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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禍從口出

  這位‘安特’自然是安德*蒂爾斯的化名。


  在血潮公爵領中,安德相貌廣為人知,卡姆克自然也知道大公爵長什麽樣子。


  不過人臉這種東西很奇怪,稍微改動些細節,比如眉毛粗細,鼻梁挺拔程度和嘴角笑容,看上去就會有很大區別。


  而到了安德這個境界,移筋換骨、變化身形大都不是難事,改變些麵部特征更是輕而易舉。


  除了對他極為熟悉的身邊人,才能從他的言談舉止、氣味、甚至能量特征中辨認出他來,其他人根本不可能從相貌上認出他的身份。


  至於為什麽血潮大公爵安德*蒂爾斯要錦衣夜行,低調到改易身份的地步,那卻是和他與獸人王的幾次交流有關。


  愛蜜莉雅自己的高階實力來的太過容易,除了戰力超群之外,幾乎沒有什麽其他方麵的積累;海洛伊絲走的是騎士之路,榮華富貴、權勢大局、萬人簇擁、榮譽滿身是她的修行之路,與安德在修行上沒有什麽共同語言。


  安德想要更進一步,最好的交流對象就是獸人王。


  獸人王給他的建議就是出去走走,多看看、多想想、都接觸一些不同的環境。


  所以安德才換了身份出行——不然,他血潮大公爵出行,論體麵,怎麽也得帶上千兒八百的精銳軍隊、數百名伺候生活起居的隨行人員。


  大隊人馬一動,各地貴族們高接遠送不在話下,哪怕去了其他王國,對方的國王都得出城迎接他這位大佬。


  這等排場擺出來,那也不用體驗什麽不同環境,保證無論到哪裏,都和自己家一樣被伺候的賓至如歸——那他還出去幹什麽,在自己家裏玩不好嗎?

  至於人身安全,安德還要什麽人身安全?

  連獸人王都在前年,被他煩的不行,名為閉關,其實是出門遠行散心去了。


  時至今日,連獸人王這等鋼筋鐵骨、戰意旺盛的傳奇戰士也不願意和安德動手切磋了。


  倒不是安德戰力已經可以擊敗獸人王,而是這十幾年來,安德體質逐漸蛻變,已經來到了一個全新的臨界點——體質0!


  這隻是安德‘自我審視’技能麵板上的數據。


  在安德內視時,他全身上下所有細胞顆顆飽滿如珠、瑩白如玉,其中更是隱隱透出一點紅色,和常人截然不同。


  人體細胞原本沒有細胞壁的法,隻有一層薄薄的細胞膜包裹防禦,營養物質可以從細胞膜中滲透出入。


  這是因為人體內部環境穩定,為了節約人體資源,人體內部生活的細胞,沒必要建立太過完善的防禦機製。


  而安德現在細胞卻和常人不同,每個細胞外麵都有一層堅固的外殼,外殼上保留著一些細微孔道,新陳代謝物質從特定孔道中出入,儼然是一個個超微型堡壘的模樣。


  這可不是安德自己刻意推動而形成的細胞結構,隻是在他用提純過的氣血反哺自身的時候,身體細胞自然而然產生的變化。


  轉化全身十五萬億個細胞,所需要的能量是何等龐大?就算以安德這等凝練氣血、修養身心的頂級高手,在一切順利的基礎上,依然需要十年以上的沉澱積累。

  當然,一朝功成,獲得的收益也是極為龐大。


  這種全新細胞產生的氣血能量更加精微細膩,在未經提純之前,已經可以與原本經過劍氣種子提純的純青色氣芒相媲美。


  經過進一步提純之後,凝練而成的氣芒更是在青色中隱隱泛出寒光,宛如實質。


  不過到了這一步,安德再次進入瓶頸階段,進無可進,卻還是沒抓住進入傳奇的靈感。


  但這已經很厲害了。


  按照獸人王的法,如果別人的弱點,是木桶上最短的那塊木板;輪到安德這邊,壓根就不是什麽木桶,整個就是一個實心大鐵塊,裏麵連半點水都沒有——他麽的全是鐵!

  別獸人王的領域之力已經壓不住安德,就連凝聚萬分的傳奇之力,質量也比不上,安德比當年凝練十倍以上、符文架構也複雜十倍以上的全新氣芒了。


  所以近幾年,每次獸人王和安德切磋,都隻能靠著無窮無盡的傳奇之力,反複打磨消耗安德這個大鐵球,沒有一二十,別想讓安德露出疲態——而這一二十打下來,獸人王弗雷德洛克自己也累個半死。


  而且在交手中,萬一沒控製好距離,被安德欺入到六米內進入纏戰階段,獸人王有時候還會陰溝裏翻船,被安德一舉擊敗。


  這種麵對鐵球和鐵刺蝟的感覺,讓向來喜歡硬橋硬馬硬碰硬的獸人王很是憋屈,所以這位傳奇強者在離開前曾經表示,這次出去一定要去找一柄合手的傳奇武器,等回來再好好教訓教訓安德這個不懂得尊敬老人家的臭子。


  ————————————


  話題回到當下,男人之間聊到女人的話題,總會迅速拉近距離。


  安德堅定的表示自己妻子貌若仙,晚上不需要尋常姿色的女人暖被窩,言下之意,看不上商隊的女傭兵。


  而卡姆克則表示出門在外,就算家花再美麗,也應該換換口味,有個放鬆身心的機會——白富美大姐和野豹子的感覺是截然不同的。


  不過安德表示,家裏那位不但是白富美,同時還兼職母老虎,論起個人武力來,絕非什麽野豹子可以相比。


  然後,安德就看到卡姆克先是露出‘你在吹牛’的表情,然後又化作一臉同情。


  ——能逼的自家男人出門在外還不敢碰女人一下,這樣老婆是不是真的貌若仙很難,但是治家手腕絕對是一等一的,他卡姆克對此深感同情。


  於是,卡姆克轉移話題,不再挑動這位年輕人的傷心事。


  “安特,你一個人出門,怎麽連一把武器都不帶?”安德的隨身行李隻是一個背包,也就隻能裝點換洗衣物——頂多裝把匕首。


  “哦,現在還有盜賊嗎?”安德很奇怪的問。


  這些年來,血潮軍每年數次掃蕩領地作為練兵,更有傭兵和冒險者接取任務清剿盜賊,在血潮領裏做盜賊絕對是一等一的危險行當。

  “我們血潮領沒有上規模的盜賊團,頂多有些兼職的毛賊,可是出了血潮領以後,盜賊並不少見,我看你還是弄一把防身武器比較好。”


  卡姆克看著安特高大的身材,又看了看他白白淨淨、沒有半點繭子的手掌,搖了搖頭,補充了一句:“還是算了,你這樣沒有訓練過的年輕人,拿著武器也許死的更快,不帶武器才是正確做法。”


  “額,其實我也算是挺強的格鬥家來著。”安特聲比比,不過卡姆克笑了笑,沒有把年輕人最後的倔強放在心上。


  在外行走,不是學生之間的打架。


  人家一刀砍過來,你難道敢用胳膊去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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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姆克在這條商路上行走已經超過十年,對於沿途一草一木非常熟悉,一路上遇到最大的意外也不過是一群野牛在原野上散步,被商隊驚擾、狂奔逃命——反正也沒對著商隊衝過來。


  倒是有一隻野牛在跑路時不心踩到坑洞、折斷了腿,讓商隊平加了一頓牛肉晚餐。


  經過一個半月的旅程,商隊來到了博安特城。


  卡姆克有些依依不舍,一路上,這位安特兄弟雖然話不多,但是作為一個傾聽者,總是能在合適的時候出言捧哏,讓卡姆克吹牛吹的就很順暢,甚至在兩人一應一和之下,把卡姆克拿手的幾個偽親身經曆的傳奇故事都補全了細節。


  比如:親眼目睹血潮大公爵大戰獸人王;比如親眼目睹血潮大公爵單騎踏陣等等。


  這些傳奇故事發生的時候,卡姆克是肯定不在現場,但是不妨礙這位老兄向來是把自己當做現場參與者來吹噓——反正他血潮軍軍士的身份是實打實的。


  以前由於個人見識和想象力的問題,他吹噓的時候,未免在細節方麵有所不足,有這位兄弟在捧哏的時候幫忙補全細節,就更像真的了。


  反正卡姆克覺得,直到現在,這些故事才真正豐滿起來,拿到酒館裏可以換一杯酒喝——也許還不止一杯。


  “安特兄弟,到這裏我們就要分開了,如果你什麽時候想回去,到傭兵行會找舒特,留一句話給我就行。”


  “不過臨走時,我得給你一個忠告,像你這樣的年輕人,一個人旅行是很危險的事,如果你錢多的話,還是聘請一些護衛保護自己比較好。”


  卡姆克在臨別前,為安德提出最後的忠告。


  “謝謝,我會注意的。”安德點點頭,這是他沒有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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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好客旅店。


  好客旅店和許多旅店一樣,一樓大廳兼有酒吧功能,而與其他旅店的不同的是,這裏還兼著對冒險者和傭兵發布任務的工作。


  ‘吱啞——’


  好客旅店的木門被人從外麵推開,一名戰士走了進來。


  他背上背著一麵皮盾,腰間佩戴一柄半米多長的短劍,穿著淡青色的皮甲,肩膀上斜跨著一個背包,雖然看起來是一副出遠門的打扮,但是無論皮甲和盾牌都是嶄新而沒有一絲劃痕,落在酒吧眾位冒險者眼裏,像是初出茅廬的菜鳥。

  隻有身材還算是高大,看起來應該有把子力氣。


  有人開始竊竊私語。


  “一杯麥酒。”


  又換了一副麵孔的安德拇指一彈,把兩枚銅幣彈的飛了起來,在空中旋轉了不知道多少圈,落下時,正好在吧台上並排旋轉,久久不停。


  這一手可不是新晉的菜鳥冒險者可以玩得轉。


  “好的,剛從血潮領那邊過來?”


  酒保把手在吧台上一抹,銅幣消失不見,他一邊轉過去,從木桶裏放出麥酒,一邊隨口問道。


  “是的,你怎麽知道?”安德問道。


  “哈,血潮領發行的銅幣,在這邊十枚可以換十二枚其他銅幣,一般人可不會直接拿血潮領的銅幣付賬。”酒保一邊把盛滿麥酒的大號木頭杯子放在吧台上推過來,一邊道:“但是別想讓我退錢。”


  血潮領自從實行初步標準化和工坊化以後,為了統一貨幣和收取鑄幣稅,自行設計鑄造了一套金幣、銀幣和銅幣。


  論起材質,和其他國家並無太大區別,但是由於水壓機和金屬模被投入使用,血潮領的貨幣花紋精美、份量十足,更受商人們的歡迎,算是極為硬紮的硬通貨。


  “沒事,哈哈,我也不在乎這兩個錢。”安德大大咧咧的:“有什麽任務嗎?”


  “喏,都在那邊掛著呢。”酒保指了指東邊的牆壁。


  東邊的木牆上釘著許多釘子,上麵都懸掛著長條形的木板,木板上有簡要任務內容介紹和賞金金額。


  “嘩——”安德吃了一驚,問道:“這裏的冒險者都識得字?”


  這些年,血潮領一直在大力推廣基礎教育,但即使如此,能夠自由閱讀的人也不是很多。


  “怎麽可能,不過不認識字,上麵標注的賞金金額總是認識的,選中了,請人幫忙介紹一下就是了——喏,那邊有幾個人,就是靠給冒險者介紹任務討生活。”


  酒保朝另外一個角落指了指,那裏有三個人坐著喝酒,其中一個人抬起酒杯向這邊致意,安德點點頭表示回應,然後扭頭朝東牆望去。


  “嗨,這位兄弟你認識字?加入我們冒險隊吧,我們血河冒險隊有兩名弓箭手、一名盾衛者和一名斧戰士,正缺一名能打能抗的劍盾戰士。”


  一個坐在方桌前,臉上有一道刀疤的壯漢叫了起來。


  安德剛想點頭,反正隻是體驗生活,加入一個冒險團似乎也不錯。但酒保在對方看不到的地方,用食指在吧台上畫了一個叉。


  “謝謝,我暫時還沒打算加入冒險團。”安德把到嘴邊的話收了回來,換了一句。


  “呸,不識抬舉,像你這樣的傻鳥要是沒人帶著,明就得死在野外。”刀疤壯漢不滿的‘呸’了一口,罵道。


  安德皺起眉頭,扭頭向酒保問道:“這裏有決鬥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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