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救場
海萊集團大樓。
一年時間轉瞬即逝,跟趙璐弦離婚之後的蕭逸初,事業發展得越來越好,而宋晴雯在他的悉心照料之下,也早就已經出院,在外人看來,他們兩就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隻是……他偶爾還是會想起趙璐弦。
想起她入獄前那個絕望的眼神,那句撕心裂肺的呐喊。
一想到她,蕭逸初心裏總是莫名的煩躁。
“逸初。”手機鈴聲適時想起,是宋晴雯打來的,“我們很久沒一起吃飯了?今晚有沒有時間一起吃飯?”
“今天不行。”蕭逸初站在偌大的落地玻璃窗前,看著腳底下的車水馬龍,“約了葉霖和陸驍。”
“那好吧。”宋晴雯的語氣難掩失望,盡管她已經穩坐蕭逸初女朋友這個位置,可一年時間過去,依舊沒有更進一步。
最主要的是,她聽說趙璐弦出獄了,危機感立刻從四麵八方湧來。
“明天可以嗎?明天中午我去接你吃飯。”察覺到宋晴雯的失望,蕭逸初忙安撫道,聽到宋晴雯的聲音重新變得高興起來,蕭逸初這才掛斷了電話。
他長腿闊步,拿著車鑰匙徑直往地下停車場走去。
白金會所。
趙璐弦成為啤酒小妹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每天晚上,為了多掙幾個錢,她都陪客人喝到很晚。
“璐璐,你快點,五號桌的客人已經等你很久了。”金嫣衝趙璐弦招了招手。
“來了。”趙璐弦理了理身上的衣服,會所提供的是一身套裝,短裙的長度隻到大腿,趙璐弦很不習慣,拚命的往下扯了扯,這才拖著不太方便的腿走向五號桌。
來白金會所消費的,大部分是有錢人,但這些人基本都有自己固定的包廂,裏麵有專門為他們服務的公主,而大廳裏這些呢,基本都是些打腫臉充胖子的偽富豪,喝高興了,給個幾百一千的小費也是正常。
“王總。”五號桌的是熟客,趙璐弦第一晚賣啤酒的時候,接待的就是這位王總,當天晚上趙璐弦整整喝了一箱啤酒,讓王總心服口服,所以他現在每次來白金會所,都是指定趙璐弦作陪。
“來啦?快坐。”趙璐弦在王總的身邊坐下,剛開了一瓶酒,舞台那邊就起了騷動。
“你們白金會所這是怎麽一回事?這麽大的會所,連個駐唱歌手都找不到嗎?”舞台邊上,一個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不滿的嚷著。
“實在不好意思,歌手失聯了,要不您先坐會,我去……”工作人員生怕打擾到其他的客人,連連致歉。
“這麽大一個白金會所,連個會唱歌的都找不到?這不是店大欺客是什麽?我花了錢就是為了聽兩首歌,你們連這點要求都沒辦法滿足?”
“實在對不起……”
工作人員是個十八九歲的小姑娘,趙璐弦接觸過,因為家裏條件不好,才被迫來白金會所工作,一看就沒經曆過這樣的場麵,眼眶都紅了。
“我不管,要是沒有歌手,就你上去唱一首……”
趙璐弦沒打算管這件事,白金會所不是一般的夜總會,像這樣的事情,遲早會有人出麵。
趙璐弦繼續陪王總喝酒,小姑娘一直點頭哈腰的道歉,對方卻不依不饒,看到這樣的情況,趙璐弦實在沒忍住,擋在了小姑娘麵前。
“先生,您少安毋躁,歌手這邊臨時出了點狀況,您看……”
“你誰啊?”男人不屑一顧,“多管閑事。”
男人說著又拉住了小姑娘,逼她上去唱歌,小姑娘嚇得臉都白了。
“璐姐……”小姑娘求助的看向了趙璐弦。
音樂適時響起,是她曾經最喜歡的一首歌,《白月光和朱砂痣》。
趙璐弦歎了一口氣,“是不是隻要有人上去唱歌就可以?”
“是。”得到肯定的回答,趙璐弦一步一步的走向舞台,她坐在舞台中央的高腳凳上,燈光打在她身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
趙璐弦握住話筒,優美的歌聲從她的口中緩緩流淌。
“再無激蕩的波濤,也從不在夢裏飄搖,白月光在照耀,你才想起她的好,朱砂痣久難消,你是否能知道,窗前的明月照,你獨自一人遠眺,白月光是年少,是她的笑……”
在監獄待了一年,雖然腿腳不便,聲音也變得沙啞,但是唱起歌的時候,反而平添了幾分閱曆,她的歌聲悠揚,如夕陽照耀下波光粼粼的湖麵。
趙璐弦唱得深情款款,有些說不出口的話,借著歌聲,徹底釋放了出來。
包廂裏。
原本靠在沙發上閉目養神的蕭逸初,聽到外麵傳來的歌聲,倏地睜開了眼睛,銳利的黑眸裏閃過一道光,宛若聞到獵物氣息的老鷹,雙眸似劍,嘴唇輕抿。
雖然很久沒有聽過趙璐弦的聲音,她的聲音也由甜美轉為滄桑,可不知道為什麽,蕭逸初還是第一時間就認出了她的聲音。
鬼使神差的,他站起身,骨節分明的雙手拉開包廂門,站在二樓扶手旁,恰好能將舞台上的景象盡收眼底。
一年時間沒見,她變了許多。
她瘦了許多,略微有些自然卷的長發在腦後紮起了一個高馬尾,發尾乖巧地遮擋著那白皙的脖頸,原本晶亮的眸子此刻也像是蒙上了一層塵埃,就像無邊無際的深海。
這個女人,明明坐了一年牢,為什麽反而更好看了?
看著台下那幫男人如狼似虎的眼神,蕭逸初的內心莫名的煩躁。
就在他出神的時候,趙璐弦已經唱完了一首歌,她朝著台下鞠了一躬,剛下舞台,就被兩個男人擋住了去路。
“美女,一起喝一杯。”
趙璐弦聞到兩人身上的酒味,微微蹙眉,“先生,不好意思,我那邊還有客人……”
“怎麽?是看不起我們?”男人不依不饒,“老子看上你那是你的福氣,別敬酒不吃吃罰酒。”
“都是出來賣的,賣給誰不一樣?”
“一個瘸子,有什麽資格挑三揀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