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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甄一口

  要說喝酒,誰也喝不過甄一口。 酒量,沒邊兒;各種酒雜著喝,沒事兒;喝急酒,多急多猛多凶都不含糊。他喝啤酒時仰著腦袋,把酒瓶倒立在嘴上,手不扶瓶子,口對口,一瓶酒一下倒進胃裏,隻過食管,絕不進氣管,要嗆早嗆死了,還有誰能這麽喝?他能一晚上兩箱啤酒,二十四瓶,全這麽下去。“甄一口”的大號就這麽來的。 有人不服,說他是縣長,喝酒不花自己的錢,敞開喝,想喝多少喝多少,這麽喝狗也能練出來。可是,本事是練出來的,海量不醉是人家天生的。甄一口從來就沒醉過。甄一口說:“我娘說過,我要真醉就醒不過來了。” 別人隻當笑話,可是老娘的話絕不能當假。這話先撂在這兒。 有人問,幾十瓶酒進身子裏,都放哪兒了?這話問到關口,也問到喝酒的門道上了。人喝酒,酒進身子,但不能隻進不出;肚子有多大,能裝二三十瓶酒?身子裏的酒必得排出去,俗話叫出酒。能喝酒的人必能出酒,出酒的地方各不相同。有的尿,從下邊排出來;有的倒,從上邊吐出來;有的冒汗,從渾身汗毛眼兒發出來。納稅局一位局長上酒桌,必戴一塊毛巾擦汗,喝完酒,毛巾賽從酒缸裏撈出來的。 甄一口都不是,他另有一絕——從腳上出來。 他不喝酒時,腳是旱腳;喝酒時,腳是汗腳。 打腳上冒出來的可不是汗,是酒。上邊的嘴進的酒多,下邊的腳出的酒就多。每次赴宴,決不穿絲襪和皮鞋,必穿線襪布鞋,皮鞋憋酒,布鞋吸酒。他的隨從還要事先在他座位前落腳的地方,放一小塊厚毛毯,為了好吸酒。每每酒終人散,他兩隻腳像從酒河裏蹚過來的。回到家第一件事是熱水泡腳,把腳上的殘酒泡去,要不就成醉雞醉鴨了。因此,甄一口兩隻腳從不生腳氣,光滑白嫩,好似一雙婦人足。 某日,甄一口去上司那裏開會,會後正要返回,被一位上司留下吃飯談事,這上司是他的“現管”,自己升遷的梯子在人家手裏,不能謝絕,隻好說好。隨行卻對他說:“縣長您今天喝酒可得悠點,您沒穿布鞋,小毯子也沒帶著。”甄一口說:“我有根。”可是上了飯桌上了酒,就另一碼事了。開頭,甄一口壓著量,推推擋擋;可是這位領導饞酒,就不好硬推硬擋。偏偏上司七八盅下去就上頭,上興,來勁;再七八盅下去,就較上勁了。衝他叫著:“都說你大名甄一口,喝啤酒時嘴和瓶子口對口,眼見為實,今兒我得親眼看看,不然就是瞧不起我。” 甄一口被降住了,不能不喝也不敢不喝,一箱啤酒就搬上來,開箱開蓋;兩人說好,甄一口啤酒一瓶上司白酒一盅。上司的酒多半趁亂倒掉,甄一口卻貨真價實。他把一瓶啤酒舉上頭頂,腦袋朝後一仰,就勢手腕一翻,瓶口立在嘴上,嘴巴沒動,脖子筆直,頃刻滿滿一瓶酒灌進肚裏,再一翻腕,空酒瓶放在桌上;這種喝法,天下無二。 上司看得高興,大呼“人才難得”,隨手又操起一瓶啤酒“哐”地放在甄一口麵前,喝道:“再來!”既是讚許又是命令,更想大開眼界。這就一瓶一瓶幹下去了。 不會兒,甄一口就覺腳熱,腳燙,兩隻腳呱唧呱唧不舒服。心想不好,自己的腳出酒了,皮鞋不透水,怎麽辦?沒等他想明白,腦袋已經想不了事了。 事後甄一口的隨從說,他給縣長脫下皮鞋時,每隻鞋窩裏足有一瓶酒。 甄一口到頭來,還真的應上他娘的那句話:要是真醉就再醒不過來了。 可是他娘是怎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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