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黃昏下的酒吧
正月初八的早晨,酒吧街以及旁邊的小吃街已經全部開業,雖沒有夜晚的霓虹燈光那般繁華,但依仗著多年來經營起來的名氣,來往的客人絡繹不絕。
這時候的酒吧街還沒有發力,大多數人都在隔壁的小吃街嚐著隔了許多天未曾嚐過的小吃,頗為懷念。
我穿著一件黑白兩色的骷髏頭棉服,下身是一條緊身的牛仔褲,瘦弱的身軀倒也顯得挺拔,別有一番英氣。
過了個年,原本剛剛一米七的我又漲了三厘米,雖不多,但勝在還有漲頭。按陵城的虛歲來說過了這年,我也算是十八歲了,半個成年人。
雖然實際年齡隻有十七歲,但不妨礙我這個經常裝老成的家夥在很多人眼中早已脫離了孩子的範疇,至少高強不曾把我當成一個孩子來看待。
用花崗岩砌出來的路麵上很幹淨,雖然街道的兩旁全都是小吃和餐館,但也不是所有人都將用完的錫紙和盛放肉夾饃之類的紙包隨意扔在路麵上。
街道兩旁都有豎立著的牌子,或是寫著‘保護環境,人人有責’或者寫著‘文明一小步,健康一大步’之類的宣傳標語。
我身後跟著梳著丸子頭的林美美,不得不說人長得漂亮,無論穿什麽衣服或者梳什麽頭發都很養眼。
美人本就是可遇不可求,那些來吃美味的人也都不忘欣賞,畢竟古人雲秀色可餐,便是這個道理。
短短五百米不到的一條步行小吃街,郎才女貌的我倆成了一道靚麗的風景線,當然,周遭虎狼的重點都放在我身後的那位身上。
之前我有問過她為什麽她的皮膚那麽白,得到的回複就是:“因為我媽皮膚就很好很白啊。”
可以,這很強勢,很林美美。
要是換做之前,沒有見過那麽多漂亮女孩,我一定會異常惶恐,身後跟著一個如花似玉的跟屁蟲會不會引來不必要的爭端。
但好在如今的我也算是已經習慣了,林美美其他方麵都很完美,但就是逛街這個毛病我是深有體會。
如果我不說回家,她絕對可以逛到深夜,就像上次回到酒吧已經是晚上八點,這還是依賴於我時刻提醒著時間,要不然鬼知道什麽時候能夠回去。
正所謂興之所至,我也不好掃興。
小吃街我倆並不是第一次來,隻不過上次來的時候街道上沒什麽人,大部分商鋪都已經關門。這還是第一次趁著早上人多的時候來,一是為了讓身後那個看起來不食人間煙火的女孩更接地氣,二則是吃慣了包子和牛奶加荷包蛋的我想要換換口味,所以連鍛煉都放下了,就是為了吃到盡興。
小吃街上的小吃五花八門,糕點類的桂花糕、碗糕。奶油炸糕等等看的眼花繚亂,什麽蔥油餅千層餅、五香栗子、老豆腐、杏仁茶更是小吃街一絕。
再加上店鋪裏比較上檔次的什麽牛肉粉、雲南米線、串串香之類的正經吃食更是想想就流口水。
一個人吃的再多終究是半個肚皮那麽大,一向自詡為吃貨的林美美光是米粉就喝了一大碗,而我則是比較注重吃相,到沒有整的跟她那副餓死鬼投胎的模樣一致。
畢竟不是牲口,逛了幾家店鋪,嚐了些特色小吃的林美美終於羞赧的笑笑,摸摸肚皮,心想前十八年在美國的生活真他媽白活了,並且生出一種留在陵城的心思。
當然,這暫時是不可能的,不過下半年的大學生涯可以考慮回國‘深造’,絕對不虛此生。
……
回到酒吧的時候已經榮升地獄犬酒吧管事人的高強正帶著一群服務員收拾衛生,新年剛過,曾經的人氣需要回籠,今晚會有一支陵城最著名的‘旅行者’樂隊來酒吧表演駐唱。
並且消息已經在六號開業那天發了出去,這支樂隊會一直呆到元宵節年後才會走,為此酒吧付了不少的薪水。
我跟林美美也很愉快的加入到清潔者的行列中,這些天裏,她總會不經意間露出一種感傷的情緒,而這種情緒,越接近十五號便越發明顯。
打掃完酒吧算上高強,我們三人圍在我跟高強的屋子裏打牌,上位者畢竟要有上位者的氣勢,不用再去充當調酒師和收銀員,隻需要坐著打牌把小公主哄開心……
這些天裏,林美美因為我的緣故也逐漸跟高強變得熟絡起來,畢竟幾乎每天都生活在一起,偶爾還一起吃飯,想不熟悉都難。
因為是炸金花,最後的結果是我跟林美美兩人都輸在老狐狸高強的手上,一人給他貢獻了兩百塊的煙錢,這貨笑的合不攏嘴,為了彌補我們的損失義正言辭的說要給我倆親手調製兩杯雞尾酒,那一幕就好像所需要的材料是他買來的一樣,果然不愧是被罵做混蛋的家夥,毫無節操跟底線可言……
在不遠處的窗台上,那支埋在土壤中的梅花已經活過來了,擺脫了曾經死氣沉沉的樣子,有一絲生機孕生。
雖然不知道這支梅花枝會不會成長為參天大樹,但想來一直埋在盆栽裏是怎麽也不會長大的。
林美美說她走的時候要把這支梅花枝帶走,種在美國,等待著它長成大樹的那天,滿樹梅花的情景。
這支梅花枝的品種還是林美美告訴我的,傲雪紅梅,在寒冷且滿是冰霜的季節盛開,一朵朵小紅花,沾染上最純淨的雪花,那一幕的美景,想想都覺得美麗。
……
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著,越來越多的客人湧進酒吧,駐唱的樂隊要到傍晚五點才能到,所以這個時候的酒吧除卻調試DJ的舞女以及長相帥氣的服務員們就沒什麽激動人心的場麵。
有人是來喝悶酒的,有人是來聚會的,有人是來釣凱子的,有人是來約炮的,當然,也有人是純粹的樂隊粉絲,來這裏,隻是為了那支名叫‘旅行者’的樂隊。
等到時鍾的指針終於指向下午五點,大牌的‘旅行者’樂隊姍姍來遲,繼而則是粉絲們的尖叫與燈光的輝煌演繹。
冬天的陵城夜晚來的比平常更早,太陽也會更早的落下去,傍晚六點的時候,人頭攢動的酒吧徹底被樂隊帶出了氣氛。
一首《海闊天空》讓無數人產生共鳴,不由自主的跟著唱起來,回憶起曾經崢嶸的歲月,有人還年輕,有人卻已經老了。
台上的樂隊主唱聲嘶力竭的吼著,他揮舞著拳頭,蘊含力量的眼神中滿是熱血和輕狂。年歲不大的主唱駕馭著這首粵語歌絲毫不顯得吃力,他很年輕,依舊是二十多歲的樣子。
信仰真是個神奇的東西,哪怕那個男人死去了很多年,再提起他的時候還是有那麽多人都會記得,唱起這首歌的時候,會有那麽多人跟著一起合唱。
“多少次迎著冷眼與嘲笑,從沒放棄過心中的理想,一刹那恍惚,若有所思的感覺。”
“原諒我這一生不羈放縱愛自由,也會怕有一天會跌倒!”
“風雨裏追趕,霧裏分不清影蹤,天空海闊你與我,可會變,誰沒在變!”
夕陽西下,黃昏的街道上並不顯得冷清,酒吧街一家名為地獄犬的酒吧內響起此起彼伏的歌聲,很多人,酒也不喝了,妞也不泡了,開始走進舞池中央,跟著節奏唱著那個年代的經典巔峰歌曲,滿目熱血與驕縱,不枉此生。
我坐在酒吧吧台裏,眸光跳過舞台中央,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朝我走來,他的身後跟著一個一眼望去便給人一種很危險感覺得少年人,華貴的服飾和莊子那種‘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的氣質無一不在顯露他的背景何等絢爛奪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