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賊王傳奇【七】
需要交代一下了,李國強的老婆叫王美娟。
名字並不是重點,後麵提到了,就知道了。
李國強被提前釋放了,當然開具了釋放證明【也不說是提前釋放,或者立功表現之類】,就是現決定對編號XXX的學員【李國強】予以釋放,特此證明。
當然了,不可能是回到雲市才被通知到街道辦,居委會去的。
那是釋放,給了釋放出獄證明的時候,臨走前就有一番交代,Z策攻心【Z治教育,司法教育】,勸他不要再犯罪,再進來。最後就會說,回到地方上,需要到什麽地方找什麽人報到。
這當然就有提前防範的意思在裏麵。
想想看,這已經釋放了,自由了,那也是正常正當公民了。理論上講可以自由去全國各地。
你要是沒有這個交代,人出來了,不回到原來城市,繼續逗留在本市,本地,或者去了外地,那是不是就存在一個隱患?
雖然,全國火車,汽車,輪船【飛機肯定是上不去的,普通人都上不去】都需要很多手續,過去年代。還有鐵路警察,各地都有治安警察。
就算是有了釋放證明,也不能隨便到處溜達。
但是,萬一呢?
這不,小偷,慣犯,犯罪分子,幾進宮的,能老實待在一個城市,地方嗎?自然是找各種機會,各種渠道到全國各地去,繼續犯罪,或者流竄,四海為家。
扯遠了。
所以,從勞改農場回來,第一時間,李國強就去了當初那個派出所報到,登記,接受一番教育,告誡,訓誡,然後就是到自己居住地街道辦,居委會報到。
自然 ,每到一處,都是,同樣的苦口婆心,重新做人,為社會做貢獻等等吧。
然後,就是告訴他,可以回原單位是上班,具體找自己的單位。
工作,說是工作,實際技術員都不是,更加別說技術科長了。
科長王某某已經被抓了。
技術員賈某波因為男女作風問題,還有倒賣國家資產的問題,勞動教養三年加十年有期徒刑。考慮到檢舉有功,最後是勞動教養一年半加有期徒刑五年。
說到這裏,需要提一下了。
李國強的老婆的事情被曝光了,太丟人了。
所以,有人說李國強回來之前,他老婆王美娟上吊自殺死了。
也有人說,先是跟李國強離婚了。正常嘛,男人是流氓罪,離婚合理。但是自己跟外麵野男人的事情也曝光了,她待不下去了。一說是舉家去了鄉下或者外地。一說是失蹤了。一說是突然精神失常進了精神病院了。
到底怎麽樣?
鄰居也不太清楚。
因為出了很多事情,所以,幹脆,李國強就把自己家的房子【不是公房,是私房】給關了。然後住到單位宿舍了。這點還好,單位沒有沒收他的那個,其實跟雜物間差不多的房子】。
不過,偶爾,他,也回到自己家,很少。
前麵說過,曾經是罪犯,不出事情,什麽都好說。一旦有案子,有前科人員都會第一時間成為嫌疑名單上的符號,名字。
李國強,當然也不可能例外。
所以,隻要有相似跟女同誌有關的案子,哪怕是小偷案,有的時候,他,也會被叫到派出所去。
先說回到,李國強在單位,實際很尷尬。
為什麽?
啥也不是,領導,小組長,車間,根本就不拿他當以前的李工看,而是什麽活,髒活,累活,打掃,清潔,擦機器,抬東西等等吧,第一個叫的,就是他。
一有技術問題了,那新來的科長,就是一個嘴炮,嘴上指揮官【那誰誰誰,以前你幹嘛的還幹嘛;那這個問題還用我教你嗎?照舊。大家努力啊,爭取早日出成果。等等等等等等】。
然後廠長壓車間主任,車間主任壓工人,工人說機器設備不給力。技術科長讓下麵的人該怎麽辦還怎麽辦。
然後,最後,還是得李國強上去。
不僅不能怠慢,得快,還得帶著笑臉。
不賣力,就是對社會不滿,對工廠不滿,就是對改造不滿。
沒辦法,李國強,得忍著。
這件事,先按下。
李國強,不止一套房子。
他還有一套祖屋。
為什麽要提祖屋的事情呢?
那就是要提到一個人。
這個人,就是,你,想不到的,就是蔡淑娟。
蔡淑娟誣告李國強的時候沒有懷孕,卻在李國強被送去勞改後。賈某波被抓了,被判刑了。答應好的進單位的事情泡湯了。她原本想隨便找一個單位吧。
哪知道這個時候,她卻突然發現,真懷孕了。
那個孩子到底是誰的?
恐怕隻有她自己知道了。
或許是賈某波的,或者還可能是那個科長王某某的。賈某波帶著蔡淑娟請王某某吃過飯。之後,賈某波不知道王某某單獨見過蔡淑娟幾次。
不說這個了。
就是蔡淑娟突然失去了兩個靠山,又懷孕了,在當時那個年代可是天大的事情哦。
有一個說法是,蔡淑娟跟家裏鬧翻了,離家出走了。
有一個說法是,恨歸恨,總是自己家的女兒。所以趕緊找人說了一門親事【對方有點殘疾,或者呆傻】、草草把婚事辦了,就把這件事給遮過去了。
有一個說法是,蔡淑娟有點想不開 ,又被一群小流氓給圍上了。然後有人大聲呼喊,來了很多人把小流氓給嚇跑了。也有人說是李國強救了她。
有一個說法是,蔡淑娟想不開,投河了,沒死成,被一對老夫妻給救了,然後她改名字了。改成了宗淑娟。注意這個宗。跟後來宗安康,以及林貴生是有聯係的。繼而,還是跟李國強扯上了關係。就是老婆沒了【不見了】,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居委會大媽給介紹了一個遠方親戚家的閨女,其實,還真是不是冤家不聚頭。那就是蔡淑娟。
總之,就是蔡淑娟,住進了李國強的祖屋,一個比較偏僻的,類似城中村的地方。
然後,他們兩個不是住在一起,也不以夫妻相稱,以表哥,表妹,堂哥,堂妹相稱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