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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的酒沒有白喝,兩天後,沈括接到了方總監的電話,讓他立刻來公司進行最後的面試。
如果這次面試過了,這份一百塊一小時的工作就到手了。
鍾愷把自己唯一的一件正式西服借給沈括,那件西服鍾愷穿著顯得比較瘦,但是沈括穿上卻格外合體勻稱,主要是他這肌肉量充實的身材,不管穿什麼衣服,都有氣質。
鍾愷看著沈括穿正裝的模樣,還真是挺有范兒,感嘆道:「哎呀哎呀,少年,我掐指一算,你這是當大老闆的面相啊!」
沈括翻了個白眼。
「瞧瞧,瞧瞧,這小眼睛翻得……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孤膽英雄氣概……」
沈括一腳給他踹過去,鍾愷敏捷地避開了,就在兩人打鬧之際,邊上有人發出一聲輕哼——
「土貨。」
鍾愷朝他看過去,發現這男人穿著窄腰喇叭牛仔褲,穿著條紋花襯衣配皮夾克,梳著當年非常流行的中分髮型。
這樣的打扮在當年可算得上是是風靡大江南北,算得上是「潮人」標配了。
雖然鍾愷欣賞他的打扮,但也容不得他隨口詆毀,嚷嚷道:「這位兄弟,嘴上留神。」
喇叭褲男孩看了沈括一眼,神情輕慢鄙夷:「拜託,這都什麼年代了呀,還穿這種老掉牙的西裝。」
鍾愷不服氣,說道:「這西裝雖然老式,但好歹是正裝,穿來面試有什麼問題,我看你這身衣服,才是鐵定會被淘汰吧。」
喇叭褲男冷笑:「你們來面試前,好歹了解了解人家孟氏的企業文化好不好,他們的『傲狼』主打年輕款休閑男裝,我穿這身衣服,正好迎合了他們的服裝產品理念,倒是你們,穿的跟酒店大堂經理似的,能選上才怪!」
「你你你……你太過分了!大堂經理怎麼了,你們這些年輕人,老子見得多了,不知天高地厚……」
鍾愷要上前和他理論,被沈括揪住了后衣領。
他沉聲說:「人家的公司,不要胡來。」
沈括一貫是個懂得剋制和約束自我的男人,不會輕易與人計長短。
「哼,臭小子,算你走運。」
很快,方總監從大門進來,陪著一位身材高挑穿一字裙的女士,女士拿著摩托羅拉手機,正在講電話。
沈括知道,這位正是孟氏集團的總裁,孟知寧。
方總監看到門口站著的這幾位來面試的年輕人,連忙沖他們招手,示意跟上。
孟知寧進了電梯,沈括他們也立刻進去,站在她的身後,與她一道上樓。
方總監附耳對她說:「這幾個小子,就是過來面試『傲狼』項目展秀的模特,待會兒我帶他們去會客廳等您……」
他話還沒說完,孟知寧忽然揚了揚手,示意他別吵。
她正在講電話——
「一小丫頭懂什麼,這事必然是受她母親指使,那女人……居然把心思打到我兒子身上,用這麼下三濫的招數。」
「呵,我管什麼,我要是管了,你爸指不定多心疼他老婆呢。」
「男孩子嘛,受點委屈算什麼,男子漢大丈夫,就是要能屈能伸,告訴你哥,且讓他忍著,以待來日。」
……
走出電梯,孟知寧先去辦公室,而方總監則帶著幾個男孩去會面廳。
鍾愷低聲對沈括道:「那位就是孟氏的老總,孟知寧,聽她剛剛講話這氣概,能當集團領袖不足為奇吧。」
沈括淡淡應了聲,沒有多說什麼,他一貫不在背後討論別人,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
十分鐘后,孟知寧從辦公室里出來,換上了正式的小西裝,來到會客廳。
幾個男孩立刻站起迎向她,沈括站在第一個,孟知寧盯著他看了許久。
繞是孟知寧做服裝行業,十多年見過各類型的帥哥不少,包括很多代言明星,但沈括這樣的顏值條件的,也算是上乘中的上乘了。
以他這樣的外型條件,別說給秦玉驍當背景板,就算讓他代言整個品牌都不成問題。
看過沈括以後,再看後面的幾個男孩,便顯得有乏味。
當她看到那個穿喇叭褲休閑裝的男孩,眉頭皺了起來,回頭直接對方總監說:「讓這人走。」
喇叭褲少年還沒反應過來,問道:「我這大老遠過來的,為什麼讓我走啊!」
孟知寧道:「我見你們,穿的是什麼?」
「西、西裝。」
「那你見我,穿的是什麼?」
喇叭褲男孩無言以對:「我……我以為……」
他以為自己足夠了解孟氏的企業文化,畢竟這是一個主打年輕張揚個性的品牌。
孟知寧冷冷道:「連基本的禮貌都沒有,我可以當成是你對我們這次面試毫不在意,既然如此,那麼我也不想聘用你,走吧。」
喇叭褲少年無話可說,憤憤地看了沈括一眼,心有不甘地離開了。
沈括表情平淡,沒有幸災樂禍。
而那幾個著便裝的男孩也稍許有些不安,好在孟知寧沒有和他們計較,他們雖著便裝,卻不似喇叭褲少年那樣出格。
孟知寧讚許地看了沈括一眼,直言問他們:「為什麼想來面試模特。」
他們的回答不約而同都是說想鍛煉鍛煉自己,這是一次很好機會,甚至還有人說想進孟氏集團上班的……
當沈括說出只是為了100塊一小時的薪資酬勞的時候,他們臉上不約而同露出了鄙薄的神情。
是啊,為了錢,這多俗氣。
不過孟知寧卻很欣賞沈括的坦誠,那些說想鍛煉自己提升自己的人,做這份工作的時候,只會第一時間想到這份工作對自己有沒有幫助,只有真正為了錢來的人,才會踏踏實實做好手裡的事。
於是孟知寧又淘汰了一些人,最終只留下了五個,沈括便在其中。
「『傲狼』的新品發布會展秀會在兩周以後,這兩周,每天都要過來練習,不要讓我找不到人。」
孟知寧說話乾脆利落,說完之後也不耽擱,只是臨走時對方助理說道:「給沈括加錢,三百一個小時,到時候讓他站主位,就跟在秦玉驍後面。」
「是。」
待孟知寧離開以後,方助理興奮地對沈括道:「可以啊小夥子,我們孟總眼高於頂,你居然能得到她的賞識,前途無量啊!」
沈括溫淡而不失禮貌地說:「全靠方總監提拔。」
方總監見他做人辦事周周道道,完全不似這年齡段的小孩那樣囂張狂妄、自以為是,他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
往後,這小子指不定能成大器。
回去的路上,鍾愷一直在對沈括叨叨:「這次可真是賺大了,300一個小時,我的天吶!這還不是最炸的,孟知寧居然讓你站主位,僅次於大明星秦玉驍,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到時候電視台廣告一播,你就在全國人民面前露臉了!」
沈括對此並不感興趣,露不露臉他無所謂,只希望對方不要拖欠工資,按天結算。
兩人拐進小巷,走到沈括家門口,只見一個穿鵝黃色連衣裙的小丫頭鬼鬼祟祟站在方格窗邊,探頭探腦朝黑漆漆的窗里望。
鍾愷笑著離開:「那我就先走了。」
「嗯。」
沈括嘴唇稍稍抿了抿,徑直走到陸嫣身旁,和她一起朝屋裡望——
「你在看什麼。」
陸嫣被嚇了一跳,「啊」地尖叫了一聲,往後退了退:「你幹嘛出來嚇人!」
「你鬼鬼祟祟在我家窗邊偷窺,還說我嚇人?」
「才不是偷窺呢!」
「那為什麼不正大光明敲門進屋。」
「怕你不在家,沈叔叔萬一在睡覺,吵醒了多不好意思。」
沈括喜歡她的乖巧懂事,並非所有富家女都是嬌縱跋扈,很多時候,這些有錢人家溫厚水土裡養出來的姑娘,不知愁苦,也格外美好無害。
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喜歡這樣的,但就是喜歡。
或許深陷泥沼,就格外嚮往美好吧。
他進了屋,把燈全部打開,驅逐屋內的陰寒和潮氣。
「我爸應該還在醫院做複檢,進屋坐吧。」
陸嫣進了屋,貼牆站著。
沈括從柜子里取了自己的杯子,在水槽邊反覆擦洗了三分鐘之久,倒了水遞給陸嫣。
這炎炎烈日的酷暑之夏,陸嫣渴壞了,嘴唇都乾燥起皮了,抓起水杯咕嚕咕嚕猛喝一氣。
「慢點。」沈括見她渴死鬼投胎似的,有些心疼,皺眉道:「誰讓你大中午過來。」
「睡懶覺,醒過來就是中午了。」
陸嫣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放下水杯,說道:「我來拿自行車,順便跟你談個大大大……大生意。」
上次她把醉酒的沈括載回家,半道上自行車的鏈子就斷掉了,她只能由他坐在後座,哼哧哼哧把他給推回來,自行車也留在了沈括家裡。
沈括進內屋將那輛粉色自行車推出來。
「幹嘛放屋裡啊,屋裡這麼窄多不方便,擱門口就行了唄。」
沈括淡淡道:「外面小孩多,會被他們弄髒。」
「哦。」
陸嫣見車鏈條已經修好了,還上了油,車身也被擦得乾乾淨淨,煥然一新。
她驚喜道:「把它放在你這兒,相當於做一次大保養啊,那以後我得經常在你家門口掉鏈子什麼的。」
「你要是喜歡,隨時可以來,我幫你給車做……保養。」
沈括說這話的時候,視線下移,沒看她,潤潤的調子聽起來……溫柔得就像是加濕器里的水霧拍在臉上的感覺。
陸嫣詫異看著他,不敢相信,這個稜角鋒利渾身帶刺的少年,居然會說這樣的話。
她都有些不習慣了。
「幹什麼突然對我這麼好。」陸嫣拍打了一下他的后腰,開玩笑道:「很不像你嘛。」
「我應該是什麼樣子?」
陸嫣想了想:「你應該兇巴巴說,再不請自來,我就把你連人帶車扔出去。」
沈括抿了抿薄薄的唇,撿起她用過的水杯,把裡面剩餘的水喝盡了。
「你要是喜歡,我現在也可以把你連人帶車扔出去。」
陸嫣往後退了退,防備地望著他。
他嘴角綻開一抹淺淡的笑意。
很難得,能在他臉上看到這麼真誠純粹的笑容,不是為了迎合,也不是嘲諷,而是真的因為開心而笑。
「我發現,你笑起來真的很好看哎。」
陸嫣像是發現新大陸一樣,走過去伸手拍拍他的臉頰:「你啊,就應該這樣,少一點算計,多一點真誠,慢慢的大家都會喜歡你,你的朋友也會多起來的。」
沈括任由她捏著自己的臉,說道:「我不需要太多朋友。」
「錯!」陸嫣義正言辭說:「我爸教我的,做生意離不開朋友,你想要成功,想要掙很多錢,就需要能幫你的朋友!」
「你說的,那是酒肉朋友。」
「當然,生意場上有很多酒肉朋友,也少不了有真心幫你的朋友,而這些真心的朋友,將來會成為你最強的助力和最可靠的支撐。」
沈括聽著陸嫣的話,沉默了。
這一次,如果不是鍾愷幫他牽線搭橋,他根本不可能掙到孟氏的這筆巨額時薪。
他順手擼了擼陸嫣的腦袋:「年紀輕輕,想法倒挺多。」
「這就是我要找你談的大生意了。」陸嫣神秘兮兮對他說:「走啊,我請你吃飯,咱們坐下來慢慢談。」
沈括摸了摸自己的褲包,裡面有今天孟氏剛發的培訓補助費,心裡有了底氣。
他取下掛在牆上的黑色鴨舌帽,推車出了門。
陸嫣見他這般自覺地騎上了她的自行車,說道:「哎,你騎車我走路,這不厚道啊。」
沈括回頭,正午最亮的陽光掃在他的臉上,他那深咖色的瞳子顯出幾分熱忱——
「上車,我載你。」
陸嫣走到他身畔:「真的假的,這麼好心?」
「嗯。」
「你不會半路把我推水溝里吧。」
「……」
沈括摘下鴨舌帽,蓋在她的小腦袋上,壓下帽檐:「少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