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六章 你們要抓周樹人,和我魯迅有何關係?
趙桓一開始講故事,大宋朝的朝臣們就渾身冒冷汗。
官家的故事無法反駁也就罷了,他們可以甩鍋給到這是大宋朝皇帝的故事,不能反駁。
但是他們卻絲毫沒有抵抗能力的敗下陣來,這把大宋朝文臣的臉麵都給丟光了!官家每講一個故事,大宋文人們的話語權、對知識的解釋權、對舊友秩序的維護力就會弱上數分!
這才是他們每次聽到大宋皇帝講故事就渾身一抖的緣故!
趙桓清了清嗓子笑著道:“某一鄉賢昆仲,今隱其名,乃是其學時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漸闕。日前偶聞其一大病,適歸故鄉,迂道往訪,則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
“勞君遠道來視,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補矣。因大笑,出示日記二冊,謂可見當日病狀,不妨獻諸舊友。適逢其會,朕這裏就得到了這兩篇日記,頗為有趣,且念給諸公,大家就當聽一樂。”
這是狂人日記的開篇,大約就是一個引子,這裏趙桓是引述,某一鄉賢,自然是魯迅先生無疑。
這的是魯迅先生有個兄弟,是他中學時的朋友,多年沒有聯係,前些日子得知這名不願透漏姓名的兄弟生了一場大病。
適逢魯迅回鄉,就去拜訪,結果已經痊愈。在生病時候,寫了兩本日記,可以看看當時這名兄弟的病症。
趙桓看著朝臣們長舒一口氣的模樣,笑著道:“持歸閱一過,知所患蓋‘迫害狂’之類,語頗錯雜無倫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體不一,知非一時所書。惟人名雖皆村人,不為世間所知,無關大體,然亦悉易去。”
講故事,自然是要打個樣,交待個背景,明這人的日記就是一個迫害狂寫的,語無倫次荒誕無比,人名皆村人,若桃源一樣不可考究。
“這第一篇曰:今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見他,已是三十多年。今見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發昏。然而須十分心。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我怕得有理。”趙桓拿著本劄子念完了第一段,引起了哄堂大笑!
待到笑聲漸漸隱去,李彌遜搖頭道:“這人倒是病入膏肓,胡言亂語,倒是有趣。”
趙桓沒有接話,繼續讀著手中的劄子,這是他早就從大皇帝係統裏兌換出來的一本工具書,他讀著讀著,朝堂眾臣們臉色從嬉笑,變得逐漸嚴肅。
他們已經聽明白了,那趙家的狗,到底在的什麽。
大宋朝老趙家的狗,還能是什麽!尤其是這吃人的一段,著實讓人又驚又懼。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曆史一查,這曆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裏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書上寫著這許多字,佃戶了這許多話,卻都笑吟吟的睜著怪眼看我。”
“我也是人,他們想要吃我了!”趙桓將手中的劄子合上,笑吟吟的看著人人滿臉是汗的大宋朝臣們,他們都是經過了科舉進的這文德殿,對於閱讀理解來,並不是問題。
越是如此,他們就越懼怕這樣的故事,尤其是從大宋皇帝的口中講出來時,他們怎麽能不懼怕呢?
趙桓非常滿意這個效果,他將幾本謄抄好的《狂人日記》交給了趙英,道:“後麵還有很長,朕就不念了,你們呢,就在這裏好好看看,然後回去之後,一人寫一篇讀後感,這次不強製。”
趙英將一本本劄子遞給了朝中袞袞諸公,整個文德殿就剩下了翻閱的聲音。
“這什麽文章!難不成就就是為了好玩,舞文弄墨,這鄉賢就為了挖苦諷刺一番,隻圖快活嗎?”範嵊翻動著劄子,他對這些文章裏的內容一萬個不認同。
範嵊沒翻兩頁就將劄子合上,俯首道:“官家,此人在何處,臣要與其當麵對質!此時我大宋下,各州知縣、知府恪盡職守,勸農與桑,毫無半點懈怠!為了防蝗司戶衙役日夜不輟,翻山抓卵。”
“這是汙蔑!”範嵊用力的將劄子貫在地上,憤慨的站起來,一臉的激奮,他們都是官家登基以後,從最基層的不入流的幕僚、刀筆吏、司獄、司戶之類的基層官員做起。
他們知道民間的模樣,若是前些年這日記裏的內容,他範嵊還能認了,畢竟那個時候,的確若日記中的慘狀。
但是現今這篇劄子,在範嵊眼裏,那就是汙蔑和誹謗,是對他們勤勤懇懇的最大否定,對他們工作的最大的侮辱!
他安能不氣?
“你這是準備吃了這名鄉賢嗎?”趙桓抿了一口熱茶,笑著問道。
這一問,問的範嵊啞口無言,範嵊一臉悻悻的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再次撿起劄子,硬著頭皮看完,呼呼的喘著粗氣,他還是心裏有氣。他已經打算好了,待下了朝,他定要找到這名曰魯迅的人,與其理論不可。
當然,他絕對找不到這名叫做魯迅的人,因為魯迅是筆名,他得找周樹人才可以。
李綱最先看完,他閉目良久,才陡然睜開了眼,站起身,甩了甩袖子出列朗聲道:“官家,臣有一言要奏。”
“講!”趙桓點頭道。
李綱十分嚴肅的道:“這鄉賢的文章,臣倒是看得明白,臣也和範少卿同一個想法,這放在我大宋朝實在是言過其實了些。我大宋不是這個樣子。”
“不瞞官家所言,若是真的在我大宋朝發展到了這等地步,怕是早就若那方臘一般,糾結百萬之眾,來汴京討法了,要知道方臘起事隻是因為地龍翻身,朝堂昏聵應對不力所致,臣不認為,這吃人的法在我大宋並非普遍存在。”
趙桓仔細琢磨了一下李綱的話,似乎的確如此,魯迅寫這篇狂人日記,是在清末民國,這擱大宋朝,真的發展到吃人這一步,百姓們早就拿著扁擔把老趙家的腦袋給敲了。
畢竟是二十六年一百多次起義的大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