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混小子
“萬三?這個名字可是比沈富霸氣的多啊。”王小十讚道。沈萬三這個名字,無論從那一處來看都比沈富這個名字強的多。沈富、沈富,一聽這個名字就很俗氣。
沈富道:“還不都是我家老頭子嘛!給我起了這麽個名字,又不許我改。算了,不說這個,還是說說咱們的事情吧。”
王小十道:“有話直說。”方孝孺就站在王小十的身後,為他添菜、斟酒,可算是讓王小十體會了一把當“主子”的快感。
“王將軍提到的幾樁生意都是好生意,也都是賺錢的生意,萬三自然有興趣。不過,這些生意未免小了些吧。”沈富自視甚高,從來做的都是大生意。和普通的生意人合作尚且如此,又何況是何王小十這樣的人做生意。
王小十早知道對方會有所要求。“請說。”
“王將軍快人快語,我也就直說了。王將軍到隆平府來,自然有其他的目的。這我不方便打聽,可若是將軍有用得到萬三的地方,盡管開口。我隻需要將軍能夠保證我沈家在應天府的買賣安全就好。”
“就這麽簡單?”
“就這麽簡單。”這條件提的的確足夠簡單。就算是王小十不答應,朱元璋那裏也不會為難沈家在應天府的生意。
應天府,將作為朱元璋的根基之地。應天府百業興盛,自然對朱元璋的大業有極大的幫助。就憑這點,縱然明知沈家與張士誠部的關係,朱元璋也不會對其痛下殺手。如此看來,沈萬三的這個條件提的都是可有可無,根本就不能算是一個條件。
就見著,對麵的沈萬三徑自飲了一杯酒,兩眼間笑意可見。霎時間,王小十明白了。
“萬三兄可謂是深謀遠慮啊!從今天起咱們就是朋友了。”和聰明人在一起說話,就不用事事言明。若要言明,王小十該說:“今後朱元璋部得了天下,也絕不會動沈家的人。”可如此一來,便有一種淩駕於人之勢,難保會令沈萬三不痛快。
而王小十一句簡單的“我們是朋友了”。無異於是給了對方一個回應,示意交易已然達成。
王小十天資聰慧,心思細膩,自覺憑著後來人的智慧和見解,當無往不利。可見到了這個沈萬三之後,他才知道自己是小看了“天下英雄”。一個沈萬三尚且如此難對付,那麽一些青史留名如劉伯溫、李善長之流,又會是具有何等智慧呢?
平日裏,李善長為人和氣,劉伯溫行事低調,王小十心底不禁有些將這二人看輕。如今想來,這何嚐不是二人處世的智慧啊!
見王小十有些愣神,沈萬三問道:“王將軍在想什麽?”
“沒什麽。我還有一件事情要萬三兄幫忙。”王小十道:“這次跟我同來隆平府的有一個孩子,前幾日不慎走失,還請萬三兄幫忙尋找。”
王小十竟想著拜托沈萬三來找沐英。聽罷,身後的方孝孺一時間有些擔心,輕咳出聲提醒。
“這沒問題。要說在隆平府還真就沒有我找不到的人。隻要王將軍放心。”
王小十又是重複了一句。“我們已經是朋友了。”
這一頓飯下來賓主盡歡。王小十縱然不善酒力卻也被勸著喝了幾杯,如今走路腳上都有些輕浮,直靠方孝孺攙扶著。
“今天這頓飯吃的可真值啊!足可見王將軍是個性情中人。隻可惜我二哥不再,否則定然能和王將軍成為莫逆之交。”沈萬三沒來的提起了一人。
“令兄不在家?”
沈萬三道:“我二哥南下浙江去了。他這個人,從來不將錢財放在心上,更兼性情灑脫,在天下各路州府都廣有朋友。要是他在,我家裏沒幾時是清閑的,從不早到晚都是來拜訪的人!”
王小十不過是胡亂的應付,就當沈萬三說的是酒後醉話,並沒有放在心上。倒是攙扶著王小十的方孝孺,聽了沈萬三的話後腦中不禁浮現了一個身影。
不知為何,沈萬三口中描述的形象,多少都與他在歸安監牢中見到的那個男子相吻合。而且那位公子也姓沈,家也在隆平府,可謂是不謀而合。
方孝孺深深的記著,自己答應人家的事可還未辦呢。
不過隆平府中未必就隻有這一家大戶姓沈,方孝孺沒有貿然詢問,而是想著打聽一下再說。
“公子!”送別了王小十,沈富又上了他那輛特別的馬車。“咱們回府嗎?”
沈富趁著酒興道:“去那位姑娘家。”他還惦念著那位見過“半麵”的姑娘。
“現在?這個時候咱還能見到人嗎?”
沈富道:“不用你操心,就當是閑來無事去轉轉。”
“駕!”趕車人一揮鞭,馬兒架著車轅躥了出去。
…………
“周姑娘,我看這小子雖然混了點,可也不像是壞人,就放了他算了。”丁普郎勸道。“白白養著他幾天,廢糧食不說,要是我們存身的地方傳了出去被人知道就麻煩了。”
這位姓周的姑娘轉過了身。燈光下,姣好的容顏就像是從畫上走下來的一樣。不,簡直比畫上走下來的還要漂亮。
周姑娘的美不同凡俗,是一種孤高的美。就好似一個人攀爬過巍峨雪山,見識過了雪山上孤高的蓮花一樣,今後再也不會將世間任何的美好放在眼底。可你若是問他,這蓮花究竟是如何的漂亮,是如何的一種美。他卻又無法形容出來。
或許旁人會笑他為此而癡了,但見過它的人卻仍舊暗自慶幸、慶幸他見過世間美好的極致。
這位周姑娘就是如此。
丁普郎看著她的目光中,羞澀帶著熱切,這是他看向她時獨有的目光。
周姑娘道:“我起初也是這麽想的。”她的聲音多少有些瑕疵,聲音不夠甘甜,卻帶著點粗音。想來也對,老天爺不會將世間的所有美好給予到一個人的身上。
“我在隆平府外遇見的他,後來發現他跟著我,我怕他是徐壽輝或是元廷的人跟了過來,就把他給抓回來,審問了一通。”
一切都如這周姑娘所說的。當日,沐英知道王小十南下湖州,卻將自己扔在了隆平府而十分不忿。於是,他趁著外出的功夫四下裏生事,和許多人發生了爭執,為的就是岔開肖老三等人的注意力。可是連續許多日子都沒能夠脫身,倒是在那日晚間,看守的肖老三等人莫名其妙的昏倒在了地上,而使得沐英跑了出去。
至於當晚守夜的兄弟是怎麽倒下的,沐英也不清楚。他還以為是自己當夜準備的那些酒起了作用呢。
從隆平府出來之後,沐英就遇見了這位周姑娘。沐英說起來是個半大的孩子,卻也懂得了男女之事,懂得如何分辨美醜。見到了周姑娘的容貌後竟鬼使神差的跟著她走了一路,最後才被姑娘抓了回來。
原本,周姑娘以為沐英是徐壽輝派來的人,可細想卻又不像,在審問了一通之後就決定放了他。而這時的沐英卻是硬氣了起來,無論姑娘如何趕他就是不走,為了每日都能見到這姑娘,他算是賴在了這裏。
每次提起讓他離開,沐英的頭就搖的像是個撥浪鼓一樣。而周姑娘為了躲避朝廷的追查,也不敢太過大張旗鼓的將沐英趕走。若是下手殺了他,卻又不忍心害了這個半大的孩子,於是便僵持在了這。
當然,她也大可以將這小子打暈了送走,不過按照這小子死纏爛打的性子,多半也會自己找回來,那時候聲張出去,周姑娘隻怕就無法在隆平府安身了。
說到底,周姑娘是個大家之女,才會被沐英這個無賴小子難住。
“我去見見他。”丁普郎起身去了另一處房間。
房間裏,沐英這小子以一種大爺般的姿態堆坐在椅子上。看樣子,他這麽多日子過的都很好,人也精神的很。
這些天來,周姑娘倒也沒“虐待”他,每日吃喝給的都很足。畢竟,這小子除了賴皮一些,其他地方還是很討人喜歡的。
“你是什麽人?”沐英見到丁普郎是一點也不客氣。
“我是這家的主人!”
沐英道:“周姑娘呢?我要和周姑娘說話。”
“小子,你不要賴在這裏,周姑娘是不會喜歡你的,你的年紀還太小。”
沐英不語,卻固執的轉過了頭,顯然是不願意和丁普郎繼續這個話題。
“小子,你要是不走我今天打斷你的腿。我說到做到!”丁普郎瞪起了眼。
“你敢!”沐英初生牛犢不怕虎,他還不知道丁普郎的厲害。當然,丁普郎也沒有上來就打斷人腿的習慣,他不過是小懲大誡,手上一指點在了沐英的腿上,立時讓其半個身子都陷入一陣痛麻之中。
“你……”
“怎麽樣?滋味不好受吧!快些滾蛋,不然我就不客氣了!”
正當丁普郎在收拾沐英這個混小子的時候,沈萬三的馬車穩穩當當的停在了門口。還未等沈萬三一步跨下了車身,就聽院子裏邊沐英慘叫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