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畫小說插圖記
為自己的畫插圖,是一種另類的愛好,畫的也是一種另類的畫。 作家寫人物時,這人物的音容笑貌先是清清楚楚在自己心裏,然後用筆把他寫出來。可是,作家能把人物活脫脫寫出來就行了,幹嗎還要再畫出來呢?給畫插圖是畫家的事呀。為什麽有的作家喜歡幹這種事?比方雨果、薩克雷、馬雅可夫斯基等等。一方麵是因為這些作家擅長畫畫;會畫畫的人,總是情不自禁把自己腦袋裏的形象畫出來。你看普希金和萊蒙托夫的手稿上,不是常畫著一些各種模樣的小人兒嗎?再有,是因為有的作家很在乎書的形態和美感,比如魯迅先生,雖然不畫畫,卻給自己寫的編的不少本書設計過封麵呢。單純從裝幀角度看,魯迅先生的設計頗有品位,大氣,富於審美個性。 我為自己畫插圖全然出於一種興趣。有時寫完,人物還在腦袋裏活靈活現,我是畫畫出身的,便禁不住畫了出來。待到給報刊寄稿時,就連文帶畫一並寄去。編輯見插圖是我自己畫的,覺得有趣,一起發了出來。上世紀八十年代一些發表在《收獲》上的如《三寸金蓮》《雪夜來客》,還有登在《文匯月刊》上的《話說王蒙》《霧裏看倫敦》等,都是圖文一並刊出的。如此自寫自畫,在自享中也給讀者一點樂趣。然而,幹這種事很即興,信手拈來,近些年來實在太忙了,很少寫,多寫憂慮重重的思想隨筆,自畫插圖的事便自行中斷了。 我畫插圖來得隨意。畫得隨意,連用的筆也是從書案上隨手抓來就用,多使鋼筆、鉛筆、圓珠筆、軟筆。簡筆寫意,還都帶著一點幽默感,這大概與我愛畫漫畫有關。我的漫畫是我家庭生活的內容之一,常取材家庭日常生活的笑料,畫的對象多是老婆孩子朋友熟人和自己,畫出來取樂,畫自己時多自嘲。由於常畫,便練得幾筆之間神氣活現,但這屬於一種私人的“家庭文化”,從不拿出來發表。 可是,我有一次卻用這種漫畫的筆法自畫了插圖。那是上世紀八十年代訪美歸來,我寫了七十多篇中西觀念對比的隨筆,發表在報紙上。這組隨筆多使用詼諧幽默的筆法,很契合我的漫畫畫法,便隨手畫了插圖。一文一圖,連畫了七十圖,後來還出版了一本自畫插圖版的《海外趣談》。 現在為這“足本”的《俗世奇人》畫插圖也是這樣。一是很即興,寫好之後,人物還在腦袋裏有聲有色;一是這部本身帶著一種幽默,很適合用我擅長的這種漫畫形式來畫插圖。我先是在一個本子上畫了幾篇中的人物,沒想到愈畫愈來勁來神,一發不可收拾,半個月過去,居然畫了厚厚一本;有時一個人物不同姿勢不同神氣畫了好幾幅。每篇各選一個人物,這個插圖本也就出來了。 以往,他人也為《俗世奇人》畫過插圖,比如日本的納村公子,畫得不錯。但別人畫的是他們心裏的《俗世奇人》,我畫的是我的。這些人物是從我腦袋裏生出來的,我知道他們脾氣稟性,擠眉弄眼是什麽樣子;再有,我在天津生活了一輩子,深諳天津人骨子裏那股子勁,那種逞強好勝,熱心腸子,要麵子,還有嘎勁。我畫,更是畫這些東西。 好了,我有一本自己畫的插圖本了。現在隻想再寫畫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