不輕率許諾精神的拯救,其作品散發著俗世的體溫,能使讀者們聯想到自己的鄰居、同事、親朋及自己。文學與生活已沒有界限,就像某些後現代藝術家,能使往後的觀眾把任何平凡瑣屑之物都疑為藝術展品。她力圖避開任何理性的價值判斷,取消任何創世啟蒙的隱喻象征,麵對沾泥帶土的生活原態,麵對亦善亦惡亦榮亦恥亦喜亦悲的混沌太極,她與讀者一道,沒法借助既有觀念來讀解這些再熟悉不過的經驗,也就把理解力逼到了死角。“這有什麽意義呢?”《桃花燦爛》中星子的一句話足以問倒古今哲人。
好的小說總是像生活一樣,具有不可究詰的豐富、完整、強大,從而迫使人的理解力一次次死裏求生。方方的近作似乎也沒有什麽高新技術,隻能使某些熱衷於形式的批評家含糊其辭。她像個群眾文化工作者,使用公共化的語言,平易近人直截了當的方式,既是俗事便幹脆俗說。她的故事是步行,實用,耐久,自然,便於把讀者引向各種視角和各種景觀,出入往返十分自由。這種敘述顯然不是狐步、蹉步、太空步,沒法讓讀者驚心動魄並盯住局部細看。這有什麽不好嗎?據說現代人主張創作主體的強化,作者應該成為作品真正的主角,重要的不是“說什麽”而是“怎麽說”,最好的內容應化作形式……這些當然是十分益智的見解,被我多次熱烈擁護。不過,還有另一條見解現在很少有人說,也是應該好好說的。那就是,最好的形式應該化作內容,最好的“怎麽說”應該化作“說什麽”,最好的作者應該在他們的敘述對象裏悄悄消失,從而達到“無我”之境。
無我便是大我。古人的《史記》“荷馬史詩”等多是無我亦即大我的作品,以其天真樸素的氣象,奠定人類心靈的基石。換句話說,無我之我,說到底不是技巧,而是一種態度。它意味不造作,不欺世,不嘩眾取寵。它意味著作者不論膚淺與否,聰慧與否,他們留給這個世界的是一種誠實的聲音。當越來越多的麵孔變成謊言的時候,誠實是上帝伸向我們的援手,是一切藝術最可靠的出發點。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方方像其他優秀作家一樣,不屬於任何文學流派,隻屬於他們自己的心魂。
199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