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活著不是給別人看的> 第3章 水最容易消失在水中,人最容易消失在人群中(3)

第3章 水最容易消失在水中,人最容易消失在人群中(3)

  有一句話很容易給人造成誤解,那就是「舍小我,成大我」。這句話給我們的感覺好像必須在「小我」和「大我」之間進行選擇一樣。言外之意,這二者彼此矛盾,水火不容。


  真實的情況是,「小我」與「大我」緊密相連:「大我」是一個完善了的「小我」,「小我」是一個還沒完善的「大我」,就如同「佛是一個覺醒的人,人是一個還沒覺醒的佛」。他們之間的差距就相當於一粒樹種與滿樹果實之間的差距。


  蘋果樹需要種子,才能成長為大樹;人需要「小我」,才能成長為「大我」。


  活給別人看的人之所以迷失,是因為他們試圖通過拋棄「小我」的方式獲得「大我」,這是絕對不可能的。這樣的「大我」是空洞的「大我」,是虛偽的「大我」,是裝的「大我」,是壓抑自己的「大我」。


  裸捐,就是拋棄了「小我」。


  拋棄「小我」的人在人群中迷失了自我,他們是迷茫的,也是痛苦的。試想,你把自己的一切都捐了出去,你自己和你的家庭靠什麼生活呢?這就相當於蘋果樹切斷了自己的營養來源,它還能長出蘋果嗎?

  一般來說,拋棄「小我」的人會出現兩種狀況:一是痛苦和迷茫;一是虛偽和裝。


  一個沒勇氣承認自己有私心的人,絕對不是誠實的人。一個有私心的人最後能做出無私的事情,一定是在內心獲得了一種超越,就像盛稻和夫那樣。


  這樣的人不會在乎別人的目光,也不會活給別人看,而是敢於去走自己的路,努力實現自己的價值,並從中獲得一種深刻的幸福。


  捨棄「小我」從來就不可能獲得「大我」。


  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結果,常常是毫不利己,專門害人。


  還記得那個捨身為女的父親嗎?他就是一個毫不利己的人。為了讓女兒能與劉德華見上一面,他不惜投河自盡,捨棄了「小我」。這種捨棄「小我」的行為能成就他的「大我」嗎?這種行為實際上是一種精神疾病的反應。


  一個不愛自己的人,根本不可能真正愛別人。


  美國傑出的心理醫生維吉尼亞·薩提亞在《如果你愛我》中這樣寫道:


  請你愛我之前先愛你自己


  愛我的同時也愛著你自己


  你若不愛你自己


  你便無法來愛我


  這是愛的法則

  因為

  你不可能給出

  你沒有的東西

  ……


  剝削你並不能讓我得到滋養

  把你碗里的飯倒進我的碗里


  看著你拿著空碗去乞討

  並不能讓我受到滋養


  犧牲你自己來滿足我的需要


  那並不能讓我幸福快樂

  宣稱自我犧牲是偉大的那是一個古老的謊言

  ……


  做人最重要的是誠實,誠實最重要的是要承認自己有私心。實際上,愛自己與愛他人,自私與無私並不是矛盾的,如果你能努力把自己的私心放大,就像那粒蘋果種子一樣,努力為實現自我價值而活,那麼,你就會自動自發地把自己的私心轉變成一種無私的行為。


  不承認自己有私心,絕對是虛偽的,是一種徹徹底底的「裝」。但在這一切私心中,還有很大一部分私心,是與別人相連的,需要我們通過無私的行為才能實現。比如,「土豪」為了滿足自己被尊重的渴求,就需要有人與他做朋友。其實「土豪」之所以願意無私地請朋友吃飯,為朋友埋單,就是在花錢買別人對自己的尊重。


  前面我們說過,人有五種需求,但要滿足後面的三種需求,我們就必須突破「小我」,變得無私。比如,每個人都渴望被別人接納,這是一種很自私的心理。但要獲得別人的接納,我們就必須考慮別人的感受和需要,如果你不這樣做,別人就不會接納你,你希望被別人接納的私心就無法得到滿足。同樣,你希望獲得別人的肯定和尊重,就必須去肯定和尊重別人。


  你懷著自私的心理去尋求別人的肯定,結果卻發現只有無私地去肯定別人,才能獲得別人的肯定。因為沒有人願意與一個自私自利的傢伙做朋友,也沒有人願意尊重一個嘲笑和羞辱自己的人。


  「土豪」太自私,一定沒有朋友。同樣,即使是你崇拜的偶像,只要他嘲笑了你,羞辱了你,你也一定不會再尊重他,再崇拜他。


  所以,不管是誰,只要他想滿足人生後面的三種需求,讓心智達到成熟,讓心靈獲得超越,並體會到那種深刻而真實的幸福,他都必須採取無私的行為。狄更斯在《聖誕頌歌》里描寫了一個「土豪」吝嗇鬼,雖然腰纏萬貫,卻一直無法體會到人生的幸福,在他即將離開人世的時候,才突然意識到能夠讓別人幸福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


  美國默克製藥的締造者喬治·默克說:「應永遠銘記,我們旨在救人,不在求利。如果記住這一條,我們絕不會沒有利潤,記得越清楚,利潤就越大。」


  這是一件多麼有趣的事情——最自私的需求卻需要我們用最無私的行為來滿足。正因如此,佛教才會強調極端的利己主義和極端的利他主義是一致的。


  人需要別人,更渴望被別人需要


  郭冬臨演過一個小品,叫《有事您說話》。講的是,一個人為了讓別人覺得自己有本事,寧願半夜裹著軍大衣、拿著小馬扎,悄悄地幫別人排隊買票。實際上,這個小品也反映出了人的一種心理:人需要別人,更渴望被別人需要。


  每個人都渴望被別人需要:嗷嗷待哺的嬰兒滿足了父母的這種渴求;危難時刻的妻子、丈夫、親戚或朋友等,都可以滿足我們對這種感覺的渴望。


  為什麼人們會渴望被別人需要呢?因為被別人需要的感覺很是美妙,不僅內心會感受到自己的價值,還能產生一種幸福和快樂的體驗。胡雪岩說,他掙錢的目的之一,就是當看到朋友遇到困難、一籌莫展的時候,他掏出一張銀票說:「拿去花!」那種被需要的感覺真地讓他很是滿足。


  相反,如果別人不需要我們,這就證明自己沒有了價值,會因此產生失落而痛苦的感受。我的一位同學最近退休了,深感失落。見面的時候,他說得最多的是自己仍然還有用,還想做點事情。我開玩笑說:「以前你抱怨單位把你當牛馬,現在你不當牛馬了,怎麼反而不習慣了呢?」當然,我很清楚,那是他渴望被需要的本性在起作用。


  很多人退休后之所以養貓、養狗,就是因為他們需要滿足自己被需要的感覺。退休之後,孩子不再需要他們的幫助了,社會也不需要他們了,


  但貓和狗還需要他們。他們從貓狗的需要中能獲得一種滿足。但貓和狗的需要畢竟與人的需要有著本質的不同。


  人真的很矛盾,當我們在幫助別人,以及對別人付出愛的時候,實際上,是在內心深處感受到了自己的價值和作用,感受到了自己的重要和不可忽視,感受到了自己的尊貴。這就是自尊。因為別人需要我們,所以我們很重要,很尊貴。不難看出,幫助別人能給自己帶來滿足和幸福,也能讓我們感受到自己的價值,對自己作出積極的評價,還能夠讓我們獲得深刻的自尊。換而言之,通過幫助別人,我們才能實現自己的價值。幫助別人,實際上是在幫助自己。幫助別人是手段和過程,最終目的是滿足自己被別人需要的渴望,從而實現自己的價值。


  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們不能因為幫助別人而迷失了自己,從而忘記了幫助別人的最終目的是在實現自己。如果我們忘卻了這個最終的目的,在幫助別人的過程中迷失了自己,就會陷入無休止的抱怨、悔恨和憤怒之中。


  然而,人們最容易犯的錯誤是:一味地愛別人,卻忘記了愛自己;一味地幫助別人,卻忘記了自己也是一個需要幫助的人。這種行為會讓我們誤入歧途。要麼陷入痛苦之中,要麼陷入虛偽之中。正如維吉尼亞·薩提亞所說:

  自我犧牲里沒有滋養


  有的是期待、壓力和負擔

  ……


  它製造了內疚、怨恨,甚至仇恨


  ……


  愛自己不是自私


  犧牲自己並不是愛的表達方式


  ……


  我覺得巴菲特和比爾·蓋茨這些人就很好,他們去幫助別人,卻沒有忘記幫助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他們清楚哪些人應該得到幫助,哪些人不應該得到幫助,如果幫助他人會讓對方變得懶惰和貪婪,那麼,即使是自己的親戚,他們也拒絕伸出援手。


  巴菲特說,給孩子們留下錢,是要讓他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讓他們無所事事。他號召富人捐出一半的家產,其實很有智慧。捐出一半,是為了滿足自己被社會需要的感覺,留下一半則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一個人只有需要和被需要的感覺都滿足了,才能獲得最大的滿足。這種滿足是符合人性的。守財奴不符合人性,因為他們沒有滿足自己內心被需要的感覺。裸捐也不符合人性,因為他們剝奪了自己的需要。所以,不管裸捐的行為最初多麼轟轟烈烈,最終都會以一場鬧劇而收場。


  佛教中有「自渡」和「渡人」的說法。「自渡」出於自私的心理;「渡人」是一種無私的行為。佛教之所以偉大,就是因為它將「自渡」與「渡人」、自私與無私統一了起來。


  如果我告訴你,佛陀是一個最自私的人,你信不信?

  如果我告訴你,他又是一個最無私的人,你信不信?

  如果我再告訴你,佛陀是一個最自私又最無私的人,你信不信?

  實際上,佛教一直在宣揚,從根本上來講,極端的利己主義和極端的利他主義是一致的。例如,佛陀最初尋求佛法的動力來自於「自渡」。佛陀在皇宮裡,雖然享受著榮華富貴,卻也感受到了人生的痛苦,於是便想尋求解脫之道。這時,他的動機是「自渡」,目的是為了讓自己能夠脫離無邊的苦海。這一動機與秦始皇尋求長生不老之術並沒有太大的區別。但後來,他卻在菩提樹下發現:要想「自渡」必須「渡人」;要想「渡人」則必須「自渡」。「自渡」,是一種最自私的行為,「渡人」又是一種最無私的行為。


  為了自渡而去渡人,所以,他是一個最自私又最無私的人。


  在《楞嚴經》中,佛陀很明確地提出:「自覺已圓,能覺他者,如來應世。」意思是說,自渡之後,自己覺悟了,修行達到圓滿的境界,才可以去幫助別人,這就是現在的佛。在《金剛經》中又說,一個人要想自渡,就必須在內心深處許下諾言,這個諾言就是幫助別人、救人於危難,即大慈大悲的菩薩心。意思是,要想「自渡」就必須懷有「渡人」之心。


  看到了嗎?學佛並沒有那麼難:一要好好照顧自己;二要好好照顧別人。照顧好別人的目的,是為了好好照顧自己;而只有照顧好了自己,才能照顧好別人。大家是不是覺得這些話很熟悉呀?好像在哪兒聽到過。是的,每次乘坐飛機的時候,空乘人員都會在廣播里說:

  「當緊急情況發生時,請先將自己的氧氣面罩戴好,然後再去幫助別人。」


  一個自身難保的人,怎麼可能去保護別人?

  然而,生活中常常就有這樣的人:一個連幫自己父母洗碗都不願意的人,卻一心想去拯救世界;一個連自己都無法控制的人,居然想去管理別人;一個連夫妻關係都處理不好的人,卻夢想去當人生規劃師。


  一個沒有「自渡」的人,怎麼可以「渡人」?

  每次在飛機上,聽到這個安全須知時,我都會想,雖然這些漂亮的空姐沒有穿袈裟,沒有雙手合十,沒有對我們說「阿彌陀佛」,但是她們宣講的卻是佛法最根本的東西。把佛法搞得很神秘的人,是對佛法的蔑視和羞辱。分析這些人的動機,我們會發現:他們之所以把佛法搞得很神秘,也許是自己想成為神秘的人。


  02

  人,最容易迷失的地方不是深山老林,而是人群

  英國作家道格拉斯·亞當斯有一句廣為流傳的名言:「人是很麻煩的。」


  這是一句大實話。一方面我們必須與人交往,這樣才能滿足愛與被愛的需求,滿足對尊重的需求。另一方面他人又像地獄,當你一步踏入,便會深陷進去。你本想親近別人卻遭到了疏遠;你本想得到肯定卻招致了否定;你本想獲得尊重卻自取其辱……當這種情形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候,你還知道自己是誰嗎?你還敢相信別人嗎?你還能找到真實的自己嗎?你還知道自己的最高目標是自我實現嗎?你是選擇逃避,還是選擇堅守?你是選擇壓抑自己、迎合別人,還是勇敢地接納真實的自己?你是放棄真實的自己,活給別人看,還是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他們的呢?

  水,最容易消失在水中;人,最容易消失在人群里。


  一滴水是清晰可見的,但是,當它融入到水中,你還能找到那滴水在哪裡嗎?同樣,即使你是一個有個性、有稜角、有愛好、有思想、有情感、有自我的人,如果迫切希望被別人接納,渴望合群,常常也會磨滅自己的稜角,隱藏自己的個性,屏蔽自己內心的聲音。馬克·吐溫說:「跟世界上所有的人一樣,我所暴露給世人的只是修剪過的、灑過香水的、精心美容過的公開意見,而把我私底下的意見謹慎小心地、聰明地遮蓋了起來。」因為,只有當你變得與人群中的其他人沒有多大區別的時候,這個群體才會接納你。沒有哪個群體會接納一個異類。


  人們總是喜歡接納與自己相同的人,排斥與自己不相同的人。


  什麼樣的人最容易成為鐵哥們兒?就是那些有著相同經歷的人。他們一起扛過槍、一起下過鄉、一起×××、一起×××。他們有著共同的人生體驗,犯過共同的錯誤,有著許多相同的秘密。


  人們渴望被什麼樣的人群接納,就容易變成什麼樣的人。


  一個警察要去卧底,渴望被流氓團伙接納,就必須變得流里流氣,甚至還需要干出一些流氓的事情。


  但需要警惕的是,渴望被人群接納的心理常常會讓我們削尖腦袋,扭曲自己的個性,壓抑自己,甚至做出違心的事情。最後,我們雖然被人群接納了,但我們的自我卻消失了。


  在人群中消失了真實的自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因為大家都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獨立思考的能力,不願也不敢聽從自己內心的聲音。人人都在說假話,說違心的話,都在恭維皇帝的新裝,結果就會導致巨大的非理性行為的發生。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希特勒檢閱部隊,旁邊的一位將軍拍馬屁說:「元首,您瞧,下面的人真多呀!」


  希特勒說:「不!我一個人也沒看見,我看見的只是人群!」


  希特勒一語道破天機。要想讓人瘋狂,先要讓每個真實的自己消失在人群里。只有當每個人的自我都消失在人群中,沒有了自己的感受和意志,沒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追求,沒有了自己的靈魂之後,希特勒才能驅使他們去干令人髮指的事情。


  人與人群有什麼區別呢?


  人是有「我」的人,這個「我」有自己的感受、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意願、自己的情感、自己的興趣、自己的愛好、自己的渴望、自己的夢想……


  人群是什麼?

  人群就是許多人聚集在一起。這些人為了獲得別人的接納,每個人都磨滅了自己的感受、想法、意願、個性和自我。


  一個人獨自走在鄉間小路上,這是一個「人」。


  很多人聚集在一個社交場合,推杯換盞,彬彬有禮地交談,這就是「人群」。


  這之間有什麼不同呢?最大的不同就是,一個走在鄉間小路上的人,他不用在乎別人的看法和目光,不用考慮自己的姿態和著裝。他會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想怎麼走,就怎麼走;想放屁,就放屁。而在社交場合交談的人,特別關心別人對他的看法,很在乎自己給別人留下的印象,根本不敢隨便放屁。他會把真實的自己隱藏起來,按照別人喜歡的方式行動。


  正如張愛玲說的那樣:「裝扮得很像樣的人,在像樣的地方出現,看見同類,也被看見,這就是社交。」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