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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納妾規定

  其實,當李景剛剛佔據平陽府五個縣,開始籌建紡織廠,印染廠,制衣廠的時候,李景就準備制定一部關於保護婦女的法律。


  要知道自打南宋時期出了朱熹這位老先生以後,女人在社會上的地位便一落千丈。


  到了明朝以後,則完全成為男人的附庸,那些老夫子們為女人制定了諸多的規矩,許多事情女人都不能做,甚至拋頭露面都不行。


  但是李景這幾家工廠恰恰需要大量的婦女來做工,而這些限制讓李景著實頭疼。


  要不是李景動員士兵的家屬到工廠上班,這幾家工廠只能是個空架子。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李景決定製定律法解除對女人的諸多限制,因為如果不讓大量的婦女出來做工,那麼許多工廠就沒人開工。


  不過當時李景忙於對付王自用等流寇,實在沒有精力去做這件事,另外身邊也沒有懂這方面知識的人。


  直到將平陽府大部收入囊中之後,李景才開始查閱有關這方面的資料。


  可惜李景翻閱了大量典籍,也沒找到這方面的資料信息。


  倒是找到不少北宋時期有關婚姻方面的資料,其中對女人,對婚姻,對家庭都有諸多的條例規定,算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勢對女人進行保護。


  李景無奈之下,便以北宋時期的婚姻律法為基礎,制定了一部類似於婚姻保護和婦女權益保護的這麼個律法,其中對納妾這一行為制定了詳細規定和規範。


  這個律法並非要提高妾在家庭和社會的地位,因為那樣做等於是變相剝奪了主母的地位權利,會讓很多家庭出現原本不會出現的矛盾。如果那樣的話,制定這項法令就是本末倒置了。


  這項法令主要保護妾和婢還有丫鬟等身份低下的人的人身安全,因為妾在家庭之中根本沒有安全保證,丈夫和主母可以隨意打罵妾,可以任意處置妾,隨時隨地都可以把妾賣掉,甚至打死都可以不用償命。


  試想連朱徽媃這種身份做了側室以後,尚且在沈瑩面前提心弔膽,何況那些平民百姓?

  這項法令規定,丈夫和主母對妾不得隨意打罵妾,至於把妾打死,那是要償命的。


  同時規定妾不可以隨意買賣,如果丈夫覺得妾跟家庭不和,可以離異,但是必須到官府相應的部門辦理手續,同時給付一部分贍養金。


  同時,李景給納妾行為制定了嚴格的限制條令。


  什麼人可以納妾,什麼人不可以納妾,都有詳細地規範。


  比如,男人三十歲以上無子才可以納妾,另外納妾的人是有等級區分的,平民老百姓和普通官員還有低級軍官只許納一個妾,不過這條規定意義不大,因為這些人基本上不會納妾,也納不起妾。


  校級軍官及縣令以上知州以下的官員只允許納兩個妾,將級以上軍官和知府以上的官員允許納三個妾。


  對於商人這個群體,李景把他們划入到第二檔,也就是說可以納兩個妾。


  說實話,李景把商人划入第二檔未必存著什麼好心。


  因為李景規定納第二個妾需要繳稅,稅費固定為一千兩銀子。


  對此李景的解釋是:納妾的人養小老婆,那麼就有人娶不上老婆,娶不上老婆就會做一些不法的事情,會給地方造成不可預知的危害,這些錢就是對地方的補償。


  其實正常情況下官員要是不貪污不受賄,很難拿出這麼多銀子繳稅,只有第三檔由於收入高,才有可能納兩個妾。


  而商人這一群體卻是有錢一族,尤其那些富商,一千兩銀子在他們眼裡根本算不了什麼,李景要不從他們手裡收稅,實在是對不起他們。


  不過有時候難免會有一些特殊的事情發生,比如說某個女人看上了某個有家室的男人,兩個人情義相投,女方自願給人為妾,那麼也是允許納妾的。


  不過這種情況需要官府相關部門調查確認,當確認不是逼迫之後,才會予以同意。


  另外,這種情況如果發生在第一檔,也就是老百姓和低級軍官和低級官員身上的話,那麼可以不用交錢。


  但是官員那一檔的照樣要交錢,因為這些人都是有特權的,搞不好其中就有什麼貓膩,李景的意思是寧殺錯不放過,只要是這一檔的人,統統都得上交一千兩銀子。


  這一條其實是後來加上去的,始作俑者就是朱徽媃,因為朱徽媃嫁給李景基本上就是這個理由。朱徽媃認為,如果不加上這一條,那麼她嫁給李景就名不正言不順。


  在制定這一條的時候,還出現過一個小插曲。


  當時朱徽媃說兩個人情義相投的時候,李景開玩笑說了句那叫王八瞅綠豆對眼兒了,朱徽媃當時大發嬌嗔,說李景這是變相罵她是王八。


  李景當時苦笑著說朱徽媃要是王八,那他不就是綠豆么?他怎會罵自己?

  還有一種情況是特許,這等於是專門李景制定的特權,李景可以特許或者獎勵那些為濟世軍立有大功的將士和那些能力突出的官員一個名額。


  由於是李景特許或者是獎勵,那這筆稅錢自然是由李景來出。


  這部法令有些地方其實並不合理,也有很多空子可鑽,但是李景也沒有辦法,他畢竟不是專業的法律人士,而且下面的人對他制定這麼一部法令並不認同,因此在很多地方都給留了空子。


  對此,李景也很無奈,只能寄希望後人予以改善。


  不過這部法令制定以後,效果還是非常明顯的,起碼濟世軍的高級軍官和那些地方官員不敢違背這些規定。


  李景的性格大家都清楚,一旦觸犯了李景的規矩,李景可是翻臉就不認人,為了納妾,惹毛了李景,這樣的事情大家是不會幹的。


  有這些人做表率,自然觸動了不少人的神經,不敢輕易納妾。


  再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李景收錢太狠,納一個妾要交一千兩銀子,一般人根本納不起。


  就連高奇這種級別的將領,要納妾至少也要一年不知不喝,而且還得加上李景的賞賜才能攢夠一千兩銀子。


  由於納妾的門檻太高,因此在平陽府地界,現在幾乎沒有人納妾了。


  不過前段時間楊柳風無意間看到了一個姑娘,見了之後楊柳風是春心大動,按耐不住就跟姑娘家商量要納人為妾,楊柳風什麼地位?自然是一說就通。


  不過楊柳風原本已經有了兩房小妾,而且他的地位正好卡在知州這一級別,就是說楊柳風已經不允許繼續納妾了,楊柳風要納妾,就只能跟李景要那個獎勵名額。


  一般來說,下面的人輕易不會跟李景要特例,因為那樣做,會在李景心裡減分的。


  誰知楊柳風當時精蟲上腦,居然去找李景要第三個名額,當然,楊柳風還希望李景能借給他一部分納稅的錢,但是李景得知以後卻並未同意。


  這倒不是李景對楊柳風有成見,相反,李景非常地器重楊柳風,正因為器重楊柳風,李景才不想給這麼輕易地給楊柳風這個名額。


  因為楊柳風非常能幹,這個獎賞早晚要落到他的頭上,現在獎賞以後怎麼辦?另外,楊柳風長得太帥,日後要是有某位姑娘看上他了,那不是還要納妾?那時候怎麼辦?

  吳巡撫等人自然不知道平陽府對納妾還有這麼多規定,還以為李景對下屬苛刻,卻不知剛才李景的承諾,對楊柳風來說乃是極大的嘉獎。


  這可是這部律法制定以後,李景第一次拿出特權進行獎勵。


  當然,李景毫不懷疑楊柳風能否拿到這個獎賞。


  李景敢把這麼重大的事情交給楊柳風去做,自是知道楊柳風肯定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李景對楊柳風十分了解,楊柳風這個人精明強幹,而且經常使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去解決問題。


  如果楊柳風解決不了這個難題,那麼濟世軍當中基本上就找不到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的人了。


  經過袁可立多年的教導,李景早已不是當年那個鐵血的軍人了。


  袁可立曾跟徐光啟和孫元化等人評價李景時說,李景最大的本事就是會用人,而且是用人不疑,絕對放權。尤其是放權這一點,沒有幾個人能比得上李景。


  聽了袁可立的評價,徐光啟等人都是大點其頭。


  李景用人做事,幾乎都是全權委託。


  徐光啟現在負責科學院,孫元化負責軍工廠,方程負責其餘的工廠,都是全權做主。李景只有想到什麼好主意的時候才會找他們,其餘的時候,幾乎很少過問。


  在李景手下幹活兒,可謂舒服至極。


  徐光啟今年已經七十一歲了,由於工作幹得舒暢,整日容光煥發,儼然年輕了十歲一般。跟徐光啟等人一樣,楊柳風負責絳州的行政事宜,李景也是全部放權,不過李景知道楊柳風做事經常不按套路,時不時地會敲打他一下。現在要解決福王的問題,李景自然要全權交給楊柳風處理,以楊柳風的性格,肯定能想出辦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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