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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旗袍的女人

  看來我的猜測沒有錯,這個抽屜就是和那個林小君所在的年代連通著的。


  紙條不見了,就代表那個林小君已經是拿起走我的紙條,她已經看到了我寫的字,隻要等到明天,我就能看到她給我的回話了。


  我的心裏激動不已,我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讓明天早點兒到來了。


  到了晚上,天剛擦黑,我就躺在了床上。


  妻子回來時還納悶兒,我為什麽今天這麽早就休息了,還以為我生病了。我也懶得理她,閉上眼睛,心裏想著林小君的樣子,欣喜的等著明天的到來。


  第二天一大早,妻子還沒有起床準備早餐,我就已經起來了。我懷著激動的心情,打開了最外麵的抽屜,果然又是一個泛黃的信封。


  我拿起信封,看了眼熟睡的妻子,轉身跑到了衛生間裏,


  顫抖著手打開敬信封,裏麵又是一封信,信上是林小君娟秀的字體:你是誰?你的信怎麽會出現在我的抽屜裏?

  太好了,我的假象是真的!我真的和另外一個空間的人用信件在交流。


  我聽到了廚房的門被打開的聲音,應該是妻子起床了,正在準備早餐。


  我假意衝了下馬桶,打開衛生間的門走了出去。我朝臥室看了一眼,妻子果然不在。


  我去客廳拿好紙筆,走到了臥室裏,撕下一頁,在上麵寫著:你相不相信,我是來自一百年後的人?

  我把紙條折好,放進了最外麵的抽屜裏。


  等我再出去時,妻子已經做好飯了。和之前一樣的白粥配小菜,還有昨晚她帶回來的兩個已經涼透了的剩饅頭。


  我拿起一個饅頭,啃了一口,配著麵前的小菜,喝光了一整碗的粥。


  吃完飯後,妻子就去上班了。


  我又重新拿出了畫框,調好了顏料。我拿著畫筆,沾滿了顏料,抬起手,卻不知道第一筆該落在哪裏。


  我想起了我放在襯衫口袋裏的林小君的照片,我去床頭找到了那間髒掉的襯衫,摸像襯衫口袋,那張照片竟然還在裏麵。


  我看著那張黑白色的照片,靈感如泉水般噴湧而出。我拿起畫筆,在潔白的畫布上,落下了重重的一筆。


  晚上,妻子打過電話來,說她曾經的老同學來這裏找她了,今天晚上她就不回家了,我倒是樂得她不回來。


  晚上,天黑了下來,我打開了所有房間的燈。拿著畫板和畫筆,孜孜不倦地描繪著畫中的人。


  不知道畫了多久,窗外的天空又亮了起來。


  我放下畫筆,活動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身體。忽然想到,她給我的回信應該到了吧。


  我轉過身,歡快的朝著臥室走去,打開了最外側的抽屜,這是裏麵不再是泛黃的信封,而是一張粉色的,左下角印著一朵玫瑰的美麗信封。


  就像那個叫林小君的女人一樣。


  我把信封拿到鼻尖輕嗅著,信封上,是一股淡淡的茉莉花的香味。


  我小心翼翼地撕開信封,信封裏的信紙依舊是粉色的,信紙上的字體清秀端莊,上麵寫著:我才不信,除非,你要給我證明。


  我笑了,字裏行間,都能透露出這個女人的調皮。


  我拿出筆記本和圓珠筆,撕下一頁,在上麵寫著:你告訴我,你現在的日期,我就能告訴你之後要發生的大事。

  我把紙輕輕地疊好,本想直接放進去,可轉念一想,又從床頭櫃取出了妻子買給我的古龍香水。


  輕輕的噴灑了一點在空氣中,拿著我寫好的信,在香水落下來的水霧中揮了幾下,輕輕嗅了嗅,上麵帶上了微微的香味兒,這才把它放進了最外麵的抽屜裏。


  做完這些時候,我又到了陽台上,繼續我的畫畫。


  可不知為何,這次畫畫總是靜不下心來,畫不下去。於是我幹脆畫下放下畫筆,又開始在房間裏踱起步來。


  當我走到臥室的時候,看到那個古香古色的梳妝台,我的腳卻又挪不動了。


  我的手控製不住的朝著最外側的抽屜伸了過去,輕輕的拉開了抽屜,裏麵我放下的紙條,已經變成了一個新的粉紅色的信封。


  我知道了原來不必要等一夜,隻要對方把信拿走,再放上新的信封,我這裏就可以收到。


  我激動的拿出信封,顫抖著手撕開,拿出裏麵的信紙,上麵寫著:我現在是民國元年五月二十三日,說吧,我倒是要看看,你能編出什麽大事來。


  民國,果然是民國!


  那個隻要是女子,就會穿旗袍的年代,那個我向往了已久的年代。


  我掏出手機,顫抖的輸入了民國元年五月二十三日,上麵顯示民國元年,也就是一九二一年,在當年的七月二十三日到三十一日,的確發生了一件大事。


  我拿出筆記本和筆,在上麵激動地寫著:在同年的七月二十三日至三十一日,會有一場很重要的會議召開。地點在上海法租界貝勒路樹德裏三號和浙江嘉興南湖召開,出席大會的各地代表一共有十三人。


  大會結果是,暫不成立中央委員,會先建立三人組成中央局,並選舉***任書記,張國燾組織主任,李達為宣傳主任。


  寫完這一段極其官方的話後,我把信紙折好,拿出古龍香水,重複了一遍之前的動作,又重新放到了抽屜裏。


  當天晚上,妻子回來之前,我打開抽屜,裏麵已經沒有了這封信的痕跡。


  但是在之後的好長時間裏,我再打開抽屜,裏麵都沒有收到新的信封。


  我之後再寫的信放入那個抽屜,不論放了多久都沒有消失的痕跡。


  我的猜測,大概是放入這裏麵的信,需要對方取出,再放進去,然後我再取出,再放入新的信,這樣一來一回的操作,才可以繼續傳送吧。


  就這樣,兩個月的時間過去了,我依舊沒有收到新的信封,那封淡粉色的信依舊沒有出現在這個梳妝台最外麵的抽屜裏。


  就當我快要忘記這件事,把這件事當做是南柯一夢的時候,一天,妻子忽然很驚訝的對我說:“浩,你把這個東西放在我的梳妝台裏了嗎?”


  我抬頭一看,妻子手裏的是一張泛黃破舊的報紙。


  我皺著眉說:“應該是我之前看過的早報吧,怎麽了?”


  妻子翻弄著報紙,有些疑惑:“可是這個報紙,並不像我幫你訂的早報啊,你看上麵的字,還都是繁體字呢!”


  繁體字。我心裏一驚,搶過妻子手中的報紙。

  上麵的日期,還有字體,還有著從右向左豎體的排版,,這個不就是民國時期的報紙嗎!


  我握著報紙的手顫抖不已,我激動地抱住了妻子:“對?這個就是我找了好久的東西!沒想到,竟然放在那兒了!”


  妻子看著我高興的樣子,自己也笑了:“找到了就好,以後啊,可不要隨便亂放了。我去上班了,你中午記得吃飯!”


  我隨口應允著,拿著那份報紙,又蹦又跳。


  這份報紙的出現,證明了她還是記得我給她寫過的信的。報紙中間最大的黑體字,也印證了我寫給她的信上的猜測。


  不久後,我想應該過不了多久,我就又可以收到她給我的回信了吧?

  這樣想著,我跑到了臥室裏,打開了梳妝台最外麵的抽屜,裏麵空蕩蕩的,什麽也沒有。


  我依舊不死心,每隔五分鍾便去打開抽屜。終於,到了下午一點鍾的時候,裏麵又出現了那個淡粉色的信封。


  信封裏依舊是她清秀的字體,上麵寫著:我本來以為你隻是哄我開心,沒想到你竟然都說對了,就連人名,還有人的個數,全都對了,這次我信了,不信也得信了!


  看了她寫的話,我感到很是得意,就像征服了這個女人一樣,開心的笑著。


  我拿出筆和紙,趴在梳妝台上,給她寫起了回信。


  無意中抬頭看了眼梳妝台上的鏡子,穆然發現,鏡子上映出來的竟然不是我自己的臉,而是一個穿著旗袍盤著發,風華絕代的女人正在那裏摘著自己耳朵上的耳釘。


  這是他嗎?這應該就是她了吧!


  我想,應該是我們之間通信的時間太長,所以導致能從鏡子裏看到她偶爾樣子。


  這幅畫麵僅僅持續了不到一分鍾,便消失了。鏡子裏出現的,隻有我呆愣愣的望著鏡子的畫麵。


  我見到她了,我見到她了!

  我沒有想到我有一天能夠真正的見到她,我忘記了要把寫好的信放進抽屜裏,我激動地跑到了陽台上,丟掉了那幅畫了一半的畫。重新放上了一副畫板,調好了顏料,對著畫板畫了起來。


  那個女人在那裏擺弄收拾的樣子,就像刻在了我的腦海中一樣,揮之不去。那風華絕代風姿綽約的樣子,我想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


  “浩,還在畫畫嗎?”


  不知何時,妻子已經回來了,她看著我麵前畫中的那個女人,有些奇怪的問:“浩,這個人是誰啊?是上次在河邊浣衣的那個穿旗袍的女人嗎?”


  我對妻子看出了她是誰,有些高興,我說到:“對,就是她!”


  妻子竟然害羞地低下了頭,她用自己黝黑粗糙的手揉搓著自己寬大的衣角:“你這個人真是討厭,我哪裏有這個樣子?”


  什麽?我沒聽錯吧?

  我這個又黑又醜的妻子,竟然以為,我畫中的這個女人是以她為原型畫的。


  難道,她就沒有一點自知之明嗎?


  我又是氣憤,又是惱怒,根本就不想理她。隻是自顧自的沾著顏料,給畫上的這個女人旗袍上多花了些暗紋。


  妻子見我不理她,便又靜靜的站在旁邊看了一會兒,就去做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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