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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英雄3

  日子總是要過,哪怕再是艱難,隻要能夠活著,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此時的少年已經離開那座帶著傷痛記憶的城池半個春秋的時光了,那發生的爆炸也隻是被趕來的警察鑒定為煤氣泄漏匆匆結案,沒有翻起一絲波瀾。


  這個寒冷的夜晚比少年所經曆過的所有寒冷還要冷上幾分,漆黑的夜空中飄著鵝毛大雪,一夥流浪漢棲身在破舊橋洞底下,人擠人。


  最中間也是最暖和的地方自然是流浪漢中最強大的人躺在那裏,而可以說最弱小的少年隻能縮在橋洞口,他的身邊時不時的飄來一兩片雪花。


  少年的身上隻有一件單薄的夏衣,不過值得慶幸的是他身邊的老乞丐心地不錯,老乞丐不知道從哪裏弄來的一床破棉被,此時剛好能夠覆住他們兩個人。


  一老一少,流浪漢中最弱小的兩個人,在這裏,拳頭才是唯一的話柄。


  作為一個新來的小家夥,少年時常會被一些年長的家夥奪走好不容易得來的食物,少年不明白那些明明能夠用雙手來吃飯的家夥為什麽會混成這副模樣?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老乞丐告訴他的:“這些人都是在其他地方犯了事才跑出來的,正經工作自然是沒有他們的份,至於不正經的,他們這樣的貨色也沒有膽子去碰,會死人的。”


  少年點點頭,沉默著跟在老乞丐的身後,嚐盡了這世上多數的災厄與苦難,這一晃就是兩年的時光。


  當初年幼的少年依舊年幼,他的個子也沒有長太多,隻是,他已經不再是這群流浪漢中最弱小的存在,從他前些日子一刀捅進流浪漢頭頭肚子裏的時候就已經不是了。


  之所以讓少年瘋狂的因素隻有一個,年老的乞丐死在了外麵,沒有能夠再回來,而間接性的凶手就是那個流浪漢中的老大。


  人有沒有死掉,少年並不知道,他隻是覺得自己做了一件該做的事,然後便從容的離開了這個呆了兩年的小團體。


  跟最初來到這裏的時候不同,現在的少年已經分得清東西南北,他幾乎走遍了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自然也就不會迷路,自然也知道自己該去哪裏。


  很早之前,少年便有機會離開流浪漢的行列,但因為老乞丐的緣故,他沒有離開。現在老乞丐死在了外麵,連屍首都已經見不到了,那他,也就沒有繼續留下來的必要了。


  這兩年來,少年從沒有說過曾經的名字,就連老乞丐也沒有告訴。老乞丐姓宋,他以為少年是個沒有名字的孤兒,給他取了個名字,叫宋海。


  老乞丐不懂太多的文化,自然也起不出什麽好聽的名字,但少年很喜歡這個名字,代表著一段重新開始的人生。


  很多人都以為宋海是老乞丐的孫子,老乞丐也是這樣做的,作為一個一輩子都孜然一人的乞丐,沒有什麽比多一個孫子更加高興地了。


  ……


  兩年時間說長很長,有太多的記憶都紮根在宋海的腦海中揮之不去,兩年時間說短很短,一眨眼,又隻剩下他一個人。

  走在荒涼的街道上,宋海從兜裏摸出一根皺褶的香煙,跟路邊小吃店裏的店主借了個火,點著,一個人蹲在街邊吸著。


  老乞丐離開了,宋海有些傷心,他孤獨的望著街角那個老乞丐常待的位置,眼眸中有些濕潤,他不知道有多久沒有流過淚了。


  “媽媽,他好像一條狗啊,哈哈哈哈……”一個牽著豐腴婦人手指的小男孩遠遠地看了一眼蹲在路邊的宋海,他家的狗,好像也是這樣蹲在街邊的。


  婦人皺著眉頭,她瞥見宋海眉宇間的那抹蕭瑟,婦人不知道那個還是孩子模樣的小家夥經曆過什麽,也不想去探究,隻是握著自己孩子的手緊了一分,離開了。


  路過的人似乎沒有打算湊過來,那滿是泥垢的手臂與脖子以及破舊的衣服上的褶子,沒人會懷疑這是有人在玩什麽行為藝術,而是切切實實的一個流浪漢,肮髒的乞丐。


  穿著時尚打扮靚麗的女人提著貴重的包包匆忙走過,像是避瘟疫一樣,不遠處,她露出一絲鄙夷的神色。


  街上那些熾熱的眼睛在她身上肆無忌憚掃來掃去,她頗有些享受這種目光,最起碼這代表著她的姿色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這也代表著,她扳倒自己相好的家裏那個被歲月折磨的不成樣子的黃臉婆的幾率又大上一分。


  路人隻看到了宋海的落魄與淒涼,沒有看到他內心深處熊熊燃燒的火焰,也沒有人能夠懂得他眉宇間流露出來的那一絲真情。


  那個光鮮的女人生的一副好皮囊,但也僅此而已,她的骨子裏,爛透了!


  宋海是不會抽煙的,這根煙是他撿到的,這是他第一次抽,有些嗆鼻子。他以前並不知道那些人為什麽在傷心亦或者落寞的時候會抽煙,現在他懂了,鼻腔中的煙絲深深的刺激著他的神經,讓他的記憶更清晰。


  從早上到晚上,他隻是蹲在那個位置,盯著街角的方向,就好像那個對他很好的老乞丐一直都在那裏,從沒有離開過一樣。


  行人來了又去去了又來,到了晚上,蒙蒙細雨從天邊淌落下來,雨滴順著他的眼角滴落在地上,像極了眼淚。


  不夾雜絲毫感情的眸子中深邃無比,仿佛有無盡的深淵,很難想象這是一個少年人的眼睛,由最開始的飽含深情再到如今的淡漠與冰冷。


  很久很久,宋海站起身來,他的腿早已經麻木,步伐有些踉蹌的在雨中走著……來到,一家夜總會的門前。


  這家名為星辰的夜總會其實隻是掛著夜總會的幌子,掛著羊頭賣狗肉,在夜總會裏有一個龐大的地下賭場,哪怕是在這座有著悠久曆史的大城市裏,這裏也足夠閃耀。


  西北王的地盤,這是宋海在西京廝混了兩年之後才得到的消息,至於西北王是誰,這個時候,他隻是有一個朦朧的概念,反正要比當初去他家裏的那些人厲害很多。


  這個時候的西北王也才五十多歲,遠遠沒有後來那般高高在上,他依然掌管著手底下的所有勢力,籠罩大半個西北。


  這家賭場隻是那茫茫西北大地上其中之一罷了,要不是因為它就在西京,可能終其一生西北王他老人家都不會來這裏看一眼。


  時也命也,該來的總會到來。


  宋海當然不是來這裏見西北王,因為西北王他老人家可不是誰想見都能夠見到的,來這裏,隻是因為有個混江湖的家夥在這裏當差,答應讓他來這裏混口飯吃罷了。


  宋海救過這個家夥的命,而得之宋海隻是個流浪漢的時候,他自然極為慷慨的給予宋海一些相對應的報酬,江湖人最重恩情。


  以前老乞丐還在,宋海不想離開那個老人,權當是陪伴老人走過最後的時光,所以沒有答應那個人的好意。時也命也,老乞丐的離去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


  來到這裏的時候夜總會門前站在一起抽煙的青年比往常要多出很多,在這之前,宋海也曾來過這裏幾次,而門前的這些人中也有人見識過宋海曾經發狂時候的樣子,也知道這是個狠茬子,最重要的是,這家夥有人罩著!

  “小海,今天有位大人物要來,上麵要我們盯緊點,沒辦法陪你了,自己進去玩玩,記我賬上就行。”被宋海救過的一個小青年從人群中央走過來,極其自然的從兜裏掏出一盒煙,然後才想起來自己這位兄弟貌似是不抽煙,手指伸到半空中伸出去也不是,收回來也不是,場麵一度有些尷尬。


  宋海盯著他遞過來的那盒煙,停頓了那麽兩三秒,接到手裏抽出一根放到嘴裏。那人雖然有些訝異,但還是很客氣的掏出火機給他點上。


  一個年僅十四歲的小家夥,至少在周圍的那些混混眼中是這樣的,其中一個戴著大粗項鏈的胖子頗有些戲謔的看著給宋海點煙的那個混混頭子,出言道:“強哥,跟個小屁孩還這麽客氣,要是讓別的老大知道會被笑話的。”


  顯然,這些人也不全是一條心或者說一夥人。


  宋海眯著眼睛望向胖子,後者沒來由的打了個冷顫,有那麽一瞬間他覺得像是被什麽洪水猛獸盯上了似得,但望向四周,碰上那個少年的目光才猛然發覺這個小家夥不簡單。


  強哥扭過頭來,帶著一絲不屑輕輕啐了一口道:“禍從口出,麻煩管好你那張破嘴。”


  胖子並不知道強哥之所以對宋海這麽客氣僅僅是因為這家夥是真正玩命的主,當初救他的時候一個人捅了十幾個人,聽說後來還死了兩個。


  強者,無論是在什麽地方,都是值得被人尊敬的,哪怕他看似人畜無害,看似弱小不堪,也僅僅是看似而已。


  不管如何,他終究也要顧及麵子,總不能被一個小屁孩給嚇到,否則以後怎麽在兄弟麵前端著老大的架子?

  於是胖子開始作死,或者說完成一個死跑龍套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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